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思想上,我沒有積極的主張與建議。這大概是多數諷刺文字的弱點,不過好的諷刺文字是能一刀見血,指出人間的毛病的:雖然缺乏對思想的領導,究竟能找出病根,而使熱心治病的人知道該下什麼藥。我呢,既不能有積極的領導,又不能精到的搜出病根,所以隻有諷刺的弱點,而沒得到它的正當效用。我所思慮的就是普通一般人所思慮的,本用不著我說,因為大家都知道。眼前的壞現象是我最關切的;為什麼有這種惡劣現象呢?我回答不出。跟一般人相同,我拿“人心不古”——雖然沒用這四個字——來敷衍。這隻是對人與事的一種惋惜,一種規勸;惋惜與規勸,是“陰騭文”的正當效用——其效用等於說廢話。這連諷刺也夠不上了。似是而非的主張,即使無補於事,也還能顯出點諷刺家的聰明。我老老實實的談常識,而美其名為諷刺,未免太荒唐了。把諷刺改為說教,越說便越膩得慌;敢去說教的人不是絕頂聰明的,便是傻瓜。我知道我不是頂聰明,也不肯承認是地道傻瓜;不過我既寫了《貓城記》,也就沒法不叫自己傻瓜了。
自然,我為什麼要寫這樣一本不高明的東西也有些外來的原因。頭一個就是對國事的失望,軍事與外交種種的失敗,使一個有些感情而沒有多大見解的人,像我,容易由憤恨而失望。失望之後,這樣的人想規勸,而規勸總是婦人之仁的。一個完全沒有思想的人,能在糞堆上找到糧食;一個真有思想的人根本不將就這堆糞。隻有半瓶子醋的人想維持這堆糞而去勸告蒼蠅:“這兒不衛生!”我吃了虧,因為任著外來的刺激去支配我的“心”,而一時忘了我還有塊“腦子”。我居然去勸告蒼蠅了!
不錯,一個沒有什麼思想的人,滿能寫出很不錯的文章來;文學史上有許多這樣的例子。可是,這樣的專家,得有極大的寫實本領,或是極大的情緒感訴能力。前者能將浮麵的觀感詳實的寫下來,雖然不像顯微鏡那麼厲害,到底不失為好好的一麵玻璃鏡,映出個真的世界。後者能將普通的感觸,強有力的道出,使人感動。可是我呢,我是寫了篇諷刺。諷刺必須高超,而我不高超。諷刺要冷靜,於是我不能大吹大擂,而扭扭捏捏。既未能懸起一麵鏡子,又不能向人心擲去炸彈,這就很可憐了。
失了諷刺而得到幽默,其實也還不錯。諷刺與幽默雖然是不同的心態,可是都得有點聰明。運用這點聰明,即使不能高明,究竟能見出些性靈,至少是在文字上。我故意的禁止幽默,於是《貓城記》就一無可取了。《大明湖》失敗在前,《貓城記》緊跟著又來了個第二次。朋友們常常勸我不要幽默了,我感謝,我也知道自己常因幽默而流於討厭。可是經過這兩次的失敗,我才明白一條狗很難變成一隻貓。我有時候很想努力改過,偶爾也能因努力而寫出篇鄭重、有點模樣的東西。但是這種東西總缺乏自然的情趣,像描眉擦粉的小腳娘。讓我信口開河,我的討厭是無可否認的,可是我的天真可愛處也在裏邊,Aristophanes(阿裏斯多芬)的撒野正自不可及;我不想高攀,但也不必因謙虛而抹殺事實。
自然,這兩篇東西——《大明湖》與《貓城記》——也並非對我全無好處:它們給我以練習的機會,練習怎樣老老實實的寫述,怎樣瞪著眼說謊而說得怪起勁。雖然它們的本身是失敗了,可是經過一番失敗總多少增長些經驗。
《貓城記》的體裁,不用說,是諷刺文章最容易用而曾經被文人們用熟了的。用個貓或人去冒險或遊曆,看見什麼寫什麼就好了。冒險者到月球上去,或到地獄裏去,都沒什麼關係。他是個批評家,也許是個傷感的1931年齊魯大學文學研究會會員合影,第二排右2為老舍新聞記者。《貓城記》的探險者分明是後一流的,他不善於批評,而有不少浮淺的感慨;他的報告於是顯著像赴宴而沒吃飽的老太婆那樣回到家中瞎嘮叨。
我早就知道這個體裁。說也可笑,我所以必用貓城,而不用狗城者,倒完全出於一件家庭間的小事實——我剛剛抱來個黃白花的小貓。威爾思的Thefirstman in themoon《(月亮上的第一個人》),把月亮上的社會生活與螞蟻的分工合作相較,顯然是有意的指出人類文明的另一途徑。我的貓人之所以為貓人卻出於偶然。設若那天我是抱來一隻兔,大概貓人就變成兔人了;雖然貓人與兔人必是同樣糟糕的。
貓人的糟糕是無可否認的。我之揭露他們的壞處原是出於愛他們也是無可否認的。可惜我沒給他們想出辦法來。我也糟糕!可是,我必須說出來:即使我給貓人出了最高明的主意,他們一定會把這個主意弄成個五光十色的大笑話;貓人的糊塗與聰明是相等的。我愛他們,慚愧!我到底隻能諷刺他們了!況且呢,我和貓人相處了那麼些日子,我深知道我若是直言無隱的攻擊他們,而後再給他們出好主意,他們很會把我偷偷地弄死。我的怯懦正足以暗示出貓人的勇敢,何等的勇敢!算了吧,不必再說什麼了!
五、《離婚》
也許這是個常有的經驗吧:一個寫家把他久想寫的文章撂在心裏,撂著,甚至於撂一輩子,而他所寫出的那些便是偶然想到的。有好幾個故事在我心裏已存放了六七年,而始終沒能寫出來;我一點也不曉得它們有沒有能夠出世的那一天。反之,我臨時想到的倒多半在白紙上落了黑字。在寫《離婚》以前,心中並沒有過任何可以發展到這樣一個故事的“心核”,它幾乎是忽然來到而馬上成了個“樣兒”的。在事前,我本來沒打算寫個長篇,當然用不著去想什麼。邀我寫個長篇與我臨陣磨刀去想主意正是同樣的倉促。是這麼回事:《貓城記》在《現代》雜誌登完,說好了是由良友公司放入《良友文學叢書》裏。我自己知道這本書沒有什麼好處,覺得它還沒資格入這個《叢書》。可是朋友們既願意這麼辦,便隨它去吧,我就答應了照辦。及至事到臨期,現代書局又願意印它了,而良友撲了個空。於是良友的“十萬火急”來到,立索一本代替《貓城記》的。我冒了汗!可是我硬著頭皮答應下來;知道拚命與靈感是一樣有勁的。
這我才開始打主意。在沒想起任何事情之前,我先決定了:這次要“返歸幽默”。《大明湖》與《貓城記》的雙雙失敗使我不得不這麼辦。附帶的也決定了,這回還得求救於北平。北平是我的老家,一想起這兩個字就立刻有幾百尺“故都景象”在心中開映。啊!我看見了北平,馬上有了個“人”。我不認識他,可是在我二十歲至二十五歲之間我幾乎天天看見他。他永遠使我羨慕他的氣度與服裝,而且時時發現他的小小變化:這一天他提著條很講究的手杖,那一天他騎上自行車——穩穩的溜著馬路邊兒,永遠碰不了行人,也好似永遠走不到目的地,太穩,穩得幾乎像凡事在他身上都是一種生活趣味的展示。我不放手他了。這個便是“張大哥”。
叫他作什麼呢?想來想去總在“人”的上麵,我想出許多的人來。我得使“張大哥”統領著這一群人,這樣才能走不了板,才不至於雜亂無章。他一定是個好媒人,我想;假如那些人又恰恰的害著通行的“苦悶病”呢?那就有了一切,而且是以各色人等揭顯一件事的各種花樣,我知道我捉住了個不錯的東西。這與《貓城記》恰相反:《貓城記》是但丁的遊“地獄”,看見什麼說什麼,不過是既沒有但丁那樣的詩人,又沒有但丁那樣的詩。《離婚》在決定人物時已打好主意:鬧離婚的人才有資格入選。一向我寫東西總是冒險式的,隨寫隨著發現新事實;即使有時候有個中心思想,也往往因人物或事實的趣味而唱荒了腔。這回我下了決心要把人物都拴在一個木樁上。
這樣想好,寫便容易了。從暑假前大考的時候寫起,到七月十五,我寫得了十二萬字。原定在八月十五交卷,居然能早了一個月,這是生平最痛快的一件事。天氣非常的熱——濟南的熱法是至少可以和南京比一比的——我每天早晨七點動手,寫到九點;九點以後便連喘氣也很費事了。
平均每日寫兩千字。所餘的大後半天是一部分用在睡覺上,一部分用在思索第二天該寫的二千來字上。這樣,到如今想起來,那個熱天實在是最可喜的。能寫入了迷是一種幸福,即使所寫的一點也不高明。
在下筆之前,我已有了整個計劃;寫起來又能一氣到底,沒有間斷,我的眼睛始終沒離開我的手,當然寫出來的能夠整齊一致,不至於大嘟嚕小塊的。勻淨是《離婚》的好處,假如沒有別的可說的。我立意要它幽默,可是我這回把幽默看住了,不準它把我帶走了。饒這麼樣,到底還有“滑”下去的地方,幽默這個東西——假如它是個東西——實在不易拿得穩,它似乎知道你不能老瞪著眼盯住它,它有機會就跑出去。可是從另一方麵說呢,多數的幽默寫家是免不了順流而下以至野調無腔的。那麼,要緊的似乎是這個:文藝,特別是幽默的,自要“底氣”堅實,粗野一些倒不算什麼。Dostoevsky(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還有許多這樣偉大寫家的作品——是很欠完整的,可是他的偉大處永不被這些缺欠遮蔽住。以今日中國文藝的情形來說,我倒希望有些頂硬頂粗莽頂不易消化的作品出來,粗野是一種力量,而精巧往往是種毛病。小腳是纖巧的美,也是種文化病,有了病的文化才承認這種不自然的現象,而且稱之為美。文藝或者也如此。這麼一想,我對《離婚》似乎又不能滿意了,它太小巧,笑得帶著點酸味!受過教育的與在生活上處處有些小講究的人,因為生活安適平靜,而且以為自己是風流蘊藉,往往提到幽默便立刻說:幽默是含著淚的微笑。其實據我看呢,微笑而且得含著淚正是“裝蒜”之一種。哭就大哭,笑就狂笑,不但顯出一點真摯的天性,就是在文學裏也是很健康的。唯其不敢真哭真笑,所以才含淚微笑;也許這是件很難做到與很難表現的事,但不必就是非此不可。我真希望我能寫出些震天響的笑聲,使人們真痛快一番,雖然我一點也不反對哭聲震天的東西。說真的,哭與笑原是一事的兩頭兒;而含淚微笑卻兩頭兒都不站。《離婚》的笑聲太弱了。寫過了六七本十萬字左右的東西,我才明白了一點何謂技巧與控製,可是技巧與控製不見得就會使文藝偉大。《離婚》有了技巧,有了控製;偉大,還差得遠呢!文藝真不是容易作的東西。我說這個,一半是恨自己的藐小,一半也是自勵。
六、寫短篇
我本來不大寫短篇小說,因為不會。可是自從滬戰後,刊物增多,各處找我寫文章;既蒙賞臉,怎好不捧場?同時寫幾個長篇,自然是作不到的,於是由靠背戲改唱短打。這麼一來,快信便接得更多:“既肯寫短篇了,還有什麼說的?寫吧,夥計!三天的工夫還趕不出五千字來?少點也行啊!無論怎麼著吧,趕一篇,要快!”話說得很“自己”,我也就不好意思,於是天昏地暗,胡扯一番;明知寫得不成東西,還沒法不硬著頭皮幹。
我在寫長篇之前並沒有寫短篇的經驗。我吃了虧。短篇想要見好,非拚命去作不可。長篇有偷手。寫長篇,全篇中有幾段好的,每段中有幾句精彩的,便可以立得住。這自然不是理應如此,但事實上往往是這樣;連讀者仿佛對長篇——因為是長篇——也每每格外的原諒。世上允許很不完整的長篇存在,對短篇便不很客氣。這樣,我沒有一點寫短篇的經驗,而硬寫成五六本長的作品;從技巧上說,我的進步的遲慢是必然的。短篇小說是後起的文藝,最需要技巧,它差不多是仗著技巧而成為獨立的一個體裁。可是我一上手便用長篇練習,很有點像練武的不習“彈腿”而開始便舉“雙石頭”,不被石頭壓壞便算好事;而且就是能夠力舉千斤也是沒有什麼用處的笨勁。這點領悟是我在寫了些短篇後才得到的。
大家都要稿子,短篇自然方便一些。是的,“方便”一些,隻是“方便”一些;這時候我還有點看不起短篇,以為短篇不值得一寫,所以就寫了《抱孫》等笑話。隨便寫些笑話就是短篇,我心裏這麼想。隨便寫笑話,有了工夫還是寫長篇;這是我當時的計劃。
《微神》與《黑白李》等篇都經過三次的修正;既不想再鬧著玩,當然就得好好的幹了。可是還有好些篇是一揮而就,亂七八糟的,因為真沒工夫去修改。報酬少,少寫不如多寫;怕得罪朋友,有時候就得硬擠;這兩樁決定了我的——也許還有別人——少而好不如多而壞的大批發賣。這不是政策,而是不得不如此。自己覺得很對不起文藝,可是錢與朋友也是不可得罪的。有一次有位姓王的編輯跟我要一篇東西,我隨寫隨放棄,一共寫了三萬多字而始終沒能成篇。為怕他不信,我把那些零塊兒都給他寄去了。這並不是表明我對寫作是怎樣鄭重,而是說有過這麼一回,而且隻能有這麼“一”回。假如每回這樣,不累死也早餓死了。累死還倒幹脆而光榮,餓死可難受而不體麵。每寫五千字,設若,必扔掉三萬字;而五千字隻得二十元錢或更少一些,不餓死等什麼呢?
《月牙兒》,《陽光》,《斷魂槍》,與《新時代的舊悲劇》——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好處。可我的態度變了。事實逼得我不能不把長篇的材料寫作短篇了,這是事實,因為索稿子的日多,而材料不那麼方便了,於是把心中留著的長篇材料拿出來救急。不用說,這麼由批發而改為零賣是有點難過。可是及至把十萬字的材料寫成五千字的一個短篇——像《斷魂槍》——難過反倒變成了覺悟。經驗真是可寶貴的東西!覺悟是這個:用長材料寫短篇並不吃虧,因為要從夠寫十幾萬字的事實中提出一段來,當然是提出那最好的一段。這就是愣吃仙桃一口,不吃爛杏一筐了。再說呢,長篇雖也有個中心思想,但因事實的複雜與人物的繁多,究竟在描寫與穿插上是多方麵的。假如由這許多方麵之中挑選出一方麵來寫,當然顯著緊湊精到。長篇的各方麵中的任何一方麵都能成個很好的短篇,而這各方麵散布在長篇中就不易顯出任何一方麵的精彩。長篇要勻調,短篇要集中。拿《月牙兒》說吧,它本是《大明湖》中的一片段。《大明湖》被焚之後,我把其他的情節都毫不可惜的放棄,可是忘不了這一段。這一段是,不用說,《大明湖》中最有意思的一段。但是,它在《大明湖》裏並不像《月牙兒》這樣整齊,因為它是夾在別的一堆事情裏,不許它獨當一麵。由現在看來,我愣願要《月牙兒》而不要《大明湖》了。不是因它是何等了不得的短篇,而是因它比在《大明湖》裏“窩”著強。
《斷魂槍》也是如此。它本是我所要寫的“二拳師”中的一小塊。“二拳師”是個——假如能寫出來——武俠小說。我久想寫它,可是誰知道寫出來是什麼樣呢?寫出來才算數,創作是不敢“預約”的。在《斷魂槍》裏,我表現了三個人,一樁事。這三個人與這一樁事是我由一大堆材料中選出來的,他們的一切都在我心中想過了許多回,所以他們都能立得住。那件事是我所要在長篇中表現的許多事實中之一,所以它很利落。拿這麼一件小小的事,聯係上三個人,所以全篇是從從容容的,不多不少正合適。這樣,材料受了損失,而藝術占了便宜;五千字也許比十萬字更好。文藝並非肥豬,塊兒越大越好。有長時間的培養,把一件複雜的事翻過來掉過去的調動,人也熟了,事也熟了,而後抽出一節來寫個短篇,就必定成功,因為一下筆就是地方,準確產出調勻之美。不過呢,十萬字可以得到三五百元,而這五千字隻得了十九塊錢,這恐怕也就是不敢老和藝術親熱的原因吧。為藝術而犧牲是很好聽的,可是餓死誰也是不應當的,為什麼一定先叫做家餓死呢?我就不明白!
《新時代的舊悲劇》有許多的缺點。最大的缺點是有許多人物都見首不見尾,沒有“下回分解”。毛病是在“中篇”。我本來是想拿它寫長篇的,一經改成中篇,我沒法不把精神集注在一個人身上,同時又不能不把次要的人物搬運出來,因為我得湊上三萬多字。設若我把它改成短篇,也許倒沒有這點毛病了。不過呢,陳老先生確是有個勁頭;假如我真是寫了長篇,我真不敢保他能這麼硬梆。因此,我還是不後悔把長篇材料這樣零賣出去,而反覺得武戲文唱是需要更大的本事的,其成就也絕非亂打亂鬧可比。
七、一九三四年計劃
沒有職業的時候,當然談不到什麼計劃——找到事再說。找到了事作,生活比較的穩定了,野心與奢望又自減縮——混著吧,走到哪兒是哪兒;於是又忘了計劃。過去的幾年總是這樣,自己也鬧不清是怎麼過來的。至於寫小說,那更提不到計劃。有朋友來信說“作”,我就作;信來得太多了呢,便把後到的辭退,說上幾聲“請原諒”。有時候自己想寫一篇,可是一擱便許擱到永遠。一邊做事,一邊寫作,簡直不是回事兒!
一九三四年了,恐怕又是馬虎的過去。不過,我有個心願:希望能在暑後不再教書,而專心寫文章,這個不是容易實現的。自己的負擔太重,而寫文章的收入又太薄;我是不能不管老母的,雖然知道創作的要緊。假如這能實現,我願意暑後到南方去住些日子;杭州就不錯,那裏也有朋友。
不論怎樣吧,這是後半年的話。前半年呢,大概還是一邊教書,一邊寫點東西。現在已經欠下了幾個刊物的債,都該在新年後還上,每月至少須寫一短篇。至於長篇,那要看暑假後還教書與否;如能辭退教職,自然可以從容地亂寫了。不能呢,長篇即沒希望。我從前寫的那幾本小說都成於暑假與年假中,因除此再找不出較長的時間來。這麼一來,可就終年苦幹,一天不歇。明年暑假決不再這麼幹,我的身體實在不能說是很強壯。春假想去跑泰山,暑假要到非避暑的地方去避暑——真正避暑的地方不是為我預備的。我隻求有個地點休息一下,暑一點也沒關係。能一個月不拿筆,就是死上一回也甘心!
提到身體,我在四月裏忽患背痛,痛得翻不了身,許多日子也不能“鯉魚打挺”。缺乏運動啊。籃球足球,我幹不了,除非有意結束這一輩子。於是想起了練拳。原先我就會不少刀槍劍戟——自然隻是擺樣子,並不能去廝殺一陣。從五月十四開始又練拳,雖不免近似義和團,可是真能運動運動。因為打拳,所以起得很早;起得早,就要睡得早;這半年來,精神確是不壞,現在已能一氣練下四五趟拳來。這個我要繼續下去,一定!
自從我練習拳術,舍貓小球也胖了許多,因我一跳,她就撲我的腿,以為我是和她玩耍呢。她已一歲多了,尚未生小貓。撲我的腿和有時候高聲咪喵,或係性欲的壓迫,我在來年必須為她定婚,這也在計劃之中。
至於錢財,我向無計劃。錢到手不知怎麼就全另找了去處。來年呢,打算要小心一些。書,當然是要買的。飯,也不能不吃。要是儉省,得由零花上設法。袋中至多隻帶一塊錢是個好辦法;不然,手一癢則鈔票全飛。就這樣吧,袋中隻帶一元,想進鋪子而不敢,則得之矣。
這像個計劃與否,我自己不知道。不過,無論怎樣,我是有誌向善,想把生活“計劃化”了。“計劃化”慣了,生命就能變成個計劃。將來不幸一命身亡,會有人給立一小塊石碑,題曰“舒計劃葬於此”。新年不宜說喪氣話,那麼,取消這條。
八、《牛天賜傳》
一九三四年,自從一入七月門,濟南就熱起,那年簡直熱得出奇;那就是我“避暑床下”的那一回。早晨一睜眼,屋裏——是屋裏——就九十多度!小孩拒絕吃奶,專門哭號;大人不肯吃飯,立誌喝水!可是我得趕文章,昏昏忽忽,半睡半醒,左手揮扇與打蒼蠅,右手握筆疾寫,汗順著指背流到紙上。寫累了,想走一走,可不敢出去,院裏的牆能把人身炙得像叉燒肉——那二十多天裏,每天街上都熱死行人!屋裏到底強得多,忍著吧。自然,要是有個電扇,再有個冰箱,一定也能稍好一些。可是我的財力還離設置電扇與冰箱太遠。一連十五天,我沒敢出街門。要說在這個樣的暑天裏,能寫出怪像回事兒的文章,我就有點不信。
《牛天賜傳》是三月二十三日動筆的,可是直到七月四日才寫成兩萬多字。三個多月的工夫隻寫了這麼點點,原因是在學校到六月尾才能放暑假,沒有充足的工夫天天接著寫。在我的經驗裏,我覺得今天寫十來個字,明天再寫十來個字,碰巧了隔一個星期再寫十來個字,是最要命的事。這是向詩神伸手乞要小錢,不是創作。
七月四日以後,寫得快了;七月十九日已有了五萬多字。忽然快起來,因為已放了暑假。八月十號,我的日記上記著:“《牛天賜傳》寫完,匆匆趕出,無一是處!”
天氣是那麼熱,心裏還有不痛快的事呢。我在老早就想放棄教書匠的生活,到這一年我得到了辭職的機會。六月二十九日我下了決心,就不再管學校裏的事。不久,朋友們知道了我這點決定,信來了不少。在上海的朋友勸我到上海去,爽性以寫作為業。在別處教書的朋友呢,勸我還是多少教點書,並且熱心地給介紹事。我心中有點亂,亂就不痛快。辭事容易找事難,機會似乎不可都錯過了。另一方麵呢,且硬試試職業寫家的味兒,倒合脾胃。生活,創作,二者在心中大戰三百幾十回合。寸心已成戰場,可還要假裝沒事似的寫《牛天賜傳》,動中有靜,好不容易。結果,我拒絕了好幾位朋友的善意,決定到上海去看看。八月十九日動了身。在動身以前,必須寫完《牛天賜傳》,不然心中就老存著塊病。這又是非快寫不可的促動力。
熱,亂,慌,是我寫《牛天賜傳》時生活情形的最合適的三個形容字。這三個字似乎都與創作時所需要的條件不大相合。“牛天賜”產生的時候不對,八字根本不夠格局!
此外,還另有些使它不高明的原因。第一個是文字上的限製。它是《論語》半月刊的特約長篇,所以必須幽默一些。幽默與偉大不是不能相容的,我不必為幽默而感到不安;《吉訶德先生傳》等名著譯成中文也並沒招出什麼“打倒”來。我的困難是每一期隻要四五千字,既要顧到故事的連續,又須處處輕鬆招笑。為達到此目的,我隻好抱住幽默死啃;不用說,死啃幽默總會有失去幽默的時候;到了幽默論斤賣的地步,討厭是必不可免的。我的困難至此乃成為毛病。藝術作品最忌用不正當的手段取得效果,故意招笑與無病呻吟的罪過原是一樣的。
每期隻要四五千字,所以書中每個人,每件事,都不許信其自然的發展。設若一段之中我隻詳細的描寫一個景或一個人,無疑的便會失去故事的趣味。我得使每期不落空,處處有些玩意。因此,一期一期的讀,它倒也怪熱鬧;及至把全書一氣讀完,它可就顯出緊促慌亂,缺乏深厚的味道了。
書中的主人公——按老話兒說,應當叫做“書膽”——是個小孩兒。一點點的小孩兒沒有什麼思想,意誌,與行為。這樣的英雄全仗著別人來捧場,所以在最前的幾章裏我幾乎有點和個小孩子開玩笑的嫌疑了。其實呢,我對小孩子是非常感覺趣味,而且最有同情心的。我的脾氣是這樣:不輕易交朋友,但是隻要我看誰夠個朋友,便完全以朋友相待。至於對小孩子,我就一律地看待,小孩子都可愛。世界上有千千萬萬的受壓迫的人,其中的每一個都值得我們替他們呼冤,代他想方法。可是小孩子就更可憐,不但是無衣無食的,就是那打扮得馬褂帽頭像小老頭的也可憐。牛天賜是屬於後者的,因為我要寫得幽默,就不能拿個頂窮苦的孩子作書膽——那樣便成了悲劇。自然,我也明知道照我那麼寫一定會有危險的——幽默一放手便會成為瞎胡鬧與開玩笑。於此,我至今還覺得怪對不起牛天賜的!
青島
一、山大
我在三四年七月中辭去齊大的教職,八月跑到上海。我不是去逛,而是想看看,能不能不再教書而專以寫作掙飯吃。我早就想不再教書。在上海住了十幾天,我心中涼下去,雖然天氣是那麼熱。為什麼心涼?那時正是“一二八”以後,書業不景氣,文藝刊物很少,滬上的朋友告訴我不要冒險。兜底兒一句話:專仗著寫東西吃不上飯。
第二步棋很好決定,還得去教書。於是我就接了山東大學的聘書來到青島。
到了青島不久,至友白滌洲死去;我跑回北平哭了一場。
這兩件事——不能去專心寫作,與好友的死——使我好久好久打不起精神來;願意幹的事不準幹,應當活著的人反倒死。是呀,我知道活一天便須歡蹦亂跳一天,我照常的做事寫文章,但是心中堵著一塊什麼,它老在那兒!寫得不好?因為心裏堵得慌!我是個愛笑的人,笑不出了!我一向寫東西寫得很快,快與好雖非一回事,但刷刷的寫一陣到底是件痛快事;哼,自去年秋天起,刷刷不上來了。我不信什麼“江郎才盡”那一套,更不信將近四十歲便得算老人;我願老努力的寫,幾時入棺材,幾時不再買稿紙。可是,環境也得允許我去寫,我才能寫,才能寫得好。整天的瞎忙,在應休息的時間而拿起筆來寫東西,想要好,真不大容易!我並不願把一切的罪過都推出去,隻說自己高明。不,我永遠沒說過自己高明;不過外麵的壓迫也真的使我“更”不高明。這是非說出不可的,我自己的不高明,與那些使我更不高明的東西,至少要各擔一半責任。
一個大學或者正像一個人,他的特色總多少與它所在的地方有些關係。山大雖然成立了不多年,但是它既在青島,就不能不帶些青島味兒。這也就是常常引起人家誤解的地方。一般的說,人們大概會這樣想:山大立在青島恐怕不大合適吧?舞場、咖啡館、電影院、浴場……在花花世界裏能安心讀書嗎?這種因愛護而擔憂的猜想,正是我們所願解答的。……青島之有夏,正如青島之有冬;可是一般人似乎隻知其夏,不知其冬,猜測多半由此而來。說真的,山大所表現的精神是青島的冬。是呀,青島忙的時候也是山大忙的時候,學會咧,參觀團咧,講習會咧,有時候同時借用山大作會場或宿舍,熱忙非常。但這總是在夏天,夏天我們也放假呀。當我們上課的期間,自秋至冬,自冬至初夏,青島差不多老是靜寂的。春山上的野花,秋海上的晴霞,是我們的,避暑的人們大概連想也沒想到過。至於冬日寒風惡月裏的寂苦,或者也隻有我們的讀書聲與足球場上的歡笑可與相抗;稍微貪點熱鬧的人恐怕連一個星期也住不下去。我常說,能在青島住過一冬的,就有修仙的資格。我們的學生在這裏一住就是四冬啊!
他們不會在畢業時候都成為神仙——大概也沒人這樣期望他們——可是他們的靜肅態度已經養成了。一個沒到過山大的人,也許容易想到,青島既是富有洋味的地方,當然山大的學生也得洋服啷的,像些華僑子弟似的。根本沒有這一回事。山大的校舍是昔年的德國兵營,雖然在改作學校之後,院中鋪滿短草,道旁也種上了玫瑰,可是它總脫不了營房的嚴肅氣象。學校的後麵左麵都是小山,挺立著一些青鬆,我們每天早晨一抬頭就看見山石與鬆林之美,但不是柔媚的那一種。學校裏我們設若打扮得怪漂亮的,即使沒人多看兩眼,也覺得仿佛有些不得勁兒。整個的嚴肅空氣不許我們漂亮,到學校外去,依然用不著修飾。六七月之間,此處固然是萬紫千紅,士女如雲,好一片摩登景象了。可是過了暑期,海邊上連個人影也沒有;我們大概用不著花花綠綠的去請白鷗與遠帆來看吧?因此,山大雖在青島,而很少洋味兒,製服以外,藍布大衫是第二製服。就是在六七月最熱鬧的時候,我們還是如此,因為樸素成了風氣,藍布大衫一穿大有“眾人摩登我獨古”的氣概。
還有呢,不管青島是怎樣西洋化了的都市,它到底是在山東。“山東”二字滿可以用作樸儉靜肅的象征,所以山大——雖然學生不都是山東人——不但是個北方大學,而且是北方大學中最帶“山東”精神的一個。我們常到嶗山去玩,可是我們的眼卻望著泰山,仿佛是。這個精神使我們樸素,使我們能吃苦,使我們靜默。往好裏說,我們是有一種強毅的精神;往壞裏講,我們有點鄉下氣。不過,即使我們真有鄉下氣,我們也會自傲地說,我們是在這兒矯正那有錢有閑來此避暑的那種奢華與虛浮的摩登,因為我們是一群“山東兒”——雖然是在青島,而所表現的是青島之冬。
二、習慣
不管別位,以我自己說,思想是比習慣容易變動的。每讀一本書,聽一套議論,甚至看一回電影,都能使我的腦子轉一下。腦子的轉法像螺絲釘,雖然是轉,卻也往前進。所以,每轉一回,思想不僅變動,而且多少有點進步。記得小的時候,有一陣子很想當“黃天霸”。每逢四顧無人,便掏出瓦塊或碎磚,回頭輕喊:看鏢!有一天,把醋瓶也這樣出了手,幾乎挨了頓打。這是聽《五女七貞》的結果。及至後來讀了托爾斯泰等人的作品,就是看了楊小樓扮演的“黃天霸”,也不會再扔醋瓶了。你看,這不僅是思想老在變動,而好歹的還高了一二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