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層公寓77(1 / 1)

第十八層公寓 第七十七章 換零錢

有一天我上街辦事,從一個始發站上了一輛公共汽車,一個十七八歲的女孩也尾隨著我上了車。現在的公共汽車都是無人售票,女孩站在車門口,翻了半天口袋,也沒翻出零錢,隻翻出了一張50元的紙幣。

這時車開動了,她就坐在了車門旁邊的一個座位上。

這張錢顯然太大,她就是從頭坐到尾也不一定能找夠49元錢。所以車行駛了一段路,司機在一個副食店前麵停了下來,讓女孩下去換錢。

女孩下去換錢,等了一會兒不見人出來,司機大按喇叭,可因為女孩的東西還在車上,又不能走。這時,我前麵座位上的一個人說:哼,她不買東西人家肯定不會給換錢的。”我後麵的一個人也接著說:是呀,說不定副食店的老板還要‘宰’她一下,買的東西要貴上許多!”司機也說:“不知道她看沒看見門口掛的報紙——買份報紙不就行了?她腦子一定不夠用!”……大家七嘴八舌地議論著,終於,那女孩從副食店裏拿著一把零錢出來了,她投了一塊錢,回到座位上。我前麵座位的那個人問她:“你買了東西了吧?”我後麵的人肯定地就幫她回答了:“我就知道,不管買啥東西,都要貴!”司機說:“你也沒買份報紙,才五毛錢……”

女孩看了看四周的人,說:“那老板人挺好的,我一說換錢人家就給換了呀,我什麼也沒買。”

這個結果可能太出人意料了,大家都住了口。過了幾站,女孩下車了。我前麵的那人又哼了一聲,說:“還是漂亮女孩好辦事呀。”我後麵的那人也附和說:有句話說漂亮女孩的臉是萬能通行證——如果是我,不買東西是換不到錢的。”司機說:“她也太摳門了,連張報紙也舍不得買——不過,她對老板笑一笑,那老板骨頭就要輕半斤呀……”

我一直沒說話,他們都不知道,我就是那家副食店的老板,當時守店的是我妻子。因為毗鄰公共汽車站,我們不知道為別人無條件換過多少次零錢。我很想對他們解釋一下,但我張了張嘴,卻什麼也沒說。我怕我下車之後,議論我的話會吞沒我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