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節加快推進節能減排(1 /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到2010年,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要削減10%。

“十一五”規劃提出的節能降耗和汙染減排目標,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必然選擇,對於調整經濟結構、轉變增長方式、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維護中華民族長遠利益,具有極其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2007年4月27日,溫家寶在國務院召開全國節能減排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強調指出,要充分認識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為了落實綱要指導精神,200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製定出台了《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整個方案包括40多項重大政策措施和多項具體目標,涉及控製高耗能高汙染行業過快增長、加快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完善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積極推進能源結構調整、加快實施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加快水汙染治理工程建設、推動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治理、多渠道籌措節能減排資金、實施水資源節約利用、推進資源綜合利用、強化重點企業節能減排管理、積極穩妥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完善促進節能減排的財政政策、加強政府機構節能和綠色采購等。

按照《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要求,中國加快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加大淘汰電力、鋼鐵、建材、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焦炭、煤炭、平板玻璃以及造紙、酒精、味精、檸檬酸等等行業落後產能的力度。鼓勵發展低能耗、低汙染的先進生產能力。適當提高建設項目在土地、環保、節能、技術、安全等方麵的準入標準。鼓勵外商投資節能環保領域,嚴格限製高耗能、高汙染外資項目,促進外商投資產業結構升級。“十一五”期間,將實現節能1.18億噸標準煤,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549萬噸減少到2295萬噸,化學需氧量由1414萬噸減少到1273萬噸;全國城市汙水處理率不低於70%,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60%以上。

自2005年製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節能減排目標以來,中國的節能減排工作收到明顯成效。2006—2008年,已依法關停小火電機組3421萬千瓦,淘汰落後煉鐵產能6059萬噸、煉鋼產能4347萬噸、水泥產能1.4億噸。全國戶用沼氣每年代替1600萬噸標準煤。2008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10.08%,比上年下降4.59%。2005—2008年,可再生能源增長51%,年均增長14.7%。2008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達到2.5億噸標準煤。農村有3050萬戶用上沼氣,少排放二氧化碳4900多萬噸。水電裝機容量、核電在建規模、太陽能熱水器集熱麵積和光伏發電容量均居世界第一位。中國是世界人工造林麵積最大的國家,2003—2008年,森林麵積淨增2054萬公頃,森林蓄積量淨增11.23億立方米。

但近兩年,隨著我國經濟逐步回升,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快速增長,一些已淘汰的落後產能死灰複燃,能源需求大幅增加,部分地區出現煤電油氣運緊張,個別地區甚至拉閘限電,能耗強度下降速度首次放緩,全國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下降趨勢減緩,節能減排形勢依然嚴峻。

2009年12月5日至7日,胡錦濤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指出推進節能減排,抑製過剩產能,要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製,加強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建設,堅決管住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開展低碳經濟試點,努力控製溫室氣體排放,加強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