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理財經營(1 / 3)

九 理財經營

【導讀】

俗話說,贈人以金玉,不若贈人以良言。大凡成功的理財家、理財能手,總會有一些自己獨有的,高人一等的理財理念,更有從理財實踐中總結出來的經驗教訓。這些獨有的理財理念、理財方法、經驗與教訓,往往都能給後來者許多啟發、指導,讓後來者少走彎路,有很多的可借鑒之處。雖然,從嚴格意義上會說,曾國藩並不是專門的理財家,但實際上,他在理財方麵極為先進的理財理念,高超的理財藝術,過人一等的理財能力。

1、道光二十四年三月初十日稟祖父母

【原文】

孫國藩跪稟祖父母大人萬福金安:

二月十四日,孫發第二號信,不知已收到否?孫身體平安,孫婦及曾孫男女皆好。孫去年臘月十八曾寄信到家,言寄家銀一千兩,以六百為家中還債之用,以四百為饋贈親族之用。其分贈數目,另載寄弟信中,以明不敢自專之義也。後接家信,知兌嘯山百三十千,則此銀已虧空一百矣。頃聞曾受恬丁艱,其借銀恐難遽完,則又虧空一百矣。所存僅八百,而家中舊債尚多,饋贈親族之銀,係孫一人愚見,不知祖父母、父親、叔父以為可行否?伏乞裁奪。

孫所以汲汲①饋贈者,蓋有二故。一則我家氣運太盛,不可不格外小心,以為持盈保泰之道。舊債盡清,則好處太全,恐盈極生虧;留債不清,則好中不足,亦處樂之法也。二則各親戚家皆貧,而年老者,今不略為佽助②,則他日不知何如。自孫入都後,如彭滿舅曾祖、彭王姑母、歐陽嶽祖母、江通十舅,已死數人矣。再過數年,則意中所欲饋贈之人,正不保何苦矣!家中之債,今雖不還,後尚可還。贈人之舉,今若不為,後必悔之。

此二者,孫之愚見如此。然孫少不更事,未能遠謀,一切求祖父、叔父作主,孫斷不敢擅自專權。其銀待歐陽小岑南歸,孫寄一大箱,衣物銀兩概寄渠處,孫認一半車錢。彼時再有信回。

孫謹稟

【注釋】

①汲汲(jí):形容急切的樣子,急於得到。

②佽(cì)助:幫助;資助。

【當代闡釋】

饋贈為持盈保泰之道

一個人擁有了一大筆錢財,他的處理方式不外以下三種:一是自己用度;二是贈送親人——他關心或愛的人;三是捐贈社會公益事業。一個人 死了以後,他的財產流向就主要是後兩種形式。至於他的遺產會產生什麼結果或效益,他是完全無能為力的。他所能做的,就是在臨死前處理好這筆遺產。很多擁有大筆財產擔任在臨終前煞費苦心,不為別的,就為遺產。

曾氏不是一個擁有大筆遺產的人,但絕不是一位沒有遺產的人,還遠遠沒有到臨終前,他就思考如何處理遺產的問題。

曾家先祖星岡公在世時,常常譏笑那些喜歡積攢私財的人家,他認為積攢私財是敗家之兆。對此,曾國藩十分信服。他認為,與其給子孫留下大筆遺產,不如教子孫走入正道。他說,如果子孫誤入卑鄙自私的歧途,將來必定錙銖必較,心胸日益狹隘,到了那時就難以挽回了。明人錢琦說:“處貴而驕,敗之端也;處富而奢,衰之始也。”說的不就是品德不正,即使身處富貴,也注定敗亡嗎?

曾氏還認為,子孫之貧富,各有命定。命果應富,雖無私家產亦必自有飯吃;命果應貧,雖有田產千萬畝,亦仍歸於無飯可吃。兄閱曆數十年,於人世之窮通得失思之爛熟。

他相信生死有命,富貴在天,非人力所能為之,人所能做的就是莊敬自強,走正大光明之路。正是基於這種認識,他請弟弟國潢將自己在家鄉的五馬衝的田產設法出手,或捐作元吉公的祭田,或議作星岡公的祭田,或轉售他人,所得的錢銀供家中日常之需。

曾氏重視饋贈,主要是把它作為惜福之道,而曆史上有個叫疏廣的人,他的想法竟然和曾氏一模一樣,隻是做得比曾氏更為大方。

疏廣回歸鄉裏後,天天讓家裏擺設酒食,邀請族人老朋友及賓客,一起娛樂。多次詢問家裏的餘金還有多少,催家人去買東西回來供養親朋。過了一年多,疏廣的子孫私下對疏廣所喜愛相信的兄弟老人說:“子孫希望趁著他在世時多經營點產業,如今每天這樣飲食,耗費將盡。應該像您家一樣,勸說他買田治宅。”老人就用閑暇時間給疏廣講了這些話,疏廣說:“我並不是老糊塗了也不是不顧念子孫隻是家裏本有舊田老宅,讓子孫勤於耕作,應該能夠供其衣食,與普通人相同。如今又增加了這麼多贏餘的錢財,它隻能教子孫怠惰罷了。賢能而多有錢財,那麼就會捐棄其誌向;如果愚蠢而又多有錢財,那麼就更助長了他們的過錯。況且富人,是眾人所怨恨的啊;我既然沒有辦法來教化子孫,也不想助長他們的過錯而招致怨恨。更何況這些金錢,是聖上恩賜我用來養老的啊,所以我希望與鄉黨宗族共饗聖上的恩賜,來盡我的餘日,不也可以嗎!”

2、道光二十七年正月十八日稟父母

【原文】

男國藩跪稟父母親大人禮次:

正月十五日接到父親,叔父十一月二十所發手書,敬悉一切。但摺弁於臘月二十八在長沙起程,不知四弟何以尚未到省?

祖母葬地,易敬臣之說甚是。男去冬已寫信與朱堯階,請渠尋地。茲又寄書與敬臣,堯階看妥之後,可請敬臣一看。以堯階為主,而以敬臣為輔。堯階看定後,若毫無疑義,不再請敬臣可也;若有疑義,則請渠二人商之(男書先寄去,若請他時,四弟再寫一信去),男有信稟祖父大人,不知祖父可允從否?若執意不聽,則遵命不敢違拗。求大人相機而行。

大人念及京中恐無錢用。男在京事事省儉,偶值闕乏之時,尚有朋友可以通挪。去年家中收各項,約共五百金,望收藏二百勿用,以備不時之需。丁、戊二年不考差,男恐無錢寄回。男在京用度自有打算,大人不必掛心。

此間情形,四弟必能詳言之。家中辦喪事情形,亦望四弟詳告。共發孝衣幾十件?饗①祭幾堂?遠處來吊者幾人?一一細載為幸。

男身體平安。一男四女,痘後俱好。男婦亦如常。

聞母親想六弟回家,叔父信來,亦欲六弟隨公車②南旋。此事須由六弟自家作主,男不勸之歸,亦不敢留。家中諸務浩繁,四弟可一人經理。九弟、季弟必須讀書,萬不可耽擱他。九弟、季弟亦萬不可懶散自棄。去年江西之行,已不免為人所竊笑,以後切不可輕舉妄動。隻要天不管地不管,伏案用功而已。男在京時時想望者,隻望諸弟中有一發憤自立之人,雖不得科名,亦是男的大幫手。萬望家中勿以瑣事耽閣九弟、季弟,亦望兩弟鑒我苦心,結實③用功也。

男之癬疾近又小發,但不似去春之甚耳。同鄉各家如常。劉月槎已於十五日到京,餘俟續呈。

男謹稟

【注釋】

①饗(xiǎng):祭祀。

②公車:官車。

③結實:切實;踏實。

【當代闡釋】

略有積蓄,以備不時之需

俗話說:“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況且“天有不測風雲”,家中略有積蓄,以備不時之需,似乎是中國長久以來的傳統。

關於開銷與存留如何分配,南宋學者陸九韶“過日治家之法”最具代表性。根據他的設計,全年收入除交納國家賦稅和留存糧種外,分為均等的三分,一份留待歉年不收之用,其餘兩份細分為十二份,一月用一份,每月又分為三十小份,日用其一。這樣確定了每日可供支配的收入限額之後,其支出還須遵守“可餘不可盡,用七為中,五欠為嗇”的原則,由此結餘部分即可用於應付房屋維修、疾病醫治、慶吊饋贈等家庭非經常性事件,或用來周濟貧乏、舉辦各種義事。這一方案曾被後世家訓譽“居家簡要可久之道”,據說隻要嚴守此道,即“家可永保”。不過實際上,如此的細分之法顯然過於繁瑣,所以很多人隻是提出要留存一定比例,而對可以花費的分配之法並不做具體規定。

曾氏也提出了他在積蓄問題上的理財理念,當時他在京城“事事省儉”,想方設法給家中寄去“約共五百金”,但還是提出“望收藏二百勿用,以備不時之需”。這種理財理念在如今也是不過時的。這如時下比較流行的“三三製”理財法,即:

將家庭收入分為三份,三分之一作為日常開銷,三分之一用於儲蓄以備不時之需,三分之一進行未來理財規劃的保險、儲蓄、基金和股票投資。

【文化常識】

清代官員的薪俸

清代官員的正薪是很低的。一個七品縣令年薪不過四十五兩銀子,祿米四十五斛;一品大學士年薪也不過一百八十兩銀子,祿米一百八十斛。按這個薪水過日子,簡直清貧不堪,擺不出半點做官的架子來。但實際上,除正薪外,他們還有另外一筆收入,稱之為養廉費。一年下來,平平安安,不出什麼差錯,縣令可以得到四百至二千兩,大學士可得一萬三至二萬兩不等的養廉費。養廉費之所以遠遠超過正薪,正是為了鼓勵官員廉潔自愛。加上這筆銀子後,官員們便可以活得很滋潤了,這種情況下,自愛的官員也就不再貪汙受賄了。但事實上,官員們還有另外的收入:地方官則從耗羨、折色中留成分費(耗羨,即借口補損耗而加收的賦稅銀;折色,以銀替代糧食,官府往往趁機多收銀子),京官則接受本籍地方官的冰敬、炭敬(夏天熱,敬獻冰以降溫;冬天冷,敬獻木炭以禦寒。實際上敬獻的都是銀子)。這些都是合法的收入,不屬貪汙的性質。加上這筆額外收入後,官員們的生活便富裕了,就可以住豪宅,蓄奴仆,娶小妾,錦衣玉食。當然也不是所有官員都能這樣,額外那筆銀子的獲得多少,取決於官位的高低和實權的大小。

比如,翰林院是比較清閑的機構,這裏的官員正薪和祿米與同品級的其他官員一樣,但養廉費卻是最低。又加上沒有實權,本省的地方官也不會有冰敬和炭敬,所以翰林比同品級其他官員的收入低得多。不過,翰林也有一點小外快。每次舉人進京應試時,都要找本省籍的京官出具其祖宗三代清白證明,名之曰印結。或許是出於圖吉利的緣故,舉子們所找的多是本省籍的翰林。但出具一張證明所得有限,且本省籍的翰林不止一人,這項收益列不上家庭收入的預算。

翰林的指望在遷升和放差。翰林的差使通常是做鄉試主考、副主考,做學政,做會試的同考官等等。因此,翰林院裏那些遷升快、放差多的被稱為紅翰林,反之便叫黑翰林。近代最有名的黑翰林莫過於曾做過北洋政府總統的徐世昌。他在點翰林之後,一連十五年無一級遷升,無一次差使,真是黑得透頂,後來靠了袁世凱的支持,才很快飛黃騰達起來。

3、鹹豐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致諸弟

【原文】

澄侯、溫甫、子植、季洪老弟足下:

十四日良五、彭四回家,寄去一信,諒已收到。

嗣羅山於十六日回剿武漢,霞仙亦即同去。近接武昌信息,知李鶴人於八月初二日敗挫,金口陸營被誠踏毀。胡潤芝中本於初八日被賊踏破奓山陸營,南北兩岸陸軍皆潰,勢已萬不可支。幸水師尚足自立,楊、彭屯紮沌口。計羅山一軍可於九月初旬抵鄂,或者尚有轉機。即鄂事難遽①旋轉,而羅與楊、彭水陸依護,防禦於嶽鄂之間,亦必可固湘省北路之藩籬也。內湖水師,自初八日以後迄未開仗,日日操演。次青尚紮湖口,周鳳山尚紮九江,俱屬安謐。

葛十一於初八日在湖口陣亡,現在尋購屍首,尚未覓得,已奏請照千總例賜恤。將來若購得屍骸。當為之送柩回裏。如不可覓,亦必醵金②寄恤其家。此君今年大病數月,甫③經痊愈,尚未複元,即行出隊開仗。人勸之勿出,堅不肯聽,卒以力戰捐軀,良可傷憫。可先告知其家也。去年臘月二十五夜之役,監印官潘兆奎與文生葛榮冊(即元五)同坐一船,均報陣亡,已入奏請恤矣。頃潘兆奎竟回至江西,雲是夜遇漁舟撈救得生,則葛元五或尚未死,亦不可知,不知其家人中有音耗否?

餘癬疾稍愈,今年七八兩月最甚,為數年之第一次,連子字都對了。近日諸事廢弛,故得略痊。餘俟續布,順問近好。

兄國藩 草於南康軍中

父親大人前跪稟萬福金安、叔父大人前敬請福安。

甲三、甲五等兄弟,總以習勞苦為第一要義。生當亂世,居家之道,不可有餘財,多財則終為患害。又不可過於安逸偷惰。如由新宅至老宅,必宜常常走路,不可坐轎騎馬。又常常登山,亦可以練習筋骸④。仕宦之家,不蓄積銀錢,使子弟自覺一無可恃,一日不勤,則將有饑寒之患,則子弟漸漸勤勞,知謀所以自立矣。

再,父親大人於初九日大壽,此信到目,恐已在十二以後。餘二十年來,僅在家拜壽一次。遊子遠離,日月如梭,喜懼之懷,寸心惴惴。又十一月初三日為母親大人七旬一冥壽,欲設為道場,殊非儒者事親之道;欲開筵觴客,又乏哀痛未忘之意。茲幸沅弟得進一階,母親必含笑於九京。化貢匾額,可於初三日懸掛,祭禮須極豐腆,即以祭餘宴客可也。

我家掛匾,俱不講究。如舉人即用橫匾“文魁”二字,進士即用橫匾“進士”二字,翰林即用直匾“翰林第”(或用院字)三字,誥封用直匾“誥封光祿大夫”等字,優貢即用橫匾“優貢”二字。如禮部侍郎不可用匾,蓋官階所曆定也。前此用“進士及第”直匾亦屬未妥。

昨接上諭,補兵部右侍郎缺。此缺二十九年八月曾署理⑤一次,日內當具摺謝恩。

澄侯弟在縣何回歸家?辦理外事,實不易易,徒討煩惱。諸弟在家,吾意以不幹預縣府公事為妥,望細心察之。即問近好。

國藩再具

【注釋】

①遽(jù):立刻;馬上。

②醵金(jù):集資,湊錢。

③甫(fǔ):方才,剛剛。

④筋骸(hái):即筋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