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軍爭篇
【原文】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交和而舍,莫難於軍爭。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計者也。
故軍爭為利,軍爭為危。舉軍而爭利則不及,委軍而爭利則輜重捐。是故卷甲而趨,日夜不處,倍道兼行,百裏而爭利,則擒三軍將;勁者先,罷者後,其法十一而至。五十裏而爭利,則蹶上軍將,其法半至;三十裏而爭利,則三分之二至。是故軍無輜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
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者也。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震。掠鄉分眾,廓地分利,懸權而動。先知迂直之計者勝,此軍爭之法也。
《軍政》曰:言不相聞,故為金鼓;視不相見,故為旌旗。故夜戰多金鼓,晝戰多旌旗。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民之耳目也,民既專一,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此用眾之法也。
故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
是故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歸。故善用兵者,避免其銳氣,擊其惰歸,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以靜待嘩,此治心者也;以近待遠,以逸待勞,以飽待饑,此治力者也;無邀正正之旗,勿擊堂堂之陳,此治變者也。
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從,銳卒勿攻,餌兵勿食,歸師勿遏,圍師必闕,窮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譯文】
孫子說:用兵的一般法則,將帥領受國君的命令,從征集民眾、組編軍隊,直到與敵軍列陣對峙,這中間沒有比爭取有利的先機優勢更困難的了。爭奪有利條件之所以困難,就在於要把迂回彎曲的道路變為直道捷徑,把不利的因素變為有利的因素。所以,設法使敵軍的進兵道路變得迂回彎曲,用小利引誘敵人上當而改變行軍路線,就能做到我軍雖後於敵軍出發,卻能先於敵軍到達戰場,占據有利地形。這才是真正懂得以迂為直的計謀的將帥。
爭奪有利條件,既有獲得先機之利的可能,也有走向危險局麵的可能。如果全軍出動,攜帶所有裝備輜重去爭奪先機之利,往往無法按時到達預定地域;如果丟下裝備輜重去爭奪,就會損失裝備輜重。因此,讓將士卷起盔甲輕裝前進,晝夜不停,一天走兩天的路程,急行百裏去爭先機之利,那麼,三軍的將帥都可能被敵軍所俘虜;健壯的士卒先到,疲弱的士卒後到,結果一般是隻有十分之一的兵力到達預定的目的地。
用這樣的方法,急行五十裏去爭利,那麼,前軍的將領就會遭受挫敗,兵力也隻有一半可以如期到達;同樣,急行三十裏去爭利,也隻能有三分之二的兵力能如期到位。要知道,軍隊沒有裝備輜重就會被殲擊,沒有糧食供應就不能生存,沒有軍用物資的儲備就必然失敗。
不了解諸侯列國的戰略意圖,就不能與其結盟;不了解山林、險阻、沼澤等地形,就不能行軍打仗;不利用當地人做向導,就不能得到地利。所以說,用兵打仗得依靠詭詐多變來取勝,根據是否有利來決定自己的行動,按照分散或集中的方式來變換戰術。這樣,軍隊的行動,迅速時像疾風一樣急驟,緩慢時像森林一樣輕搖不亂,進攻時像烈火一樣猛烈,防禦時像山嶽一樣紋絲不動,隱蔽時像濃雲滿天、不可揣測,運動起來,反應快捷,大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擄掠敵國的鄉邑,要兵分數路;開拓疆土,要分兵扼守要害之地,權衡利害關係,而後決定行動。隻有事先懂得“以迂為直”戰術的將帥,才會贏得勝利,這是爭奪先機之利的基本原則。
《軍政》(古代兵書)中說:作戰時,用語言指揮,眾人可能聽不清楚,所以要設置鑼鼓;用動作指揮,眾人看不見,所以要設置旌旗。因而夜戰多聞鑼鼓,晝戰多用旌旗。金鼓旌旗的作用,是用來統一軍隊上下的行動的,全軍上下眾誌成城,那麼,勇敢的士卒就不能單獨冒進,怯懦的士卒也就不能獨自後退。這是指揮大部隊作戰的方法。
對於敵軍,可以使其士氣衰落,對於敵軍將領,可以使其決心動搖。
一般情況下,剛剛投入戰鬥時軍隊的士氣飽滿旺盛,經過一段時間士氣就會逐漸懈怠減弱,最後,士氣便完全衰竭,人人思歸了。所以,善於用兵的人,總是避開敵人士氣旺盛、鬥誌高昂的時候,等到敵人士氣低落、衰竭的時候再發起攻擊,這是針對士氣而用兵的方法。用自己的嚴整對付敵人的混亂,用自己的鎮靜對付敵人的輕躁,這是根據敵軍心理而用兵的方法。以我軍就近占領陣地來迎戰長途跋涉的敵軍,以我軍的安逸休整來迎戰疲勞奔走的敵軍,以我軍的糧餉充足來迎戰饑餓不堪的敵軍,這是掌握軍隊戰鬥力而用兵的方法;不要去迎擊部署周密、旗幟整齊的敵人,不要去進攻陣營雄壯、組織嚴整的敵人,這是掌握靈活機變而用兵的方法。
因此,用兵的基本原則是:敵人占領高地時不要去仰攻,敵人背靠高地時不要正麵攻擊,敵人佯裝敗退時不要跟蹤追擊,對敵人的精銳部隊不要貿然攻打,對敵人的誘兵不要理睬,對撤退回國的敵人不要半途阻擊,對敵人實行包圍時要留下缺口,對陷入絕境的敵人不要過分逼迫。這些都是指揮作戰最基本的原則。
九變篇
【原文】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圮地無舍,衢地合交,絕地無留,圍地則謀,死地則戰。
途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君命有所不受。
故將通於九變之利者,知用兵矣。將不通於九變之利者,雖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治兵不知九變之術,雖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
是故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雜於利,而務可信也;雜於害,而患可解也。是故屈諸侯者以害,役諸侯者以業,趨諸侯者以利。
故用兵之法,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故將有五危:必死,可殺也;必生,可虜也;忿速,可侮也;廉潔,可辱也;愛民,可煩也。
凡此五者,將之過也,用兵之災也。覆軍殺將,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譯文】
孫子說:用兵打仗的一般法則是,將帥領受國君的命令,征集民眾、組成軍隊。出征後遇到山林險阻、沼澤水網等難以通行的“圮地”,不可宿營;在幾國交界、四通八達的“衢地”,要注意與鄰國諸侯結交;在沒有水草、糧食,交通困難、難以生存的“絕地”,千萬不可停留;遇到四麵地勢險要、道路狹窄,進出困難的“圍地”,要巧設計謀,出奇製勝;陷入前無進路、後有追兵,戰則存、不戰則亡的“死地”,要堅決奮戰,殊死搏擊。
有的道路雖然能通過但不要通過,有的敵人能打但不要去打,有的城池能攻但不要去攻,有的地方能爭但不要去爭,即使是國君的命令,不適合當時情況的也不能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