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不知道你要我回答什麼。
問:如果我說的這個人恰好是你,根據我對你的了解,你是不是應該有這樣的表現:在這半年的時間裏,經常惶惶不可終日,心驚膽戰,擔驚受怕,尤其是想到要自首,要死掉或者進監獄,就得先把你的一些東西都清理好,該花的花,該用的用,該給人的給人,該銷毀的銷毀;還要給父母哥姐寫封信,至少留給他們一點紀念物品;另外,離婚後和失去工作後你一度情緒很壞,雖然也和女人有過來往,但你確實一直沒有戀愛,那麼殺過金宵後,你就更不可能戀愛了對不對。可是你的一切表現都不合邏輯,特別是春節後,你的快樂幸福有目共睹……
答:不,我不是在戀愛,我是因為知道自己來日無多了,在瘋狂地放縱自己。
問:能幫助我們認識一下那個姑娘嗎?
答:我無能為力。那是個裱子,我們在一起好幾個月了,我還是連她真名實姓和家住哪裏都不知道。
問:晃茅,你一直很配合我們,希望你不要有始無終。
答:我真的——
問:你不是真的,至少在兩件事情上你對我們說了假話。你在大學裏和那位劉姓同學打架的事兒,還有李蘭蘭……
答:是他們撒謊,他們說假話……
問:你怎麼了,別想耍賴皮!
問:你怎麼了,要不要找醫生?
第四部分
時間: 1998年7月21日
地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預審科
詢問人:馬駿生(預審科科長)
何先會(書記員)
吳琪(精神分析醫生)
被詢問人:晃茅
問:你要是身體不好,可以先休息,我們改日再談沒有關係。
答:沒事兒,我沒事兒了……
問:噢,這是昊醫生。
答:我不用,我不需要……
問:注意晃茅,你沒有權利這樣說話,都由誰來參與詢問,並不取決於你用不用,需要不需要。
答:那,好吧,反正誰來聽我也無所謂。
問:那你就說吧。
答:我承認,在那兩件事情上,我是說了假話。
問:是因為虛榮嗎?
答:也許是吧―我沒有什麼其他目的,隻是自尊心驅使我在那些無足輕重的問題上說一點假話。我是一個要死的人了,我不能總活得窩窩囊囊,我怕被你們看扁了,怕你們瞧不起我,笑話我。
問:晃茅,哪個人都有過丟人現眼的時候,哪個人都做過丟人現眼的事兒,隱瞞事實真相或者打腫臉充胖子都不能使自己變得強壯,隻有知恥而後勇才是正路。
答:你說的對。
問:那你說說吧,事實到底是怎麼樣的?另外我不希望再從你嘴裏聽到假話。
答:事實是,事實與我說的正好相反。在大學裏,和徐凡好的是劉,而我是那個挑撥離間者。但徐凡也對我好,而且很長時間裏我以為她隻對我好,這是真的。 自然被打得昏死過去的是我,通過替醫院運垃圾養活自己念書那是劉的經曆,而挨了處分的除了劉也有我一份。當然了,我家也窮得和劉家不相上下。至於李蘭蘭和她家人,則從來也沒瞧得起過我。李蘭蘭和她現在的丈夫是中學同學,他們都快結婚了,那男的因貪汙公款數額巨大被抓了起來。當然李蘭蘭已經懷上了那男人的孩子,她誓死不去人工流產。她估計那男人要被判刑20年,她希望20年後,她能交給那男人一個成年的孩子。正好這時候她爸認識了我,為了使她女兒的孩子能有一個掩人耳目的出處,他以幫我留在張集,而且找個對口的工作單位為條件,讓我答應和李蘭蘭結婚。這樣,到畢業時,我是我們班戀愛時間最短而結婚最早的人。可三年後,那男的家裏不知通過什麼過硬的關係,把他又給弄出來了。這下李蘭蘭就又成了他的妻子,而跟我卻成了同一間屋頂下的陌生人,我和她同床的權利都被剝奪了。但離婚時把房子留給我,的確是李蘭蘭的主意,她也知道她挺對不住我的,不像她爸那麼卸磨殺驢。我和李蘭蘭離婚後,她爸一直逼著我要討回他為我們弄的房子,現在好了,以後我用不上那房子了,她爸也不用再像催命一樣找我了。
問:這就對了,你這麼聰明的人,應該知道隱瞞事實真相是無濟於事的。
答:我認為你們無需調查這種瑣事兒。
問:其實我很理解你晃茅,這麼多年你確實活得挺難,在學校挨欺負,在單位挨欺負,在家也挨欺負……所以你想冒充一回殺人犯,並且把自己與大名鼎鼎的金宵張王李連在一起,當一回你所認為的男子漢……
答:這個不是,這個我沒說假話,我是真的殺了金宵。
問:別自作多情了晃茅。如果你也殺了金宵,那麼金宵是被兩個人殺的了?
答:不,是我一個人你們別懷疑別人,真的,就是我一個人。
問:你認為我們懷疑誰了?
答:張王李歎,你不是說他已經被收審了嗎。
問:我說過是因為金宵被殺案而收審張王李的嗎?
答:行了,我管不了那麼多。我隻知道我是凶手,並且我來自首了;而張王李和金宵是模範夫妻的典型。
問:晃茅,為了維護張王李你居然置自己的生死於度外,實在是讓人感動。
答:我,我不知道你是什麼意思。我維護張王李這不假,我喜歡他。可我和他素不相識,還不至於代他受過吧。再說殺金宵時,我並不知道她是張王李的妻子。
問:可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來分析,殺金宵的人在掐死她之前,先和她發生過性關係。你敢說留在金宵體內的精液是你的精液嗎?
答:當然不是我的,因為我隻掐死了她而沒強奸她。
問:你對了一半。那精液取樣後,可以證明和張王李的精液成分一樣。
答:張王李是她丈夫,他們過性生活很正常,不能就此證明和金宵過性生活的人就是殺她的人呀。
問:但那天金宵從早上和張王李分手後,再沒見過麵。而精液是新鮮的。
答:那也不是張王李殺的,精液是別人的,一樣是因為巧合……
問:是誰的?金宵死前和誰有過性行為?
答:
問:回答問題晃茅。
答:這―這件事情是這樣的,以前我不願意回憶我的殺人經過,是這其間還有一個細節我不願說,這個細節一旦傳了出去,我擔心給張王李知道了,他會很傷心的。在一般人眼裏,金宵可能是張王李忠實的妻子,可能在張王李自己眼裏也是這樣。可隻有我看到了,金宵其實有個情人。我不把這事兒說出來,是因為金宵已經死了,她有什麼對不起張王李的地方,也都可以帶進墳墓裏了,既然張王李以前是被蒙在鼓裏,既然很多關心張王李關心金宵的人是被蒙在鼓裏的,還是繼續被蒙蔽的好,知道了不僅沒用,還會平添失望。
問:但你還是說了為好,如果你證明了你是凶手,才是對張王李最大的幫助。
答:剛才你提到金宵死前有過性行為,我想就是和那個人了。那天晚上我散步走到運河橋那裏時,看到金宵和一個男人下了出租車——當時我並不知道那就是金宵。他們親親熱熱地互相摟著往前走,不停地接吻,很像是在依依惜別,一看就不是夫妻。後來他們過橋走了幾步,卻又返回來,下到橋下。我想他們發生性關係可能是在橋下吧,因為冬天橋下沒有水,還避人避風,裹著大衣也能做愛。我認為金宵是妓女,也是因為這個。在這之後,我就來到了張王李家樓下溜達,忽然發現剛才看到的那個女人自己朝我這邊走過來,而那男人沒影了。我更認為這個女人是妓女了,他們一手錢一手貨後分手了。你想想,要是正常的戀人關係,這麼晚了,男的怎麼也該把女的送到家門口呀。我就跟過去,伸手掐……了……
問:你看到那個男的長什麼樣了嗎?
答:天黑,我看不清楚。
問:那你怎麼知道後來你掐的女人就是在運河橋那裏看到的女人呢?
答:她穿的衣服呀,那件長及腳麵的裘皮大衣太顯眼了。
問:在運河橋那裏時,他們下出租車後,他們看到你了嗎?
答:我想沒有,因為我是在路這邊的樹趟子裏走,而且他們很快就下橋了,我也隻要一兩分鍾就拐到張王李家那棟樓的另一側去了。
問:除了你看到他們,還有別人也在附近嗎?
答:沒有,這絕對沒有。
問:你這麼肯定?
答:反正我沒看見有別人。
問:那麼你去掐金宵時,金宵反抗了嗎?
答:沒有。她走得很急,我站在陰影裏,看到她貼近我呆的牆角了,就猛一伸手,從側麵掐住了她的脖子,她瞪著眼睛說不出話,一點一點就癱了下去。
問:她死後,她的眼皮是你給合上的嗎?
答:是。
問:她嘴角流出來的血,也是你給擦幹淨的嗎?
答:是我。
問:然後你幹什麼了?
答:我,沒再幹什麼呀,我很害怕,然後就跑了。
問:離開作案現場後,你又看到那個和金宵一起下出租車的男人了嗎?
答:沒有,我估計,他和金宵從橋底下一上來就分手了,他打車先走的。
問:你第一次見到張王李本人,不是在電視上,也不是在球場上,而是麵對麵的見他,是什麼時候?
答:我說了,就是那次國家隊結束集訓後我和許多球迷去車站接他回張集。
問:你第一次見到金宵,麵對麵的見她,是什麼時候。
答:我沒見過她,她又不是電視主持人,我見了她也不認識呀。
問:可是這張張王李和金宵結婚時拍的照片你總該認得出吧?這上邊有你。
答:這——怎麼會有我?噢,那一定是我忘了,我也是見過金宵的。對了,我想起來了。就是他們結婚那天,他們披紅掛綠大張旗鼓地搞典禮,許多人都圍觀,我從他們那幢樓前路過,就湊過去也看了一眼。
問:晃茅,我們不想說你已經妨礙了公務,可事實是你造成了這樣的結果。比如這張照片上,外圈圍了那麼多人,而你不僅擠在裏圈,還幾乎貼到了新郎新娘的身邊,可以說都影響他們往車裏走了,這隻是隨便湊過去看一眼嗎?你要實事求是。
答:我,是要實事求是,可我有記不清的地方,也不是成心搗亂呀。
問:而且從照片上看,你不是對張王李感興趣,你是盯著金宵。
答:看結婚的熱鬧,人們都是愛看新娘子的。
問:可你不是這麼回事,我認為,你是通過金宵在看另一個人呢。
答:這―不!
問:她可是太像徐凡了。
答:
問:這裏還有三張照片,你看看,這三人中有沒有你認識的?
答:沒有,一個也不認識。
問:你可要看好了。
答:我真的沒有認識的。我平常交往的圈子比較小,認識的人有限。這幾張照片上的人都照得這麼清楚,要是見過我不會認不出來。
問:那好吧,晃茅,咱們現在一起找個地方去玩電腦遊戲好嗎?
答:玩……電腦,遊戲?我不明白你什麼意思。
問:我的意思是,我這裏有一個電腦遊戲軟件,我玩遊戲的水平不行,想請你幫我把這個遊戲玩到底,也就是把裏邊帶有詳細人物小傳的六個男人全都殺死。
答:你要玩……
問:《新過五關斬六將》。
答:
問:晃茅,你別以為會玩電腦的隻有你一個,別以為你加了密的遊戲編程就沒人能夠進得去了。怎麼樣,需不需要我替你歸納一下你為何要斬這六個人呀……
答:我說,我說我說。這兩個,王克儉和邵偉,我認識―也不是認識,是我知道,我知道王克儉是市委宣傳部的副部長,邵偉是電台的新聞中心副總監……
問:都說說好嗎?
答:我不是為我自己要隱瞞什麼,我隻是不想說,不想把女人們搞得太糟糕。在我編的這個遊戲中,要斬的這六個人,都與徐凡或者金宵關係不正常。劉我就不說了,你們知道了,還有高一良、李生春、許光,也都先後和徐凡好過,可他們並不和徐凡結婚,卻讓徐凡背上一個放蕩的惡名,最後嫁一個不如意的男人,我恨他們,所以我希望他們死,在遊戲中死也行。至於這個王克儉和邵偉,是和金宵有私情的,他們把金宵變成了一個不貞的妻子,我替張王李恨他們……
問:插你一句,這張照片上的人呢?
答:這人我真的沒見過。
問:從你剛才的話裏我分析,你最恨的是那些與徐凡和金宵有私情的男人?
答:我認為,徐凡和金宵是由於他們的誘惑才變成壞女人的,最壞的是男人。
問:也就是說,你連在遊戲裏殺死徐凡或金宵都舍不得,如果真的要你去殺人的話,你殺的也隻能是那些男人。
答:是―啊不!也不完全是這麼回事,女人也該殺,首先該殺的,自然是讓我和張王李這樣的男人蒙受恥辱的女人。
問:可是,李蘭蘭現在的丈夫為什麼不在挨殺之列,我是說在遊戲裏挨殺。
答:這……
問:是不是因為你根本就沒愛過李蘭蘭,而隻愛徐凡,連帶著也愛上了與徐凡長得很像的金宵?
答:不,不是這樣……
問:你現在能說嗎,金宵被掐死那天,和金宵在運河下發生性關係的是誰?
答:是……王克儉。
問:好了,那你現在說說王克儉和邵偉吧,你是怎麼認識他們又知道他們與金宵有私情的。我可提醒你……
答;我會好好說,但我不希望你總是曲解我的意思。再給我支煙行嗎?謝謝。你們可能找過徐凡了,或者至少是見過她照片了,所以你們看得出來她和金宵長得很像。確實是這樣,她們很像,我第一次見到金宵,就發現了。
問:你第一次見到金宵是什麼時候?
答:我畢業後剛剛和李蘭蘭結婚。那時候,李蘭蘭的爸媽天天讓我和她加深感情,因為李蘭蘭愛玩,他們就總變著法地弄各種遊玩券讓我帶李蘭蘭出去玩,那天李蘭蘭她爸給我和李蘭蘭的是兩張保齡球館的招待票。當時全市隻有一家規模不大的保齡球館,能進去的人不是有錢人就是當官的,去那裏玩李蘭蘭的虛榮心能夠滿足,所以她挺高興。說實在話,去保齡球館玩我也挺高興,我是希望李蘭蘭能在扔球時流產,把那個別人的孩子流掉。就是那天,在保齡球館,和我們隔了幾道線打球的那一對,就是金宵和邵偉。我看到金宵時一下愣住了,我以為是徐凡,我幾乎想立刻逃跑了,她們像得如同孿生姐妹。
問:你是怎麼知道他們分別叫邵偉和金宵的呢?
答:當時邵偉是一個挺活躍的體育記者,李蘭蘭見過他。李蘭蘭見我盯著那邊看,問我是不是認識邵偉。我不會撒謊,我說我不認識什麼邵偉,是那個女的好像我同學,但不是。李蘭蘭就對我說了邵偉是誰,她說邵偉到她家搞過她爸的錄音專訪。當時金宵大學還沒畢業,是電台的業餘節目主持人,這是我後來才知道的。那天,我隻是聽到了金宵的名字,我聽邵偉喊,金宵,你太棒啦,打了個全中!就這麼著我知道了,那個和邵偉在一起的,長得和徐凡一模一樣的女孩子,叫金宵。
問:那你是什麼時候開始深人了解金宵的呢?
答:我並沒有立刻想到去了解她,我想到了去了解她,是挺長時間以後的事兒。李蘭蘭生孩子時,迷上了給電台打電話,這習慣一養成就持續了下去。就是電台裏的主持人預備些歌曲相聲什麼的,說些煽情的話,然後讓聽眾往裏掛電話點播,送給這個獻給那個的,無聊極了。那些主持人的共同特點是,特別喜歡暴露自己。有的男主持人說:像我這種一米七五個頭的小夥子,雖然還算挺有風度,可在有些小姐心中也已經是二等殘廢了;有的女主持人說:我說這位先生的詩寫得很好,不是恭維,因為在大學時,我也寫詩,還當過詩社社長呢……叫我看,他們純粹是在征集異性聽眾的求愛信呢。我又說多了。我想說的是,有一天李蘭蘭打開收音機,我一下子就被反複出現的金宵這個名字吸引住了,顯然,她和別的主持人也一樣喜歡暴露……我是金宵,有些聽眾可能對金宵並不陌生,讀書時我就作為業餘主持人和大家共度過許多美好時光,現在金宵畢業來到電台工作,有更多的機會和朋友們在一起了,希望大家支持金宵,愛護……李蘭蘭可能早就忘了保齡球館裏邵偉的那聲喊,可我沒忘,我就這麼又找到了金宵。
問:又找到了金宵,對你有什麼意義呢?
答:沒有,完全沒有意義,隻是讓我多了份心煩。有時在電台裏聽到她煽情,我就想,這人可真能賣弄。
問:你是在想徐凡真能賣弄吧?以前向你賣弄,向劉賣弄,向高一良李生春和許光他們賣弄。現在她的市場擴大了,她跑到電台裏去對所有的聽眾賣弄,成了大眾情人,而不再僅僅屬於你甚至包括劉他們了。
答:我是在說金宵。
問:你不這樣認為嗎,金宵已成了徐凡的替身,就像張王李成了你的替身一樣。
答:你隨便想吧。
問:你是在這段時間經常去電視台嗎?
答:是的。
問:你也就“湊巧”地多次見到了金宵,並且跟蹤她。
答:……
問:晃茅,我希望你別像擠牙膏似的,咱們已經拖得太久了。
答:是的……再給我支煙吧。你們原諒我,許多事情我真的無法敘述得十分準確,我還得邊說邊想……我一開始並沒有跟蹤金宵,在電台電視台那個大院裏要是見到她,我隻不過多看幾眼。後來有一天,我在一張報紙上看到了張王李和金宵拉著手唱卡拉OK的照片,還說兩個不同領域的明星如同金童玉女什麼的。那篇文章似乎在暗示張王李和金宵是一對戀人,難道是又和張王李戀愛了嗎?我就這樣產生了好奇心,開始跟蹤金宵了。這時候李蘭蘭現在的丈夫已經放出來了,我成了一個被正常生活拒絕的人,因而我有許多時間去關注金宵。可你們知道,金宵活動的場所距我的活動圈很遠,我跟蹤她也沒有什麼結果……
問:沒什麼結果?
答:我話還沒說完呢。後來在一個偶然的機會,我發現了金宵的一個重大秘密。有一天,電台的幾個主持人到商業大廈搞公開的與聽眾對話活動,其實是幫助商店促銷,我也去了,並且始終站在距金宵最近的地方。當時的活動內容是這樣的,主持人提問,圍觀的群眾回答,都與廣播的常識和商店的商品有關,如果哪個人答對問題了,會得到一條毛巾一管牙膏什麼的,同時附一張有主持人簽名的主持人名片。我沒回答問題,我一直盯著金宵手旁的一疊名片。那名片其實也就是主持人所負責節目的廣告宣傳詞,沒有住宅電話也沒有BP機手機的號碼,隻有單位電話和單位地址。可讓我感到驚喜的是,那名片上印有金宵的E-mail,也就是說,和我一樣,金宵的電腦也上了互聯網。在此之前,我並不敢奢望走人金宵的生活,可金宵的E-mail提醒了我,我是可以進一步了解她的。我默默地把金宵的E-mail記在心裏,回去後,立刻上網找到了金宵的個人主頁。其實不用細看,我就可以想到她的主頁上都有什麼,都是一些節目中的事情,還有就是她的崇拜者們對她的恭維。我對這些沒有興趣,我就又花了些時間,利用我的電腦技術,進人了互聯網的張集節點,實破服務器找到了金宵的戶頭,進而也找到了邵偉的戶頭。
問:看來你是個高級黑客呀。
答:這個我不敢當。
問:插你一句,你很窮,你沒想到利用你的技術非法獲得什麼嗎?
答:我知道,我一說出我這種變態的窺視者的行徑,你們就會想到別的。首先你們怎麼想都行,我都這樣了,也不怕你們多想我了。但我要實事求是地說,我是個正派的電腦愛好者,我決沒有利用我的技術去做任何盜銀行偷情報的勾當,我從來沒有在服務器上破壞任何東西,對我來說,能進去本身就是挑戰,這足夠了。我進人金宵和邵偉以及別人的私人空間,僅僅是為了滿足一下獵奇心理。而且,我看到的東西我沒跟任何人泄露過,之所以這幾天我對你們也吞吞吐吐,也是由於這個原因,對你們我也不想說。
問:看來是我們破壞了你的做人準則了?
問:你接著說吧,我們可不是為了滿足獵奇心理。
答:別的就沒什麼了,我能看到發往金宵信箱裏的任何信息,也能看到發往邵偉信箱裏的任何信息。我了解到了金宵和邵偉是一對情人的秘密,知道了金宵與邵偉約會的時間地點以及在一起後的感覺心情,知道金宵很喜歡邵偉,可邵偉有家,他們總想分手,可感情太深,隻能藕斷絲連……
問:那麼據你了解,王克儉是什麼時候和金宵好上的。
答:好像時間並不很長,我估計是香港回歸前後,那前後活動特別多。
問:你是怎麼知道他們好上的?王克儉也用電腦,也上網了嗎?
答:那倒不是,我從來也沒在金宵的信箱裏發現過王克儉的信息。我第一次看到王克儉,也是在運河橋那裏。那天晚上我也是出來散步,剛好碰到金宵和一個男人一起下出租車,我一眼就看出那個男的不是邵偉。我覺得當時金宵是要往家走,可那男的似乎再三挽留,後來他們就站在河邊樹趟子裏說話。河邊樹挺多,我湊得離他們挺近了,他們也沒發現我。我坐在一棵樹後邊,雖然聽不清他們說些什麼,可我能看到,那男的一直拉著金宵的一隻手。我認為,他們是剛開始好,還沒有到可以很隨意地摟摟抱抱甚至做愛的程度。我還感覺,那個男的在追求金宵,而金宵還顯得猶猶豫豫。
問:那你是怎麼知道那男的就是王克儉的。
答:我調查他了。我又無聊了是吧,我承認這時我已不是簡單的好奇了。那天晚上,金宵和王克儉說了挺長時間話後,沒有回家,而是和王克儉一同上了又一輛出租車。我知道那天張王李不在張集,他在上海打足協杯的客場,但顯然金宵並不想把王克儉領她家去。他們上車的時候,我記下了車牌號,第二天,我通過你們公安局交通隊一個搞電腦的人,查到了那輛本的車主。我去找了那個車主,問他昨晚把那兩個客人送到了什麼地方。
問:他順順當當就告訴你了?
答:我是以一個受到欺騙的丈夫的形象出現在出租車司機麵前的。
問:也就是說當時你就是張王李,或者金宵就是李蘭蘭。
問:不,應該是徐凡。雖然徐凡從沒是過你的妻子,但或許這時金宵在你心裏更是徐凡,而李蘭蘭在你心裏幾乎沒有位置。
答:這些―我沒想過,這隻是你們的假設。那天我給了那司機五十元錢,我要求他把那兩個客人去了哪和他們在車上說了什麼都告訴我。那司機是個挺正直挺有同情心的小夥子,他沒要我的五十元錢,他說那一男一女是在市委家屬宿舍樓丙樓三單元門口下的車。他除了替我回憶那男人的外貌特征,還告訴我。在車上,那男的並沒對“我妻子”動手動腳,也沒說什麼調情的話,隻是講―我就不說他講誰了,反正是市委一個主要領導,他說那領導水平太低,招待外賓吃飯時,光會讓人家趁熱吃。開始他這樣一說完,外賓就看翻譯,翻譯說我們領導讓你們趁熱吃,外賓忙點頭說謝謝。可如此幾次後,菜都涼了,領導還說請趁熱吃,外賓又去看翻譯,翻譯感到很難堪……“我妻子”被那男人誇張生動的表演逗得一個勁笑。後來我在王克儉家樓下等了他兩天,就看到他了,也很快就知道他是幹什麼的了。
問:這時候邵偉和金宵的關係怎樣?
答:邵偉這時候也正是由體育組組長提到新聞中心當副總監的當口,他總是勸金宵好好和張王李過日子,金宵回的話是你怎麼知道我沒好好過日子,我日子過得很好,可我也需要你對我好。邵偉也說過伯影響提拔一類的話,卻讓金宵好一頓嘲笑,金宵說這就是你們男人,為了屁大點私欲就可以放棄感情。金宵的信息裏多少涉及一點王克儉的話就是,我可以指使一個可以讓台長給他當狗的人為你說話。後來我估計王克儉在邵偉這件事情上的確說話了,因為在那之前邵偉顯得惶惶不安,與他競爭那個位置的人都有後台,可很快台裏就宣布了對他的任命。
問:再後來金宵和邵偉還有來往嗎?
答:有,他們的來往從來沒斷過,隻是比我剛介人他們的秘密時少了也淡了。
問:所有你知道的這些事情,你認為,張王李知道嗎?
答:不,他不知道!
問:你不用這麼激動。你怎麼知道張王李不知道呢?
答:我,我是想的。我覺得張王李長年四處奔波,他不容易知道這樣的秘密,而且據我看來,金宵也是一個很慎重很細心的人,她善於左右逢源遮掩破綻。
第五部分
時間:1998年7月22日
地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預審科
詢問人:馬駿生(預審科科長)
何先會(書記員)
吳琪(精神分析醫生)
被詢問人:晃茅
問:晃茅,我們再談談這樣一個問題吧,你來自首的直接原因是什麼?
答:我說過了,我是我內心鬥爭長達半年的結果。還有就是,世界杯結束了,日常生活裏再沒有什麼可以留住我的了。
問:好,這可以算是你的理由,但張王李被收審不是一個更重要的理由嗎?
答:這是你的想法。在來你們這裏之前,我並不知道張王李被收審了。
問:能說說你13號這天的活動嗎?
答:當然可以。非常簡單,早上看完法國隊三比零打敗巴西隊後就睡覺了,睡到中午,一邊吃方便麵一邊看電視重播,很快就到晚上了,晚飯我是在樓下的小飯館吃的,吃完回家接著看電視,然後就睡覺了。
問:那麼你電腦裏那篇《總統的23號球衣》是什麼時候寫的?
答:那是―我那是吃完晚飯後寫的。對呀,我寫了小半夜呢,那篇文章可以證明我一直是呆在家裏的。看到法國總統希拉克作為二十二位隊員之外的第二十三位隊員觀看自己“隊友”在場上比賽,我很感動,就想寫那篇文章了。
問:準備在哪裏發表?
答:我想給《球報》,我在《球報》上發表過關於足球的文章。可惜這篇……
問:是呀,可惜這篇沒有寫完。也就是說,夜裏你還熱情十足地因為感動而想寫一篇文章呢,可一覺醒來,你又忽然想來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了。
答:這沒辦法,我這人經常腦子一熱就改主意。
問:那你長達半年的內心鬥爭又怎麼解釋呢?
答:
問:晃茅,有些事情我們可能不容易找到證人,隻能推測。我認為那篇文章你是下午寫的,而晚飯後你文章寫不下去時,便去了球迷角想找點靈感,卻聽到了諸如張王李被收審這樣的消息。但有些事情,離開球迷角後,從13號深夜到14號淩晨這段時間你呆在哪裏,我們要找證人可並不困難。
答:我―你們―我就是在家……
問:晃茅!夢中遊酒店的名字一定非得我給你點出來嗎?
答:這,這跟金宵的死也有關係嗎?
問:希望你如實回答問題。
答:……晦,行呀,我說。我這人呀,自小到大就看重個臉麵,可我從來都是哪疼就被人捅到哪。現在,我都這樣了,還要麵子有個屁用!是這麼回事,作為一個男人,我經常會需要女人,可我這幾年裏,能找到的女人隻能是妓女。13號夜裏,我寫文章寫累了,就去夢中遊酒店找妓女去了。但我要說明,我沒去球迷角。
問:好,你沒去球迷角。那你找的妓女是誰?
答:叫……我怎麼會去問人家名字呀?
問:晃茅,你現在連一點誠意也沒有了。
答:我有誠意,我來坦白就是誠意。
問:那好,我信任你的誠意,我原諒以前你那個所謂“既不知道真名實姓也不知道家住何方”的說法,我希望你現在能從蘇紅說起……
答:蘇紅……你們連蘇紅……她……
問:是的,我們連蘇紅也找到了,你還要我再提示你別人的名字嗎?
答:不,不用,我自己說,我並不是非要瞞你們……
問:從頭說。
答:好,我,我說過的,我有個半夜散步的習慣,其實這是我經常出去找妓女養成的。我一般不去酒店裏找,都是夜深以後,我等在大酒店門外,估計出來的單身女人是幹這個的,我就趕在她上出租車之前實實在在地對她說,我沒多少錢,不能在酒店裏玩,你要是願意,我們隨便找個地方樂樂。然後我就強調,我真不是壞人,沒有惡意,隨便你領我去哪都行。一般情況下,我們都是找個樹林子牆角什麼的,匆匆忙忙。小姐也都看得出來,我不是流氓也不是警察。
問:你不把她們帶你家去嗎?
答:我不敢,我怕她們一旦被抓住供出我來我就太丟人了。
問:那蘇紅怎麼被你帶回家了呢?
答:那是有一天,我等在一家酒店門口,正好碰到蘇紅出來,我就過去跟她搭話,她隻是笑了笑,一下就趴在了我的肩膀上。我聞到了刺鼻的酒味,我知道她是喝多了。我把她抱進酒店,坐在門口的廳堂裏,可禮儀門憧趕我們走,說別影響酒店形象。我說她是你們的服務小姐。門憧說她是什麼服務小姐,她又不從我們這開工錢,還得交酒店管理費呢。我知道是怎麼回事了,蘇紅不是那種固定在一個酒店工作的人,這時老板帶著保安過來了,趕我們出去。我看蘇紅睡得不省人事,我沒法丟開她。我隻好又把蘇紅抱進出租車,帶到我家,放在我床上。那一晚上搞得我狼狽不堪,蘇紅成了我懷裏的刺渭,扔扔不得,抱抱不得。
問:蘇紅很感激你,你們就這麼相愛了。
答:哈,言重了,和一個妓女愛什麼。我隻是為了滿足需要,覺得有一個女人能比較穩定地陪我挺好。
問:我不明白,像你這樣一個講自尊顧臉麵的人,怎麼能允許你的女友―叫性夥伴也行,一邊做著皮肉生意,一邊與你共同生活呢。
答:我當然不允許。也不是我允許不允許的事兒,蘇紅並不像你們想象的那麼下賤無恥,是她主動表示不再去幹那種活的,隻在家陪我。
問:那你們這兩個都沒有固定收入的人在一起過日子不是更捉襟見肘了嗎?
答:是的。
問:於是你就同意了她去夢中遊重操舊業。
答:不,她提出去夢中遊當服務員時,表示過堅決不賣身的。
問:你能相信她嗎?
答:這個,我說不好,反正開始我不同意。後來世界杯開始了,她總守在家裏也影響我看球,我也就沒再反對她去夢中遊做事。
問:那13號夜裏你怎麼想起來去捉她的奸了呢?
答:我並不是成心去堵她。我隻是想世界杯踢完了,她該回到我身邊了,因為這一個月裏,她更多的時候住在酒店。本來說好她13號晚上要回來的,可那麼晚了還沒回來,我挺惦記。
問:但你不是掛電話找她,而是親自去了夢中遊,這是不是說明……
答:是的,我不能不懷疑,那種花天酒地紙醉金迷的地方對一個蘇紅那種20歲的姑娘來說,太有腐蝕力了。隻是,我,我沒想到,她現在會成了一個被人固定包用的小姐,而且包她的還是李蘭蘭她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