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說的描寫中,處在社會底層的山民們為了“活命”這個最簡單最基本的生命需求而奔波、操勞、掙紮,在他們看來,以什麼方式存在不重要,以什麼方式謀生不重要,重要的是能生活就可以了。他們無形中不僅被剝奪了選擇生活方式的自由,活著變得很艱難;同時被剝奪了死的權力,死變得很痛苦、恐怖。孫老者一生忍辱負重寬厚待人,但卻終為造化所愚,落得家破人亡、身遭橫死的結局;孫校長致力桑梓教育,盡力盡責,而最終慘遭殺害,身首異處;孫團長屢建戰功,最終倒在自己表親的槍子下;南溝三個有頭有臉的人物,老連長一句話便橫屍村野;固士珍的隊伍強搶年貨時,多數賣年貨的人不敢說個不字,隻有二十三個敢於伸手要錢,結果呢,這二十三個人是“紅血噴向白雪,人頭滾滿山坡”,成了海魚兒大刀下的冤魂。在那個奸雄混戰的年代,《山匪》中的許多人物連最基本的人生需要也得不到滿足與保障,生命時常無端地被肢解、毀滅,他們身不由已地陷入人生的生存困境中。
在那個民不聊生的動亂年代,老百姓的生存困境之二,是選擇當山民還是做土匪?小說以《山匪》命名,真實地展示了一幅民國年間亂世紛爭的群匪圖。逛山耍大了,就成了土匪;土匪人多了,就成了司令;有槍便是草頭王,好一個匪患如毛的亂世。這部書與所有經典大異其趣:“這裏描述的,不是一群幫匪、盜匪、惡匪,而是一群人匪,儒匪、情匪”;這裏的匪曾經是民,民曾經是匪。《山匪》與其說是寫匪,不如說是寫山民,寫山民做匪的無奈,亦寫老實當山民的不能。作者將人物推置到兩難的生存困境中:是當山民還是做土匪?
中國傳統文化的思維模式是,民、匪之間存在涇渭分明的鴻溝。匪則是盜。“匪盜”、“匪徒”“匪幫”等等都是具有明顯貶義指向的詞語,民一旦蛻化為匪,不論因為什麼原因,總會招來當時社會主流文化的攻擊與詆毀。對於在這種文化意識熏陶中的老百姓來講,當良民幾乎是不需要什麼理由的,而做土匪,成為秩序化生活的異端往往是做民不成,無路可走的無奈選擇。
對於生活在那個特定背景下的山民們來說,土匪逛山,意味著燒搶掠,他們從心理上恐懼、仇恨土匪,一聽到土匪到來,便不顧一切地上山躲匪。他們的潛意識認為:做匪即意味著與傳統行為準則的反叛,是為人們所鄙視和不齒的行為。“土匪滿門一盆血”這是孫老者經常說的一句話,潛台詞是:做土匪的難有好下場。他不遺餘力勸說外甥唐靖兒拾起手藝,重歸正途。然而具有反諷意義的是:苦膽灣人將平安的希望寄托在一個不斷騷擾自己的兵匪老連長身上;孫老者為了保一家人的安危,不僅經常通過陳八卦屈辱地求助於老連長,甚至幹脆送老四孫文謙到老連長手下當兵。孫老者苦心挽救的唐靖兒不僅當上了土匪司令,而且親手將孫老者的兒子孫團長送上了生命的祭壇。
一定程度上說,是那個“十八王子亂當家”的無政府年代和“有槍便是草頭王”的形形色色土匪,導致了孫家及苦膽灣人的悲劇命運,而那些土匪們的生死存亡與起落沉伏,又是受著誰的操持呢?他們曾經也是民,也想做人,而又是什麼力量將他們蛻變為匪呢?
唐靖兒,他是孫老者的親外甥,一把好手藝的釘羅匠。而“年景混背了”便抽煙耍賭最後索性玩槍杆子當“司令”,成為稱霸一方的有名的土匪。他殺人如麻,可行走背著母親的牌位,是孝是惡,誰也說不清楚。背著“母親大人神主”牌位造反當匪的唐靖兒是獨特的。紛亂時局中,想作“孝子”不成,幹脆做個“孝匪”。海魚兒,一個老實巴交的長工,辛勤勞作的山民,接連不斷的兵禍,突如其來的天災,孫家的一係列重大變故,重重刺激著海魚兒,人命如草芥,“蓋房娶媳婦”在現實中變得遙遠無期。他識破了倫理道德的底線,私通主家的老四媳婦琴,被趕出孫家之後,投奔固士珍,最後恩將仇報派人殺了孫校長。善與惡,民與匪原本就是一念間,海魚兒因情而蛻變為匪,一次連殺二十三人,從此世間少了一個老實的山民,多了一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