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他在如意客棧的臥房中醒來。一醒,看了四周沒人,一個人也沒有,四周黑暗暗一片,便什麼感覺都來了,苦的,澀的,冷不丁地啪嗒出一滴眼淚,可就在小石頭窗門而入時,一切都被手擦沒了痕跡。
“少爺,咱回去吧。”
小石頭這幾日盡是與孟婉廝混,雖是知道少爺入獄,可也沒辦法,便整天不說話借此掩飾心中說不出的感覺。那感覺總之不是喜悅的,近乎是那種關乎痛癢,在少爺麵前做做樣子的仆人。他,他能怎樣?也不過是拿了傭金給仆人賣命而已。或許人命早已注定,今世就是個仆人,就得裝個狗似的,對主人搖頭擺尾,隨叫隨到。
可我還要說,富家子弟真的沒這樣想過,至少秦淮不是,或者準切地說,是邱誌傑不是。他雖是現代的富家子弟,穿過來又是一家的紈絝子弟,可對於仆人小石頭,他根本沒有概念,或者說,還沒給他定位、、、小石頭,到底是他的什麼人?朋友還是仆人,再或者二者都有?好吧,我承認兩者都有,就這樣——人所說的平等,也不過如此,沒有人不會在意你的地位、權力,如果你都不在意,那麼你也不配擁有它們;好吧,就這樣,不平等其實是最大的平等。
小石頭問不問回去,秦淮沒想法,隻是一股腦地想下地,出去走走。他穿著白色的襯衣,腳穿黑色的長筒靴,執意要出去。還帶著一把短刀。這一行便行了足足半個時辰,天也開始微亮,他到達了一片荇荊之地,臉上笑了開來,還夾雜著幾絲痛楚。他漫入荇荊之地,用刀刨出幾個根瘤,一個個從大地的懷抱中擄走,一個個孩子不願意,口咬出他的鮮血,可做為一個壞人,又是作為另一種概念的好人,他無所謂。他曾看過這樣一部電視劇,說這些根瘤趁著早晨未被太陽蒸幹水份,挖出來做成藥引,有助於臉變得好看、、好看、、、
就這樣,連采了幾個早上。
怎麼送人家呢?他起初讓小石頭送,小石頭打死也不願意,換成瘦子,他更是沒理由答應這苦差事;至於老板娘,她說:“自己送,沒長眼啊?”一陣煩躁,回了頭便紅了眼睛,哪有這般癡情卻不知情的男子,問他“喜不喜歡憶如?”他平淡地說:“不喜歡,隻是欠她的該還。”還什麼呀?以為是借錢還要帶利息啊?最後胖子受不住這折磨。心一軟便代他送去了。
至於他喜不喜歡李憶如,還真沒法說。按著故事的情節,他們注定一對。可對於他是迷惘的,他不知道這種愧疚,這種看見她臉上的疤而心疼——是不是一種愛情?他沒想承認,他根本不想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