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20章 陰陽與取名(1 / 1)

中國人素來以陰陽分萬物,認為世界上的萬事萬物都逃不出“陰陽”的分別和“陰陽平衡”的法則,所以在取名時講求陰陽平衡,認為人的姓名陰陽平衡者為吉,反之則為凶。那麼,姓名陰陽平衡的具體內涵是什麼呢?

理數陰陽平衡先說什麼是陰陽的理數,民俗從“理”和“數”兩個方麵去劃分陰陽,所謂“理”,即是“理義”,例如,以天地、男女、南北、前後、左右、表裏、明暗這些相對的概念來說,它們的陰陽“理”義是:

天地:天為陽,地為陰;左右:左為陽,右為陰;

男女:男為陽,女為陰;表裏:表為陽,裏為陰;

南北:南為陽,北為陰;明暗:明為陽,暗為陰。

前後:前為陽,後為陰:

所謂“數”,指的是以數目(筆畫)論陰陽,單數為陽,雙數為陰即:一、三、五、七、九為陽,二、四、六、八、十為陰。

漢字一般都有“理”和“數”這兩個方麵,既有字義,又有筆畫。

例如“王”字,以字義上看,王為男性,且高高在上,故為陽;而從筆畫上看,王為四畫,是雙數,故為陰。因此“王”字是理陽數陰。又如“鳳”字,從字義上看,它與“龍”相對,“龍”為陽,“鳳”則為陰;從筆畫上看,鳳為四劃,也屬陰,故“鳳”字的理和數都是陰。陰陽以易經中的符號“——”(陽)、“一一”(陰)表示。

民俗認為取名要理數陰陽平衡,首先是要求最好每個字在理和數兩方麵陰陽具備,如“王”字,理為陽,數為陰,吉;“鳳”字理,陰數也陰,就不太好。其次是要求名字的理數陰陽之和平衡。

當然,不是每個漢字都能在“理”(含義)上分出陰陽,有許多字在字義上是分不出陰陽來的,這種字隻能作中性詞看待。與“理數陰陽平衡”的取名擇吉標準無關。但有一部分姓名用字可以明顯看出陰陽屬性。

例如部首為“火”、“光”、“日”的字,就為陽性——灶、燈、靈、煙、烽、煌、輝、旦、旱、明、映、暈、等等。

部首為“女”、“艸”、“氵”的字,就為陰性——婦、柵、妮、娃、媚、娼、妹、芳、莎、菲、蔓、江、汪、海、泳、波,等等。

姓名陰陽平衡另有一種民俗觀念認為,以姓為陽,名為陰,姓(陽)和名(陰)要在筆畫上對稱,即姓和名的筆畫要差不多,不能相差太多,以不少於三劃為吉。例如王平、黎樹,姓與名筆畫差不多,陰陽平衡,吉;如果用於名和姓的字筆畫數相差太大,陰陽不平衡,算不上是個吉利的名字。

性格陰陽平衡小孩一落地就要取名,這時候根本無以知道他的性格,因此這裏所謂“性格陰陽平衡”的要求,是針對小孩逐漸長成以後改名而言的。

性格陰陽平衡的總原則是陰陽補救——對於陽剛之氣太盛的人,以陰(名)去補救;對於陰柔之氣太盛的人,則以陽(名)去補救,以求達到姓名(字)與人(性格)的陰陽平衡。

例如,一個人的性格多煩易怒,肝火旺盛,便是陽氣太盛所致,宜在改名上做文章,比如改為“波”、“英”等字;如果一個人的性格軟弱疲遝,膽怯氣虛,則宜通過用陽性的字改名來補救,比如原名李寒冰,這名字本就給人陰森森的感覺,可改為“炳”就達到了姓名與性格的平衡。

陰陽取名擇吉的要害在於兩個字:平衡。對這種取名擇吉中的“陰陽平衡觀”,該作如何評價呢?全盤肯定它或者相信它顯然不對,因為上麵提到的所謂理數陰陽平衡、姓名陰陽平衡不過是些文字遊戲,沒有實際意義,但從另一角度看,性格陰陽平衡卻有某些可取之處。例如:為脾氣暴躁的人取個溫文爾雅的名字,起碼寄托著取名者的良好願望,被取名的當事人也許還能從別人的呼喚聲中時時警醒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