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部落活動的北線地域(2 / 3)

在上世紀中葉,徐旭生信從黃帝起於陝西黃土高原的觀點,曾這樣描述過黃帝氏族的遷徙路線:“炎帝及黃帝的氏族居住在陝西,也不知經曆幾何年月。此後也不知什麼緣故,一部分逐漸東移。黃帝氏族東遷的路線大約偏北:他們大約順北洛水南下,到今大荔、朝邑一帶,東渡黃河,跟著中條及太行山邊逐漸向東北走。今山西省南部沿黃區域,姬姓的建國很多。此說的姬姓國.是《左傳》襄公二十九年所說的“虞、虢、焦、滑、霍、揚、韓、魏皆姬姓也”:其中虢、焦、滑等大部分在今河南境內,這些都是黃帝後裔在春秋時期的建國,不是黃帝東遷所建.不能作為黃帝東遷路線的證據。

根據對古籍及黃帝時代的仰韶文化資料的分析,可以說黃帝氏族發祥地在以今河南新鄭為中心的豫中部地區。當黃帝氏族的人口大增、需要擴大生存空間時,又同時受到以河南淮陽為基地的炎帝部落的巨大壓力,不得不向北方發展,其中一支由黃帝率領,越過漁關進人陝西關中地區,並在渭河流域,在良好的自然條件和社會環境中迅速發展壯大。但是,這裏的土地仍然有限,要進一步發展,還必須不斷遷徙尋求新的大片土地。基於自然環境因素和周邊原始部落的狀況,他們不可能向西越過秦嶺山脈,也不可能向北遷徙,因為那裏的土地貧瘠。唯有沿黃河北岸和太行山邊進人華北大平原更為有利。大概經過兩三代黃帝的努力,最終在華北大平原紮下根來:以今河北涿鹿縣為基地,大力發展農業和手工業,使黃帝部落成為中原地區最強大的一支部落聯盟。因此,黃帝在這個地區先後打敗炎帝和蚩尤兩個強大的部落。阪泉之戰的勝利,迫使炎帝和黃帝結盟;涿鹿之戰的勝利,迫使蚩尤部落臣服,同時也使中原諸多部落紛紛向黃帝表示臣服。即所謂“諸侯鹹尊軒轅為天子,代神農氏,是為黃帝”。自此之後,天下有不順者,黃帝“從而征之”,“平者去之”,這樣,在黃河中遊地區許多不同姓的原始部落,很快統一於黃帝之下,逐漸融合為一個強大的原始部落集團,或稱“華夏族”。值得注意的是,黃帝成為華夏族首領之後,在中原地區已無強敵,唯一威脅來自江漢地區的苗蠻集團(部族)。可能為了對付這種威脅,並加強對原來炎帝部族基地的控製,又從涿鹿返回先祖故裏即有熊國領地(即今河南新鄭),一如《輿地誌》所言,即黃帝自涿鹿遷有熊。

上述黃帝族的發祥地和遷徙路線,主要根據古籍的相關記載以及仰韶文化分布狀況描述的。現代考古學資料,已證明仰韶文化是黃帝時代的文化,古籍所記載的黃帝主要業績,如種五穀、造屋宇、製衣服、營殯葬、發明冶金術采銅鑄器、令倉頡造文字和始會築城等,都可以在仰韶文化遺存中找到相關物證二。因此不少考古學家都將仰韶文化同黃帝部族創造的文化聯係起來。

筆者當然也是認為仰韶文化即黃帝族創造的文化。實際上,在黃帝族活動的河南大部分地區、陝西關中平原、山西南部、河北中南部都是仰韶文化的主要分布區域,與傳說的黃帝活動地域基本吻合。此外,甘肅南部、青海東部、內蒙古和遼寧、吉林等部分地區亦發現仰韶文化遺存或某些因素。但是,這些地區的仰韶文化遺存比豫、陝、晉、冀諸地區.的仰韶文化有較大差異且年代稍晚。所以,甘、青、內蒙古、遼、吉諸地區的仰韶文化,要麼是:當地文化受中原仰韶文化影響的結果,要麼就是:黃帝族後裔遷徙後同當地文化相結合的產物。仰韶文化分布地區廣,內涵豐富,各地的文化又分屬於不同類型,這是正常的文化現象。因為黃帝族在發展過程中,是以原黃帝氏族部落為核心、而不斷征服、同化、融合其他氏族部落而形成強大的部落集團的。黃帝族原創文化如仰韶文化的廟底溝類型在豫西、陝東南、晉南、冀南等廣大地區都有分布,甚至甘、青等地都受其影響,可見它是核心的文化類型。而關中的半坡類型,雖、也是仰韶文化的主要類型,但其分布範圍和影響力則遠不及廟底溝類型。至於仰韶文化的其他類型,如豫中的秦王寨類型(後又稱大河村類型)、豫北的大司空村類型、豫西南的下王崗類型、冀南的下潘汪類型等都是由學術界劃分出來的局部小範圍的地方類型。所以仰韶文化的核心仍是廟底溝類型,其次是半坡類型,其他地方類型可能不是黃帝氏族部落原創的,而是臣服黃帝的少數地方氏族部落在受黃帝族文化影響下所創造的一種文化。現在的仰韶文化遺存的分布地域同傳說黃帝活動範圍基本一致而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