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王中子諸嬰兒小子病,召臣意診切其脈,告曰:“氣鬲病。病使人煩懣,食不下,時嘔沫。病得之(少)(心)憂,數忔食飲。”臣意即為之作下氣湯以飲之,一日氣下,二日能食,三日即病愈。所以知小子之病者,診其脈,心氣也,濁躁而經也,此絡陽病也。脈法曰“脈來數疾去難而不一者,病主在心”。周身熱,脈盛者,為重陽。重陽者,逿心主。故煩懣食不下則絡脈有過,絡脈有過則血上出,血上出者死。此悲心所生也,病得之憂也。
齊郎中令循病,眾醫皆以為蹷入中,而刺之。臣意診之,曰:“湧疝也,令人不得前後溲。”循曰:“不得前後溲三日矣。”臣意飲以火齊湯,一飲得前(後)溲,再飲大溲,三飲而疾愈。病得之內。所以知循病者,切其脈時,右口氣急,脈無五藏氣,右口脈大而數。數者中下熱而湧,左為下,右為上,皆無五藏應,故曰湧疝。中熱,故溺赤也。
齊中禦府長信病,臣意入診其脈,告曰:“熱病氣也。然暑汗,脈少衰,不死。”曰:“此病得之當浴流水而寒甚,已則熱。”信曰:“唯,然!往冬時,為王使於楚,至莒縣陽周水,而莒橋梁頗壞,信則車轅未欲渡也,馬驚,即墮,信身入水中,幾死,吏即來救信,出之水中,衣盡濡,有間而身寒,已熱如火,至今不可以見寒。”臣意即為之液湯火齊逐熱,一飲汗盡,再飲熱去,三飲病已。即使服藥,出入二十日,身無病者。所以知信之病者,切其脈時,並陰。脈法曰“熱病陰陽交者死”。切之不交,並陰。並陰者,脈順清而愈,其熱雖未盡,猶活也。腎氣有時間濁,在太陰脈口而希,是水氣也。腎固主水,故以此知之。失治一時,即轉為寒熱。
齊王太後病,召臣意入診脈,曰:“風癉客脬,難於大小溲,溺赤。”臣意飲以火齊湯,一飲即前後溲,再飲病已,溺如故。病得之流汗出。者,去衣而汗晞也。所以知齊王太後病者,臣意診其脈,切其太陰之口,溼然風氣也。脈法曰“沈之而大堅,浮之而大緊者,病主在腎”。腎切之而相反也,脈大而躁。大者,膀胱氣也;躁者,中有熱而溺赤。
齊章武裏曹山跗病,臣意診其脈,曰:“肺消癉也,加以寒熱。”即告其人曰:“死,不治。適其共養,此不當醫治。”法曰“後三日而當狂,妄起行,欲走;後五日死”。即如期死。山跗病得之盛怒而以接內。所以知山跗之病者,臣意切其脈,肺氣熱也。脈法曰“不平不鼓,形獘”。此五藏高之遠數以經病也,故切之時不平而代。不平者,血不居其處;代者,時參擊並至,乍躁乍大也。此兩絡脈絕,故死不治。所以加寒熱者,言其人屍奪。屍奪者,形獘;形獘者,不當關灸鑱石及飲毒藥也。臣意未往診時,齊太醫先診山跗病,灸其足少陽脈口,而飲之半夏丸,病者即泄注,腹中虛;又灸其少陰脈,是壞肝剛絕深,如是重損病者氣,以故加寒熱。所以後三日而當狂者,肝一絡連屬結絕乳下陽明,故絡絕,開陽明脈,陽明脈傷,即當狂走。後五日死者,肝與心相去五分,故曰五日盡,盡即死矣。
齊中尉潘滿如病少腹痛,臣意診其脈,曰:“遺積瘕也。”臣意即謂齊太仆臣饒、內史臣繇曰:“中尉不複自止於內,則三十日死。”後二十餘日,溲血死。病得之酒且內。所以知潘滿如病者,臣意切其脈深小弱,其卒然合合也,是脾氣也。右脈口氣至緊小,見瘕氣也。以次相乘,故三十日死。三陰俱摶者,如法;不俱摶者,決在急期;一摶一代者,近也。故其三陰摶,溲血如前止。
陽虛侯相趙章病,召臣意。眾醫皆以為寒中,臣意診其脈曰:“迵風。”迵風者,飲食下嗌而輒出不留。法曰“五日死”,而後十日乃死。病得之酒。所以知趙章之病者,臣意切其脈,脈來滑,是內風氣也。飲食下嗌而輒出不留者,法五日死,皆為前分界法。後十日乃死,所以過期者,其人嗜粥,故中藏實,中藏實故過期。師言曰“安穀者過期,不安穀者不及期”。
濟北王病,召臣意診其脈,曰:“風蹶胸滿。”即為藥酒,盡三石,病已。得之汗出伏地。所以知濟北王病者,臣意切其脈時,風氣也,心脈濁。病法“過入其陽,陽氣盡而陰氣入”。陰氣入張,則寒氣上而熱氣下,故胸滿。汗出伏地者,切其脈,氣陰。陰氣者,病必入中,出及瀺水也。
齊北宮司空命婦出於病,眾醫皆以為風入中,病主在肺,刺其足少陽脈。臣意診其脈,曰:“病氣疝,客於膀胱,難於前後溲,而溺赤。病見寒氣則遺溺,使人腹腫。”出於病得之欲溺不得,因以接內。所以知出於病者,切其脈大而實,其來難,是蹶陰之動也。脈來難者,疝氣之客於膀胱也。腹之所以腫者,言蹶陰之絡結小腹也。蹶陰有過則脈結動,動則腹腫。臣意即灸其足蹶陰之脈,左右各一所,即不遺溺而溲清,小腹痛止。即更為火齊湯以飲之,三日而疝氣散,即愈。
故濟北王阿母自言足熱而懣,臣意告曰:“熱蹶也。”則刺其足心各三所,案之無出血,病旋已。病得之飲酒大醉。
濟北王召臣意診脈諸女子侍者,至女子豎,豎無病。臣意告永巷長曰:“豎傷脾,不可勞,法當春嘔血死。”臣意言王曰:“才人女子豎何能?”王曰:“是好為方,多伎能,為所是案法新,往年市之民所,四百七十萬,曹偶四人。”王曰:“得毋有病乎?”臣意對曰:“豎病重,在死法中。”王召視之,其顏色不變,以為不然,不賣諸侯所。至春,豎奉劍從王之廁,王去,豎後,王令人召之,即仆於廁,嘔血死。病得之流汗。流汗者,(同)法病內重,毛發而色澤,脈不衰,此亦(關)內(關)之病也。
齊中大夫病齲齒,臣意灸其左大陽明脈,即為苦參湯,日嗽三升,出入五六日,病已。得之風,及臥開口,食而不嗽。
菑川王美人懷子而不乳,來召臣意。臣意往,飲以莨藥一撮,以酒飲之,旋乳。臣意複診其脈,而脈躁。躁者有餘病,即飲以消石一齊,出血,血如豆比五六枚。
齊丞相舍人奴從朝入宮,臣意見之食閨門外,望其色有病氣。臣意即告宦者平。平好為脈,學臣意所,臣意即示之舍人奴病,告之曰:“此傷脾氣也,當至春鬲塞不通,不能食飲,法至夏泄血死。”宦者平即往告相曰:“君之舍人奴有病,病重,死期有日。”相君曰:“卿何以知之?”曰:“君朝時入宮,君之舍人奴盡食閨門外,平與倉公立,即示平曰,病如是者死。”相即召舍人(奴)而謂之曰:“公奴有病不?”舍人曰:“奴無病,身無痛者。”至春果病,至四月,泄血死。所以知奴病者,脾氣周乘五藏,傷部而交,故傷脾之色也,望之殺然黃,察之如死青之茲。眾醫不知,以為大蟲,不知傷脾。所以至春死病者,胃氣黃,黃者土氣也,土不勝木,故至春死。所以至夏死者,脈法曰“病重而脈順清者曰內關”,內關之病,人不知其所痛,心急然無苦。若加以一病,死中春;一愈順,及一時。其所以四月死者,診其人時愈順。愈順者,人尚肥也。奴之病得之流汗數出,(炙)於火而以出見大風也。
菑川王病,召臣意診脈,曰:“蹶上為重,頭痛身熱,使人煩懣。”臣意即以寒水拊其頭,刺足陽明脈,左右各三所,病旋已。病得之沐發未幹而臥。診如前,所以蹶,頭熱至肩。
齊王黃姬兄黃長卿家有酒召客,召臣意。諸客坐,未上食。臣意望見王後弟宋建,告曰:“君有病,往四五日,君要脅痛不可俛仰,又不得小溲。不亟治,病即入濡腎。及其未舍五藏,急治之。病方今客腎濡,此所謂‘腎痺’也。”宋建曰:“然,建故有要脊痛。往四五日,天雨,黃氏諸倩見建家京下方石,即弄之,建亦欲效之,效之不能起,即複置之。暮,要脊痛,不得溺,至今不愈。”建病得之好持重。所以知建病者,臣意見其色,太陽色幹,腎部上及界要以下者枯四分所,故以往四五日知其發也。臣意即為柔湯使服之,十八日所而病愈。
濟北王侍者韓女病要背痛,寒熱,眾醫皆以為寒熱也。臣意診脈,曰:“內寒,月事不下也。”即竄以藥,旋下,病已。病得之欲男子而不可得也。所以知韓女之病者,診其脈時,切之,腎脈也,嗇而不屬。嗇而不屬者,其來難,堅,故曰月不下。肝脈弦,出左口,故曰欲男子不可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