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經曆過的事,你必再經曆
時隔三年,我再寫長篇小說,一切像是世道輪回。換了一台電腦,換了一個房間,在這期間甚至喜歡過的人都換了幾個,沒有改變的是Word熟悉的頁麵,還有通宵達旦的失眠。人生中與你最久的隻有自己,我曾經講過這樣的話,但現在我要加一個後綴——還有那些選中了你的事情。
我用了一些時間領悟這件事。十六歲在雜誌上發表第一篇短篇小說,一直到現在,十年過去了,我還在寫,並且因為這件事我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我走的路跟大多數與我同齡的人都不相同,曾經我以為是我選擇了寫作,而今我相信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寫作選擇了我。命運強於意誌,我年紀越大越相信這一點。
十年的時間裏我做了一些什麼事情,我在這個夜晚想要詳盡地回顧一下卻隻感覺到了迷茫和徒勞。
當然我確信能夠找到很多證據,隻要我願意的話。硬盤裏幾十上百萬字的文檔,幾十G的照片,還有類似於多少支唇膏多少瓶香水多少件冬天的大衣和多少條夏天的裙子,我在某航空公司的累計行程,甚至是淘寶上的購買記錄——我的意思是——如果我願意認真統計的話,這十年間的一切或多或少是有跡可循的。
但這些事物之外,還發生過什麼,隻有命運知道。
2009年的時候我出了第一本書,《深海裏的星星》讓很多人認識了我,當年的勒口上放的是一張我戴著鴨舌帽的自拍照,圓鼓鼓的臉,有些傻氣的笑容和眼神,還有那一大段作者簡介的文字——如今看起來簡直不忍直視。
當年,啊,當年,我是把叛逆當標簽貼在身上招搖過市的少女,生怕別人不知道我有多特立獨行,生怕別人不知道我和別人不一樣——哪怕那種不一樣是刻意而為之。
那樣的輕狂和膚淺,令我汗顏。
直到現在,我依然還在做著自己喜歡也讓自己痛苦的事情,我還是相信愛情,雖然一直沒有遇到一個能做我的後盾的人,但我自己能給自己充分的安全感,疲憊的時候沒有肩膀靠,但我相信自己這雙手。
是的,十年過去了,我從不良少女成為了大齡文藝女青年,但叛逆這回事,已經從表麵滲透到了我的血液裏。
有時我疑心,或許我的一生都將這樣下去——自由而孤獨。
我曾無數次回憶過去,像一個垂暮的老人,不厭其煩地把人生至今為止所經曆過的那點兒事反反複複地拿出來品嚐,咂著嘴,試圖每一次都品出一點兒不同的滋味。
《一粒紅塵》完稿之前的一周,我與一個四年未見的人見了一麵,當然,不是普通朋友。
我們的相識和分開都充滿了戲劇性,那時候的我,情感飽滿,天真赤誠,也曾說過希望將來能夠嫁給他之類的蠢話,突然有一天,他從我的生活中徹底消失了。
我沒問過原因,也不知道這其中有沒有被我這種激烈的表達所驚嚇的成分,又或許這就是全部原因?
從此我們天各一方,再無往來——直到,這個冬天。出現像消失一樣突然,我們都變了,但,我們又都沒變。
我們認識的時候,我剛出了第一本書,重逢的時候我的第六本書即將完結。我們裝作若無其事地聊天,企圖對於中間這空白的四年隻字不提,這樣很好,我一直希望能夠與其平等對話,我告訴自己沉住氣,不要激動,不要有怨懟之詞。我做得很好,像個成年人該有的樣子。
直到——我說——你並不知道這幾年我都做了些什麼吧?他看著我,眼神誠懇,言辭真切,他說我當然知道。他說,你做了些什麼事情,我都知道,我隻是覺得,你不用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