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者師子捨身。
【記】梵語僧伽彼。此雲師子。賢愚經雲。昔有辟支佛。在山林中。福度眾生。禽獸亦附。時有師子。名曰堅誓。身毛金色。食菓啗草。不害羣生。有一獵師。剃除鬚髮。身著袈裟。內佩弓箭。見師子來。而心念言。可殺取皮。以用上王。足得脫貧。便以毒箭射傷。師子欲害。見著袈裟。便自念言。著袈裟人。必得解脫。此袈裟乃是三世聖人標相。我若害之。則起惡心。向三世賢聖也。念已。息害而死。由敬袈裟故而捨身也。
五者龍披免難。
【記】梵語那伽。此雲龍。乃鱗蟲之長。能大。能小。能長。能短。春分而登天。秋分而入地順也。龍王經雲。龍王白佛言。如此海中。無數種龍。金翅鳥王。常來食之。我等日夜恐怖。求佛救護。令得安隱。於時世尊即脫身上所著皂色衣。與龍王曰。汝取是衣。分與諸龍。皆令周遍。於中乃至值一縷者。金翅鳥王。不能觸犯。
六者國王敬信。
【記】僧祗律雲。尊者達尼迦。闇取官材罪在不捨。瓶沙王信敬三寶。見達尼迦身著袈裟。雖取官材。釋然不問。
七者眾生禮拜。
【記】經雲。六道四生。見著袈裟者。莫不恭敬禮拜。奉為最上福田。故律雲。比丘浣故袈裟。湖神取汁。而灌身。外道持新氎來洗。湖神卻言。莫汙我水。可見袈裟。遵重如是。
八者羅剎恭敬。
【記】昔有一山居僧。在深嵓宿。以衣障前。有異人來。形極可畏。伸臂內探。畏觸袈裟。礙不得入。遂免得脫。如是眾相。難可具述。
九者天龍護祐。
【記】律雲。凡有袈裟之處。一切天龍善神。鹹皆守護故。
十者得成佛道。
【記】僧祗律雲。佛告阿難。過去諸佛著如是衣。得成佛道。未來諸佛。亦當著如是衣。得成佛道。如我今日。以刀割截。成沙門衣。不為怨賊所劫。此是解脫服。福田之衣。若有眾生。起一惡心。向三世諸佛。辟支羅漢。及著染衣人。獲罪無量。所以者何。壞色之衣。是賢聖標式。若能發心。敬染衣人。獲福無量。我由信心敬戴之至。得成佛道也。
引證。宣律師感應因緣雲。時四天王臣子。白宣律師曰。如來臨涅槃時。告文殊師利及大眾言。我初入山學道。以無價寶衣。貿得鹿裘著。有樹神現身。手執僧伽黎。告我言。汝今修道。定得正覺。過去迦葉佛涅槃時。將此布僧伽黎。付囑於我。令善守持。以待仁者出世。令我付與。我欲受時。地便大動。樹神告言。今為汝開衣。示福田相我見相已。即入金剛三昧定。地又大動。樹神又言。汝今猶是俗人。未合被此法衣。當置頂上。恭敬供養。汝求佛道。不為魔撓。我依樹神。頭頂戴之。大地震動我六年苦行。身體既羸。衣猶頂上。不敢辭疲梵王見之。起大悲湣。將我伽黎。上至梵天。地又大動。日月無光。堅牢地神。告梵王言。汝可持衣。還安頂上。梵王依教。大地乃安。日月還明。太子問梵王言。汝知僧伽黎在我頂上意否。答言不知。此為未來諸惡比丘。比丘尼等。不敬我解脫法服。不受持三衣。亦不持戒。令法速滅。故以衣在頂上住也。
又悲華經雲。佛於寶藏佛前發願願我成佛時。袈裟有五種功德。一。入我法中犯重邪見等。於其念中。敬心尊重。必於三乘授記。二。天龍鬼等。能敬此袈裟少分。即得三乘不退。三。若有鬼神諸人。得袈裟乃至四寸。飲食充足。四。眾生共相違背。念袈裟尋生慈心。五若持此少分。恭敬尊重。常得勝他。
【記】此五種功德。即前十種利益。及出生第二偈義也。一。即前菩提上首義。二。即父母反拜。眾生禮拜。天龍護祐。得成佛道義。三即後出生第二偈義。四。即師子捨身。國王敬信義。故瓔珞經雲。若天龍八部闘諍。念此袈裟生慈悲心。五。即眾處人天。龍披免難。羅剎恭敬義也。如次思之。自然可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