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四章(2 / 2)

我不想和他兜圈子,決定直入主題。“林總,我上個星期打的手機是您手裏的這個嗎?”

“不是,是我助手的。不過,那也是我對外的聯絡號碼。”

“您的員工也不知道您手上這部手機的號碼?”

“大部分不知道。”

“那您的助手有沒有告訴您,前段時間那個手機上有些奇怪的短信?”

他玩弄手機的動作停了,低頭想了幾秒以後,他抬頭微笑地說:“是的,是有一些。特別是戀人節那天晚上,不過當時我在香港,不在這裏,事後才得知。”

“助手為什麼沒有及時轉告您?那天晚上差點出人命,您知道嗎?”我有些生氣,為了那個傻瓜小月。

他收住笑容,回答說:“對不起,助手並不是總能聯絡到我,我也有私人空間。”

“那麼,您對這件事怎麼看?”

“一切都會過去的,她隻是有些不切實際的幻想而已。”

“可是,您要她怎麼麵對你,或者您打算怎麼麵對她?”

“我會當什麼都沒有發生,工作就是工作。”他坐正了身子,嚴肅地望著我:“我知道你今天來的目的,我也可以很負責地告訴你,我從來沒有對小鄒有過任何過分的舉動或言語,沒有對她的表示做出過任何回應。今後我也不會對她有任何偏見。而且你放心,雖然我的助手知道這件事,但我已告誡他不得對外透露。”

“對,你是可以不當回事,可是,你考慮過小月的感受嗎?你雖然自認為沒有過任何回應,但是你的一個眼神,一個笑容,對她都有特殊的意義,現在你讓她怎麼做你的手下?”

“我希望她能調整好自己,也希望你能幫幫她。”

“我幫不了她,感情的事,誰也幫不了她,隻有讓她離開這個環境。”

“這個我暫時不能同意,小鄒雖然沒有負責什麼具體工作,但是她在財務部,接觸到了很多商業秘密,我不能讓她離職。”

聽到他這話,我有些惱火:“林總,我妹妹幼稚無知,自作多情,所以,就算她那天死在家裏,我也不會認為你有什麼責任。但是,你也要考慮她現在的感受,她畢竟隻有25歲,如果讓她繼續在這裏做下去,我不保證她不會幹出什麼傻事來,到時候一切後果由你們負責。”

“她當初他在身後回答我:“如果需要,我會說。”

我倏地轉身,他這句話太輕佻,我走到他麵前,惡狠狠地看著他:“別去惹她,別瞧不起她,雖然她很傻,但你也應該尊重她!我警告你,她還是個孩子,如果你讓她出了什麼差錯,我會和你沒完。”

說完,我摔門走了出去。秘書看到我的派頭,嚇得與我們簽訂合同時,就已經約定了,如果她提出提前終止合同的話,要賠償公司三萬元,以及五年內不得在與我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公司服務。你要知道,在這座城市裏,與我們公司沒有業務往來的大公司是不多的。所以我覺得小鄒沒有必要這樣做。”

“你這樣做不公平,我可以向法院起訴合同顯失公平,違約條款無效。”

“不,合同很公平,如果我們要解雇員工,也要付很大一筆遣散費,例如像小鄒這個級別,可能有十萬。我們公司曆來不喜歡員工流動頻繁。這是個原則,我不能破了這個規矩。”

他的態度始終平和,似乎是有備而來。我一時不知該怎麼回答,隻好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放下茶杯後,我站起身說:“不論如何鄒月不會再回公司來了,我會仔細研究一下那份合同,也許我們會在法庭上見。”

他也站了起來:“希望不是這樣,我會非常高興看見鄒月回來工作。請你向她轉達我的意思。”

“你可以自己對她說。”我轉身向門口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