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彌本無畜杖法。或遠行及老持之。入寺必須去笠斂杖。若見二師上座尊宿。皆投杖笠於地。然後問訊。若為二師持杖。師有顧問。必抱杖然後答之。呂氏春秋曰。孔子弟子。抱杖而問其父。拄杖而問兄弟。曳杖而問妻子。葢尊卑之有分也。若以杖倚殿壁。即得輕慢之罪。故昔二十五祖。七劫以前。當證二果。由以杖倚殿壁。緣斯過慢。遂失二果。寶梁經雲。有一賢者。麵上有國王文。相師見已。嫁女與之。後時賢者入寺。杖倚寺壁。生憍慢故。失國王文。墮大地獄。可不慎哉。

入禪堂隨眾第十

單上不得抖衣被作聲扇風。使鄰單動念。

此具三過。一自麤躁。二扇塵汙人。三令他動念。又凡入堂。律教令具五法。一須慈敬尊重於人。二應自卑謙下如拭塵巾。三知坐起俯仰得時。四在眾中不為雜語。五不可忍事應默然。

下牀默念偈雲。從朝寅旦直至暮。一切眾生自迴護。若於足下喪身形。願汝即時生淨土。

念偈已。復應念呪七遍。唵地利日利莎訶。

不得大語高聲。

沙門出言。語須恭慎。聲要柔和。方稱釋子之儀。

輕手揭簾。須垂後手。

此離二過。一無粗躁。二不壞物。卷時須麵向裏。令兩頭齊整。

不得拖鞋作聲。

行護雲。凡著履屐。先令腳跟著地。勿使有聲。

不得大咳[口*敕]作聲。

無痰有聲曰咳。無聲有痰曰嗽。

不得鄰單交頭接耳。講說世事。

佛法。尚不宜交頭接耳。況其世事乎。

或有道伴親情相看。堂中不得久話。相邀林下水邊。乃可傾心談論。

雖許傾心。隻宜道話。不可恣談世情。慈受禪師箴規雲。若是舊時道伴。遠地親情。相引林下水邊。方可傾心談論。至於交關買賣。引惹雜人。盡非衲子所為。

若看經。須端身澄心默翫。不得出聲。

翫。觀習也。此明三業肅清。身端則念正。心澄則理生矣。

二板鳴即宜早進堂。

早則身心輕安。事事調停。遲則倉卒。妄念易生。

歸位默念偈雲。正身端坐。當願眾生。坐菩提座。心無所著。

跏趺時。復應念偈雲。結跏趺坐。當願眾生。菩提堅固。得不動地。

附 不得穿堂直過。

當沿前後行。箴規雲。穿堂直過。豈不厚顏。尊殿閒行。恐招薄福。

上單下單。俱當細行。勿令鄰單動念。

夫為沙門釋子。本具三千威儀八萬細行。凡所舉止。先須慎心。

不得單上寫文字。除眾看經教時。

除謂開聽也。

不得單上相聚。擺茶夜坐雜話。

此有三過。一則動念。二則散心。三犯非時。縱有非時之藥。亦不應夜坐雜話。

不得單上縫補衣被。不得眠臥共鄰單說話。動眾。

經雲。食則無語。臥則無談。精勤思義。溫故知新。坐則禪思。起則諷誦。戒行如此。真佛弟子。

執作第十一

當惜眾僧物。

大律雲。護常住僧物。如護己眼睛。行護雲。有損費常住三寶等物。當賠償之。昔揚州白塔寺沙門道昶。掌知僧物。自在侵用。忽有冥官數人。白日入房。曳昶下地。欲斷其頸。昶驚呌乞命。官厲聲言。合房資財。並送還僧。當放汝活。昶叩頭言。不敢違命。即鳴鐘集眾。盡捨衣物造像設齋。冥官三日復至。見昶一鉢一衲。不言而去。昶自是勉勵進修。卒成明行。

當隨知事者教令。不得違戾。

違是乖違不順。戾是狠戾不服。

凡洗菜。當三易水。

易換也。當先擇去蟲蟻等。然後洗之。

凡汲水。先淨手。凡用水。當諦視有蟲無蟲。有以密羅濾過方用。若嚴冬不得早濾水。須待日出。

寒天早濾。恐蟲凍死。凡河水井水。皆須觀察。無蟲方用。用有二種。一飲食。二浣濯。其水蟲極細。須諦觀察。不得就中洗手麵。及大小便。濾羅有五種。一密絹方羅。二陰陽瓶。三君持瓶。此二。皆用絹鞔口。細繩繫項。沉放水中。待滿牽出。四酌水羅。五角羅。用絹方一磔許。或繫瓶口。或置碗上。濾而用之。

凡燒竈。不得燃腐薪。

腐朽之木有蟲。故不聽然。經雲。亦不得然生薪濕薪。

凡作食。不得帶爪甲垢。

佛不聽留指甲。極長聽至一麥。若帶垢不淨作食。得廁中鬼報。譬喻經雲。有沙門作摩波利飯。比丘分酪酥著手。以手拭柱。柱即破裂。不可不慎哉。

凡棄惡水。不得當道。不得高手揚潑。當離地四五寸。徐徐棄之。

惡水是洗器浣濯之水。不得當人行道處。棄瀉。

凡掃地。不得逆風掃。不得聚灰土安門扇後。

謂不得堆積糞掃也。經雲。掃地當令淨。不得有跡。有即時掃卻。百緣經雲。掃地得五功德。一自除心垢。二除他垢。三去憍慢。四調伏心。五增長功德。得生善處。

洗內衣。須拾去蟣虱。方洗。

小者名蟣。大者名虱。拾淨而洗。方無傷生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