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我的性經驗史(2)(3 / 3)

安慰飯局定在貴州大廈,下班趕到那兒時,那裏已經團團圍坐了一桌子朋友,個個麵色凝重的,像是出席喪禮。看見我倆手牽手衝過來時,大家表情都有點狐疑,繼而開始扭捏,因為拿不準是要做出恭喜的樣子來還是擺出替我們難過的造型。等斷定我倆的高興不是裝的之後,就又開始懷疑:“你倆真離假離?不是騙我們請客吃飯的吧?”“真的真的,不信你看!”我趕緊拿出那張破紙給大家炫耀。

那一頓飯跟往常聚會一樣吃得歡聲笑語,吃完一起回我的單身宿舍,也跟往常一樣——離婚之後好長時間我們還住在一起,直到父母來京,才不得不為了證明“我們已經離婚了”的事實而分開。

父母其實很難過也很不解,我們感情一直都那麼好為什麼突然離婚。我喊口號般地回答:“離婚是為了尋找更好的生活!”

好吧,那就開始尋找新生活吧!

奇怪的是,單身了,自由了,但以前那些紛至遝來的、讓人應接不暇的曖昧眼神兒突然都不見了——缺少了求而不得的張力,發現原來彼此的吸引力也就那麼一點點,不足以讓大家有勇氣一輩子糾纏在一塊兒。

於是不停地奔赴飯局,不停地約會,不停地開辟新戰場,為了我夢寐以求的新生活。但是,存在著無數多可能性的飯局中,總是提不起興致,放眼望去,沒一個長得像“前夫”的!如果這時先生坐在角落裏,我第一眼看到的一定還是他!而在那些有著優雅鋼琴背景音樂、桌布上有玫瑰花的高級餐廳與新人約見時,我則總是走神兒,腦子裏不停地出現類似我和“前夫”坐在路邊攤兩人共吃三元錢一碗的拉麵的場景,似乎麵前這些很貴的東西都不如我們的便宜拉麵香。

即使離婚了,我們還是很要好,經常打電話聊天問候,每隔一個月半個月的我總要回到宋莊的家中去看看他,給他冰箱裏填充些大魚大肉什麼的。彼時通往宋莊的公交隻有一趟車,就是從大望路始發的930區間車。

一個休息日打算去宋莊看他,剛一坐上930區間車,心裏頓時有種“終於要回家了”的輕鬆。一到家,就可以隨便把鞋子踢飛到任何一個角落,可以蓬頭垢麵,可以大大咧咧地躺在沙發上看書,而全然不用擔心什麼形象。在寫字樓裏做白領,在各種以前不敢去的館子裏跟不同的人觥籌交錯,這些都是我曾經向往的生活,可在那種生活中的我不是最真實的我。雖然不至於要說謊或者扮演成別人,但多少都有點端著,多少都有點要把自己最好的一麵呈現給大家的拘謹。

這種“終於要回家了”的自然感覺嚇了我一跳。原來,隻有“前夫”才能給我真正自在的感覺,在他麵前,我才是完全的自己,而且會無條件地被接受和愛慕。精神和物質都會給人帶來快樂,但物質的快樂一旦得到了就到頭了,而精神的快樂一旦得到了,則一輩子都在滋養你。想明白這層,於是我開始隔三差五地央求先生:“咱們複婚吧!”

“好馬不吃回頭草!”

“咱們複婚吧!”

“你別一天一個主意的。”

“咱們複婚吧!”

“你說的是真的?”

“真的,這回再也不離了!”

“我不信!”

“真的,我們複婚吧!”

……

經不住我軟磨硬泡,前夫終於扭扭捏捏地答應複婚。於是我們又喜氣洋洋地給朋友們紛紛致電:“我們複婚啦!求慶祝!”

複婚的流水席又吃了好多天,熱鬧程度跟結婚不相上下。每個來參與的人都充滿抱怨:“你倆不帶這麼忽悠人的!結了離,離了複,騙份子錢哪?!”更多的人對我們的複婚表示不屑:“一婚二婚都是同一個人,膩歪不膩歪啊?有沒有點新鮮的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