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跳台滑雪技術
跳台滑雪簡稱“跳雪”。就是運動員腳著特製的滑雪板,沿著跳台的傾斜助滑道下滑。借助速度和彈跳力,使身體躍入空中,使整個身體在空中飛行約4~5秒鍾後,落在山坡上。1972年首屆世界跳台滑雪錦標賽在南斯拉夫舉行。該項目從1924年第一屆冬奧會即被列為比賽項目。根據國際滑雪聯合會規定,在冬季奧運會及世界滑雪錦標賽的跳雪比賽中,設有70米級和90米級台的兩個跳雪項目。從1964年第九屆冬奧會開始統一跳台級別,才分別規定為上述的70米和90米兩種。這並不單指跳台高度,還包括跳台助滑道的坡度即35~40度,以及長度80~100米。
跳台滑雪是滑雪運動項目之一。利用自然山形建成的跳台進行。腳著專用滑雪板,不借助任何外力,從起滑台起滑,在助滑道上獲得高速度,於台端飛出後,身體前傾與滑雪板成銳角,沿拋物線在空中飛行,在著陸坡著陸後,繼續滑行至停止區停止。
運動是起源於挪威,相傳,古時的挪威統治者想出一種處罰犯人的刑法,就是把犯人兩腳各縛一塊雪板,從有雪的高山往下推,讓他自行滑下,當通過斷崖的凸處時,身體就會拋向空中,再落在山下後摔死。後來,這種跳下滑雪的動作就逐漸地演變成現代的跳雪運動。
跳台滑雪運動由於跳台助滑道的角度及起跳端的仰起角度等不同,加上氣溫、溫度、風向、風力及雪質等自然條件的差異,跳雪的性能也就隨之變化。因此,跳雪比賽隻有最好成績,而沒有世界紀錄。
跳台滑雪的發展曆程
跳台滑雪源於挪威,1860年挪威德拉門地區的兩位農民在奧斯陸舉行的首屆全國滑雪比賽上表演了跳台飛躍動作,後逐漸成為一個獨立項目並得到廣泛開展1879年在奧斯陸舉行了首屆跳台滑雪跳台滑雪比賽。1883年被列入霍爾門科倫滑雪大獎賽。19世紀末,先後傳入瑞典、瑞士、美國、法國、意大利和波蘭等國家。初期的跳台滑雪利用山坡等自然地形進行,19世紀80年代開始出現土木結構的跳台。隨著空中滑翔技術的提高,新的跳台設計也不斷出現,1926年瑞士在格勞賓登州的蓬特雷西納建成60米級跳台,1927年又在聖莫裏茨建成70米級跳台。1925年起舉辦世界跳台滑雪錦標賽。跳台由助滑坡、著陸坡、停止區組成。
比賽時每個國家單項限報4人,團體限報一個隊4名運動員。以姿勢分和距離分計算總成績。姿勢分由5位裁判根據運動員完成動作的準確性、完美性、穩定性以及整體穩定性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後,將剩下的3個分數相加,最高分為60分;距離分要根據K點距離確定每米分值,運動員的跳躍距離達到K點距離為60分,短於K點距離,將所短距離乘以每米分值,再從60分中減去,超過K點距離,將所超距離乘以每米分值,然後加上60分。兩次比賽的姿勢分與距離分之和為運動員的總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團體賽以各隊4名運動員兩次比賽所得分相加,得分多者名次列前。1924年被列為首屆冬奧會比賽項目,現設90米級(原為70米級)、120米級(原為90米級)和團體3個男子項目。
跳台滑雪的比賽規則
跳台滑雪比賽中的跳台由助滑坡、著陸坡、停止區組成。
比賽時每個國家單項限報4人,團體限報一個隊4名運動員。
比設有90米級(原為70米級)、120米級(原為90米級)和團體3個男子項目。
滑雪者兩腳各綁一塊專用的雪板,板長230~270米,寬115厘米,板底有3~5條方向槽。比賽時運動員不用雪杖,不借助任何外力,以自身體重從起滑台起滑,經助滑道獲得110公裏/小時的高速度,於台端飛後,身體前傾和滑雪板成銳角,兩臂緊貼體側,沿自然拋物線在空中滑翔,在著陸坡著陸後繼續自然滑行到停止區,然後根椐從台端到著陸坡的飛行距離和動作姿式評分。
跳台滑雪有5名裁判員。裁判員根據比賽選手兩次(飛行)姿態判分,姿態得分與距離得分相加,距離分以飛行的米數來行算。飛躍姿勢裁判共5名,每人打分占20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滿分為60分。
距離計算采取“2舍3入法”,如6020米作60米;6030米則作6050米;6070米作6050米,6080米則進為61米。姿式的最高分為20分,在評姿式分時,跳躍得分占重要比例,成功的可得6~20分,失敗則得0~12分。跳台滑雪的技術動作包括四部分分別是助滑、起跳、空中飛行和著陸。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