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構建低碳政策管理體係。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等規製工具處理城市環境和城市發展問題,是中國低碳城市治理的基本模式。綜合國內外低碳城市建設經驗,在低碳政策安排上的主要路徑有六條:一是財稅政策體係,如開征碳稅,征收生態環境補償費,實施廢物加收押金製度(綠稅),實施環境資源核算、汙染責任保障,引入稅收減免、碳基金或給予低碳活動以財政支持等。二是金融政策體係,如開展低碳經濟委托貸款、貼息補貼,逐步發展低碳期貨、證券、保險理賠等金融衍生品。三是產業政策體係,如按照低碳經濟要求製定地區產業指導目錄,推進清潔發展機製(CDM)項目建設,大力發展清潔能源,製定鼓勵發展低碳工業的優惠政策。四是科技政策體係,設科技專項基金,建立集低碳技術、節能技術和減排技術三位一體的技術支撐體係。五是低碳服務體係,加強低碳發展的基礎設施支持體係建設,提高燃氣普及率、城市綠化率和廢棄物處理率,發展公共交通、輕軌交通,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完善地鐵、主幹道公交和自行車間的“零換乘”設施,提高小汽車出行成本,等等。六是低碳考評體係。
對能耗大的企業進行重點監控,成立專門部門建立嚴格的節能減排指標體係和監測體係。在國家政策和市場信息的引導下,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會對節能環保、調整產業結構、發展低碳經濟做出理性科學抉擇。
第二,構建低碳社會管理體係。低碳城市治理包括低碳生產、低碳生活、低碳消費和低碳管理等不同層麵的治理場域,是一個政府推動、企業實施、社會參與,從生產、生活到消費的合作治理過程,必須有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一是發育各種環保、綠色、低碳教育、低碳研究等社會組織,支持各種社會公益性的誌願者開展活動,鼓勵全民參與節電、節油、節氣等低碳實踐生活,讓更多社會主體都行動起來,提升全社會的低碳自治能力。二是建立低碳發展的社會監督體係,落實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創新監督載體,鼓勵各種媒體公眾參與監督,積極提倡並引導市民從點滴做起,主動參與低碳行動,形成政府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公眾、公眾與公眾之間相互監督、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的低碳建設氛圍,提升全民的低碳意識。三是創新低碳生活的社會管理平台。建設低碳社區、低碳學校、低碳醫院、低碳機關、低碳企業等各種形式的低碳發展載體。
第三,構建低碳行政管理體係。低碳發展要提高政府的管理能力。一是要提高組織協調能力。加大行政管理體製改革力度,理順管理體製,著力解決行業分割、部門分割、職能交叉、政出多門、行政成本高等弊端,通過機構調整、資源整合,實施管理機構、規劃編製、設施建設、運行管理的相對集中,形成決策、執行、管理和監督相協調的運行機製。
二是提高規劃決策能力。政府要把大力發展低碳經濟作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重要舉措,把發展低碳經濟戰略納入國民經濟發展總體規劃,部署低碳經濟的發展思路,為低碳經濟的發展提供政策、製度、資金和組織保障。三是提高政策調控能力。要製定和完善有利於低碳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健全節能環保和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法規;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製,擴大主要汙染物排放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逐步推動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推行汙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特許經營;加快節能環保標準體係建設,建立“領跑者”標準製度,促進用能產品能效水平快速提升;探索建立低碳產品標識和認證製度;抓緊製定支持發展低碳經濟、循環經濟、可再生能源的相關法規和國家監測考核管理標準,財稅、價格等金融政策措施,運用法律手段推進低碳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