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下一個周末,也是晚上。我們甚至沒怎麼開始打球,兩人就不約而同提出去喝點什麼。
這次,我們找了一個茶館。我們聊了沒幾句,就又接起了上周的話題。這次,他開門見山,他說:“既然我們都有一個足夠壞的老婆,折磨得我們都不好受,而且我們都希望她們死去,那麼,為什麼我們不做點什麼呢?”
我有點緊張,問他:“你的意思是?”
他說:“你不認識我,我也不認識你,對吧?”
我點頭:“是的。”
他說:“我們到目前為止,基本隻有過三次的接觸,而且時間也不一定。”
我說:“是的。”
他說:“這樣一來,基本上是沒有人會懷疑到我們之間有什麼關係的。即便警察查到我們,也不會將我們聯係在一起來想。對不對?”
我緊張地咽了一口唾沫,說:“是的。”
他說:“那麼,如果是我殺了你的老婆,而作為交換,你去殺了我的老婆。我們的願望,不是就達成了嗎?”
我承認,我是早就猜出了他的意思。但我還是覺得,他在大庭廣眾之下這麼說出來,實在令人有點害怕。
他說:“我們各自殺對方老婆的時候,都要有不在現場的證據。我每周三,要去大學裏上一個管理課程,下午下了班就去,直到晚上十一點才回家。你可以周三行動。那麼你有什麼固定不在家的時間嗎?除了打網球?”
他這麼一說,我就想了起來,正好我也有。從去年開始,為了和那個小狐狸精約會,我就撒了一個謊,說每周一的晚上,在一個廣告公司兼職做文案總監。那個公司的老總是我的表弟,多年來,我們一直在為給老婆的類似借口,互相幫助著。
和他說好了各自的時間後,我們就開始交換對方的家庭住址。我們都希望謀殺能發生在家裏。這就要求我們要熟悉對方的住地。我說:“你去敲門時,可以告訴她是找我的,要不我告訴你我的名字吧。”
他趕緊搖手:“不,我會想辦法進去的。”
我們說好,問題不要拖過十二月。至於哪個周三,或者哪個周一解決問題,我們自己想辦法。我們都不願意說出殺人這兩字,所以就換作了“解決問題”。
他很仗義地說:“此事是我先提出來的,我先做。我做了以後,你再動手。”
我同意了。
果真,從這次見麵後,我在網球場上,就再也見不到他了。
搶劫案
連續兩個周一的晚上,我都心神不寧,盡量拖延著回家的時間。為了給自己一個良好的證明,我沒有再去找過那個小狐狸精——我甚至真的開始去表弟的公司了。
我甚至開始胡思亂想,問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如此仇恨她?以至於一定想要了她的命呢?
出軌的是我,按理說是我不對在先,可為什麼,我竟會冒出這麼大逆不道的想法來?
都是她給逼的!
如果,她不逼我離婚,我們甚至可以白頭到老的。但她做事太絕,不僅將我的故事告訴我的父母,害得我孤家寡人,還叫她的弟弟狠狠打過我一次。就在兩個月前,她還請了私人偵探,拍了我和小狐狸精的照片,揚言隨時要貼到我們單位的公告欄裏去。而且,我聽說,她連律師都請好了,因我過失在前,她要逼我淨身出戶。房子存款,她都要落在手裏。
這麼仔細一想,我心頭的火焰就又冒了上來。這個人吃人的社會,不就是你死我活嗎?
這兩周裏,想到即將到來的好日子,我忍不住還對小狐狸精說過一兩次安慰的話,我說:“快了,快了,你要耐心等等,不出年內,就會有解決辦法的。”
她撇著嘴,恨恨地說:“哼,你要敢騙我,小心我閹了你。”
我終於堅定了信心,開始安心等待看到結果的那一刻。
到第三個周一,我甚至從未那麼爽快地接受了一個出差的任務。
結果,就是那天晚上,事情發生了。
而我,是在第二日返回的長途汽車上,才在報紙的一個角落裏看到了這麼一則消息:昨晚十點多,某單位家屬院發生了一起惡性入室搶劫謀殺案。被害人是名女性。據悉,鄰居聽到了奇怪的叫聲,但沒有及時去看,直到一個小時後,奄奄一息的被害人自己打開門,趴在樓梯口時,才被鄰居發現。但因失血過多,被害人送往醫院的途中,就已身亡。本報提醒廣大市民,一人在家時,要警惕陌生來訪者,千萬不要隨便開門。
“一個小時後”我看著這幾個字,心裏有點瘮得慌。看來那個網友為了讓謀殺顯得更真實一些,還製造了一個搶劫的假象。我在心裏開始盤算,我在解決他的問題時,是否可以使用相同的手法,也許可以迷惑警察,讓他們以為是同一個變態殺手幹的。
暗殺夜
回到單位,我立刻就被無數的關心和好奇包圍了。但這沒有什麼,因為我看到了老婆的屍體,那足以令我麵如死灰,心驚膽戰,語無倫次。我的落魄樣,讓單位領導大發善心,立刻給我準了一個月的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