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什麼是漢語詩歌節奏(1)(2 / 3)

第二節 什麼是詩歌節奏

詩歌節奏一般指詩歌語言的節奏。作為一種節奏,它必然包含上述兩個方麵的因素,即一定的時間間隔和某種形式的反複。它與其他非語言節奏的不同,主要不在一定的時間間隔這個因素上,而在某種形式的反複這個因素上:它是某種語音形式的反複。

與其他節奏一樣,在詩歌節奏的二因素中,一定的時間間隔是基本條件,某種語音形式的反複是本質特征。就後者而言,不同性質的詩歌節奏,主要就是由不同語音形式的反複造成的。例如,古希臘語和古羅馬語(拉丁語)詩歌,利用音節的長短形式在大致相等時間裏的反複來構成節奏,這是“音節· 長短”節奏。其中的“音節”(一般是一個音組)占有一定的時間,表示一定的時間間隔;長短音形式表示這種節奏的本質特征,這種節奏也就因這本質特征而簡稱為“長短”節奏。英語、德語、俄語等語言的詩歌,則利用一定的重輕音形式在大致相等時間裏的反複來構成節奏,這是“音節· 重輕”節奏。同樣,在這種節奏中“音節”(一般也是音組)表示一定的時間間隔,重輕音形式表示節奏的本質特征,這種節奏也因這本質特征而簡稱為“重輕”節奏。一般語音學認為:“語言中聲音的高低、輕重、長短、快慢間歇和音色造成語言的節律。” [3]這說明,語言中除了重輕和長短這兩種語音特征可以構成節奏外,高低和頓歇等語音特征也可以構成節奏。

造成詩歌節奏的上述諸語音形式,都是對立的語音形式,如長音與短音、重音與輕音、高音與低音。語音的頓歇則與語音本身構成對立形式,這是語音的存在與不存在的對立形式,或者說是語音的運動與靜止的對立形式,是語音中最基本的對立形式。

因上述我們可以說:詩歌節奏,是詩歌語言中某種對立的語音形式在一定時間間隔裏的反複。

由於各民族語言的語音一般都具有重輕、長短、高低和頓歇等特征,構成一種語言的詩歌節奏的因素往往就不是單一的,而是多樣的,但其中必定有一種節奏因素是主導的和起決定作用的,其餘節奏因素則是次要的,起輔助作用的。如在英語詩歌節奏中,一定的重輕音形式的反複是起決定作用的,同時長短音形式和頓歇形式也是節奏因素,可以加強或者修飾由重輕音形式構成的節奏。

詩歌節奏既然包含一定的時間間隔和某種對立語音形式的反複這兩個因素,探索一種語言的詩歌節奏便要做兩方麵的事情:一是探尋和發現表示一定時間間隔的音節組合形式即音組(有時隻是單個音節);二是探尋和發現那反複出現的對立性的語音形式。由於對立性的語音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探索者的主要任務就是分辨其中主要的、對節奏起決定作用的那種對立性語音形式,但同時又要充分考慮其他語音形式對節奏的相關作用。

以上所論是狹義的詩歌節奏,即某種對立的語音形式在時間序列上形成的節奏。詩歌節奏也有廣義的,如由均齊或對稱的詩行在空間上形成的視覺節奏,此外還有詩歌的意義節奏和情緒節奏。

第三節 詩歌節奏的分類

這裏對詩歌節奏先作一扼要分類,以便於下文論述。

在最基本的層次上,詩歌節奏分為外在節奏和內在節奏。外在節奏由詩歌語言的外在特征造成,內在節奏由詩歌語言的內在意義和情緒造成。

詩歌的外在節奏又分為兩種:一種是由詩歌語言的語音特征(即上文說的某種對立的語音形式)造成的節奏,它是聽覺上的節奏,是詩歌主要的外在節奏;另一種是由詩歌語言的文字形態造成的節奏,它是視覺上的節奏,本書下編論格律體新詩的建築美時將論及它。

由詩歌語言的語音特征造成的節奏又分為格律節奏和自由節奏(後者一般稱“自然節奏”,但兩者有所不同,詳下文),前者是格律詩的節奏,後者是自由詩的節奏。一般所說的詩歌節奏,主要指格律節奏和自由節奏這兩種外在節奏。本書論述漢語詩歌節奏也主要論述其聽覺上的外在節奏:首編論述它的本質是什麼,次兩編論述它在古代詩歌和現代新詩中的表現形式。其中著墨較多的是外在格律節奏,因為古代詩歌幾乎都是廣義的格律詩,新詩中除了自由詩外,也有格律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