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式裝甲車輛具有高度的機動性和防護性能,公路行駛速度快、噪聲小、乘坐舒適,但與履帶武裝甲車輛相比,越野能力較差。
輪式裝甲車輛有密閉式裝甲車體,多具有水陸兩用和防核、防化學、防生物武器的“三防”性能,輪胎是防彈的。車上有炮塔或機槍塔,裝有機槍、小口徑機關炮或其他武器。車內四周裝有觀察窗和射擊孔,可供乘員進行觀察和射擊。
輪式裝甲車戰鬥全重5~18噸,乘員2~3人,可載員一個步兵班,陸上最大行駛時速80~100千米,最大行程500~1000千米,最大爬坡度約30度,越壕寬0.6~2米,可通過高0.4~0.6米的垂直牆,水上最大行駛時速4~10千米。步兵戰車
步兵戰車指供步兵機動作戰用的裝甲戰鬥車輛。主要用於協同坦克作戰,也可獨立遂行任務。在坦克和機械化部隊中,裝備到步兵班。步兵可乘車戰鬥,也可下車戰鬥。步兵下車戰鬥時,乘員可用車上武器支援其行動。
20世紀50年代,各國裝備的裝甲輸送車以輸送步兵為主,為使步兵能乘車協同坦克作戰,增強對付敵方步兵反坦克武器的能力,提高部隊的進攻速度,有的國家開始研製步兵戰車。
1954年法國利用AMX-13輕型坦克底盤研製了一種裝甲輸送車,1956年裝備部隊。該車載員艙兩側及後車門上開有射擊孔,步兵麵向外坐,可乘車射擊,為步兵乘車作戰創造了一定的條件。最初車上安裝1挺7.5毫米機槍後經改進,加強了火力,稱為AMX-VCI步兵戰車。1967年蘇軍裝備了BMⅡ步兵戰車。20世紀70年代,一些國家的軍隊也先後裝備了步兵戰車,其主要型號有:原聯邦德國“黃鼠狼”、法AMX-10P和南斯拉夫M980等。80年代初,美軍裝備了MZ步兵戰車。陸軍裝備步兵戰車後,加強了火力和防護力,提高了機動作戰能力,使陸軍的機械化和裝甲化達到了新的水平。坦克架橋車
坦克架橋車指裝有製式車轍橋和架設、撤收裝置的裝甲車輛,多為履帶式。通常用於在敵火力威脅下,快速架設車轍橋,保障坦克和其他車輛通過防坦克壕、溝渠等人工或大然障礙。
1918年英國研製成V型坦克架橋車的實驗樣車。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前蘇聯、法國、意大利和波蘭等國也相繼製成了坦克架橋車的實驗樣車。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一些國家的軍隊先後裝備了用坦克底盤改裝的坦克架橋車,如蘇T-26和T-34MTy、英“邱吉爾”坦克架橋車。這一時期的坦克架橋車主要有前置式、翻轉式和跳板式3種,對提高坦克部隊在戰場上的機動能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戰後,坦克架橋車的技術性能有顯著提高。20世紀40年代後期,英國在翻轉式基礎上製成了血型剪刀式坦克架橋車。50年代中期,前蘇聯在跳板式基礎上製成了MTy-l平推式坦克架橋車。70年代以來,剪刀式坦克架橋車的技術性能更趨完善,如捷克斯洛伐克MT-55式和英國“酋長”式;隨後原聯邦德國生產了“海狸”式多節平推式坦克架橋車。中國於70年代開始研製坦克架橋車,80年代中期裝備部隊。
坦克架橋車的橋體,多由合金鋼或高強度鋁合金製成。橋梁的架設和撤收,由乘員在車內操作。多數平推式坦克架橋車,前端裝有推土鏟,架橋時用於支撐和穩定車體,必要時可用於清除路障。
坦克架橋車戰鬥全重一般為30~56噸,乘員2~4人,行軍狀態車長11~18.5米,車寬3.0~4.3米,車高3.0~4.3米。橋長12~25米,橋寬3~4.2米,履帶式架橋車承載量40~60噸。
坦克架橋車將朝著車體輕,單跨長度大,架設和撤收時間短,橋體通用性好等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