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甲偵察車指裝有偵察設備的裝甲戰鬥車輛,主要用於實施戰術偵察。有分履帶式和輪式兩種。

現代裝甲偵察車裝有多種偵察儀器和設備。其中,大倍率光學潛望鏡用於在能見度良好的晝間進行觀察,對裝甲車輛的最大觀察距離為15公裏左右。紅外夜視觀察鏡、微光瞄準鏡、微光電視觀察係統和熱像儀用以進行夜間偵察。微光瞄準鏡最大觀察距離:星光下為200米,日光下為2000米,熱像儀是一種被動式紅外偵察器材,觀察距離有的可達3000米。激光測距儀在能見度良好條件下、可測量20公裏內目標的距離,誤差約10米。偵察雷達是一種主動式電子偵察器材,具有全天候偵察能力,最大探測距離約20公裏,誤差一般為10~20米。車上裝有較大善的通信設備,可將偵察的情報及時準確地報告指揮機關。有的車上還裝有地麵導向儀、紅外報警器。地麵激光目標指示器、核輻射及毒劑探測報警器等。

裝甲偵察車的外廓尺寸小、重量輕、速度快。戰鬥全重6~16噸,個別的達19.5噸,乘員3~5人。車長4.4~7.7米,車寬2.1~2.9米,車高1.9~2.8米。車上通常裝有20~30毫米機關炮和7.62毫米機槍,有些車裝有76~105毫米火炮或14.5毫米機槍。履帶式裝甲偵察車陸上最大爬坡度35度,越壕寬可達2.l米,過垂直牆高0.7米。輪式裝甲偵察車陸上最大時速105公裏,最大行程800公裏,最大爬坡度27度,越壕寬可達1.9米,通過垂直障礙高0.4米。水上最大時速:履帶劃水645公裏,輪胎劃水5公裏,裝有噴水推進裝置的可達10公裏。

法國“雷諾”VBL輪式偵察車裝甲供彈車

裝甲供彈車裝有供彈裝置,用於野戰條件下為坦克和自行火炮供給炮彈的裝甲車輛。有兩種:

專用裝甲供彈車:專門為較大口徑的自行火炮供彈,其供彈裝置可直接將炮彈送人炮膛。

通用裝甲供彈車:用於為坦克炮和小口徑自行火炮供彈,其供彈裝置可直接將炮彈送入炮塔內。20世紀70年代,我軍最早研製成51992野戰炮兵彈藥補給車,專門為M109和M110自行火炮供彈。

“布萊德利”M7火力支援車裝甲搶救車

裝甲搶救車裝有救援設備,執行搶救任務的裝甲保障車輛。主要用於野戰條件下對出現各種技術故障的裝甲車輛實施搶救,有履帶式和輪式兩種。車上的搶救設備主要有起吊裝置、牽引裝置、焊接和切割等工具以及修理器材。車上還裝有自衛武器。乘員2~3人,可載員2~3人。起吊設備起重能力強,有可起吊坦克及裝甲車輛的動力裝置和炮塔;牽引裝置能拖動各種坦克和其他戰鬥車輛;修理工具及器材可對戰場上損壞或出現技術故障的坦克及裝甲車輛進行維修。

日本78式裝甲搶救車裝甲救護車

裝甲救護車設有製式擔架、醫療設備、醫療器材和藥品的輕型裝甲車輛。專用於野戰條件下救護和運送傷員。有履帶式和輪式兩種。

裝甲救護車戰鬥全重20噸,乘員2~3人,醫護人員1~2人。車內有救護艙,可容納臥於擔架的重傷員2~4人或坐姿傷員3~8人。艙內可進行包紮、固定、輸血、輸液等急救處置和外科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