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外部輿論環境於我不利。
今年以來,中央新聞單位對湖南的批評報道比較多,而且版麵位置還比較突出。據統計,上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的有6條,《新聞聯播》和《晚間新聞》的有2條,上北京報紙頭版頭條的有3個。1月14日“焦點訪談”《衝擊法院法不容》,報道衡陽港務處職工衝擊城南區法院的事件。2月15日“焦點訪談”《傳銷王國見聞記》,報道長沙星沙鎮非法傳銷問題。3月22日“焦點訪談”《違法采金何時休》,報道安化縣廖宗坪鎮個體業主非法開采金礦的問題。3月26日“焦點訪談”《為教如此,師道焉存》,報道冷水灘有色金屬礦山技校在成人高考中集體舞弊事件。4月1日“焦點訪談”《再聚焦——焦點訪談10周年特別節目》,再次報道星沙鎮非法傳銷問題。4月14日“焦點訪談”《私人闖禍,公家買單》,報道株洲金獅啤酒廠工會主席駕車壓人還去按摩的問題。2月13日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批評了郴州城南嶺春運臨時檢查站隻罰款不分流的問題。
4月15日《光明日報》頭版頭條《“擦鞋女”竟在長沙街頭賣“文憑”》,批評長沙市出現的販賣假文憑現象。4月10日《中國婦女報》頭版頭條《警方夜襲“紅燈區”》,批評湘潭市易俗河黃毒泛濫,卡拉OK包廂內聚眾脫衣,全裸跳舞,瘋狂賣淫,汙濁不堪。《中國文化報》、《羊城晚報》等多家報紙作了轉載。4月19日《科技日報》“經濟特刊”頭條《欲走出數字浮誇怪圈》,批評湖南某些地市的鄉鎮虛報產值,用浮誇的數字來謀取政績的不良風氣。3月28日《工人日報》刊登《童屍慘遭肢解,家屬何處伸冤——長沙怪案:無頭官司誰來負責》,報道長沙市一兒童的屍體在殯儀館遭肢解的案例。
應當說,這些報道總體上看是實事求是的,對我們改進工作也起了促進作用(當然,個別也有片麵性,有失實之處)。對中央新聞單位的批評報道,我們的態度是歡迎輿論監督。但是,一段時期如此集中地刊播對湖南的批評報道,勢必給湖南造成一種不利的輿論環境,給湖南的形象帶來負麵影響。我們除了要努力做好各項工作,以保證社會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外,還要在新聞宣傳上大力開展正麵宣傳,樹立湖南良好的形象。對中央新聞單位批評的問題,各級黨委和政府已引起高度重視,正在采取措施解決。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省裏的新聞單位就不要再去“湊熱鬧”,人為地把這一問題“炒”熱,“炒作”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二是新聞宣傳問題不少。
從前一段的情況看,我省新聞宣傳中還有一些不令人滿意的地方。雖然這些不滿意的地方比起我們新聞宣傳的成績來說,隻是極小的一部分,但卻必須引起我們的重視,並在實際工作中加以改進。
首先是新聞宣傳的主題不太突出。
一段時間以來,我省新聞宣傳主題顯得平淡。新聞報道中小事居多,日常報道居多,關係全局性的報道偏少。尤其是經濟宣傳沒有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王茂林多次提出要“熱鬧經濟”,而我們的新聞宣傳卻沒有把經濟熱鬧起來,沒有刊、播出有分量、有影響的報道。全國人大、政協“兩會”召開後,舉國上下都在討論如何確保經濟增長速度達到8%的問題,我省也提出要達到10%。保持一定的經濟增長速度對解決下崗職工再就業和保持社會穩定都很重要。可這樣一個重要問題,有一段時間被我省一些新聞單位忽視了,涉及不多,更沒有重要的文章。省電視台有一組確保10%的報道,主題很好,但內涵開拓不夠,影響不大。
一些新聞單位仍然忙著去報道會議、慶典、一般化的活動。打開我們的報紙、電視、廣播,不難發現,會議報道仍充斥了我們的版麵和聲屏。4月份是省裏規定的無會月,省裏主要領導都在基層考察,而一些部門會議仍然比較集中地出現在版麵、聲屏上。
還有一些新聞單位忙著去挖“熱點”,今天披露這個現象,明天去曝那個的光。像經濟增長速度這樣的領導重視、群眾關心的問題就是熱點,可是這樣的熱點卻很難看到我們的新聞單位進行熱炒,一些不能說明什麼問題的社會新聞卻在報道中“熱鬧非凡”。
其次是輿論導向存在偏差。
輿論導向至關重要。江澤民指出,輿論導向正確是黨和人民之福,輿論導向錯誤是黨和人民之禍。根據江澤民的指示精神,我們提出了今年新聞宣傳舉好旗,導好向,服好務,帶好隊,育好人的總要求。
前麵說過,我省在輿論導向上成績是顯著的,這無疑值得肯定,但是問題也時有發生,這些問題都程度不同地在社會上產生了負麵影響。
4月上旬,湖南衛視《瀟湘晨光》播發了一組公款吃喝的批評報道,由於涉及麵太寬,社會反響較大。4月9日,我給衛視打招呼,就這組報道提出了意見。4月10日,王茂林打電話給廣電廳負責人,就這組報道發表了意見。4月14日,我再次就這一報道給廣電廳寫了一段話,希望衛視台擺正自己的位置,記住自己隻是喉舌、隻是工具,不能搞純客觀主義的報道。我的這個意見說完沒幾天,《瀟湘晨光》在4月21日長沙培羅蒙樓房倒塌這一突發事件的報道中,又再次置省委宣傳部關於這一事件的報道要“正麵宣傳,隻發通稿,不能炒作”的招呼於不顧,連篇累牘地報道這一事件。還有幾家新聞單位也跟風炒作。昨日的《今日女報》用通欄黑題、幾乎整版報道培羅蒙坍塌事件(另一頭條《長沙金帝董事長之死》亦不合適),有線台《流動記者站》兩次報道此事。我認為實在沒有必要。我不知道我們的新聞記者為什麼對此類突發事件會有如此高的新聞敏感和熱情。還有長沙市,經常發生一些事故,請求省裏新聞單位不要“炒”,結果好幾次是省裏按要求辦了,長沙市反而搶發新聞,大力炒作。前天,《長沙晚報》對培羅蒙事故的報道有3張照片,1條重頭消息。昨天,《長沙晚報》的報道更是連篇累牘,7篇文章加上4張圖片,位置和分量僅次於北京的重要活動,差不多占了一個版。這個現象看來熱鬧,其實是我們的新聞無策劃、不深入、導向發生偏差的表現。特別是衛視,忘記了自己衛視的身份,沒有遵循內外有別的原則。這個經驗教訓一定要總結,以後不要再出這樣的問題了。
湖南經濟電視台4月初在報道常德西洞庭造紙廠因環境汙染問題與當地居民的訴訟案中,也發生了偏差。像這樣因企業生產造成環境汙染的現象在全省乃至全國十分普遍,由此引發的訴訟案十分複雜,報道這樣的案件很可能挑起新的風波。現在,工業汙染問題已引起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作為新聞單位一定要理解,要幫忙而不是添亂。王茂林書記和鄭培民副書記已對這個問題作了明確指示,希望新聞單位不要再去報道了。
在前不久報道宋煥威特大受賄案中,不少新聞單位的報道不是把焦點放在宋的犯罪事實上,不是把主題集中在黨和政府反腐倡廉的決心和力度上,而是在他與其老婆和情婦的關係上大做文章,渲染“一個男人和三個女人的故事”,轉移了受眾的視線,削弱了這一反麵教材的教育效果。
關於傳銷的報道也有問題。如昨天經視台對長沙坪塘傳銷“人質”事件的報道,前幾天有線台在采訪傳銷時的提問以及錄用個別傳銷人員喊出的“傳銷萬歲”等都是不妥的。
文摘和圖片報道中的問題也值得注意。這個問題容易被忽視,因而出了問題還難以覺察。
《湖南工人報》4月7日“財富文摘”上就刊載了《童屍慘遭肢解》一文。轉載這樣的文章有什麼意思?無助於解決問題,相反隻會加劇矛盾,傳播出去還可能在所謂“人權”問題上授人以柄。4月22日《文萃》周報轉載香港《天天日報》的報道,沿用“中港兩地”的提法,嚴重違反規定。同一天,《文萃》周報還轉載了《追捕王寶森的姘婦》,《今日女報》也在一版作了整版轉載。報紙轉載這樣的文章,實際上是降低了報紙本身的水平和品位,是一種自我降格。
圖片報道也有一個導向問題。4月22日的《湖南日報》為配合《宋煥威受賄大暴光》一文的發表,刊發了宋煥威本人及其兩個情婦的單人彩照,這三張彩照攝於陽光明媚、風景宜人的郊外,同受審的場景與氣氛極不協調。
還有廣告的導向問題。這個問題新聞單位時有忽視,一些媒體隻看錢,不問廣告的真實性,讓一些坑蒙拐騙甚至格調低下的廣告也登上了大雅之堂。原來隻敢張貼在廁所和電線杆上的性病廣告,現在都堂而皇之地走進了我們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的黃金版麵、黃金時段,甚至黨報黨台也不能幸免。廣告的導向問題關係新聞媒體的形象、格調和品位,涉及到消費者的切身利益,我們應按照《廣告法》嚴格把關,杜絕導向錯誤的廣告。
新聞報道中的導向偏差問題,在我省其他新聞媒體中也程度不同地存在,這裏就不一一例舉,希望大家能引以為戒。總之,我們的采編人員,我們新聞單位的領導頭腦中要時刻有導向這根弦,而且要時刻繃緊,不能放鬆,一放鬆就可能出問題。
第三是批評報道有失偏頗。
批評報道是新聞單位進行輿論監督的重要方式,是新聞報道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內容。但我省有些媒體的批評報道不按規定征求被批評單位的意見,不進行全麵深入的調查,偏信一方,偏袒一方,致使報道失實,引發不安定因素。《湘聲報》4月14日一版有篇文章《律師蒙冤入獄,禍起調查取證》,報道嶽陽市雲溪區檢察院辦理的一樁受賄和涉嫌妨害證據案。該案尚處在訴訟階段,沒有結案,該報道先入為主,並且報道的事實與檢察院通過法律程序獲取的證據不相符,給執法帶來了麻煩,引起檢察院的強烈反應。同天該報第4版《二千用戶為四塊錢打官司》,也是對未結案的官司進行報道,並且未作全麵深入的調查,幾處失實。《湘聲報》作為省政協的機關報,社會新聞太多,已經超越辦報範圍和辦報宗旨,希望引起注意。
對案件的報道一定要把握好時機,要聽取司法部門的意見,要把握好度。長沙電視台《法庭直播》,就存在選擇的問題、時機的問題、度和量的問題,一定要認真分析,不能有什麼播什麼。
對於已明確打了招呼暫時不能報道的案件,一定不能自行其是。省經視台4月22日對發生在常德市的三株口服液的案件的報道,就屬於打了招呼不聽招呼,這種做法是不對的。
對涉密、涉法、涉外特別是對軍隊的批評報道,我們多次提要求、打招呼,請各新聞單位按有關規定辦事,不要輕易地對軍隊工作說三道四,但一到具體問題,就難以把握了。4月3日左右,省市幾家新聞單位都對長沙工程兵學院下屬公司渣土問題進行了批評,《長沙晚報》還配發了評論。這件事引起了解放軍總政的關注。對軍隊的批評報道,中央和軍委有明確規定,應該按規定執行。
第四是新聞編排粗製濫造。
編排是一種無聲的語言,體現著新聞媒體的傾向,具有很強的科學性。而我們有的新聞媒體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沒有在這上麵花功夫。
我省新聞媒體的新聞編排中最大的問題是中心不夠突出、主次不夠分明,不能做到和諧、有序。省委宣傳部新聞閱評小組的閱評員曾幾次對省電台、省有線電視台的新聞節目編排作了分析,指出了經常存在著雜亂無章、中心不突出的毛病,但改進並不明顯。
第五是各種差錯時常出現。
少出差錯、杜絕差錯是對媒體的最基本的要求,可是在最近一段的報道中,差錯卻屢禁不止。錯別字赫然出現在文章標題中,出現在熒屏字幕上。一篇好文章、一篇好報道猶如一道美味佳肴,可是如果裏麵摻雜了幾個錯別字,那就像美味佳肴裏摻雜了幾隻蒼蠅,給人極不舒服的感覺。有的字錯了以後,把標題、句子的意思完全搞反了,例如有的把“副總理”寫成“副總經理”的,有的把“捐款”寫成“損款”,意思完全變了。昨天的有線新聞網暫且不評論其質量如何,起碼出現了兩個差錯,一是新聞主持人播音結束後圖像停留很久沒有隱去,結果圖像重疊,主持人手足無措,最後隻得離去;二是《流動記者站》主持人播完以後,圖像未能及時切換,嘴巴上下張動,十分不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