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斯蒙第在經濟學說史上的最主要的貢獻,就是他第一個論證了資本主義製度必然發生經濟危機。他將資本主義下的一切矛盾,都歸結為消費和生產的矛盾,並認為是資本主義經濟危機產生的原因。他認為消費是矛盾的主要方向,消費不足是產生資本主義經濟危機的原因。西斯蒙第的危機理論是消費不足危機論。他是經濟思想史上消費不足危機論的首位人,確認了資本主義經濟製度下的經濟危機存在的現實和不可避免性。經濟危機理論既是他全部經濟理論的歸結,也是他成為法國古典政治經濟學家的重要標誌。

弗裏德裏希·李斯特

弗裏德裏希·李斯特(1789—1846年)出身於德國路特林根一個製鞋匠的家庭,他通過自學,參加了國家官吏考試,考試合格後,曾任會計檢察官。1817年任教授。李斯特一生飽受迫害,他流亡在外,顛沛流離長達22年之久。於1846年去世。

李斯特的代表作是《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係》(1841)。

李斯特經濟學說的核心是反對“世界主義經濟學”,主張國家經濟學;反對價值論,主張生產力論;反對自由貿易,主張貿易保護。

國家主義經濟學

李斯特認為,英法流行的政治經濟學是一種“世界主義經濟學”。它研究一種適合於世界經濟的“普遍規律”,但是不研究國家經濟的發展,不研究每個國家特殊的發展道路。這種世界主義經濟學隻有在世界上一切國家經濟發展狀況都相同的情況下才有意義。可是世界各國的情況千差萬別,因而並不存在經濟發展的普遍規律。各國經濟都有自己的特點,都有自己發展經濟的特殊道路。因此,政治經濟學不應是世界主義經濟學,而應是“國家主義經濟學”。

生產力理論是國民經濟的核心。李斯特係統地論述了生產力這一概念的內容。他把生產力分為四類:一是人的生產力,包括精神和肉體的;二是自然的生產力;三是社會的生產力,即社會的、市民的、政治的條件;四是物的生產力,即物質的農業、工業和商業資本的生產力。李斯特認為,在這四種生產力中,前四種是不可分離的,否則不能發生作用,而它們又必須在一定的社會秩序的條件下發揮作用,第四種生產力是生產力的核心。

李斯特還提出了生產力平衡的協調發展的觀點。他認為,要發展生產力,農工商必須協調發展,商業是媒介,在工農業之間起協助和擴充的作用,工業對農業、商業及整個國民經濟起主導作用。他強調德國必須有自己的工業,在一國的物質生產中最重要的是工業和農業之間的分工和協作,一個國家如果沒有工業,隻經營農業,就會受外國牽製。

實際上李斯特提出了國內經濟結構和發展的理論。但是,該理論混淆了財富和交換價值,忽視了英國古典經濟學關於財富的源泉及其增長的理論,對生產力範疇做了不夠精確的表達。

貿易保護主義

李斯特認為,發展生產力的措施很多,但最重要的是實行保護主義的政策。他認為,實行自由貿易,向外國購買廉價商品,初看起來似乎比較合算,但其結果,本國工業就不能發展,使德國工業始終處於落後的地位。相反,如果實行貿易保護,開始時會使產品價格提高,似乎不如進口外國商品合算,但通過一定時期,本國工業發展起來以後,成本和價格都會自然降下去,甚至會降到進口商品價格以下。因此,保護關稅如果使價格有所犧牲卻會使生產力發展,得失相抵而有餘。

李斯特認為,各國要根據自身的不同發展階段來製定對外貿易政策。他提出經濟發展階段論,並以此證明自己的經濟政策。他把經濟發展劃分五個曆史階段:原始未開化時期、畜牧時期、農業時期、農工業時期和農工商業時期。李斯特認為,從經濟發展之初到農業時期,應與經濟更發達的國家進行自由貿易,能促進本國經濟發展。當一國生產力發展了,發展到第五階段,也應實行自由貿易,因為它不怕與外國競爭。隻有在第三、第四階段實行貿易保護主義政策,以防止發達國家的工業品打擊本國產業。

實行保護主義政策,就是實行保護主義關稅政策。李斯特主張當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處於發展初期,保護關稅應定得相當輕微,隨著國家生產力的發展再逐漸提高。

李斯特的經濟理論,反映了德國工業資產階級力圖對抗來自英國的競爭和發展民族經濟的願望,他是19世紀上半葉德國資產階級進步的思想家和經濟學家。他的代表作得到恩格斯的肯定。他的經濟思想對今天發展中國家是有現實參考作用的。

弗雷德裏克·巴斯夏

弗雷德裏克·巴斯夏(1801—1850年)是19世紀三四十年代法國最有名的資產階級經濟學家,“經濟自由主義”的理論大師,自由貿易派的旗幟,還是樂觀主義的“經濟利益和諧論”的提出者和鼓吹者。

巴斯夏出生於法國南部釀酒地區的一個富商家庭。他早年隨叔父經商,並開始接觸到薩伊和亞當·斯密的經濟學著作。1825年,24歲的巴斯夏獲得祖父遺產後成為釀酒業的大資本家。法國1830年革命後,他積極參加社會活動,不久當選為繆格地區法官,後又作為本地區顧問。在七月王朝後巴斯夏遷居巴黎,從事經濟學寫作並讚成和倡導自由貿易。同時,他與英國同道者曼徹斯特學派聯係,在1846年創建了“法國爭取自由貿易協會”,並擔任該會秘書和協會的機關雜誌《自由貿易》的主編,寫過許多論文和小冊子,成為歐洲大陸主張自由貿易的代表人物。1848—1849年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期間,被選為製憲會議和立法會議的代表,這個時期,他以反對“社會主義”為姿態,寫了一些著作來反對空想社會主義和小資產階級社會主義思想。

巴斯夏著作很多,但最主要的代表性經濟學著作有《經濟論辯》(1847)和《經濟和諧》(1850)。《經濟和諧》這本書未最後完成,隻出版了第一卷。它的特點是宣揚經濟和諧,在此基礎上說明樂觀主義的勞資利益和諧的一致性。

服務價值論是“經濟和諧論”的理論基礎。巴斯夏認為服務的交換是人類的最高法則:前資本主義社會是人為的、不自然的,資本主義社會是和諧的、自然的社會組織。在這個社會中,和諧的建立是以交換為基礎的,這種交換方式就是相互服務。服務,就是為滿足別人欲望而做出的努力。就是說,人們通過交換,互相幫助,互相替代工作,從而提供相互的服務。同時價值存在於相互服務的比較評價之中。所謂價值,就是交換著的兩種服務之間的關係,它反映服務提供者所做的努力和服務接受者所節省的努力。他反對李嘉圖的勞動價值論,認為勞動價值論把勞動理解為物質財富的生產過程是錯誤的,勞動是一種努力、緊張。他強調價值量隻與服務承受者因交換而節省下來的勞動或努力存在著的比例關係,他認為這是對李嘉圖觀點的重大修正,這樣一來,就可以解決政治經濟學上的難題。

巴斯夏提出,在自由放任的條件下,任何人和任何事物都不能強迫人去做不利的買賣,而買賣雙方的利益告訴人們,交換總是以等價為基礎的。等價交換是一種公道的交換,這就說明人類社會的利益是和諧的。在巴斯夏的服務價值理論中用到了薩伊經濟理論中的“服務”概念。在薩伊那裏,服務是指對效用的創造,在巴斯夏這裏,服務是指替服務承受者所節約的努力,他們都抽掉了商品價值決定中所包含的經濟關係。同時巴斯夏完全否定了商品的勞動生產過程,以此來否定由資本主義商品生產過程所產生的各種矛盾。

巴斯夏在自由競爭理論上並沒有什麼創造,主要是重複別人的論述。他認為商品生產者獲得的最大利益的條件是完全的自由競爭,即有關生產的一切決策(生產什麼和怎樣生產等)均由私人生產者決定,反對國家對經濟生活(包括產量和價值等)的幹預。即考慮生產者的利益,就是反對社會利益;考慮消費者的利益,就是考慮社會利益。巴斯夏比較有影響的東西就是“豐富”和“不足”學說。他認為對社會可以從兩個角度考察。第一個角度是把社會看成生產者的總和考察,作為生產者的個人與社會是不和諧的。生產者希望社會物品“不足”,他才有利可圖。同時他又要求貿易保護主義來幫助他壟斷市場,而這恰好與社會廣大消費者的利益相矛盾,也與其他生產者的利益相矛盾。巴斯夏認為,中小資本家希望“不足”,希望實行貿易保護主義。工人也希望“不足”,從而可以擴大生產、增加就業、提高工資,也希望借貿易保護主義來保證勞動市場的壟斷。而這些都與社會利益相衝突。第二個角度是把社會看成消費者總和來考察,作為消費者的個人,利益與社會相一致,希望“豐富”物品,改善生活,也希望競爭自由,降低物價。而社會上隻有大資產者讚成“豐富”,不怕競爭,提倡自由。貿易保護主義是保護生產者的,經濟自由主義是維護消費者的,兩相比較,“豐富”優於“不足”、自由主義優於保護主義。進行對大資產階級的辯護。他認為財產私有製和自由競爭一樣,也是實現社會進步和繁榮的基本保證,並據此來反對當時在法國廣泛傳播的空想社會主義思想。

巴斯夏認為工資是對勞動提供服務的報酬,利息是對資本家延緩享樂即犧牲即時的滿足的報酬,勞資關係是一致與和諧的。資本家為工人提供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這是資本的服務;工人替資本家勞動,這是工人的服務。利息和工資分別是這兩種服務的報酬。隨著生產發展、資本增加,利息會下降,所以資本所得份額的絕對量雖然和工人所得份額一樣會增加,但其增加速度會低於工人所得;工人所得份額則無論在絕對量和相對量上都會增加的;並由此斷言,資本主義社會各階層都會無止境地接近於不斷提高的水平。使其自身狀況不斷得到完善,而且自由競爭製度本身就具有促成各階級平等和諧的趨向。他以此顯示社會主義者企圖以其他方式實現平等的主張是不可取的。

巴斯夏的“經濟和諧”思想,對西方經濟學發展有一定的影響,以後經濟學家所探討的“均衡”問題,實質上是經濟和諧思想的另一種表述。

約翰·斯·穆勒

約翰·斯圖亞特·穆勒(1806—1873年)是英國著名經濟學家、哲學家和邏輯學家。1806年5月20日生於倫敦,是英國經濟學家詹姆斯·穆勒的長子。穆勒幼小時,老穆勒就給予極嚴格的訓練,3歲時由老穆勒親自教授希臘文及數學;8歲學拉丁文;稍後又學幾何學、代數學、化學及物理;12歲學邏輯學;13歲在父親的指導下學完了李嘉圖的《政治經濟學及稅賦原理》和斯密的《國富論》;14歲到法國學習,先後寄宿在邊沁和薩伊家中,受到他們兩人思想的影響。1822年,進入他父親任職的東印度公司服務。1828年任助理檢察官,1836年老穆勒去世後接替父親的職務。他在東印度公司服務35年,於1858年該公司解散時才退休。1865—1868年曾被選為下院議員,提出婦女參政權、比例代表製、愛爾蘭土地改革等主張。

穆勒的著作主要有:《邏輯體係》(1843)、《政治經濟學未解決的問題》(1844)、《政治經濟學原理》(1848)、《論自主》(1859)、《政治、哲學及曆史論集》(1859—1871)、《功利主義》(1863)、《自傳》(1873)。

在西方經濟思想史上,穆勒所著《政治經濟學》一書,被認為是集古典學派理論之大成的著作。該書包括生產論、分配論、價格論、貿易條件的決定等方麵內容。

他綜合了當時的各種經濟理論,修改了斯密、李嘉圖關於經濟規律普遍性和永恒性觀點,把經濟規律分為生產規律和分配規律兩類,認為前者是永恒的規律,不依社會製度的改變而改變,後者受人類意誌的支配,取決於社會的習慣和法律等,因而是可改變的,為他的社會改良主義政策綱領提供了依據。

穆勒在形式上繼承了李嘉圖的勞動價值理論,同時把供求論、生產費用論融進了他的價值理論中。他在論述價值決定時把商品分為三類:(1)數量有限、供給不能任意增加的商品,如古董等,其價值決定於供求關係。(2)供給數量可以無限增加,而生產費用不會提高的商品,如工業品。其價值由生產費用決定,其市場價值是供求的結果。生產費用具體地說即為工資加平均利潤。(3)供給數量可以增加,而其單位生產費用也會隨之提高的商品,如農產品。它的價值受土地收益遞減規律的影響,由生產所必需的供給量的最高生產費用決定。

在工資問題上,穆勒把李嘉圖的自然工資和馬爾薩斯的人口理論結合起來說明。在利潤上既接受李嘉圖認為利潤是剩餘價值的觀點,又接受薩伊、西尼爾等人的觀點,把利潤分為利息、保險費和管理工資,分別用節欲、風險報酬和資本家勞動報酬來說明。其地租理論基本上沿襲了斯密和李嘉圖的觀點,不同的是認為地主和工業資產階級的利益不是絕對對立的。

穆勒在方法論上企圖調和抽象法和曆史方法,認為前者具有局限性,因而把曆史方法引入經濟學。穆勒還對經濟增長和發展、人口、國際貿易及國家在經濟生活中的作用等方麵都做了論述。穆勒用折衷主義綜合了各種經濟學理論,其《政治經濟學原理》一書在幾十年內被英國經濟學界視為“無可置辯的聖經”。他的理論體係被視為經濟思想史上的第一次大綜合。

赫爾曼·戈森

赫爾曼·戈森(1810—1858年)畢生從事於普通公務員的職務而無甚成就,到1847年離職後才專心編寫著作。但他的寫作生涯是很不幸的,前後花費20年時間寫成的《論人類交換規律的發展》一書,於1845年出版後幾乎沒有銷路,不得不在臨死前自行收回。此書直到70年代經傑文斯和L·瓦爾拉斯發現並加以稱讚,才於1889年重新出版。

在邊際效用學說方麵,戈森不僅是一位先驅者,可以說後來奧、英、法等國邊際主義創建者所使用的全部重要概念均已在他的著作中有所論述。如果他不用數學作為表達工具,而寫作技巧能更流暢和更係統些,則邊際效用學說將會提早10年就出現。戈森試圖給人類社會建立一種像天文學那樣的科學的交換規律,但又認為當時要用數學計算出人們滿足的絕對量還不可能,而運用幾何原理的對比來衡量一些未知量的大小則是可行的。他認定每個人的目的均是要提高他的生活享樂到最大程度。享受有兩個特征:一是享樂的量會逐漸減低直到飽和為止;二是同一享樂的璧複也有類似的降低,不僅原來的滿足更為減低,其持續的時間也較短。根據上述對享樂的分析,戈森引申出三條滿足量減低的定律,後來也被稱為戈森定律,其要點是:

第一,在一種享樂的場合,其享樂的狀況主要取決於重複的次數,以實現享樂的最大總和量。如已達到此最大量,較多次數的重複或較少次數的重複均將減少此享受總量。

第二,當在多種享樂間進行選擇而又無足夠時間全部享樂時,享樂的最大量要求每一種均須部分地予以享受;即使在這些享樂中最大的一種尚未全部享受完畢,在消費停止的時刻從各方麵得到的享樂必須相同。

第三,在前述情況下,仍有增加生活滿足總和量可能性的存在,亦即在一種新的享樂(不論其如何小)被發現時,或在一種現有享樂被擴展時。

戈森最不讚成絕對價值概念,認為外部事物之所以對我們有價值,是由於它們能有助於我們達到生活目的,故價值的量是由於事物所發生的享樂或滿足的程度來衡量的。任何消費財貨的個別“原子”(意指單位)具有很不同的價值,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隻有某種決定性數量的這些“原子”才有價值,而超過此點的增加就沒有價值。第一個“原子”有最高的價值,每一次的增加隻有較小的價值,直到不屑一顧為止。

他把財貨分為三大類:第一類為全部可用於直接滿足人們欲望的消費財貨;第二類均為補足財貨,如煙鬥和茶葉、煤炭和煤爐等等;第三類為生產財貨,其作用是創作消費財貨。他認為,要給人們提供滿足欲望的財貨,就得有“勞作”。所謂“勞作”,是指生產中的痛苦程度或困難。以現代術語表示,即為負效用。從事生產能帶來享樂的財貨的勞作,並伴隨著勞作本身的痛苦,也就是說,不同的財貨生產,要用不同程度的痛苦才能獲得。因此,勞作是一種產生滿足、效用亦即創造價值的活動,但同時也是一種痛苦或負效用,須由它所產生的效用來平衡。當產量達到勞作的效用和痛苦平衡時,價值達到最大量。換言之,在最後單位的痛苦和價值相等以前,生產總是要進行的。超過該量以後,痛苦或負效用大於效用,就不考慮進行勞作了。

由上可知,他已提出了決定價值的邊際效用概念,也聯係到邊際負效用問題,並對財貨的分類及其等級做過明確的分析。在所有邊際主義的先驅者中,他的分析是較為全麵的,隻是對市場價格尚缺乏必要的論述。

威廉·羅雪爾

威廉·羅雪爾(1817—1894年)是德國經濟學家,曆史學派創始人之一。出生於德國漢諾威的一個高級軍官家庭。曾在格廷根大學和柏林大學攻讀曆史學和政治學,1840年開始在格廷根大學任教。1843年出版被稱為曆史學派綱領性著作的《曆史方法的國家經濟學講義與研究》。1848年轉到萊比錫大學任教授,直到逝世。他的主要著作還有:《國民經濟學體係》(1854—1894)、《十六和十七世紀英國經濟學說史》(1851—1852)和《德國經濟學說史》(1874)等。羅雪爾強調用曆史的方法建立新的經濟學,即所謂國家經濟學。他否認進行抽象理論概括的重要性,把政治經濟學僅僅歸結為對經濟發展過程做純經驗主義的觀察和描述。他的國家經濟學原理,實際上是在重複當時流行的庸俗經濟理論基礎上,加上大量曆史材料以證明他所謂的曆史發展的“規律”。他認為,原始社會就已經存在無產者,並把他們稱之為——原始森林虛弱的無產者。讚同薩伊從生產資料在生產過程中提供“服務”的角度引出利息、利潤和地租等概念的庸俗觀點,並援用西尼爾“節欲論”,把利息說成是資本家“節製”其欲望的報酬。

羅雪爾主張采用曆史的方法研究政治經濟學。他把薩維尼——阿希荷因的曆史法學方法引入經濟學。按照時間順序的發展過程研究經濟現象。

關於國民經濟學的基本思想。(1)羅雪爾認為國民經濟學的目的,就是要從經濟方麵說明本民族的要求,說明其遵循的目標和獲得的成就,說明其目標選擇的理由極其成功的原因。(2)羅雪爾認為,近代一切民族問題都有密切的聯係,必須對他們加以比較才能把握一個民族經濟發展的本質。而已經滅亡的古代民族的曆史則會為他們提供完整的教訓,因此必須對古代生活加以特殊的研究。(3)國民經濟學的任務,在於說明一種經濟製度在當時為什麼和怎樣是合理的和有益的,而現實為什麼會變成不合理的和有害的東西。他認為曆史上還沒有對各民族各文化發展階段完全有益或完全有害的製度。因此不要輕易讚美或詛咒一種經濟製度。他還認為,國民經濟學應當研究各國人民對於本國經濟的想法、要求、感受、所做的努力和結果。

民族主義傾向。羅雪爾認為,國民經濟的主要課題就在於表達一國的經濟如何、為何由理性變為背理,由幸福逐漸變成災難。國民經濟學除所謂的“單純地描述人的經濟本性和他的經濟欲望”之外,隻能具體地考察適合於滿足這些欲望的各種製度的規律和本質,以及他們所達到的或大或小的成功,他否認經濟學的普遍規律,認為古典學派惟一的錯誤是主張他們有普遍的適用性。他認為一種經濟理想不能適用每一個國家人民的不同種類的欲望,正如一件上衣不能適合一切人的身材一樣。這樣,他就隻能看重一個民族一個時期的經驗性規律,隻注重收集資料,加以描述,而否認理論概括和抽象分析的必要性。

提出曆史的經濟發展階段論。羅雪爾從生物發展的進化觀點,提出國民經濟的發展,像動植物一樣,可以看做一種有機體,有他的發生和發展過程。他要經曆幼年、青年、成年和衰老四個時期。這是一種循環往複的運動。羅雪爾認為,這就是可以從曆史描述中發現的自然規律。

他還認為,一國國民經濟的發展,主要受自然、勞動和資本這三種主要經濟因素的支配。可以分為自然支配階段、勞動支配階段和資本支配階段。

辯護性觀點。他依據“經濟發展階段論”指出,德國社會已經發展到資本階段,貧富對立的階段到來了。但是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是“生在軀體上的疾病”,必須加以反對。但是社會矛盾又需解決,這就隻能實行“人為治療”。他認為,私有製是不能廢除的,因為人人都有自己的思想,都想多享受,少勞動,要是實行公有製,人們對社會總節約效果的關心程度就大大降低了。“人為治療”的關鍵就是保護私有製,實行階級調和。隻要政治上德國資產階級與容克地主階級相協調,經濟上各階級利益相協調,就能給德國帶來永久的繁榮。

卡爾·馬克思

卡爾·馬克思(1818—1883年)是偉大的共產主義者、馬克思主義的創始人。1818年生於普魯士萊茵省特利爾城一個猶太人家庭裏,父親是一位律師。曾先後就讀於波恩大學和柏林大學法律係,就學期間對曆史和哲學具有濃厚的興趣,曾加入青年黑格爾派。1841年馬克思寫成博士論文《德謨克利特的自然哲學和伊壁鳩魯的自然哲學的差別》,並獲得耶拿大學哲學博士學位。1842年擔任《萊茵報》撰稿人,後任主編。1843年《萊茵報》被普魯士政府查封,馬克思遷居巴黎。1844年創辦《德法年鑒》,並發表了《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論猶太人問題》等文章,第一次提出無產階級是惟一能消滅剝削製度的階級,工人運動必須與科學的世界觀相結合。同年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巴黎見麵,並開始了共同的革命生涯。1844年馬克思寫成了《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探討了政治經濟學中的一係列重要問題,如資本與勞動的關係、工資、利潤、地租等經濟範疇,尤其從異化勞動角度對上述經濟範疇做了考察和分析。1845年因從事革命活動,被法國政府驅逐出境,遷居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寫出了著名的《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後又與恩格斯合寫了《德意誌意識形態》,闡明了曆史唯物史觀,第一次提出了無產階級奪取政權的曆史任務。1846年,與恩格斯一道在布魯塞爾建立了共產主義通訊委員會和德意誌工人協會。1847年發表《哲學的貧困》,批判蒲魯東的“貧困的哲學”,同年加入共產主義者同盟。1847年12月至1849年1月,參加了同盟第二次代表大會的領導工作,並受大會委托,同恩格斯一起起草了同盟的綱領,因此產生了《共產黨宣言》這一偉大的共產主義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