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摒除外來的誘惑,先秦儒家大師十分重視道德修養過程中的自省自克。所謂自省自克,就是通過自我反省來克製自己的欲望,從而達到“守仁”、“執禮”的目的。孔子在談及道德修養方法時,最為強調的就是這一點。因為道德修養的核心是要自己的內心世界符合社會公認的準則和規範,因此道德修養貴在自覺。那麼,怎樣進行自省自克呢,孔子認為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主動地防範,使各種不良雜念消滅於萌芽狀態之中。正如他的學生曾參所說的:“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平日遇事要善於自我省察,“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焉。”另一種是防範不成,從自己身上找到原因,特別是與別人關係未處理好時,最好是“反求諸己”。他說:“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要“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就是責備自己應當重些,責備別人應當輕些。孔子說:“克己複禮為仁。”強調克製自己,使自己的思想、言行都合於“禮”,就達到道德修養的最高標準了。孟子也十分讚同這一觀點,他說:“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禮人不答,反其 敬。行有不得,皆反求諸己。”他認為,一個人遇到別人以不合理的態度來對待自己時,一定要“自反”,要進一步自我反省,自我評價,要有嚴格的律己精神,以自覺為善,自覺拒惡。
要促成學生的人格養成,先秦儒家大師們認為身體力行是必不可免的修養環節。身體力行強調的是道德實踐,要求學生知行統一,言行一致。道德要成於內而形於外,道德修養的最終目的是要見諸行動。孔子在長期的教育實踐中,深深地感到這一點對於道德修養是至關重要的,他檢討自己過去對人總是“聽其言而信其行”,在實踐中這往往行不通,因而醒悟到必須要“聽其言而觀其行”。因此,他常要求學生“訥於言而敏於行”,而反對那種“言過其行”的人。他要求學生“慎言”,對做不到的事,不要說大話,放空炮。“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要求學生“言必信,行必果”。而在力行中,孔子要求“有恒”,他說:“立誌在於有恒。”如果不能持之有恒,半途而廢,連巫、醫這樣的職業都幹不好。他經常用流水不止、築山平地的事例,鼓勵學生自強不息,堅持到底。孔子有句名言:“歲寒,然後知鬆柏之後凋也。”就是要求人們在任何艱難困苦的場合也保持自己的高風亮節。荀子也強調道德實踐的重要性。他認為“知之不若行之”,行是學習的最高階段,“學至於行之而止矣”。他鄙視“耳口”之學,認為學習不能隻是“入乎耳”和“出乎口”,更重要的應體現在行動上。 “君子之學也,入乎耳,著乎心,布乎四體,形乎動靜”。孟子則從意誌磨礪的角度強調道德實踐的重要性。孟子認為,人的道德意誌是靠艱苦磨煉出來的,要經過多次嚴峻的考驗,才能成為百折不撓的人才。他說:“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誌,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弗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道德實踐的目的是要最終養成獨立的道德人格。孟子希望所培養的人才能夠“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誌,與民由之;不得誌,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孟子希望所培養的學生能夠做到“權利不能傾也,群眾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蕩也。生乎由是,死乎由是,夫是之謂德操。德操然後能定,能定然後能應。能定能應,夫是之謂成人”。在遇到理想與生命相衝突的時候,要具備為正義而獻身的高尚氣節,“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孟子的“舍生取義”與孔子的“殺身成仁”成為儒家所追求獨立人格的極致。
綜上所述,儒家所主張的培養目標是具有理想、誌向、氣節的統治人才,這種人才應胸懷天下,誌向遠大,意誌堅定。這種教育主張,實質上就是要將學生培養成人,做一個真正的人。儒家心目中的理想人格是一種道德人格,它立足於血緣宗法關係,重視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協作,把人倫視為人的生存和發展的根本依托,教人以“明人倫”為宗旨,善於樂群,達到“仁”與“誠”的境界。儒家所欲成就的理想人格,力求落實於人的情感、行為之中。孔子本人“溫而厲,威而不猛,恭而安”。他推 崇“矜而不爭,群而不黨”,“惠而不費,勞而不怨,欲而不貪,泰而不驕”,“和而不同”以及“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的人格涵養,力求文質彬彬,盡善盡美,從而使人的道德理性日益呈現,使人格的層次逐漸提高,逐步達到與天道合一的目標。孔子相信“天命”與“聖人之言”是一致的,隻有使人的自由得到高度體現,進而達到“從心所欲不逾矩”的人生最高的道德自由的境界。這種境界就是與天地合其德的境界,就是“天人合一”的境界。孟子不僅提出“盡心知性知天”的命題,而且確信“君子所過者化,所存者神,上下與天地同流”,其浩然正氣“塞於天地之間”。荀子認為“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參也,萬物之總也,民之父母也”。他們要求所培養的君子能夠達到盡自然之美而致自然之用的“與天地參”的境界,才可能在治國平天下之時循天道而行人道,將天道付諸社會,以實現“天道”為己任,自強不息。
當然,我們也要注意到,儒家的教育哲學在追求自我完善、實現自我的教育目標的同時,還以其既定的倫常關係和等級製度人為地給人套上了無數沉重的枷鎖,使本來追求人格的完善和自我實現,變成社會規範對獨立人格的一定程度的束縛,甚而至於喪失了自我。這種現象在重視人的自覺的原始儒家那裏不甚明顯,但已初露端倪。比如,荀子就有過於強調群體而忽視個體、忽視自我道德主體的傾向。這一傾向演變到董仲舒那裏,“天、君、人倫”這些東西,便在一定程度上變成了淩駕於人之上的壓製人、束縛人、禁錮人的工具,使人失去了獨立而完整的自我。再到宋明理學,“存天理,滅人欲”的理學綱領更加束縛人,人的一切處於“天理”的支配和控製下,造成了人格的“自我”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養成國民怯懦、虛偽、逆來順受、麻木不仁等病疾與積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