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二十一章(3 / 3)

“嘿嘿!你做就知道了!”林美華不好意思說出來。

“你說呀!”潘正龍非要她告訴他。

“你做就知道了!”林美華低下了頭。

“你快告訴我!我對這些有興趣!你告訴我我就高興!”潘正龍固執已見。

“嘻嘻!說不出口!”林美華搖了搖頭。

“快說!”潘正龍轉過身來,他的凶相使林美華害怕。

“嘻嘻!嗯!嘿嘿!——你做就知道了!——什麼樣的事兒不是文人想出來的?!文人是世上最壞的人!你是不是文人啊?!”林美華噘起了嘴。

“我不是文人是武人!”潘正龍笑著說。

“不久前,有一個文人和你一樣進了我的屋子後問這問那,他老是不搞急死了人。他說要采訪我。他問的問題讓人難以啟口回答他。他問我喜歡跟什麼樣的男人做愛;他還問我最大的小弟弟有多大。我無法回答他就說‘女人的×,潮幾幾;冬天不結冰,夏天無蒼蠅’,然後把他轟跑了。你也喜歡問這問那,你是不是另一個文人啊?!”林美華眉中含愁臉上帶苦。

“我不是文人!”潘正龍斬釘截鐵地說。

“為什麼你不玩老是問?!”林美華的眉頭越皺越緊。

“因為我想通過你證明我是一個有情有義的人;我要通過你平反昭雪摘掉我天生‘強奸犯’的帽子。”潘正龍說出了自已的心思。

“我不明白你話的意思!”林美華說罷歎了一口氣。

“我二十二歲時夏天時談了一個朋友。她以前叫劉靜,現在叫劉俊。我和她連頭帶尾談了二年多對象後她提出了分手。人雲:憤怒出詩人,衝冠一怒為紅顏,而我是因為憤怒成了強奸犯。事後她告訴了她媽媽,她媽媽告訴了她爸爸。她爸爸是一個老法官,法律意識特強,是他親手將我送進監獄。我坐了四年四個月零四天的牢。說我是強奸犯我不服氣,因為我深深地愛著她!從進派出所起到現在我一直不服氣——我認為我是一個有情有義的人,我不是一個天生的強奸犯!我和劉靜不可能從頭再來,我想通過你證明我是一個有情有義的人,我不是一個天生的強奸犯!我要通過你平反昭雪摘掉我天生的強奸犯的帽子!這就是我來找你的目的!我說過今天我來這兒的目的是要帶你走!”潘正龍想抽煙,林美華替他點上。

“你把我帶到哪兒啊?!你不會謀害我吧?!最近在臨水鎮發生二起殺死小姐謀財害命的惡性案件,你是不是那個人啊?”林美華和他開起了玩笑。

“不是!不是!絕對不是!我的目的是想把你帶到我家,我家中現在沒有女主人!我想好好地愛你,我想贏得你的芳心!我想和你建立一個讓人人都羨慕的家庭!當這個好家庭名揚四方之後,劉俊全家死光光——羞色!愧死!悔死!我潘正龍是一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人窮誌不短!我潘正龍還是一個憐香惜玉之人,我要抱得美人歸!”說罷,他一把抱起麵前的女人。

“你的‘狐狸尾巴’終於露出來了!我說你是一個壞文人你死活不肯承認!世上哪裏有武人能說出文皺皺的話?!”林美華的雙眼皮此刻很漂亮。

“我不是文人!我是武人!”潘正龍親了她的麵頰一口。

“你就是文人!你是一個騷文人!特騷的文人!”林美華“咯咯”大笑。

“我好色而不嫖!我是一個情不情情種!這兩名話是我的朋友鄭南悟常對我說的!”潘正龍說罷,刮了一下她的玉色的鼻子。

“哦,原來你是別人教壞的武人!鄭南悟是一個壞文人,我這樣說對吧?!”林美華是一個聰明的女人。

“他是一個壞文人,你說的不錯!他喜歡搞腐化,他當衛生局長時搞了不少護士長!”潘正龍沒有反駁她。

“他在哪?!”林美華對鄭南悟產生了興趣。

“他在‘山上’呢!他刑期未滿沒有放出來!我指望靠他發財呢!”潘正龍成竹在胸。

“噢!”林美華有一點失望。“你帶我到哪兒呢?!她有一點兒緊張。

“當然是我家!”潘正龍放下了她。

“那裏一定很大!”林美華神飛遠處。

“對,大得像皇宮一樣!”潘正龍中氣不太足。

“哇噻!這麼大啊!”林美華差一點驚叫起來。

“是啊!大!大得很!”潘正龍聲音中有怯氣。

“你騙我!”林美華笑著說。說罷她伸手打了潘正龍一個嘴巴。這個嘴巴打得不輕不重。

“我沒騙你!”潘正龍被打沒有生氣。“你為什麼打我?!”他問。

“對不起,我不是有意的!當我想到我要住那麼大的房子我心裏就高興!我愛死你了!”林美華說罷,用紅唇親了潘正龍麵頰一下。

“走吧!”潘正龍伸手拉她,“請你到皇宮當皇後!”

潘正龍往前拉林美華往後退,她不肯走。

“你不去?!”潘正龍皺起眉頭。

“我害怕!”林美華身子往下降。

潘正龍用力拉她。如果不用力拉她,那麼她就會屁股及地。

“怕什麼?!”潘正龍不明白。

“我不認識你!我憑什麼相信你?!”林美華實話實說。

“你不會讓我把心掏出來吧?!”潘正龍做了一個掏心動作。

“你看起來像一個好人!我害怕!”林美華身子站直後又往下降,潘正龍又用力拉她。

“我就是一個好人!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潘正龍拍著胸脯說。

“好男人會來找小姐?!”林美華說罷搖了搖頭。

“嘿!”潘正龍說不出話。

潘正龍斷定林美華今晚不肯跟他走。他歎了一口氣後說:“美華,給你二百塊錢。這是包夜費。我的手機號碼是1311512028,你想找我就打手機。我是老板,你要是喜歡老板的話就來找我!你要是不喜歡老板的話就別來找我!”說罷,他把錢遞給她。

“哇!這麼多錢!這麼多錢都給我?!”林美華頓時像變了一個人似的。她非常開心;她興高采烈、神采飛揚。

“這點兒小錢算什麼?!”潘正龍不屑一顧。

“我隻要一張!”林美華隻拿了一百塊,她遞給潘正龍一百塊。

潘正龍搖了搖手。他不肯接受,她就縮回手。她將錢藏在涼席下麵,然後說:“對不起,這回讓你吃虧了!下一次我一定好好地服侍你!你在這兒息一會吧!”

“不息了,我還有事!”潘正龍對這個地方產生了一點點厭惡之情。

“有空常來看我,老板!”潘正龍出門後林美華扶著門框衝著他的背影說。

“一定!那件事你考慮好了後給我打手機!”潘正龍揮手道別。

“果果(哥哥)!”林美華心情激動,她忍不住喊道。

潘正龍沒聽見,他很快消失在霓虹燈閃爍的夜晚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