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外祖父家(1 / 3)

再回外祖父家

這件事發生之後,我又搬回到外祖父家裏。

“你又來了,小強盜?”他迎著我說,一邊用手指著桌子,“那好吧,現在我不能養活你了,讓你外祖母養活你吧!”

“我養就我養,”外祖母說,“你以為這是什麼大不了的難事!”

“那你就養吧!”外祖父喊道,但立即又平靜下來,對我解釋說,

“我和她完全分開過了,現在我們是各過各的……”

外祖母坐在窗戶下,迅速地織著花邊,線軸快樂地滾動著,銅針在太陽下閃著耀眼的光。

外祖母一點也沒有變!外祖父卻更加幹瘦了,臉上布滿皺紋,他那棕紅色的胡子變成了灰白色,一雙綠眼睛疑神疑鬼地東張西望。外祖母以嘲笑的口吻向我講述了好多外祖父分家的事情。他把所有的鍋碗瓢勺、破盆破罐都給了她,還說:

“這些都是你的,你別想再向我要什麼東西了!”

然後,他把她所有的老式衣服、物品,還有一件狐皮女大衣,都拿走了,賣了700盧布,並把買來的錢借給了他的教子——一個做水果生意的猶太人。他簡直完全失掉了廉恥之心:他開始走訪親朋故友,向人家抱怨訴苦,說孩子們把他弄得破產了,向人家哭窮,要錢。他利用別人對他的尊重,騙到很多的錢。外祖父拿著這些鈔票在外祖母鼻尖下晃來晃去,誇口說大話,像逗弄小孩似的逗弄她說:

“看見了吧,傻瓜?人家連這個數目的百分之一也不會給你!”

他把收集來的錢借給了他的一堆新朋友——一個身材很高、禿腦門、在村鎮上諢名叫做“皮鞭”的熟皮匠去生利息;還向那個人的姐姐放債——她是一個店鋪的老板娘。

家中的一切都是嚴格分開的:今天是外祖母出門買東西做飯,明天就該外祖父拿錢買食品和麵包。輪到外祖父買的時候,午飯就要差些;外祖母買的全是好肉。茶葉和糖也是各人保存各人的,但他們在一個茶壺裏煮茶,外祖父總是心神不寧地說:

“等一等,讓我看看,你放了多少茶葉?”

他把茶葉放在手掌上,認認真真地數著,說道:

“你的茶葉比我的碎,所以我應該少放些,我的茶葉片大,煮出來的茶色也更濃。”

他格外注意外祖母倒給自己和倒給他的茶是不是濃度一樣,倒在兩個茶杯裏的分量也要一般多。

在共同生活了五十年以後,居然幹出這種事來!

我看著外祖父的這些鬼把戲,覺得又可笑又可恨,而外祖母隻覺得可笑。

“你呀,得了吧!”她安慰我說,“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嗎?老頭子老了,越來越糊塗了!他已經活了80歲,也往後倒退了八十年!就讓他糊塗下去吧,看誰倒黴?我來掙咱們兩個人的麵包,別怕!”

我也開始掙錢了:每逢節假日,一大清早,我就背著口袋走遍大街小巷,挨門挨戶去撿牛骨頭、破布、碎紙、釘子。把這堆東西賣給收破爛兒的,可以得到20戈比。平時放學回家,我也幹這玩意兒,一到星期六,就把撿來的各種廢品賣掉,可以得到30戈比,甚至50戈比,要是運氣好,賣得更多。外祖母拿到我掙來的錢,急忙塞到衣裙口袋裏,垂下眼皮,誇獎我說:

“謝謝你,我的好孩子!咱們兩個人完全能夠養活自己。這有什麼了不起的!”

有一次,我偷偷看見,她把我交給她的幾個戈比放在手心上,默默地瞧著它們哭了,一滴渾濁的眼淚掛在她那像泡沫岩似的大鼻孔尖兒上。

比賣破爛兒收入更多的營生,是到奧卡河岸上的木材場或彼斯基去偷木柴和板條。彼斯基是一個島的名稱,每到集市季節,人們就在這個島上搭起一些歪歪斜斜的臨時木板棚,做打鐵、賣鐵器的生意。集市結束以後,那些臨時的木板棚就被拆掉,木杆子和薄木板在那個島上堆積成山,幾乎一直存放到春汛期到來。一塊好的木板條賣給小市民房主,可以得到10戈比,一天可以偷兩三塊。不過,幹這件事兒得在壞天氣裏進行,因為隻有這時看守人才會躲進他的小屋子裏。

我們幾個要好的夥伴結成一夥,準備去偷木板。有貧苦的莫爾德瓦女人的10歲的兒子薩尼卡·維亞希裏,這是一個性情溫和、討人喜歡的男孩子;沒有父母的科斯特羅馬,他頭發卷曲,骨瘦如柴,長著一雙又大又黑的眼睛——他後來13歲時,由於偷了人家的一對鴿子,被送到少年罪犯教養院,在那裏上吊死了;韃靼小孩哈比,是一個12歲的大力士,他為人忠厚而且善良;扁鼻子雅茲,看墓人的兒子,是一個八九歲的小男孩,他不大愛說話,患有羊癇風;年紀最大的是女裁縫的兒子格裏沙·丘爾卡,他是一個明白事理、主持公道的人,也是拳擊的狂熱愛好者。我們這群孩子都住在一條街上。

在這個鎮子上,偷竊並不算罪惡,對於那些半饑不飽的人來說,已經成為他們謀生的唯一手段。大人們的目標是貨船,在伏爾加河上尋找機會。

每逢休息的時候,他們都要講述自己的經曆,誇耀自己的收獲,孩子們邊聽邊學。

孩子們常常偷木工的工具,偷客車馬車夫的扳子,偷運貨馬車夫的輪軸或木軸,而我們這夥人不幹這種事。丘爾卡有一次堅決地說:

“偷東西,我可不幹,媽媽不讓我幹。”

“我也怕偷東西!”哈比說。

科斯特羅馬對小偷有一種厭惡情緒,他在說到“小偷”這兩個字時,聲調非常尖刻粗暴;他一看見陌生的小孩搶劫醉漢,就把那些小孩趕跑,要是抓住一個,就狠狠地揍他一頓。維亞希裏確信:偷竊,是一種罪惡。

不過,從彼斯基島上偷拿木板條或木杆,可不算罪惡,我們都很願意幹這件事兒。一到晚上,天黑以後,或者在刮風下雨天,維亞希裏和雅茲就從河灣一帶的冰麵上向波斯基島進發。他們大模大樣地走著,竭力把看守人的注意力吸引到他們身上,我們另外4個人便分散開來,悄悄地溜過去,用一個帶繩子的大鐵鉤,鉤住木板條或木杆,在雪地和冰麵上拖著跑。看守人大概從來不會發現我們,即使發現了,也追趕不上。我們把拖回來的東西賣掉,把賣來的錢分成6份,每人能分到5戈比,有時還能分到7戈比。

用這些錢滿可以吃一天飽飯,但這些錢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用途。維亞希裏必須每天給他母親帶回二兩或半瓶伏特加酒,否則就會挨揍;科斯特羅馬把錢攢起來,希望將來能飼養鴿子;丘爾卡的母親有病,他也想盡量多掙些錢;哈比也在攢錢,為的是能夠回到他出生的那個城市去。他是被他舅舅帶出來的,他舅舅來到下諾夫哥羅德後不久,就淹死在河裏了。哈比忘記了他出生的那個城市的名字,隻記得它在卡馬河岸上,離伏爾加河不遠。

與偷木板相比,我們更喜歡撿破布和骨頭。在積雪開始融化後,如果一場大雨把空蕩蕩的集市衝刷得幹幹淨淨,這件事兒就更有意思了。在集市上的水溝裏,常可以搶到許多釘子和鐵塊,有時還能撿到一些錢。不過,為了不讓看守貨攤的人趕走我們,奪走我們的口袋,必須付給他們兩戈比,或者向他們打躬作揖,苦苦哀求他們半天。一般說來,我們掙這點錢並不容易,但我們相處得很友好,雖然有時也爭吵幾句,但我們從來沒有打過架。

維亞希裏是我們的和事佬,他總是在別人吵架時,說:

“哎,這有什麼必要呢?”於是,我們清楚地看出——的確沒有必要!

他管自己的母親叫“我的莫爾德瓦女人”。

“昨天,我的莫爾德瓦女人回家時,又喝得爛醉如泥!”他笑嘻嘻地講述著,兩隻金黃色的圓眼睛閃閃發光,“她‘砰’的一聲把門推開,坐在門檻上唱個沒完。這隻老母雞!”

一向認真的丘爾卡問道;

“她唱什麼呀?”

維亞希裏用手輕輕地拍著膝蓋,尖著嗓門學他母親唱起歌來:

年輕的牧人沿街走,

皮鞭碰到地上“喀喀”響。

他用皮鞭去敲窗口,

我們趕快跑到大街上!

這個牧人名叫鮑爾卡,

像夜貓子一樣到處逛,

他蘆笛吹得震天響——

吹得全村入夢鄉!

他熟悉許多這樣歡快活潑的歌曲,而且唱得很流暢。他接下去說,“她就這樣在門檻上睡著了,弄得屋裏冷颼颼的,真要命!我凍得渾身直打哆嗦,差一點沒凍死,把她往屋裏拖吧,又拖不動。今天早晨我對她說:‘你怎麼醉得這樣厲害?’她卻說:‘沒什麼,你就再忍耐一點吧,反正我也快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