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從巧取黃金到豪奪黃金(2 / 3)

政府想用少數黃金,維持金圓券不跌價的政策,就給這樣的人海戰術打垮了。

從貨幣學觀點看,金圓券的發行,根本是違背金融基本原理的,政府在根本沒有現金準備金的情況下,大肆發行,是典型的賣空;收兌黃金美鈔,又是典型的買空。買空賣空於先,自然出爾反爾於後。最後中央銀行庫存的黃金,以“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用作戡亂,以慰民望”的大道理,搶運到台灣,作為新台幣發行的準備金了。國民黨說這些黃金安定了台灣人事,但卻不說這些黃金丟掉了大陸民心?選

王升又回憶:

我記得非常清楚,有一個下午,我集合兩千多名打虎幹部,等經國先生回來講話,可是到了六點鍾他人還沒來,我就打個長途電話到南京,我在電話裏聽到他的聲音,好像曾經痛哭過的聲音;我想他曾經力爭,但最後沒有辦法,限價一開放,經濟全麵崩潰,國家就這樣更加困難了。所以在上海管經濟,是在最危險、最困難的情形之下,沒人敢這樣做,他這樣做了。

當然,我們總是要回去的,我們相信,我們回去的時候,我們絕不會忘記上海老百姓的這筆錢。

我們一定要雙倍、十倍還給上海的老百姓,我們一定要為上海做一番偉大的事業。

如今,蔣氏父子龍屍已爛、王升共犯牛皮已老,他們縱使“絕不會忘記上海老百姓的這筆錢”,但是,不論是魂兮歸來或人兮歸來,上海的老百姓還敢領教這些“武鬆”麼?

金圓券的最後下場是貶值速度遠超過法幣,據中央信托局儲蓄處經理祝世康《孔祥熙、王雲五與通貨膨脹》的統計:“截至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五日上海解放時,金圓券的總發行數字達到八十萬億元。金圓券的貶值程度在不到十個月的期間內,竟超過法幣在十四年內貶值速度的一百倍。”兩種劣幣大比賽之下,法幣又算老幾呢?英國十六世紀即有“葛來舍定律”(Gresham’slaw)出現,昭告世人“劣幣驅逐良幣”(badmoneydrivesoutgood)這一真理,舉世經濟學家無不奉行,但是,他們的經濟學全“錯”了,原來金圓券最後劣得驅逐了自己。——當五十萬麵額最後出現的時候,蔣介石的中央印製廠終於不勝負荷了。原來印出那一張紙,成本就不止五十萬了。古往今來的經濟學家,誰也沒想到“劣幣驅逐劣幣”竟可一至於此?選從這種角度看,蔣氏父子的確有他們一套“上海經濟學”,雖然金圓券上鼻青眼腫,但在“經濟學”上卻趾高氣揚,他們推翻了四百年的“葛來舍定律”?選

當然,蔣氏父子以“上海經濟學”作惡,一定有其幫凶,凶首即為財政部長王雲五。王雲五晚年在《岫廬八十自述》中坦承其事,還引傅斯年等鼓勵他的信以自炫,可謂老而無良,同時也反證了傅斯年對經濟的無知。據壽充一《王雲五與金圓券》的調查,幫凶有二人最突出,就是部長王雲五和次長徐柏園。該文初步判斷是:“關於金圓券方案的起草,王、徐是合謀的,當初發動的是徐,後來賣勁的是王。”此說應屬不實。徐柏園固非善類,但經濟學常識應優於蔣氏父子與王雲五,人又滑頭,他豈敢做這樣傷天害理之事?他一輩子給蔣介石小心翼翼做賬房,垂老被蔣彥士、李煥弄得含冤莫白。這種連金碗案都嚇破膽的膽小鬼,還敢出主意搞金圓券嗎?

斯特林·西格雷夫(SterlingSeagrave)在暢銷的《宋家王朝》(TheSoongDynasty)第二十章中,敘述蔣介石如何於一九四九年二月,以下野之身,急著將國庫黃金私運到台北等等。西格雷夫雖然洞徹隱微,但是畢竟因為他是洋鬼子,對中國事情還是難免隔了一層。例如他說一九四九年四月,“蔣介石來上海的真正原因,是請求大耳杜和青幫協助他劫掠‘中國銀行’”。這話就不對。因為事實上,一九四九年時的蔣介石,已經不是二十多年前的蔣介石了,他要“劫掠‘中國銀行’”,實在無須“大耳杜(杜月笙)和青幫”的“協助”。西格雷夫說“國民黨部隊在銀行四周好幾條街道外就設立警戒線”,試問可以這樣動員大量軍隊的人,還須靠黑社會來“協助”“劫掠”銀行嗎?又如西格雷夫說:“蔣介石的劫掠中國銀行的計劃,執行得非常謹慎小心。一艘髒兮兮的貨船,停泊在國泰飯店對麵的海濱路旁。船上的苦力,穿著破破爛爛的衣服,其實都是第一流的海軍士兵偽裝的。”這話也不對。因為事實上,當時派出去的根本是軍艦,而非“一艘髒兮兮的貨船”。又如西格雷夫說被“劫掠”的是“中國銀行”,這話也不對。因為事實上,根本不是“中國銀行”而是“中央銀行”……凡此種種瑕疵,都是這本《宋家王朝》美中不足的地方。不過西格雷夫所寫的這一“劫掠”事件,值得細加追究、尋其來龍去脈,頗有奇趣。

有關這一事件,在蔣經國這年的日記——《危急存亡之秋》裏,不乏蛛絲馬跡可尋。一九四九年二月十日條下說:

中央銀行金銀之轉運於安全地帶,是一個重要的工作。但以少數金融財政主管當局,最初對此不甚了解,故經過種種之接洽、說明與布置,直至今日,始能將大部分金銀運存台灣和廈門,上海隻留二十萬兩黃金,此種同胞血汗之結晶,如不能負責保存,妥善使用,而供諸無謂浪費,乃至資匪,那是一種很大的罪惡。

三月十一日條下:

……運至台廈的存金,李宗仁必欲全部動用。

三月二十二日條下:

李宗仁發動部分立法委員,要求政府將所存台廈現金運回,期作半年之用,用完了事。此種卑劣陰謀,不惜斷送國脈民命,且以之資匪以為快也,可痛?選

五月三日條下:

當此風雨飄搖,人心浮動,而忠貞之士正力挽危局之時,李宗仁突由桂林致函父親談人事、軍權、財政等“條件”。他要索取已經運到台灣的庫存黃金,並且要父親不再過問國事,建議最好“早日出國”。父親內心痛楚之餘,因李代總統之誤會與猜疑,如此其深,乃函複何院長,請轉達李代總統及中央諸同誌。函中首請李代總統立即蒞臨廣州,領導政府。第二說明政治改革非二三個月短時間所能收效,必須樹德養望,開誠取信,持之以久,行之以恒。第三說明其本人無複職之意。第四對於李氏六項要求之前五項,做如下之答複:

“一、總統職權既由李氏行使,則關於軍政人事,代總統依據憲法有自由調整之權,任何人不能違反。二、前在職時,為使國家財富免於共黨之劫持,曾下令將國庫所存金銀轉移安全地點;引退後,未嚐再行與聞。一切出納收支皆依常規進行,財政部及中央銀行簿冊俱在,盡可稽考。任何人亦不能無理幹涉,妄支分文……”

蔣經國的日記中,最令我們注意的是這五月三日收錄的蔣介石對李總統“答複”的第二項。蔣介石說:“前在職時,為使國家財富免於共黨之劫持,曾下令將國庫所存金銀轉移安全地點引退之後,未嚐再行與聞。”這些“答複”,隻消對照起蔣經國二月十日的日記來,就證明與事實不符。二月十日正是“大部分金銀運存台灣和廈門”之日,但是蔣介石是一月二十一日不在職的,他不在職後二十一天,居然“國庫所存金銀”還能脫離李總統的控製,“轉移”而去,這不是天下怪事嗎?若說蔣介石“引退之後,未嚐再行與聞”,那麼誰又有這樣的鬥膽、這樣的權力和武裝,能夠“轉移”國庫呢?區區中央銀行總裁自己嗎?區區財政部長嗎?誰相信呢?何況,蔣經國在《我的父親》一書中,又為我們提供了新的蛛絲馬跡:

關於李宗仁來信所提到的庫存黃金的搬運經過,我應該附帶在這裏說一說:當上海快要撤退的時候,父親就派我們幾個人到上海去,勸中央銀行把庫存的黃金全部搬運到台灣來。臨行的時候,父親又再三囑咐我們:“千萬要守秘密?選”因為早已預料,李宗仁一定要以庫存黃金作為“和談”的條件之一。後來這一批黃金是很順利地運到台灣了。政府在搬遷來台的初期,如果沒有這批黃金來彌補,財政和經濟情形早已不堪設想了。

蔣經國又說:

庫存黃金到達台灣之後,父親又記起還有一箱國家的珠寶,存放在中央信托局;命令我們再趕到上海去,勸信托局把這一箱珠寶也運到台灣。

在這裏,蔣經國清楚地透露了:當上海快要撤退的時候,就是一九四九年四月下旬,也就是蔣介石不在職後九十多天,他還能以非總統的“平民”身份,“派”蔣經國等“幾個人”到了上海,“勸中央銀行把庫存的黃金全部搬運到台灣來”?選並且一搬再搬,連最後“一箱珠寶”都不放過?選試問這是“引退之後,未嚐再行與聞”“金銀轉移”的行為嗎?說“引退之後,未嚐再行與聞”,誰相信呢?何況,在前國民黨“新聞局長”董顯光的《蔣總統傳》中,寫出的,就全是蔣介石“引退之後”的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