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2 / 3)

卷四

龍骨

龍骨非無真者,特不易得耳。藥肆所售,乃龍蟄土中,至春啟蟄上騰。其所伏處,土遂粘埴似石而形似龍,故其用與真龍為近。

龍為東方之神而骨粘舌,其用在心肝二經為多。能收斂浮越之正氣,安魂魄,鎮驚癇。

至徐氏謂龍骨斂正氣而不斂邪氣,故傷寒邪氣未盡者亦用之。鄒氏謂龍骨牡蠣,推挽空靈之陰陽,與他發斂著物之陰陽者異。故桂枝柴胡兩湯,可以會合成劑,龍骨攝陽以歸土,牡蠣據陰以召陽。二說皆極精。

龍齒

龍骨以白者為上,齒以蒼者為優。生則微黑, 之則如翡翠色可愛,較白者功用更捷。

許叔微雲∶肝髒魂能變化,故遊魂不定者,治之以龍齒。古方如遠誌丸、龍齒清魂散、平補鎮心丸,皆收攝肝氣之劑也。

鯪鯉甲

即穿山甲 穿山甲主五邪驚啼悲傷。其可驚啼之邪,無論五髒何邪,自屬非分之來,難以驟當,而後發為驚啼;由驚啼而悲傷,邪則乘肺虛而並之。此時通氣道之留阻而先解其邪,斯則穿山甲所克任者。若調其偏駁,安其神誌,則更有他藥,宜酌劑以善其後也。

後人用穿山甲,多見於瘡瘧兩門。蓋瘧必有風痰濕濁痹其經絡,瘡則肌腠壅滯,非性銳善穿之物,不能疏排而發之。若瘧涉於虛,瘡至潰後,則非其所能為矣。

烏賊、魚骨

烏賊魚由寒烏入水而化,其骨白,骨為腎之合,而色白則屬肺,是為攝氣入血,故能化血中之氣。肉腴潤而骨獨燥,又能燥血中之濕。血閉症瘕、驚氣入腹、腹痛環臍者,血為氣鬱也。漏下赤白、陰蝕、腫痛、瘡多膿汁者,血為濕亂也。治以烏賊魚骨,如磁石之引針,琥珀之拾芥矣。

再以驚氣入腹之旨繹之,驚則氣亂,入腹則氣下趨而靡所止。烏賊魚能於水中下碇粘石,又何患驚氣之不止哉。

龜甲

水族離水則僵,陸蟲沒水輒斃。惟龜常湛於水固生,終令居陸亦生,所以能治水火相齧之病。輕狡者遲重則殆,遲重者不能輕狡,惟龜腹背自遲重,首尾四肢自輕狡,所以能治中外不相應之病。衷甲者,以其堅為蔽,以其裹為衛,惟龜雖有甲,而縱橫成理,片片可 。

雖可 而上下緊裹,無少罅隙,所以能治當開不開、當闔不闔、並開闔參爭之病。漏下赤白、小兒囟不合,非不闔乎。症瘕非不開乎。瘧非開闔之參爭乎。五痔、陰蝕、小兒頭瘡難燥,非水火之相齧乎。濕痹四肢重弱,非中外之不相應乎。蓋人之一身,無不以水火為樞機。水與火相違,則氣張而體不隨之張,氣翕而體不隨之翕,此能助之張助之翕。火無水養者,此能滋其水;水為火格者,此能熄其火。以至水停幽隱而火之途徑難通,火善萌動而水之滋溉不及,均借此以增損維係之。此鄒氏之論,自來注家無此精當,為略更數字而存之。

龜甲所治之水,非流動之水;所治之火,非披猖之火。鄒氏所論之水火,正須善會。張氏雲∶龜甲能引陽氣下歸,複通陰氣上行。可與鄒說並參。惟陰陽以理言,水火以證言耳。

凡人靜則明生,龜居四靈之一而靜鎮不擾,故能收攝囂浮而靈明自浚。諸家謂為滋,原非不是,要不如別錄資智二字品題之妙。

鱉甲、牡蠣

鱉甲牡蠣之用,其顯然有異者,自不致混於所施。惟其清熱 堅,人每視為一例,漫無區分。不知此正當明辨而不容忽者。甲介屬金,金主攻利,氣味鹹寒則入陰,此二物之所同,清熱 堅之所以並擅;而其理各具,其用亦因而分。鱉有雌無雄,其甲四圍有肉裙,以肉裹甲,是為柔中有剛,陰中有陽。蠣有雄無雌, 相連如房,房內有肉,是為剛中有柔,陽中有陰。鱉介屬而卵生色青,則入肝而氣沉向裏。蠣介屬而化生色白,且南生東向,得春木之氣,則入肝而氣浮向外。向裏則下連腎,向外則上連膽。本經於鱉甲主心腹症瘕堅積,於牡蠣主驚恚怒氣拘緩。仲聖用鱉甲於鱉甲煎丸,所以破症瘕。加牡蠣於小柴胡湯,所以除脅滿。所謂向裏連腎向外連膽者,正即此可推其 堅不能無 鈍之差,清熱亦大有深淺之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