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上市
近年來,雖然國家不斷出台各種鼓勵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但長期以來困擾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仍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因為資產少、規模不大等原因,他們很難從商業銀行獲得貸款。自2004年以來,國內證券市場也在加快改革,並推出中小企業板。但由於國內證券市場上市門檻高、上市時間長、容量有限、再融資難的現實,還是不能滿足一些企業上市融資的迫切需求,很多企業將目光投向了國際資本市場。
境外上市有如下幾種:
1.境外直接上市
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境內公司的名義向境外證券主管部門申請股票發行的登記注冊,並發行股票(或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向當地證券交易所申請掛牌上市交易,如在香港上市的H股、新加坡上市的S股、美國紐約上市的N股等。
2.境外間接上市
由於直接上市程序繁複,成本高,時間長,所以許多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為了避開國內複雜的審批程序,選擇以間接方式在海外上市。即國內企業到境外注冊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購、股權置換等方式取得國內資產的控股權,然後將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間接上市主要有兩種形式:買殼上市和造殼上市。其本質都是通過將國內資產注入殼公司的方式,達到國內資產上市的目的,殼公司可以是已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擬上市公司。
(1)境外買殼上市。境外買殼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過購買一家境外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權來取得上市的地位,然後注入自己的有關業務及資產,實現間接在境外上市的目的。
(2)境外造殼上市。境外造殼上市是指公司在香港、百慕大、開曼群島等地注冊公司(或收購當地已經存續的公司),用以控股境內資產,而境內則成立相應的外商控股公司,並將相應比例的權益及利潤並入境外公司,以達到上市目的。在香港上市的主要有紅籌股公司和民營企業。前者是指在境外注冊成立並由境內政府機構控製的公司(國資背景),後者是指在境外注冊成立並由境內個人控製的公司。公司采取境外造殼上市,主要有兩方麵原因。一是為了規避政策監控,實現境外上市;二是利用避稅島政策,實現合理避稅。
中小企業板上市
中小企業融資特別是股權融資渠道的缺乏,已經成為製約中國經濟持續較快發展的主要障礙之一,而推進創業板,從總體上有利於改善中國過於單一的融資結構。
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於2004年5月18日正式設立。我國在深圳推出中小企業板塊的意義應該從三個方麵來理解,首先,推出中小企業板塊,拓展了股市融資功能,為中小企業提供一個新的融資平台--直接融資渠道,有利於擴大直接融資的比重,特別是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拓寬了,有利於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其次,為早期向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風險投資和創業投資提供一個有效的退出渠道即資金“出口”;再次,為場外交易市場提供一個價格發現的場所。
設立中小企業板塊以後,就可以把主板市場當中符合發行上市條件的中小企業,集中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業內專家表示,如果是融資需求量特別大的超大型企業或主要業務在海外市場的企業,可以選擇境外上市;對於業績相對穩定的大型企業,主板上市是最好的選擇;而對於高速發展的創業型中小企業來說,選擇深交所的中小企業板則是最明智的選擇。
對此,中小企業板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為了鼓勵自主創新而專門設置的中小型公司聚集板塊。板塊內的公司普遍具有收入增長快、贏利能力強、科技含量高的特點,而且股票流動性好,交易活躍。
在中小企業板上市的企業,一般都是剛剛創辦的企業,這些企業不是有業績才上市,而是因為有較好的科技成果需要轉化才上市,它們上市正是為了籌集轉化所需的資金。
上市融資經典案例
1999年,當張鋼在內蒙古包頭市開下不足400平方米的“小肥羊酒店”時,他可能沒想到,小肥羊能夠成為首個在中國香港上市的中國內地品牌餐飲企業,被譽為“中國火鍋第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