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從巧取黃金到豪奪黃金(3 / 3)

董顯光說:

二月間有一機會可從行將勝利的“共黨”手中奪回國家的重要資產。蔣總統深信大陸不免於淪陷,乃以國民黨總裁的地位,命令幹練而可靠之中央銀行總裁俞鴻鈞密將政府所存黃金運往台北,以免將來淪入敵手。這些存金到了台灣,於必要之時,將可支持政府抗“共”。俞鴻鈞立即遵命辦理,此項存金運輸遂於二月二十日完成。李宗仁聞此消息,異常懊怒。蔣總統原來也恐此項存金留在李氏手上,難免不為勞而無功的和談,增加一件交易的標的。幸而蔣總統把這些存金在不動聲色之下迅速轉移地點,李氏遂未能先占一著。

照董顯光的說法,真使我們開了眼界?選原來“中華民國”雖進入了“憲政”時代,居然還有一個黨的“蔣總裁”,以該黨“總裁的地位”,可以命令“密將政府所存黃金運往台北”?選

在蔣經國的白紙黑字以外,從其他參與人的事跡裏,也可找到蛛絲馬跡。俞鴻鈞曾任上海市長、一九四四年繼孔祥熙為財政部長、一九四五年複兼中央銀行總裁。一九四八年內閣改組,專任中央銀行總裁。一九四九年蔣介石下台前兩天(一月十九日),他離開中央銀行總裁職務,由副總裁劉駟業繼任。換句話說,他這時已非中央銀行總裁,但仍“毅然排除各方非難阻撓,密將全部庫存黃金,於數夕之間,以海關巡艦悉數運台”。(《新會俞先生鴻鈞事略》,《俞鴻鈞先生紀念集》)俞鴻鈞好像是在中央銀行總裁任內合法密運庫存黃金似的,其實這是瞞天過海,因為那時他已沒有公職。(見彥遠《俞鴻鈞先生的風範》,一九六O年六月二日《聯合報》)以沒有公職的一介平民,居然可以主持搬運國庫中的黃金,這不是奇事嗎?這又是什麼法治呢?又據於文華《慟失良師益友》(一九六O年六月二日《自立晚報》)一文訪問嚴家淦的記錄:

嚴氏說到來台灣的數年間,我們在財政上並沒有遭遇到多大困難的原因,都是俞先生對國家的貢獻。三十八年初,總統引退,國家的全部黃金數百萬兩,當時都存在上海,代總統李宗仁卻禁止搬運,俞氏乃破除一切困難,從上海的中央銀行把一箱一箱黃金運來台灣,妥藏在台灣銀行的保險庫裏。四十三年六月一日,他出掌行政院,組織“財經內閣”,以崇法務實的精神,深為國人敬仰。由於這位財政閣揆,才使國家最陰晦的時期,在財政上未遭遇困難。

更可反證當時密運黃金時,曾受到“代總統李宗仁”的“禁止搬運”,以總統之尊竟不能阻止一沒有公職的私人搬運國庫中的黃金,可見這種私人已經橫行到什麼程度。如果沒有蔣介石幕後撐腰,私人敢嗎?能嗎?蔣介石給俞鴻鈞的考語是“崇法務實”,看了俞鴻鈞幹的事,“務實”或有之,“崇法”可就十萬八千裏了吧?再看王康《平凡中的偉大》(一九六O年六月二日《中央日報》)一文記錄:

三十八年初,總統引退,國家的全部黃金數百萬兩,當時都存在上海,代總統李宗仁卻禁止搬運,如上海一旦不守,而這批黃金落入共匪之手,則國家的損失將更慘重,俞氏不聲不響,與當時任台灣省主席的陳副總統函電密商,決定將黃金全部運台,在某一個深夜裏,海軍總司令桂永清密令軍艦一艘,停泊在上海黃浦灘央行附近的碼頭邊,央行附近的街道臨時戒嚴,一箱一箱的黃金,悄悄運上軍艦,在天未破曉以前,該軍艦已駛出吳淞口,以最大的速率駛向基隆。兩天以後,陳主席打電報給俞氏,全部黃金已妥藏在台灣銀行的保險庫裏,坐在外灘央行總裁辦公室裏的俞氏,這時才感覺肩膀上的萬鈞重擔豁然減輕。

俞鴻鈞死後,紀念文字中透露他主持搬運國庫中的黃金,隻提到在台灣接應的嚴家淦。嚴當時正擔任台灣省政府財政廳長,經手幫著整理自大陸撤運來台的央行物資和黃金(於文華《慟失良師益友》,一九六O年六月二日《自立晚報》),卻漏提了在上海搬運的“總教頭”吳嵩慶。吳是蔣介石軍委會機要室秘書出身,兼任密本股長,掌理蔣介石與全國政要將領間密電本的編製與配發,極受蔣介石信任。後來又做宋美齡的秘書、做航委會主任秘書。隨後再任糧秣司司長、軍需署副署長、兵役部經理處長、湖北省財政廳長、職勤總部財務署長。到台灣後,且做上“聯勤總部副總司令”,另擔任唐榮鐵工廠董事長十二年,以至退休。他在《嵩慶八十自述》中,絕不提他在上海搬運國庫中的黃金事,真能守秘密。不料他的一個手下詹特芳,寫《蔣介石盜取黃金銀元及外幣的經過》,給他泄了底。詹特芳回憶:

吳是一個內線人物,對外沒有什麼太大的名氣,地位也並不算高,但是他卻可以通過侍從室的關係與蔣本人搭上鉤。當然也不會為桂係所拉去。蔣規定:所有這些硬通貨,全部由蔣本人親自掌握,吳對蔣個人負責,有關開支調運及分配等事項的報告,直接送蔣本人親批,不由任何人轉,發款一定要見到蔣本人親筆批條,才能辦理。……由於這些工作關係,使我逐步了解一點蔣介石核心層的內幕及黃金、銀元的盜用情況。

關於當時的“盜用”細賬據詹特芳回憶,共有“外幣”、“黃金”、“銀元”三大部分。在“外幣”部分,詹特芳說“約合八千萬美元”(這個數字,詹是聽吳嵩慶口頭談的,外幣提出後,馬上就交給台灣銀行了),因為當時“實際誰都明白,大陸已經站不住腳了。因此,設法將台幣與金圓券脫離關係,台幣直接與美鈔掛上鉤,有外彙牌價,金圓券在台灣不能流通,這樣大陸與台灣就形成兩個國家銀行了,蔣政權就可以在大陸上毫無顧忌地發行金圓券。每撤退一地,人民手中的金圓券,隻是廢紙一張,不會影響台灣的金融。台幣的準備金從何而來?主要是這次提取的外幣”。“台灣由陳誠在那裏主管,李宗仁根本無法染指”。在“黃金”部分,詹特芳說:“中央銀行原報告有九十萬兩,經過這次徹底核對,實存九十二萬兩,多出二萬兩,絕大部分是金塊,每塊十餘斤至二十餘斤不等,塊麵刻有成色及重量字樣。”“另外還有黃金四千二百餘兩,據說這是蔣介石私人存的,為了便於記載,我們將它立為專戶,稱為特種黃金存款,而黃金實物仍混在一起。這本來是個掩耳盜鈴的事。蔣介石自取得統治權後,早已化家為國,又進而化國為家了。如這次他一下台,馬上就將中央銀行的全部黃金、銀元及外幣提走,這是根據銀行規定的哪一條?曆來蔣批發的不少私人贈款,還不都是在國庫的金銀中支出嗎(四千二百餘兩,一直未動)?”在“銀元”部分,詹特芳說:“約計三千萬元。”在據一九八九年出版的《上海黨史資料通訊》(第九期)所載,前後運走三批,合計黃金二百七十七點五萬餘兩、銀元一千五百二十萬枚、美金一千五百三十七萬餘元。此外,湯恩伯又拿走黃金十九點八萬餘兩、銀元一百二十萬枚。

詹特芳又回憶“盜用”經過說:

以上這些人民血汗,經由吳嵩慶以軍費名義全部提走後,其中黃金及銀元用了一艘海軍兵艦,由上海運到廈門,在廈門存放了一個短時期,又移至台灣。當時具體負責這件工作的人,有財務署收支司副司長董德成、總務科長李光烈等,但他們都是臨時抽調的,有的人可能還不知道其中內幕。

照《中華民國憲法》規定,蔣介石當時依第四十九條交出總統職務,已不是總統而是平民。這是常識,毋庸多說。就連蔣介石自己也不能不承認。一九四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他發表《為南京撤守告全國同胞書》(即《和平絕望奮鬥到底》),就說他“引退於野”,“為國民一分子”。但是上述實際行事,已可看到,這個“國民一分子”可真權勢顯赫?選他居然可以越過總統,直接搬走國庫中的黃金?選對這一行為,對照起當時“憲政”體製下的總統李宗仁的回憶,就別有會心了。據唐德剛撰寫李宗仁口述《李宗仁回憶錄》,李宗仁說:

使我不能有絲毫作為的第一項基本原因,便是蔣先生在決定引退之時,即已準備放棄大陸,退保台灣……為布置這一退路,蔣先生於三十七年(一九四八)十二月二十九日突然命令孫科的行政院任命陳誠為台灣省主席。……陳誠上任後,蔣先生便密令將國庫所存全部銀元、黃金、美鈔運台。因自民國三十七年八月“金圓券”發行之後,民間所藏的銀元、黃金、美鈔為政府一網打盡。……各項總計約在美金五億上下。……因此在我就任代總統之日,手頭一文不名,為維持軍餉,安定民心,曾命行政院飭財政部將運台的國庫銀元金鈔運回一部分備用。但是在台負保管責任的陳誠奉蔣暗示,竟做充耳不聞的無言抗命。

李宗仁也指出,蔣介石引退後,在溪口故裏建立了七座電台,隨意指揮軍隊。蔣介石在《引退謀和書告》中呼籲“務望全國軍民暨各級政府共矢精誠,同心一德,翊讚李副總統”,話既這樣說,說這話的本人,當不例外。可惜的是,他在兵權和財權方麵,都給“李副總統”來個金蟬脫殼、釜底抽薪,最後兵撤走了、黃金運走了,還說“下野之人,不幹預軍國大事”,好一個“共矢精誠,同心一德”,好一個“翊讚”,這可真是中國現代史、中國憲政史、中國政黨史上的最大謔畫與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