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忌陰曆以十二月三十日為除夕。民間以為這一日是上界神仙鬼怪下界之日。因此這一日要禁祀,敬鬼神,且禁忌繁多。如忌說鬼、死、殺等不吉利字眼,忌打碎碗碟,忌惡聲罵人說話,忌隨地大小便和潑汙水,忌將酒、燈、油擱在地上等。如果小孩犯禁,家長應立即以“童子無忌”,“越打(指打碎碗碟)越發”,“童言無忌”來補救。這一習俗在漢族和某些少數民族地區都流行,今仍有殘留。
立秋忌舊時漢族地區認為立秋為大節,故禁忌繁多。此日農家忌家人在田間行走,否則以為秋收必不好。識字的人多用紅紙寫上“今日立秋,百病俱休”,貼在牆壁上,用以避邪。
寒食節忌清明前一二日為“寒食節”,此日禁忌煙火。
鬼節忌陰曆七月十五為“鬼節”,此日忌晚間外出,以免因驚動、衝擊鬼神而遭殃。
中秋節忌八月中秋節陰雨天,則認為來年年景不好。
重陽節忌九月重陽節有的地方忌諱出嫁不到三年的女兒回娘家,民間俗話有“回家過重陽,死她婆婆娘”的說法。
冬至節忌女兒做新娘,三日後必返娘家,名曰“回門”,但在冬至節決不能在娘家過夜。到了冬至節,則無論出嫁時間多長,都不能在娘家過夜,否則被認為將克死其夫家家人。俗話有“娘屋住個冬,夫家去個公”的說法。這種禁忌舊時浙江等地流行,今仍有遺留。
正月、五月、九月忌遷屋浙江—帶舊時禁忌。據古籍記載:唐高祖詔天下,每年正月、五月、九月行刑時,官府私人都不得屠殺,故這幾月以“善月”之稱。後人不知這個原因,以為這幾月為“凶月”,遷屋不吉。
二月、八月不造灶浙江一帶舊時禁忌。以為這兩個月造灶不吉。
數字禁忌
“一”忌“一”是一個單數,如果給結婚、慶壽的人送禮,就忌諱送單數,結婚人家給晚輩的見麵禮,也忌給單數,這寄托著“好事成雙”的希望。
“二”忌“二”是雙數,在這樣的日子裏忌出殯,因為人們不希望壞事成雙;此外給病人送禮,也忌送雙數。
“三”忌“三”諧音“散”,做壽和結婚忌這個數字,祝壽、賀喜送禮也忌這個數字,商人很忌諱三元三這個數。
“四”忌“四”諧音“死”,大凶,所以門牌號、汽車牌號都不宜有這個數字,但男子做壽也做四十,做了“四”就破了法,該死的就不會死了。
“五”忌中國古時忌農曆五月五日生人。五月忌蓋屋,認為不吉利。俗語說“五月蓋屋,令人頭禿”。
“七”忌有的地方婦女忌諱這個數字,揚州有“七不出”,指婦女出門和歸家不能選在逢七的日子。此外,揚州還有“逢七不歸”的俗話,這是封建社會對婦女有“七出”的戒條,犯了七條就要被休回娘家。
“八”忌有的地方很忌諱“八”。如揚州有“八不歸”之說,指婦女出門和歸家不能選在逢八的日子。此外,忌八也是因為八是“分”字之頭,怕分離。
“九”忌杭州嘉興一帶在立夏日要用秤稱量體重,稱後報數不可報“九”,逢“九”便說“十一”,圖個吉利。此外,“九”在音樂界頗為忌諱,因為世界上一些大作曲家如貝多芬等,都是在寫第九部交響樂後死去的,有些地方九月忌遷屋、結婚。
“十八”忌苗族地區男女忌18歲結婚,認為此時結婚,將受“十八”難。
“二十”忌江浙一帶忌“二十”,碰到這個數字就讀作“念”,據說是因為春秋戰國時吳王有個女兒“爾釋”是被魚骨鯁死的,而“爾釋”和“二十”諧音,故忌之。
“三十六”忌湖北長陽一帶忌“三十六”,據說是因為周瑜死於三十六歲。
“七十三,八十四”忌民間說:“七十三,八十四,閻王不接自己去”。因為孔子卒年七十三歲,孟子卒年八十四歲。
行業禁忌
忌店鋪中看書商人最忌諱的是輸、虧,所以凡能聯想到輸、虧的東西都忌諱,因此有些地方不許店員在店鋪中看書,因為“書”與“輸”同音,怕輸了本。故忌之。
忌坐櫃上舊時店鋪禁忌。櫃台是店鋪貯錢之器,坐在上麵則被認為生意不順。店中夥計有犯此禁,必遭店家嗬斥。
忌麵朝裏坐舊時店鋪禁忌。規定店中不論有沒有顧客,夥計都不得朝裏坐。背對店門則意味生意不順,因此店家大忌。今店員背對店門,則視為對顧客不禮貌行為,此種禁忌在漢族地區均有流行。
忌往店外掃垃圾往店外掃垃圾,被認為是把財掃出門,生意會虧本。故忌之。
船工禁忌船工的禁忌很多。忌說“翻”、“沉”、“倒”等字眼,碰到相同字音的詞都要改,如把帆布說成抹布。連有翻動的動作都忌諱,如煎餅忌翻麵,隻煎一麵。忌翻卷被腳,忌把盆碗等器具翻過來放。另外,禁忌運載死人,禁忌男女在船上交歡,禁忌在船上小便,甚至船老板都忌別人稱他為“老板”,因為“老板”有陳舊的木板的意思,陳舊的木板容易散架、翻船。
礦工禁忌礦工禁說“垮”、“塌”、“砸”之類的話,忌諱別人敲他的帽子,忌諱在井口燒紙,忌諱打死礦井內的小動物。
木工禁忌木工忌諱別人摸他的斧、墨鬥、曲尺。砍樹時忌諱樹墩上留有豎立的木片,認為那是“靈牌樹”,不吉利。俗話說,幾樣東西不許摸——木匠的斧子,大姑娘的腰,獨身人的包。
屠夫禁忌屠夫忌諱亥日殺豬;殺豬時忌殺兩刀。
讀書人禁忌讀書人認為字很珍貴,最忌諱的是燒掉寫了字的紙,也忌諱用有字的紙擦屁股,認為這是汙辱了聖人。另外,有的地方忌諱學齡前兒童用手隨意撥算盤,認為那樣會算數不清。
婚姻禁忌
同姓忌婚我國大部分地區禁忌同姓通婚,這種禁忌自古如此,民間有俗語: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姨表忌婚民間認為姨母等於母親,姨表兄妹等於親兄妹,嚴禁通婚,違犯者處死。今基於近親結婚對後代不利的科學認識,亦反對姨表通婚。
婚期忌單俗話說好事成雙,婚嫁為男女雙方之喜,若在單日結婚,意味不吉利,故婚期多選擇雙日。漢族和諸多少數民族均有流行。
婚禁五、七、九民間認為農曆五月、七月、九月為“惡月”,在此間婚嫁,大不吉。在舊時漢族和某些少數民族地區都有流行。
結婚禮品忌送單民間信奉好事成雙,結婚為男女大喜之事,因此禮品多成雙成對。如果送單數禮品,主人一定會不高興。漢族地區和許多少數民族地區都有流行。
逢蝕不婚民間認為日蝕或月蝕之日,婚娶後生的小孩會長六個指頭、雙胞胎或者缺嘴唇,故視為大忌。
婚期吉日禁忌在婚期吉日選擇術中,忌月破、平日、收日、閉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害、月壓、壓對、大時、天吏、四刻、四忌、四窮、王墓、往亡、八專、亥日等時間內結婚。以為這些時期結婚,不吉利,故忌之。
忌坐新人床上進入新房中,忌坐新人床上,以為大不吉,故忌之。絕技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