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1 / 3)

第六章

作戰篇

【原文】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馳車千駟,革車千乘,帶甲十萬,千裏饋糧,則內外之費,賓客之用,膠漆之材,車甲之奉,日費千金,然後十萬之師舉矣。

其用戰也勝,久則頓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曝師則國用不足。夫鈍兵挫銳,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

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

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取用於國,因糧於敵,故軍食可足也。

國之貧於師者:遠師者運輸,遠輸則百姓貧;近師者貴賣,貴賣則百姓財竭,財竭則急於丘役。屈力中原,內虛於家,百姓之費十去其七。公家之費,破車罷馬,甲胄矢弩,戟盾矛櫓,丘牛大車,十去其六。

故智將務食於敵,食敵一鍾,當吾二十鍾; 稈一石,當吾二十石。

故殺敵者,怒也;取敵之利者,貨也。

故車戰,得車十乘以上,賞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車雜而乘之,卒善而養之,是謂勝敵而益強。

故兵貴勝,不貴久。故知兵之將,民之司命,國家安危之主也。

【譯文】

孫子說:大凡用兵作戰,一般的規律是要動用戰車千輛,輜重車千輛,集結軍隊十萬,還要千裏運送軍糧,再加上前後方的經費,招待使節賓客的開支,維修作戰器材的消耗,車輛兵甲保養補充的開支,每天都需要耗費數目龐大的資金,然後十萬大軍才能出動。

動用如此龐大的軍隊作戰,就需要力爭速勝。曠日持久就會使軍隊疲憊,銳氣受挫;攻打城池就會使戰鬥力耗盡;軍隊長期在外作戰,將會使國家財力難以維持。如果軍隊疲憊,銳氣受挫,戰鬥力耗盡,國家經濟枯竭,那麼,別的諸侯國就會乘此危機而發起進攻。到那時,即使再高明能幹的人,也無法挽回危局了。

所以,用兵作戰隻聽說過寧可指揮笨拙以求速戰速勝的事,還沒有見過為講究指揮技巧而使戰爭曠日持久的現象。戰爭久拖不決而對國家有利的情形,從來未曾有過。因此,不完全了解用兵之弊害的人,也就不可能真正認識到用兵的益處。

善於用兵的人,兵員絕不會征集兩次,糧草不會多次運送,武器裝備由國內取用,糧食飼料則在敵國補充,這樣,軍隊的糧草供應就可滿足作戰需求了。

國家因戰爭而陷於貧窮的一個原因,是向出征部隊遠程運送物資。遠程運輸必然導致百姓的貧窮。臨近軍隊駐地的地區,物價必然高漲;物價高漲就會使百姓財富枯竭。國家財力枯竭,就必然加重徭役賦稅的征用。軍力耗盡,財力枯竭,國內便會出現普遍的貧窮。人民群眾的財產將因戰爭而耗去十分之七。國家的財富,也會由於車輛的損壞,馬匹的疲病,盔甲服裝、箭羽弓弩、槍戟盾牌、車蔽大櫓的製作補充,輜重車輛的征調,而耗去十分之六。

所以,高明的將帥總是力求在敵國解決糧草的供應問題。吃掉敵國的一鍾糧食,相當於從本國運送二十鍾糧食,耗費敵國的一石草料,等於從本國運送二十石草料。

要使士兵英勇殺敵,就應該激起他們對敵人的仇恨;要想奪取敵人的軍需物資,就要對身先士卒進行物質獎勵。

所以,在車戰中,凡是繳獲敵人戰車十輛以上的,就要獎勵最先奪得戰車的人,並且將被繳敵車換上我軍的旗幟,混合編入自己的戰車行列。對於被俘虜的敵軍士卒,要善待他們並保證給予充足的供養,為我所用。這就是所說的戰勝了敵人,也使自己更為強大的道理。

因此,用兵打仗貴在取得勝利,而不宜曠日持久地拖下去。懂得用兵之道的將帥,是民眾生死的掌握者,是國家安危的主宰者。

謀攻篇

【原文】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

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修櫓轀,具器械,三月而後成,距堙,又三月而後已。將不勝其忿而蟻附之,殺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也。必以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戰之,敵則能分之,少則能守之,不若則能避之。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

夫將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必強,輔隙則國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於軍者三:不知軍之不可以進而謂之進,不知軍之不可以退而謂之退,是謂縻軍;不知三軍之事,而同三軍之政,則軍士惑矣;不知三軍之權,而同三軍之任,則軍士疑矣。三軍既惑且疑,則諸侯之難至矣,是謂亂軍引勝。

故知勝有五:知可戰與不可戰者勝,識眾寡之用者勝,上下同欲者勝,以虞待不虞者勝,將能而君不禦者勝。此五者,知勝之道也。

故曰:知彼知己,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

【譯文】

孫子說:戰爭的一般原則是,以能使敵國完整無損地降服於我為上策,而攻破敵國使其殘缺受損便略遜一籌;能使敵軍將士全員降服為上策,而用武力擊敗敵軍便略遜一籌;能使敵人全旅將士完整無缺全員降服為上策,而用武力擊潰敵人一個旅便略遜一籌;能使敵人全卒官兵降服為上策,擊潰一卒兵眾略遜一籌;能使敵人全伍士卒全部降服為上策,擊潰一伍士卒略遜一籌。

所以,百戰百勝,雖然高明,但不是最高明的;不用武力進攻就能使敵人降服,才是高明中的最高明。

所以說,用兵作戰的最高追求是用謀略戰勝敵人,其次是運用外交手段取得勝利,再次是用軍事手段去奪取勝利,攻打敵國城池是最差的選擇。

采用強攻城池的戰術,是不得已而為之。要攻打敵人城池,製造攻城用的大盾牌和大型戰車,準備好各種攻城用的器具,需要數月時間才能完成;堆築攻城用的小土山,又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才能結束。然後,將領難以抑製自己的憤怒,驅逐士兵像螞蟻一樣爬雲梯攻打敵城,結果可能是士兵死傷三分之一,而敵城還是未能攻破。這就是攻城造成的災難。

所以,善於指揮戰爭的人,往往是降服敵人的軍隊,而並不是通過戰場廝殺的方式,奪取敵人的城池而不用強攻的手段,毀滅敵人的國家,也不需要曠日持久的征戰討伐。他們務求用完整全麵的勝利而稱霸於天下。這樣,自己的軍隊不至於疲鈍折損,而勝利已經全麵地獲得了。這正是以謀略克敵製勝的基本準則。

因此,用兵打仗的戰術方法是,我方的兵力十倍於敵人時,便把敵軍圍困起來(加以聚殲或威逼其投降);我軍的兵力五倍於敵人時,便對敵軍發起猛烈攻擊;我軍的兵力二倍於敵人,就要設法戰勝敵軍;敵我雙方的兵力相當時,就要設法分散敵人;我軍兵力比敵軍少時,就應該設法防守;我軍的實力不如敵人時,就應該盡量避免與其交戰。因為,弱小的軍隊如果一味硬拚,就必然被實力強大的軍隊製服擒獲。

將帥是國家的支柱,對國君輔佐得周詳嚴密,國家就必定強盛;輔佐得有缺陷漏洞,國家就必然衰弱。

國君給軍事行動帶來災難的情況有三種:軍隊不能夠進攻而強迫軍隊進攻,軍隊不能夠撤退而命令軍隊撤退,這是對軍隊的束縛;不懂得軍隊的管理,卻幹預軍隊的管理政務,就會使將士們困惑不解;不懂得軍隊作戰的權謀變化,而參與軍隊的指揮,就會使將士們疑慮重重。全軍上下既迷惑又疑慮,各諸侯國乘機進犯的災難就會到來了。這就是所謂的自亂軍隊,而在無形之中使得敵國取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