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附錄:不失為樂(1 / 2)

快樂是大眾的普遍追求。咱少時吃不飽穿不暖,窮斯濫矣,卻也要窮快活。餓著肚皮送完愛國糧,回家扔下籮筐,汗都沒息,先抱把自製的破二胡,狠狠鋸上一陣。鋸得老父耳朵難受,罵我擔什麼尿桶,晚飯都還沒著落呢。鄉下人尿桶上有竹襻,肩挑滿滿的尿桶下地,竹襻與桶耳磨擦起聲,吱吱嘎嘎的,跟我鋸的二胡一樣優美。也怪鄉下條件差,沒電視連續劇可看,沒美國大片可欣賞,也沒法上網裸聊,隻好擔尿桶,自娛自樂。

人皆有私心,往往以得為樂。饑者得食快樂,渴者得飲快樂,貪者得財快樂,淫者得色快樂。嬰兒得奶嘴快樂,學生得表揚快樂,成人得成功快樂,老年得頤養快樂。到了人之將歿,得金得銀,得權得勢,得風得雨,都快樂不起來了,得一副好棺材,得一塊好墓地,也是快樂。也有以失為樂的。堯禪帝位於舜,範蠡助越王滅吳後掛冠而去,就是以失為樂。佛徒散財自贖,百姓破財消災,也是以失為樂。西方文明社會製度健全,財產透明,國家重征遺產稅,有識之士上半輩子賺錢,下半輩子散財,人到離世之時還擁有巨額財富,覺得是最大的恥辱和另一種意義上的失敗。

吾乃庸常之輩,也總是以得為樂。褲子一脫,得個正科;床上一躺,得個廠長,會感覺良好,樂得嘴唇包不住牙齒。隻是我這人太沒出息,從不指望再得比正科廠長更大的官。物質上也講究不來,美食進嘴,胃口不舒服;美衣上身,身材不爭氣;美廬美車美女,從來不敢想不敢幹。加上人近天命,難得有太大欲望,苟且偷生即可滿足,身外之物得與不得,已不那麼重要。也曾想過提高一下素質,以失為樂,又無官無財無物可失。偶爾掏個零錢放進街頭乞者碗裏,以為可樂上一樂,媒體又煞有介事說那是騙子,又樂不起來了。

無得可樂,亦無失可樂,隻好以不失為樂。鄰居失火,我家屋簷沒被燒著,可樂。同事東窗事發去了裏麵,我還在外麵,可樂。同學吃進打過農藥的菜兩眼翻白,我目不斜視,可樂。朋友銀行賬戶被盜,我幾個小工資還在卡上,可樂。熟人找小姐患上難言之花柳病,我無花無柳,可樂。富人找情婦,被情婦老公打斷狗腿,我的狗腿還好好的,可樂。

想起要開文代會了,同誌們一致認為,我老人家做了好幾年的文聯副主席,這回也該修成正果,去副扶正做主席了。何況著作不少,不等身也等膝,且多年占據全國圖書市場顯著位置,天下何人不識君?別說市文聯主席,就是省文聯主席,也當仁不讓。我又何嚐不是這麼正確認識自己的?行走於江湖,朋友將我介紹給生人時,常會在著名作家後麵加上文聯主席頭銜,讓我一半清醒一半醉。為跟紅頭文件口徑保持高度一致,我總要補充一個副字,以免以假亂真,違背組織原則。就為被人當主席隆重推出時不用補充說明,省些口水養牙齒,也應該將這個文聯主席收歸名下。再說我不貪不腐(想貪想腐也貪不著腐不上),不嫖不賭(嫖沒精力賭沒實力),認真著書(不著書沒事可幹沒事能幹),老實納稅(稅由出版社代扣,不納不行),為文學事業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無人逼迫純係自作多情),可謂德能勤績樣樣拿得出手,還不提文聯主席,真是天理難容。

我也曾為此憤然慨然,怒火中燒,心氣難平。隻是我四五十歲的人了,多少也見過些世麵,深知文聯主席怎麼也算個官兒,這官兒該不該你,是管官人的事,不是讀者的事,以為讀者讀我的書就該做文聯主席,也太天真可愛了點。我才不願當老天真哩,也就沒有天天張著嘴巴等吃天鵝肉,吃不著就做白日夢。何況組織也對得起我,我隻顧埋頭書齋,沒時間向組織靠攏,依然讓我繼續做副主席,還有什麼屁可放?沒如願得到正主席,副主席仍有幸留在我手上,我並沒失去什麼呀。不失為樂,我不樂,能行嗎!

天鵝肉吃不著,地鵝肉是不是有我的份?我於是專往人多的地方亂竄,碰著靚妹美女,就雙目放電,等著人家接電。許是我電力不足,許是人家身上沒裝地線,我的電從沒被靚妹美女接受過。這也就罷了,沒人接電,留著回家照明,還可少交電費。問題是放電過多,兩眼燒出炎症,不得不上醫院看醫生。醫生很負責,又用有償高級儀器檢驗,又拿昂貴進口藥水清洗,嚴正指出我右眼已患上嚴重角膜炎,非住院治療不可。我還是文聯副主席,沒資格住高幹病房,又不願將自己視同於一般老百姓,屈尊普通病房,不肯住院。醫生沒法,隻好對我實行簡單處理,先打針吃藥點眼藥水,一周後再去找他。折騰一周,也不覺得眼睛是好些還是壞些,找到先前的醫生,他又是一番檢查,然後繃著臉說上次要你住院你不聽,現在不僅右眼情況惡化,左眼也跟著出了問題。警告我不好好住院係統治療,導致徹底失明,到時後悔就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