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和婉言。說話時所用詞語的意思與所要表達的意思一致叫直言,是否直言取決於交際情境。漢語中常說“恕我直言”而不說“恕我婉言”。可見婉言比直言反能得到語言社會的認同。同樣表達“耳朵聽不見”,說“耳聾”是直言,說“耳背”、“重聽”是婉言,“生病”是直言,“不適”和“欠安”是婉言。詞語中有直言義和婉言義,話語中也有直言表述和婉言表述。魯迅在《立論》中談到有一個人家生小孩,親友前來祝賀,說好話的得到一番恭維,說真話的遭了打。但是,在真誠的人際交往中,還是“直言相告”,“實話直說”為好。親密的人之間不必過多地委婉。
簡略和唆。簡略和唆是就信息的冗餘程度而言的。前麵已談過,要掌握適當的冗餘度,話語過分簡略,意思不容易被理解;冗餘信息太多,會造成理解的障礙。一般來說,“有話則長,無話則短”,話語簡繁適度,才能更好地完成交際任務。當然,繁簡要看具體情況,有難言之隱時,或服務性的話語常常會有更多的冗餘。
說話的精確與模糊、直言與婉言、簡略與唆都要依賴於話語環境,說話的策略應服從語用規律。
二、聽話策略
人能聽話,但不一定善於聽話。聽話的目的在於獲得並理解信息,因此,準確地聽就成為一種技巧。古希臘一位青年去拜蘇格拉底為師,學習演講術。他滔滔不絕地誇耀自己的口才。蘇格拉底說:“你必須交雙倍的學費。”年輕人問:“為什麼?”蘇格拉底告訴他:“因為在我教你如何講話之前,必須先教你如何聽別人講話。”
聽話需要專心和敏感。專心傾聽是對講話者的尊重和信任,是溝通與合作的基礎。它可以減輕講話者的心理壓力,可以使緊張氣氛得到緩和。一位哲學家說過:“二人合作——一個說,一個聽,才能表達出真理。”我們也可以說,“一個說一個聽,才能接受真理。”目前研究說話的論著很多,而探討如何傾聽的文獻較少,這種重表達(說、寫)輕接受(聽、讀)的現象是不合理的(孫汝建《接受修辭學》,《外國語》
1994年第1期)。下麵粗略地提出關於聽話的幾種策略。
(1)要做到全身心地聽。聽話過程是注意、接受和理解的過程。聽話時要專心致誌地主動作出相應的聽話姿勢,對種種分心因素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將注意力集中在對方所說的話語上,不打岔,不改變對方的話題。
(2)無反射地聽。無反射地聽就是善於沉默,很少反饋,不幹擾對方講話。說話者想討論一些急於解決的問題,而你又無思想準備,這就要先靜聽;對方表態或提出見解時,要虛心傾聽;對方講話不太流暢時,要耐心聽,讓說話人減輕心理負擔。當然,當你不同意對方的觀點時,不能無反射地聽,否則會被對方誤解為你同意他的觀點。當說話人力求得到支持和讚賞時,你應該即時表態。
(3)有反射地聽。有反射地聽,其目的是增加反饋聯係。如果說無反射地聽是“消極地聽”,那麼,“有反射地聽”則是一種“積極地聽”。由於語言具有多義性,話語又有含糊性,聽話者不理解話語時會提出一些問題,或核實對方話語中的觀點,就會對話語發生積極反饋。反饋有以下四種:一是核實,就是向說話人問明白他講話的確切意思;二是套用,是聽話人順著說話人的**來證實他的講話內容沒有被誤聽,如:“如果我沒有理解錯的話,你剛才是否說”;三是歸納,將說話人表述的意思作個小結。如:“如果把你所說的話總結一下,那就是”;四是提問,即向說話人提出問題。
提問常常用於下列情況:當對方講了你聽不懂的話,你可以問:“請你解釋一下剛才那個術語,好嗎?”;當對方講到一個棘手的問題而停下來時,你可以提問:“你說的這件事有些麻煩,是不是由於”;當對方換了話題而你又想聽原來的話題時,你可以問:“你剛才談什麼來著?”;當對方話語雜亂無章時,你問:“你的主要意思是123,還有其他嗎?”;當對方話語中有言外之意時,你可以問:“你是否認為我太草率了?”;當對方的話語在前言和後語有矛盾時,你可以問:“你剛才說的和現在說的,是不是有點不一樣?”;當你聽懂了他的話,並想將這層意思告訴他時,你可以提問:“你在非常困難的條件下完成了書稿,是不是這樣?”;當你提出意見或解決問題的方案時,你要征求他的意見就可以問:“我這個辦法能不能試試?”;你從對方的動作表情中發現不同意你的觀點時,你可以問:“你有什麼不同的看法嗎?”;你希望對方從所談的建議上加以選擇,可以問:“這些建議你認為哪一種可行?”;對方不完全同意你的見解時,你可以提問:“你認為如何改進才好呢?”;對方的表述較籠統時,你可以提問:“你能否一項一項地說清楚?”如此等等,積極的反饋提問,能使交談順利展開,從聽話人的角度配合說話也能達到雙方的順利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