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我的現場記憶(1)(3 / 3)

認識周雲蓬比認識任何人都早,圓明園畫家村還沒被解散的時候,就在某個院落裏的露天畫展中看到了這位盲人。當時不知道他是唱歌的,後來,在一個朋友家中再次邂逅他時,我興奮地說:“我家還有你去圓明園時候的照片呢!什麼時候拿給你看!”他輕描淡寫地說:“我也得看得著才行啊!”我才意識到他是個盲人。周雲蓬是極少見的給人以不盲感的盲人,幽默感和參與感與生俱來,以至於讓人經常忘了他看不見東西這個事實。有次我們爭論一個問題,我急於反駁他,脫口而出說:“你瞎說!”雲蓬說:“我本來就是瞎說嘛!”引得大家哄堂大笑。

認識他好多年,直到2005年,才在迷笛民謠舞台上真正聽到他唱歌,瞬間刮目相看,之後,在疆進酒、江湖、兩個好朋友、麻雀瓦舍這些新晉音樂酒吧裏頻頻追看,從朋友徹底淪為粉絲。

在兩個好朋友酒吧的綠色草坪上跟冬子搭訕時,他怯生生地問我:“你是不是叫金燕?”我驚訝地問:“你怎麼知道?”他說:“我們十年前就見過!”然後幫我回憶種種往昔的朋友和飯局,但我依然沒有絲毫印象。我想,我那時一定沒聽過他唱歌,至少沒有聽到他現在的歌。如果一個人幹淨的歌聲像《牆頭草》《十方》一樣打動我,那麼即使很多年華老去,那些音符也不會淡。因為,好的音樂,隻要聽一次,就會長在骨頭裏。

很少打開MSN郵箱,某日無意打開,驚然發現朱小龍從荷蘭傳來的音樂小樣。小龍已經六七年沒見了,隻是偶爾接到他從各個國家打來的電話。小樣錄製得極簡陋,就一把吉他,一個小麥,自彈自唱。歌裏反複詠唱著:“我想要趟過那河水,等你,我想要穿越那叢林,擁抱你,用我所有思念,用我所有時間……”搖滾現場的往昔瞬間紛紛湧來,將我塞滿,又將我掏空。我頹然坐在一堆聲色犬馬的回憶中,快樂地憂傷著:我們都將老去,但音樂沒有,許多人越走越遠,但音樂沒走遠。

1989年秋,一個青年老師從北京回來,把大家召集到他的單身宿舍裏,神秘地告知大家:“給你們聽一個絕對牛的好東西。”然後他將所有燈關上,虔心點上蠟燭,那架勢好像要做一場法會。大家都被這神秘而莊嚴的儀式感給鎮住了,十幾雙眼睛齊刷刷地盯著那個破雙卡錄音機平心靜氣地等著。

按鍵落下,那個震撼了我半生的聲音響起,當錄音機裏的男人扯著嗓子從心底裏吼出“咿呀……”我們集體淪陷了,從此成為這個叫“崔健”的男人的信徒。那晚,我們大醉,聽了一遍又一遍,隻一晚,便學會了《新長征路上的搖滾》裏的所有歌曲。那些旋律、節奏和歌詞,如刻在骨頭裏般,從此不忘。

像所有歌迷一樣,我在當時資訊極其有限的情況下,貪婪地收集著一切有關崔健的信息。一個在北外上學的師兄特熱心地承擔起為我收集資料的任務。每到假期,他就給我帶回攢了半年的剪報,那些文字讓我嚼了一遍又一遍,許多報道是幾個月以前的,但我依舊能在字裏行間反複體味那些未曾體味過的現場激動。

“這輩子要是有機會能看見崔健的現場演唱會就好了!”可是,地處偏遠,這簡直是遙不可及的奢侈夢想,更別提能見到崔健真身了。想都不敢想!

及至我終於到了有可能看到老崔演出的北京的時候,他已經被雪藏了。沒有機會朝聖,但老崔卻變成了我日常生活中很自然的一部分。聚會、喝酒、結婚、別人結婚……這些歡樂或者傷感的時刻總是有老崔的歌相伴,再自然不過。

初見崔健是十年之後的那個夏天,我和朋友們應邀到馬克西姆餐廳為寧瀛的《夏日暖洋洋》做群眾演員,無償,但管紅酒和小點心。是夜,馬克西姆餐廳人頭攢動,晃來晃去的全是名人臉,我們這幾個下流社會的小混混誰也不認識,但還是興奮地跑來跑去不停地去拿紅酒和小蛋糕,然後躲在角落裏看名流們推杯換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