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當民眾喉舌。新聞媒介要做民眾的代言人,充分反映和代表他們的利益和意誌,為他們提供反映情況、表達意見的有效渠道和手段,幫助他們行使好自己參政、議政和監督政府的權利。
充當輿論向導。新聞媒介作為輿論機構不但擔負著表達和反映社會輿論的任務,而且還擔負著影響和引導輿論的任務。它要做輿論的向導,堅持用正確的輿論引導人,為國家和民眾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充當政府鏡鑒。新聞媒介要通過對政府施政過程中的各種行為提出批評建議,進行有效監督,來幫助政府及時發現工作中的失誤,糾正工作中的錯誤,以便按照社會的需要和民眾的意願調整自己的執政行為。這是新聞媒體作為社會與公眾代言人對政府實行監督的必然要求。
充當國家衛士。新聞媒介要擔負起捍衛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維護國家安全和促進社會穩定的神聖職責,做國家和社會的捍衛者與守護者。
充當文明使者。新聞媒介要在傳承文明,教化道德,促進人的全麵發展與社會和諧、文明、進步方麵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
由此看來,擔負社會責任,也是新聞工作者應當具有的一種專業理念。而從我國的新聞實際工作看,許多違反職業規範行為的出現都同一些媒體和新聞從業者沒有恪守這一專業理念有直接關係。
三、遵循基本新聞職業規範,善於理性把握自己,做品德高尚、行為理智、行動自覺的新聞工作者
“理性”,指的是一個人思想和行動上的理智與自覺。它通常是指人們根據以往的實踐和認識所形成的符合常理、常規的一種明確的意識與理智的行為。理性要靠人們的自律意識來維係,要靠人們的自覺行動來體現。
我們說新聞工作者要講“理性”,是指新聞工作者在日常的工作中要明確哪些行為是正確的、有益的、光榮的,是符合職業規範和社會規範的,從而是可為的,而哪些行為是錯誤的、有害的、恥辱的,是不符合職業規範和社會規範的,從而是不可為的,進而提高自覺意識,嚴格要求自己,規範自己的言行,做一個頭腦清醒,行為理智,行動自覺的職業人。
新聞工作中的許多環節往往都是由新聞工作者獨自思考、獨自判斷和獨自完成的。這種職業行為上的自由特性決定了每一個新聞工作者都應當具有良好的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具備高度的行為理智和行動自覺,要能夠把握好基本的道德和法律底線,絕不能夠輕易越過職業規範下的道德和法律底線。近年來新聞界出現的虛假報道、“有償新聞”、低俗之風、不良廣告等問題,就都與新聞工作者缺乏道德和行為理性,在理與非理、德與非德、法與非法之間出現了偏差和失誤,越過了一些基本的道德和法律底線有關。
例如新聞報道中的有意造假現象就是新聞工作者失去理性的一種惡劣表現。
一個新聞職業人應把維護和保證新聞的真實作為自己的道德底線。而一個社會人則應把講究和信守誠信作為自己的道德底線。總之,無論是一個新聞人,還是一個社會人都不能夠撒謊和造假。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那麼這個人的行為就越過了道德底線,就是非理性的了。
再如“有償新聞”問題。“有償新聞”的要害是“以權謀私”,用刊發新聞做“權錢交易”和“錢稿交易”。這是一種嚴重的行業腐敗行為,也是一條不該越過的道德和法律底線。而近年來新出現的“有償不聞”(指接受人家錢財而幫助其隱瞞事實,“隱情不報”)現象,則是“有償新聞”的變種,其實質依然是在搞“權錢交易”和“錢稿交易”。
作為一個新聞工作者既然選擇了這個職業,就應該擺脫名與利的誘惑,自覺遵守職業道德,理性地把握自己,努力克服個人主義、利己主義的傾向,防止以權謀私、以稿謀私,堅決清除“有償新聞”,淨化我們的媒體。
又如低俗之風問題。近年來新聞傳播中的“泛娛樂化傾向”越來越嚴重,出現了很多低俗不堪的報道。一些無聊的挑逗、庸俗的展示、肉麻的搞笑、低級的調侃充斥媒體。有的媒體為了取悅受眾,甚至將人間的苦難作為娛樂來進行炒作,這簡直可以說連一點人性和人道都不講了。
新聞傳播應當講社會責任,講人文關懷,講傳播效果。娛樂什麼,怎麼娛樂,如何取得有益的娛樂效果等等,都應當認真對待,絕不能不負責任地任意炒作“新聞”、“娛樂”受眾。
綜上所述,一個新聞工作者隻有樹立遠大的新聞職業理想,堅持科學的新聞專業理念,自覺地加強職業道德修養,善於理性地把握自己,才有可能確立起正確的榮辱觀,真正成為一個品德高尚的、有益於人民的、無愧於自己的職業榮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