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心武:
上一講最後我跟大家說,曹雪芹的全本《紅樓夢》在八十一回以後,他會寫到皇帝對榮國府、寧國府的沉重打擊。有人說高鶚他不是也寫了嗎?高鶚寫了皇帝抄家,他正麵寫了抄榮國府,他也交代了寧國府被抄,特別是賈赦住的那個院子被抄。但是高鶚關於寧國府、榮國府和賈赦獲罪的這個具體的描寫和交代,是不符合曹雪芹原筆原意的。
咱麼可以一起來探討一下是不是這樣?你如果熟悉高鶚的續書的話,你會發現,賈赦什麼罪名啊?兩宗罪,一個是賈赦他私自結交外官,他和平安州的節度私自來往。高鶚這樣寫呢是有根據的,這一點要平心論高鶚,他是根據曹雪芹在前八十回的伏筆寫出來的。前八十回什麼地方有這個伏筆啊?你記不記得在關於尤二姐、尤三姐的這段故事裏麵有一筆交代啊?為什麼王熙鳳能夠到花枝巷去把尤二姐騙到榮國府?賈璉當時不在,賈璉到哪兒去了?書裏是有交代的,賈赦讓賈璉到平安州去找節度,所謂去辦事,他有這樣一個交代,去的時間還比較長,有半個月。所以王熙鳳就有足夠的時間來把尤二姐騙到榮國府去,能夠最後把尤二姐害死。那麼這既是故事安排,人物命運,人物關係,它需要有一個時間差,同時也確實是埋伏下一個伏筆,你交接外官,你一個京城貴族,你居然就私自派你的兒子到平安州去跟皇帝外派的官員之間,你去發生關係,這個在那個時代是不允許的。因此高鶚寫賈赦因為這個事惹得皇帝生氣,皇帝抄家,他這一點應該說寫得對的。
那麼在高鶚的筆下賈赦又一宗罪,什麼罪呢?叫做恃強淩弱,他強占民戶手裏的財寶。有沒有這樣一段事啊?在前八十回裏麵也是有的。它指的就是賈赦知道有一個破落戶叫做石呆子,這個石呆子雖然家境很貧寒了,可是自幼有收藏,他收藏了很多古代名畫家、名書法家的扇麵。賈赦知道這個情況以後就想霸占這些古扇。那麼他怎麼霸占呢?他就借助賈雨村的力量,賈雨村到了京城以後就跟寧國府,榮國府他們勾結在一起跟他們認同宗,都姓賈嘛,於是就出現了這樣的情況,賈雨村就借一個茬就把把石呆子抓起來,就說你欠錢不還,欠錢不還的話就要沒收你的財產,財產就要罰沒以後歸官,然後就把石呆子這些珍貴的古扇,就給抄沒了,抄沒以後,就獻給賈赦,賈赦就得到了這些古扇。這當然是一個很惡劣的行為。就是在清朝雖然這些貴族、這些富豪經常做這種事情,但是按當時的大清律,起碼從法律條文上看,這也是不對的,不可以這樣做,但是賈赦就這麼幹了。
有人就說是有這麼一段故事,可是是在哪一回?回目裏頭怎麼沒想出來有這麼個內容啊?這就是我前麵幾講所說的,就是曹雪芹寫一些情節很重要,但是不一定都在回目裏麵體現出來,那麼賈赦強占石呆子古扇這段故事,它就是一個側寫,它沒有直接上回目,但是非常重要。那麼是在哪一回寫到了呢?是在第四十八回,那一回就是薛蟠他想去調戲柳湘蓮,他想去強迫柳湘蓮跟他發生一種不正當的關係,人家柳湘蓮不幹,他就在同性之間進行這種挑逗,柳湘蓮把他給打了,給打傷了,打傷以後他就回家療治。早在三十三回、三十四回,寫寶玉挨打時候,書裏麵就有一個伏筆,就是薛家因為替皇家采買東西,包括采買藥品,所以手裏有非常好的棒瘡藥,治打傷以後療傷的藥人家有,因為薛蟠被打了,當然他家裏的棒瘡藥就要調動出來,
那麼就有另外一個人到他們那去討要棒瘡藥,這個人誰呢?是平兒。平兒為什麼去薛家要棒瘡藥呢?一來知道薛家有這種好藥;二來,平兒跟薛寶釵講了一段情況,就說我們賈璉二爺被打了,為什麼被打啊?就是因為開頭賈赦是讓賈璉去給他辦這個事,你把扇子給我弄來,賈璉想盡辦法沒弄來,那麼賈雨村通過手中的權力,製造一個冤案弄來了,這樣賈赦就質問賈璉,說人家怎麼就弄來了呢?賈璉雖然也是個很糟糕的人,可是在這件事情上,他多少有點兒良心,賈璉就說為這麼點事兒,把人家弄得傾家蕩產也不算什麼能為的事,不算什麼能耐。賈赦一聽就氣壞了,平兒說不知道當時抄起什麼東西,賈璉站著就打過去了,就把賈璉給打傷了,就需要治棒瘡,所以來問薛家索要。因為賈赦這個事情是做得很糟糕的,所以在高鶚的續書裏麵,他交代賈赦有罪,有這麼兩宗罪,惹怒了皇帝,所以導致了抄家。高鶚在這一點上應該說寫得還是有道理的。
寧國府賈珍為什麼被抄呢?高鶚的寫法就非常可笑,怎麼可笑啊?你看高鶚怎麼寫的,他說皇帝抄賈珍是有三宗罪,哪三宗罪啊?
第一宗是,強占良民妻女不從致死。話說的很嚴重,其實指的是尤二姐之死。那麼大家仔細一想尤二姐是被誰霸占了啊?誰偷取了尤二姐啊?不是賈珍啊,是賈璉啊,而且他包養這個二奶,包養尤二姐的空間是在寧國府裏麵嗎?也不是啊。也不是在榮國府裏麵,是在哪啊?是在一個叫花枝巷的地方。當然後來尤二姐就被王熙鳳騙到榮國府去,然後就逼(迫)致死了,“吞金自逝”,就是梗著脖子把金塊吞進去,那麼這種自殺的方式很慘的。就死掉了,就算賈珍有責任,賈珍也頂多是個脅從犯,主犯應該是賈璉,這個事應該是賈赦他們那一房的事。可是高鶚不知道出於什麼心理,他說賈珍獲罪,第一宗罪就是尤二姐的事兒。
尤二姐的事兒當然後來鬧得很大,鬧得很複雜,因為王熙鳳當時她覺得自己很有權勢,她為了讓賈璉難堪,為了讓尤二姐的地位受到徹底的毀滅性的打擊,她就唆使她的仆人旺兒,就是她的親信,去到官府告賈璉,什麼意思啊?就是說尤二姐原來是訂過婚的,是有未婚夫的,這個未婚夫叫張華,那麼就說賈璉去娶尤二姐在當時也是不合法的。
王熙鳳當時她沒想到後果,她覺得在那種情況下無所謂,旺兒都不敢去告,旺兒找了張華,張華說我哪敢這麼告啊,王熙鳳說沒事我們家不怕這個,你就告去就要大家鬧個沒臉,張華後來真告了,是鬧得沸反盈天的,鬧得確實賈璉也沒臉、尤二姐也有苦說不出,尤二姐其實她家裏在安排她嫁給賈璉之前,已經跟張華是退了婚了,張華也寫了字據了,這個事按說已經了結了,但是王熙鳳把它翻騰出來胡鬧,而且更惡毒的是後來張華覺得官司鬧大了,自己覺得心中無數就逃跑了,王熙鳳還指使旺兒去追殺,說你給他滅了,就要滅口,當然這個旺兒由於良心未泯,沒有下這個狠手。這個事兒到後來,賈家的對立麵,政敵什麼的,就給告發了,皇帝震怒,就說要追查,這是一宗罪。可是這個罪,大家想一想,捯來捯去應該是賈璉、王熙鳳的罪,但是高鶚寫得很滑稽,他是作為寧國府的罪,作為賈珍的罪。說賈珍有這麼個罪就是最後造成一個尤二姐的死亡,
還有一樁罪呢,說尤三姐死了以後掩埋,是私自掩埋,沒有報官。尤三姐自刎而死。她是自殺,那麼自殺以後當然就掩埋了。這算多大的罪啊?更何況尤三姐自刎和賈珍真是沒多大關係,是不是。是賈璉把柳湘蓮跟尤三姐撮合在一起的,尤三姐愛柳湘蓮,那麼賈璉知道以後就幫著去撮合這個婚事,最後不成,不成以後尤三姐自己用鴛鴦劍就自刎了,所以(高鶚)湊這麼一條罪名,這個讀起來有點滑稽,不太說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