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傳媒組織的組織結構(2)(3 / 3)

長期以來,各傳媒組織一直著力建設自己的記者站。以人民日報社為例,自新中國成立後,其相繼在全國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記者站或派駐外地記者;至1959年1月,人民日報社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記者站與各地新華分社全部合並,但改革開放後,人民日報社一直致力於恢複自己的記者站;1981年,人民日報社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派駐一批記者工作。從1986年11月開始,人民日報社用兩年的時間建設了駐國內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記者站。1993年後,又在廈門、寧波、青島、大連、重慶、珠海、汕頭等地相繼建立了7個記者站。這些記者站體製上都比較完備,像駐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記者站,都是經中共中央編製委員會批準的正局級部門。

實際上,記者站是傳媒組織因業務需要,在注冊登記地也就是自身所在地之外設置的分支機構,專門負責為其提供外地的信息。由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重新修訂並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報社記者站管理辦法》規定:“本辦法所稱報社記者站,是指報社根據新聞采訪需要在其登記地以外地區設立的從事采訪、組稿、通聯等新聞業務活動的派出機構。”

在日常運作中,記者站隻是傳媒組織的一種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要接受傳媒組織的直接指揮。

有關傳媒組織記者站的職能,國家有著嚴格的規定,比如新聞出版總署規定,報社記者站可以依法從事與所屬報社業務範圍相一致的有關采訪、組稿、通聯等新聞業務活動,但不得從事出版物發行、廣告、開辦經濟實體及其他經營活動,不得設立分支機構。比如中國國土資源報社海南記者站下設部門包括新聞采編組、社會通聯組、專版專題組、攝影文教組四大主要部門,這決定了它就是報社的一個長駐異地的采訪供稿部門,而不具有經營職能。

國家對設立記者站的傳媒組織有嚴格的資格限製,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規定,設立記者站的報社必須是持有報紙出版許可證、有新聞采訪業務的報社。

另外,國家嚴防記者站與駐在地有不良關係,為此中宣部、廣電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的《關於新聞采編人員從業管理的規定(試行)》中明確指出:新聞單位各級分支機構和派出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像分社社長和記者站站長等,實行任期輪崗製和任職回避製,以防他們與駐在地發生不良關係。

記者站在工作形式上有固定的辦公場所,還有維持日常工作的資金來源等。

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其他傳媒組織的記者站,體製上與報社的基本相同。

二、中心製

中心製在中國的傳媒組織中被普遍采用,不管是報社等印刷傳媒還是廣播電視等電子傳媒。比如一家報社或報業集團,根據貢獻相似性分成采訪中心、編輯中心、發行中心、廣告中心、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等;一家電視台或電台裏,有新聞中心、節目中心、文藝中心、廣告中心等。中央電視台就有新聞中心、廣告經濟信息中心、文藝中心等部門。

中心製是按貢獻相似性來組建組織結構的,將產出同一成果的活動劃分到一個中心內,這樣可以集中同一資源,通過規模效益產出更加有效的成果,而不會使資源被分散,導致組織整體資源的使用效率低下,同時這樣也便於管理。比如財務管理中心製就是將有關財務管理方麵的人、財、物等資源集中到一起,而不是分散到各部門去,低層次分散配置,導致整個集團都沒有優質的財務管理部門。比如采訪中心就是將所有有關采訪的資源集中到一起,以提供質量更優的稿件。

中心製有一個問題,就是各中心各負責一塊,容易為個體利益而忽視整體利益,各中心隻負責自己的環節,沒有一個主體為最終結果負責,所以各中心的運作缺乏整體意識,在當前也缺乏受眾意識和市場意識。同時,客觀上各中心之間聯係不暢,也確實影響整體運作的目標最優,所以采用中心製的組織,需要組織層麵有較強的協調能力,這在客觀上也造成了組織的協調成本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