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炎培先生曾經現身說法:“人家的毀譽,不必計較。我小時因為窮,為別人鄙視,屢向人家求婚而被拒絕,直到第六家我已故的王夫人家,先嶽父王筱雲先生賞識我的文章和楷書,才玉成我的婚事。不久在科舉場中,我露了頭角,賀者盈門,都說早就看出此兒不凡。及後參加革命,遭逮捕,險被殺頭,立時聲譽驟落,大家又看不起此兒了。適避難歸來,稍利事業,乃又受稱譽。吾乃大悟,做人做事要時刻力求上進。猶如逆水遊魚,至為艱苦。”
一個人的“名聲”往往容易毀於“人言”,常言說的“人言可畏”就是這個道理。黃炎培先生主張用“不必計較”來對待毀壞人名聲的“人言”,要求人們不必把個人的名聲看得過重。沒有事實根據的“人言”總是“腿短”的,不會長久站住腳,毀人名聲的人也許得逞於一時,但不久定會敗露。一個人的品行是有目共睹的,它最有說服力。
聒噪不如沉默,息謗得於無言
許多人對於道聽途說的傳聞及無關緊要的事實,不停地鑽牛角尖,因而導致失敗及悲劇。理性的思考能夠判斷別人所表達的意見是否有價值,如果全盤接收某些自以為是的偏見、成見,或是想當然的猜測之詞,是非常危險的。
聽到“據說”這樣的開場白,理性的思考者會充耳不聞,因為他知道接下來都是一些沒有意義的話。對自己負責任的人,一定要根據可靠的事實,才會發表意見或提出問題,而不會人雲亦雲。
查斯特做過這樣一個試驗。20人圍成一個圈,隨機指定其中一人為頭一個,由他隨便想一句話,低聲告訴給左邊的人,此人再向下傳,依次類推。等這句話再傳回頭一個人的耳中時,與他原先說出的那句話早已大相徑庭了。
查斯特想了又想,終於認識到,二手傳播不可信的一個原因就是,我們無法斷定當事人是怎樣說的,這一點非常重要,語氣神態不同,意思也不同。
比如:
“我”沒說她偷了我的錢(可是別人這麼說)。
我“沒”說她偷了我的錢(我的確沒這麼說)。
我沒“說”她偷了我的錢(可是我是這麼想的)。
我沒說“她”偷了我的錢(可是別人偷了)。
我沒說她“偷了”我的錢(可是她對這錢做了些什麼)。
我沒說她偷了“我的”錢(她偷了別人的錢)。
她沒說她偷了我的“錢”(她偷了別的什麼)。
查斯特就此寫了一篇論文,獲得了市政府三室一廳的獎勵。
曆史上許多成就卓越的著名人物都被閑言碎語攻擊過。美國的國父喬治·華盛頓曾經被人罵作“偽君子”、“大騙子”和“隻比謀殺犯好一點”。《獨立宣言》的撰寫人托馬斯·傑斐遜曾被人罵道:“如果他成為總統,那麼我們就會看見我們的妻子和女兒,成為合法賣淫的犧牲者;我們會大受羞辱,受到嚴重的傷害;我們的自尊和德行都會消失殆盡,使人神共憤。”這些人非但沒有被批評、辱罵所嚇倒,反而保持更加樂觀和自信的態度,取得了影響深遠的成就。
白隱禪師是一位修行有道的高僧。他的附近住著一對夫婦,家有一女,未曾出嫁卻懷了孩子,父母苦苦逼問,女兒竟指認白隱禪師說他是孩子的父親。
女孩的父母怒發衝冠,搶上門去找白隱。白隱聽完了最後一句辱罵,才開口說了一句話:“是這樣嗎?”嬰兒出生後自然立即送給了白隱大師。
大師雖然惡名在外,卻並不介意,隻是精心照顧孩子的成長。幾年之後,真相終於大白天下,原來孩子的親生父親是一個市井之徒。那一對侮辱大師的夫婦無地自容,上門向大師賠禮道歉,並要求“物”歸原主。白隱禪師在交回孩子時仍然隻是輕輕地說了一句話:“就是這樣嗎?”
人的一生誰都難免要遭到他人不公正的批評甚至辱罵。不論是卑鄙的,惡毒的,殘酷的,你千萬不要因為對方一句不公正的批評或難聽的辱罵,而變得像對方一樣失去理智。獲勝的唯一戰術,就是保持冷靜的沉默,不和別人發生正麵衝突,就連多餘的解釋也沒有必要。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相互爭吵辱罵,既不會給甲方帶來快樂,也不會給乙方帶來勝利,隻會給雙方帶來更大的煩惱,更大的怨恨,更大的傷害。
退一步講,在對罵中沒有占上風的一方,當眾出醜,帶來的隻是對自己魯莽行為的悔恨。占了上風的一方,雖然把對方罵得體無完膚,又能怎麼樣?隻能加深對立情緒,加深對方的怨恨,在旁觀者的眼裏也不過是一隻好鬥的公雞罷了。
哲人說得好,“棍棒、石頭或許會擊傷我的肌骨,但語言無法傷害我。”聒噪不如沉默,息謗得於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