第一章
學校財產管理
校長全麵管理和工作規範技巧校長學校財產與財務的管理第一節學校財產管理概述
1.學校財產的概念和範圍
學校財產的概念
學校財產是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開展的必要的物質基礎。管好、用好學校財產(以下簡稱校產),是每個師生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延長校產使用年限,提高校產使用效率,確保其正常運行,是貫徹執行勤儉辦學,提高教育事業經費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麵。
學校財產的範圍
校產涵蓋的範圍包括以下七個方麵:
(1)教室;
(2)專用室(含操作室、準備室);
(3)辦公室;
(4)食堂(含餐廳);
(5)男女學生宿舍及教工寢室(含浴室);
(6)田徑場地(含籃球場、器械場);
(7)物品(器具)儲藏室;
(8)總機房;
(9)其他公共區域:報告廳、自行車庫、校門、圍牆、水泵房、配電房、學校小賣部、操場公廁、照明及消防設備、衛生設施、草坪、花壇及廣場、宣傳長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