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決議(1 / 2)

阿財終究還是沒有被押到官府那裏。

天明之後,阿玉跪在楊譚林麵前請求私了,她知道要是到了官府那裏阿財固然逃不脫,可阿鵬出事的當天晚上和阿財在一起的二兒子阿福也會被牽扯進去,甚至還可能牽連到家中其他的人,誰會相信謀害阿鵬是阿財一個人的事情。

當然,她說的私了並不是求楊譚林放過阿財,而是請楊譚林看在阿德的份上,不要讓其他的人被阿財牽連進去,至於阿財,阿玉現在已經忘記了他是自己最心疼的小兒子,反倒記起五年前一場大病之後,阿財就變了個人的事情。

用她的說法是真正的阿財一定在那個時候裝上了山魅鬼怪,被山魅鬼怪吞噬了靈魂,然後那山魅鬼怪占據了阿財的身體,性情大變的阿財不但沒有了從小跟著他阿爸學得的手藝,不會拿錘子打銀器,甚至剛上身的那段時間連說話都不會,是阿玉想帶初生的嬰兒一樣,慢慢的教他說話,慢慢的教他認識身邊的每一樣東西。

阿財一定是被山魅鬼怪附身了!阿玉一邊哭哭啼啼的,一邊無比肯定的講述著發生在阿財身上的奇怪事情。連說話都有問題的阿財在學會了說話之後就變得無所不知一樣,知道外麵的花花世界,能夠看書識字,能夠說些文縐縐的話……

阿玉顯然是和男人商量過了,她男人沉默的聽著阿玉訴說,沒有多說一個字,而他們的兒子自然更不會說什麼了。

阿福也老老實實的交待了阿財在七河找上他的經過。他和新華村相熟的寸泉林家爺三個是當天中午和黃家的馬隊在新華村口遇上的,因為以前打過交道,黃家的馬鍋頭很爽快的答應帶他們同行去尼泊爾,那個時候他的打算是在尼泊爾呆上一年,好好的掙一筆錢,等今年再搭馬隊會新華置辦家具娶媳婦的。可是,讓他意外的是在他們到七河的時候他遇上了正在七河街上閑遊的阿財,阿財說是和朋友一道到的七河,聽說了他的打算之後執意要和他一起去尼泊爾長見識。

阿福自然是不答應的——他說,這個弟弟以前還是很勤快點,可是自打那年生病發燒之後就變了人,手藝沒有了,原來的一身氣力也因為不肯幹活慢慢的沒了。性子也和以前不一樣了,以前是三捶打不出一個屁來,現在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把阿玉哄得心裏隻有這個小兒子。阿福去尼泊爾為的是掙錢,知道阿財在身邊一定會拖後腿,態度很堅定的說不要阿財和他一道走。

阿財當時很無奈的離開了,可是半夜三更的他又找上門來,說和他那個朋友吵了起來,賭氣出了門之後就沒有了地方住,非要和他擠上一夜。正在猶豫的時候卻遇到了馬鍋頭的兒子,阿福不想再別人麵前爭吵什麼,隻好收留阿財住了一夜。

可是這一住阿財就硬是要他和,還說了一個讓阿福不得不答應的理由——馬隊有人看到他半夜三更的進了阿福的房間,要是他不跟著阿福一道走,難說人家會懷疑阿福是不是和什麼人勾結在一起,想要探聽馬隊的虛實,然後搶馬隊的貨物。要是那樣的話,馬隊不要阿福跟著一道走是小事,萬一在半道上把他給丟了,那才是大事。

阿福知道阿財並不是危言聳聽,曾經就有新華的銀匠被馬鍋頭懷疑,然後丟在半道上任其自生自滅的——說是自生自滅,可實際上能夠活著回去的不到一成。所以,迫於無奈的阿福隻能帶著這個禍害一道去了尼泊爾,然後又無可奈何的和他當年就跟著黃家的馬隊轉回來了。

去年年底和阿勤他們到喜州也是阿財攛掇的。他說什麼他和阿德的兒子是好朋友,他已經訂好了婚事,婚期的就在過年前,要是他們趕上了,一定能夠占點便宜。阿勤本來就是個愛占便宜的人,自然就帶著他們一道來了,那裏知道在蝴蝶泉投宿的時候聽說了阿鵬是死訊,但為了不白跑一趟,還是過來了。

後麵的事情阿福沒有說,而楊家人也不用他說什麼,楊譚林看看蝶翅,問道:“阿妹,你看怎麼辦?是私了還是把阿財送到官府那裏去?”

“有什麼不一樣嗎?”蝶翅不明白其中的不同,她慎重的多問了一句。

“私了的話我們可以把他帶到七河去處置,以慰阿鵬在天之靈。公了的話就是送他們去官府,阿財謀殺阿鵬是他自己說的,又有那麼多的人聽見,作證,他自然是難逃一死,。不過那樣的話他是被官府處死,而阿玉一家人定然也要受到牽連,尤其是阿福,他也可能被認定是同謀一起處斬。”楊譚林的話讓阿玉一家,尤其是阿福打了一個寒顫。

“這件事情阿公做主就好。”隻要能夠讓阿財給阿鵬償命,怎麼處置都一樣,不過,她看了看阿玉,問道:“我覺得還是送官府更好,私了的話他們是能夠告我們殺人的吧!”

“那倒不會!”楊譚林看了一眼一個勁的說不會告楊家的阿玉,道:“如果阿玉說的是事實,阿財確實在五年前生過一場大病,在那場大病之後確實性情大變,以前會的完全忘記,不會的卻反而熟練的話,那麼就能夠說他是被山裏的山魅鬼怪附身,那樣的話隻要有足夠的證人,我們就能夠私下處置他,而不用擔殺人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