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鄭重地査對過(萬年曆)。我正確的生辰是1926年2月26曰。再過幾天,就整整八十三歲了。諺雲:“七十三,八十四,閻王荀不請自己去!”據說,這是因為儒家的聖人孔丘享年七十三歲、亞聖盒莉壽終八十四歲,故“七三”“八四”,被認為是舊時代知識分子生命過程中的兩大“劫坎”,屆時,你就小心閻王爺會來找你的麻煩。
不過,對此傳說,我並不怎麼介意。此刻,我坐在電腦桌前,麵對液晶屏幕,手敲鍵盤如伯牙撫琴,為我的新書寫“後記”,就一點也不擔心死神是否早晩會來叩門。
這是一本“舊作新編”的文集。我已遵從出版社建議,寫了一篇“自序”。現在,清樣三校巳過,覺得還有些話要說,就再來補寫一篇“後記”。
“我從黃土高坡走來”,一個文藝老兵。如果將1948年上海幵明書店出版的征文集《忘不了的事》一(她震一文,算做我的“處女作”,那麼,我在文學創作這條漫無止境的道路上,好歹已經闖蕩了六十年,到今天垂垂老矣;當夕陽西下時,回光返照,是否也該拿出一點“紀念品”,饋贈給我的新老讀者?
於是,在諸多熱心文友的鼓動下,從今年年初幵始,我重新檢閱篩選曆年舊作,決定編印一本篇幅精煉的自選集,為我六十年文學生涯,畫上一個句號。
在這一年裏,我用功最多的是對文稿的校勘修訂工作。區區如我輩,每一作品,成於筆下,印到紙上,必經層層審讀關卡吹毛求疵,眾多經手大筆恣意塗改;再加違規枉法的轉載盜印,“魯魚亥豕的出沒無常……待成品問世,往往遍體鱗傷,令人不堪卒讀!
我有篇童話,題為《小燕子和它的三鄰居》,就常被審稿大權在握的先生女士們,自以為是地改為《小燕子和它的三個鄰居》。所謂“三鄰居”者,麻如“四進士”、“九龍杯”一樣,係漢語遣詞造句時注重音節與簡潔之修辭體現也;你要是把它改成“四位進士”、“九條龍花紋的酒杯”,那可真成為“兩個桃子殺死三個讀書人”了。
收入本集的小說頭犛牛的下落在上海一家刊物初發時,則被改成《三條犛牛的下落》。按,馬的量詞為“匹”,羊的量詞為“隻”,牛的量詞則以“頭”為是;我們的編輯先生,為什麼棄“頭”不用,而以“條”代之?後來,偶然看到某地農家母牛產一雙頭牛犢的新聞報道,這才恍然大悟一哦!世間自作聰明者,常以為別人都像他那樣愚蠢。
我還有一篇在上海(僅話報)獲得“名家邀請賽金獎”的作品,寫的是夜鶯歌唱家、可愛的刺蝟寶寶與美女蛇的故事,題目叫做(液半—鶯歌蛇舞》。但某出版社編印成書之後,卻變成了《夜半·鶯歌燕舞》其所以弄得如此驢唇不對馬嘴,最大的可能是,改題者根本就沒有任細閱讀作品;但也許是,他以為能在文章標題上出現領袖語錄氣即可以增強其“思想性”。荒唐嗎?多見不怪!—一我們的某些審稿者,就常有亂貼政治標簽、愛呼時髦口號的嗜好而樂此不疲。
我有一本書的責任編輯,是一位年輕自信、但還不那麼十分固執的女孩子。“您的書稿我巳經通讀過了,發現問題不少,”她在長途電話裏向我通報說。“比如,‘可以人而不如鳥乎’這個句子,就不通嘛!我給您稍微改了改:在‘可’字邊上加了個‘立人’一一‘何以人而不如鳥乎’,不就順理成章了嗎?”我拿著電話聽筒沉吟有頃,慢慢回答說:“別的我們都可以商量,這一句可不能隨便修改!”“為什麼?”“因為,這是兩千多年前孔夫子的語錄。電話那頭片刻沉默,接著傳來“噗哧”一笑。“得!”她爽朗地說,“要是這樣的話,那咱們就得給孔老子留點麵子嘍!”
如此輕鬆一笑解決問題,隻是特例。在一般情況下,一呈文稿刪改出現爭議,作者往往得費一番口舌筆墨,說服編者筆下留情;必要時還須做出一定的妥協讓步或提出折中方案,留給對方一個台階可下。不過,有時也會遇到“勁敵”而爆發激烈爭辯。在我的電腦內存中,就可以翻檢出有關書稿審校往來與編者攻防論戰的不少資料,其中不乏唇槍舌劍、火藥味極濃、無異於“哀的美敦書”,不給對方任何回旋餘地!此類有趣的內幕文檔,因限於篇幅,這裏不能多加引述。茲僅錄簡短小例,舉其一隅,以概其三一……原文“蔓蔓爬上葫蘆架”,“蔓蔓”二字被改為“枝蔓”,不妥。1.在這裏“蔓”應界萬廣,係植物如瓜類豆類的柔軟秧藤,隻能就地橫爬或依附他物攀緣;“枝”則是植物特別是木本植物分杈出來的條幹,一般是硬梗直挺、可以向所有空間自由伸展,瓜秧則沒有這個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