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0章 擁有好習慣,才有好人生(2)(3 / 3)

(4)這些人在現實生活中是常見的:就是什麼都知道的人,至少他們對什麼都了解得比較清楚。

因素二:了解你能做什麼

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他們能做什麼。這正如那些不知道自己想做什麼的人一樣。這種人也可劃分為三類:過低估計自己的人、無限高估自己的人、正確估計自己的人。

很多人過低估計自己,而且又不嚐試做些事情去發揮自己忽略的能力,這絕非偶然。他們早就認識到,適應社會是件很愜意的事情。他們的行為準則是中庸的。他們追求平均,而且不想全部發揮出他們的實際能力。

1974年,在英國黑潭市的一所學校,教師對學生做了一項調查:50個學生中隻有一個具有天賦。按照他們對“天賦”的理解,他們承認孩子們具有潛在的超常能力。但擁有這些超常的能力又能怎樣呢?教師必須承認:他們壓製了它們,在教學上一味地搞平均主義,一味地折中,直至大多數具有天賦的學生也漸漸適應了中庸。學生們深信:隻有我得了高分才會得到承認,而當我致力於我的興趣愛好並繼續發展時,我就得不到承認。所以,他們從來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

有些大學畢業生也承認,對於畢業後的去向,他們一點概念都沒有。他們評價自己的標準是自己在別人眼中的價值,而不是根據他們的實際能力去評判。

因素三:將願望和能力、現實相統一

擁有一份計劃就是將我們想做和我們能做的與現實相統一。這是因為,隻有將我們實現願望的多種情況都考慮在計劃之內,我們的願望才能得以實現。

隨著物質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許多人漸漸失去了他們的正確判斷力。他們期望的錢遠遠高於他們所賺的錢。屢屢更新和越來越吸引人的供應誘使著他們去突破他們的支付能力。他們進行超前消費,不斷欠債。

他們不再為自己和家庭購置他們所實際能置辦得起的東西,他們一味地購置他們所希望置辦的、在將來的幾年內才能置辦得起的東西,這使得他們不斷地欠債。

許多人都會有這樣的念頭:“我可以擁有我的鄰居和我的朋友們所擁有的一切。”他們所要得到的東西,不再由他們實際的需求和支付能力來決定,而是由供應來決定。

他們願望的實現也就不能與他們的能力相統一,也就缺乏與現實的聯係。他們因透支自己的能力而依賴於他人,進而幾乎不再考慮他們的實際支付能力。許多人在找工作時,都注重找一份能多賺錢,看起來又穩定的工作,而不是找一份自己喜歡做的工作。

簡而言之,我們所有願望的極限是我們自己。我們應該了解:我們今天能做什麼,要想獲得幸福,我們必須動用我們所擁有的一切。大多數人都心存不滿,其原因隻有一個:他們至今都不懂如何從自己的生活現實出發,去做得更好。

因素四:為了達到目標,首先要學會放棄

人們往往認為他們不應錯過生命所賦予的一切。那種抑製不住的貪婪欲望促使他們想知道一切、達到一切、擁有一切,搞得自己的一生就像是在進行百米賽跑。

忙於不錯過一切,使得絕大多數人排擠掉了這個不容改變的現實:在我們的生活中沒有任何東西,讓我們不要為它付出相應的代價,這種代價就是放棄。

因為我們總是在想“我們想得到什麼”,而不去想為了得到它們,我們必須放棄什麼,所以,很多人的一生中都充滿了不斷的沮喪。他們想擁有別人所擁有的一切,想立即擁有並盡可能地擁有。當然他們還想擁有永遠的安全,而在這種安全第二天就消失時,他們會感到極度的失望。

為什麼?答案非常簡單:他們製定了一個目標,一份計劃。但他們沒有同時決定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自己應放棄什麼。

所以,擁有一份計劃必須毫不猶豫地去實施這份計劃,挺誘人但卻不利於實現的計劃,必須舍得丟棄。

鎖定目標,成功源於對目標的專注

兩個男孩在大學時代是鐵哥們兒,他們都頗有豪氣,立誓將來一定要成為大人物。十年之後,他們在一次同學聚會上碰了麵,甲已經是某合資公司的中方經理了,年薪百萬,出入乘坐名車,還結識了不少知名人士。相比之下,乙的境況就差多了,他在某房地產公司做辦公室主任,不受重視不說,還常惹一肚子氣。乙沮喪地問甲:“十年來,我是拚了命的為夢想努力,這些年我換了四個工作,怎麼有前途就怎麼幹,為什麼我卻弄得這麼慘呢?”甲歎了口氣:“老同學,我問你,在這個公司裏,你希望自己能成為什麼人?”乙大大咧咧地說:“那當然是職位越高越好,能當老總我才樂呢?”甲嚴肅地說:“這就是你這麼‘慘’的原因了,你沒有明確的目標,每天隻是亂忙一氣!我剛進公司時,是一個小職員,我給自己製定的目標:兩年之內,我要坐上主管的位置。於是我就朝這個方向努力,以後我又製定了當部長、當經理的目標,後來都實現了。老同學,目標明確才不會原地打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