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五經:《尚書》(7)(3 / 3)

“如果犯人被判處了墨刑,法官覺得案情有疑的話,要從輕處置,先罰金一百,暫緩一下,然後再核實情況。如果犯人被判處了劓刑,法官覺得案情有疑的話,要從輕處置,先罰金二百,暫緩一下,然後再核實情況。如果犯人被判處了剕刑,法官覺得案情有疑的話,要從輕處置,先罰金五百,暫緩一下,然後再核實情況。如果犯人被判處了宮刑,法官覺得案情有疑的話,要從輕處置,先罰金六百,暫緩一下,然後再核實情況。如果犯人被判處了死刑,法官覺得案情有疑的話,要從輕處置,先罰金一千,暫緩一下,然後再核實情況。

“具體來說,適合墨罰的條目,有一千條;適合劓罰的條目,有一千條;適合剕罰的條目,有五百條;適合宮罰的條目,有三百條;適合死刑的條目,有二百條;五種刑罰的條目,共有三千條。

“法官在判案的時候,要上刑和下刑對照著定罪,避免錯亂。注意不要采取已經廢除的法律,這點需要明察、核實。上刑如果較輕的罪犯,可以為他減刑;下刑如果較重的罪犯,可以為其增刑。各種刑罰製度之間,可以靈活變動。刑罰應該輕或應該重,都要有可依據的條例和綱要。

“懲罰的目的,不是為了將人置於死地,而是為了確保社會秩序的良好。避免讓巧辯的人審理案件,要讓善良賢德之人審理案件,確保案情都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對待。法官要善於辨別原告和被告頌辭矛盾的地方,不要隻相信那個言辭流暢的一方。要懷著公正、悲天憫人的心態判案,檢查刑書要公正,要仔細斟酌適用哪種條目,一切都要以公平公正為準。應當采取哪種刑罰,務必確保公正嚴明,讓人民信服,即使改變判決結果,也要讓人感到信服。總之,刑罰的時候要慎重,如果遇到兩罪合並的情況,記得隻懲罰犯人的一種罪行。

“各位諸侯國君、各位官員,你們要小心謹慎地處理好各種刑事案件,記住我的告誡。我如此看重刑罰,對百姓來說也是為了實行德行。上天憐憫百姓,你們隻是在執行天的命令憐憫百姓。因此在治理百姓的時候,應當明察各種訴訟案件,公正審理原告和被告雙方的訴訟詞,不要有偏私的行為。法官接受賄賂不是一件好事,會讓他獲罪,犯人獲得什麼樣的懲罰,這樣的法官也會獲得什麼樣的懲罰。我們應當敬畏上天的懲罰,這不是上天處事不公,恰恰相反,是人自己終結了上天賜予他的命運。上天的懲罰如果不加在這些人身上,人民就享受不到美好的政治。

“我的子孫啊,從今以後我還能監督什麼呢?難道不是德行嗎?對於百姓的判決,一定要明察秋毫啊。治理百姓運用規範的刑罰製度,使無窮無盡的訴訟案件都能在刑罰製度中找到相應的判決條目。如果能做到判決公正,那這對國家來說就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啊!你們接受天命幫助我治理百姓,就應該量度刑罰啊!”

文侯之命

周幽王荒淫無道,寵愛褒姒,廢掉申後和太子宜臼,立褒姒的為後,立褒姒的兒子伯服為太子,引起天下諸侯的不滿。申後的父親申侯聯合犬戎殺掉幽王,擁立宜臼為王,這就是周平王。後來周平王遇到叛亂,晉文侯、鄭武公等輔佐周平王平定了叛亂。周文王獎賞了晉文侯的功績,史官因此作文《文侯之命》。

周平王說:“族父義和啊!光明的文王和武王,他們重視德行,他們的德行可上達上天,在下能傳播四海,上天因此為文王、武王降下福命。從前的諸侯、公卿大夫都能很好地輔佐他們的君王,對於君王的大小號令,沒有不遵從的,因此先王都能安然處在君位。

“現在,我這個不幸的年輕人繼承了王位,卻遭到了上天的懲罰。我們有福利恩德賞賜給百姓,很多人都侵犯我的國家。現在我的眾位大臣,沒有德高望重的人長期在位,得不到有利的輔佐,我擔心自己真的不能勝任君王的位置。我考慮著,也許祖輩和父輩所封得那些諸侯國君會輔助我,會照顧我,現在看來,果然如此,文侯您果然不負所望,讓我能長久安定地處在王位上。

“族父義和啊!您的功德已經光耀門,使你們的顯祖唐叔都感到無上光榮。您努力駕馭文武百官,彙合各路諸侯,讓君王得到了延續,讓文王和武王的功業得到繼續光大。您真好啊,在我最困難的時候幫助了我,像您這樣的功勞,我非常欣賞。

“族父義和啊!現在您回去繼續治理您的臣民吧,繼續安定您的國家。我賜給您一卣黑黍香酒;一張紅色的弓,一百支紅色的箭;一張黑色的弓,一百支黑色的箭;四匹馬。您帶著這些榮耀回去吧!回去安撫遠方。要記得親善你的近鄰諸侯,愛護您的百姓,不要荒廢了政事,不要貪圖安逸的生活,勤勉治理您的國家,讓天下百姓都看到您的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