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世界文學常識
第一章 偵探推理小說
西方通俗文學的一種體裁,與哥特式小說、犯罪小說以及由它們衍生出來的間諜小說、警察小說、懸疑小說同屬驚險神秘小說的範疇。偵探小說主要寫具有驚人推理、判斷智力的人物,根據一係列的線索,解破犯罪(多是凶殺)的疑案。它的結構、情節、人物、甚至環境都有一定的格局和程式,因此它也是一種程式文學。由於傳統偵探小說中的破案大多采取推理方式,所以也有人稱它為推理小說。
19世紀初期,資本主義製度已經確立,資產階級民主日益發展,政教分離,警察體製逐步建立,這是偵探小說產生的社會基礎。
偵探小說從19世紀中期開始發展。美國作家埃德加·愛倫·坡被認為是西方偵探小說的鼻祖。他在《莫格街謀殺案》(1841)、《馬裏·羅蓋特的秘密》(1842)和《被竊的信件》(1844)這 3篇著名的偵探小說裏,塑造了第一個業餘偵探杜賓的形象。杜賓通過觀察和推理破案,成了後來偵探小說中偵探形象的模型。愛倫·坡共寫了7篇偵探小說,雖然隻是他的著作的一小部分,但卻首創了偵探小說的模式,對偵探小說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
雖然愛倫·坡奠定了很好的基礎,但在美國,直到幾十年後安娜·凱瑟琳·格林(1846~1935)發表《利文沃茲案》(1878)以後,偵探小說才開始流行。《利文沃茲案》被認為是第一部由婦女寫的偵探小說。
歐洲的情況大不相同。法國人很快意識到偵探小說有可能廣泛流行。1863年,埃米爾·加博裏奧(1835~1873)發表了他的第一篇偵探小說《血案》,塑造了警察偵探勒考克先生的形象。勒考克是一個小人物,一個改邪歸正的罪犯。故事雖然聳人聽聞,但對警察和法國法律製度的描寫卻頗為真實。加博裏奧的作品在法國國內外都非常流行,他對偵探小說在法國的發展和流行起了很大的促進作用。在他之後,相繼出現了不少偵探小說作家。
在英國,偵探小說贏得了廣泛的讀者。威爾基·科林斯(1824~1889)繼《白衣女人》(1859~1860)成功之後,1868年發表了《月亮寶石》,以其曲折動人的情節和深刻的人物描寫,被認為是第一部真正的長篇偵探小說。科林斯的朋友查爾斯·狄更斯也涉足這一領域,他的未完成的《艾德溫·德魯德之謎》就是一部偵察小說。廣泛流行曆久不衰、具有世界影響的偵探小說當屬英國柯南道爾(1859~1930)的福爾摩斯探案。柯南道爾在《血字的研究》(1887)裏,第一次塑造了福爾摩斯這個穎悟無比的業餘偵探形象。此後,他在《四簽名》(1889)、《巴斯克維爾的獵犬》(1902)、《恐怖穀》(1915)和許多短篇小說裏,全部以福爾摩斯為主角,以華生作陪襯,解決了各種疑難的罪案。福爾摩斯成了一個比他的作者更著名的世界性文學人物。
福爾摩斯探案故事的成功,使偵探小說如雨後春筍,迅速在西方興起。早期的主要作家有:英國理查德·奧斯丁·弗裏曼(1862~1943),他塑造了第一個使用法醫學的偵探約翰·桑代克醫生,並且首創了"逆偵探小說",即首先說明罪犯的身份,然後倒敘破案的情況;奧克茲男爵夫人(1865~1947),在《角落裏的老人》一書裏,首先寫出了坐在安樂椅裏靠推理破案的"安樂椅"偵探;阿·愛·伍·梅森(1865~1948),塑造了偵探漢諾德先生;吉爾伯特·凱思·切斯特頓(1874~1936),塑造了教士偵探布朗神父;埃德蒙·克·本特利(1875~1956),塑造了偵探菲利普·特倫特;厄內斯特·布拉默 (1869~1942) ,塑造了瞎子偵探馬克斯·卡拉多斯。在美國,卡羅林·韋爾斯(1869~1942)塑造了偵探弗萊明·斯通;梅爾維爾·戴維森·波斯特(1871~1930)塑造了阿布納大叔。但是,這一時期英國的厄內斯特·威廉·霍納恩(1866~1921)所寫的拉斐爾斯故事,法國的莫裏斯·勒布朗(1864~1941)所寫的俠盜阿森·呂班故事,最受讀者的歡迎。
第一次世界大戰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這段時期,稱之為西方偵探小說的"黃金時代"。僅英美兩國,就出現了數以千計的偵探小說。閱讀偵探故事已不僅僅是有閑階級的一種消遣,下層階級的人也競相閱讀。這時,早期這類作品中的浪漫主義氣息逐漸消失,謀殺案成了每一部小說必不可少的因素。但是在這些作品中被謀殺者大部分隻是一個符號,人們關心的不再是是非、善惡的鬥爭,而是怎樣把疑案偵破。"黃金時代"的大多數作家隻是把他們的創作當作娛樂讀者的猜謎遊戲,或者說是讀者和作家(通過他虛構的偵探)的一種智力競賽。由於讀者和偵探具有同樣的案情線索和破案的機會,所以這類小說也是一場公平的智力競賽。這一時期的作品主要是消閑解悶的迷宮遊戲,既沒有探索社會問題,也沒有反映社會現實。
美國黃金時代的發起者是S.S.範·戴恩,他的真名是威·亨·賴特(1888~1939)。他在《本森謀殺案》(1926)和《加那利謀殺案》(1927)等一係列小說裏,塑造了博學多識的偵探菲洛·萬斯的形象,贏得了讀者的歡迎。賴特之後是艾勒裏·奎恩,奎恩既是作者的名字,也作偵探的名字,實際是弗雷德裏克·丹奈(1905~ )和曼弗裏德·李(1905~1971)合用的筆名。奎恩的作品一開始就把各種線索擺在讀者麵前,讓讀者同偵探一起破案。奎恩最好的作品是早期的《荷蘭鞋之謎》(1931)、《希臘棺材之謎》(1932)、《埃及十字架之謎》(1932)和《中國桔子之謎》(1934)。奎恩創辦的《神秘故事雜誌》對推動短篇偵探小說的發展起了一定的作用。這一時期,雷克斯·斯托特(1886~ )所塑造的"安樂椅"偵探尼羅·沃爾夫也相當著名。
與此同時,英國出現了一大批偵探小說作家。最有名的是阿加莎·克裏斯蒂(1891~1976),她是"黃金時代"最有代表性的作家之一,善於利用撲朔迷離的布局、充滿疑竇的人物,創造許多假象,最後提出令人驚奇的結局。她一生寫了近70部偵探小說,塑造了波伊洛和麥波爾小姐兩個偵探的形象。她的許多小說如《東方快車謀殺案》、《尼羅河慘案》等都拍成了電影。英國其他著名偵探小說作家包括:弗裏曼·威爾斯·克羅夫茨 (1879~1957),塑造了偵探弗倫奇;H.C.貝利(1929~ ) ,塑造了偵探雷金納德·福岑;安東尼·伯克利,塑造了偵探羅傑·謝林漢姆;美國出生的約翰·狄克森·卡爾(1906~ ),塑造了偵探費爾和亨利·梅裏維爾;多蘿西·塞耶斯(1893~1957),塑造了偵探皮特、維姆兩勳爵。
20世紀20年代末期,美國出現了一種"反傳統偵探小說"的偵探小說,稱之為"硬漢派"偵探小說。這類小說描寫艱苦的環境和打鬥場麵,在敘述故事和人物刻畫上,與傳統的偵探作品都有很大的不同。這類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會現實。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世界範圍的經濟蕭條對美國打擊很深,工人失業,生活貧困,官吏貪汙腐化,社會動蕩不安。一些優秀的偵探小說作家力圖反映這種社會現實,提高偵探小說的文學水平。其中最著名的作家是"硬漢派"偵探小說的創始人達希爾·哈梅特 (1894~1961)和雷蒙德·錢德勒(1888~1958) 。在他們的作品中,人物不再是為情節需要而安排的符號,偵探本人也不是萬能的英雄,他們有自己的弱點,也常常落入尷尬的處境。哈梅特小說中的偵探就是英雄加盜匪的角色,錢德勒筆下的私人偵探菲利普·馬洛盡管人品正直,但仍然是不斷動槍打鬥的亡命徒。他們筆下的警察常常不再是法律的維護者,警察常與黑社會的組織互相勾結,而有些黑社會組織又常常得到有權勢的政客的支持。作品中其他人物也往往各有自己的性格,一般都刻畫得有血有肉,給人以真實感。哈梅特和錢德勒善於使用洗練、粗俗的生動對話,反映人物的性格,推動故事的發展,增強故事的可信性。哈梅特的《血腥的收獲》(1929)、《玻璃鑰匙》、《瘦人》(1932)、錢德勒的《大睡》(1939)、《別了,親愛的》(1940)、《小妹妹》(1949)等,不僅是早期"硬漢派"偵探小說的代表作,而且在文學界也贏得了一定的聲譽。
"硬漢派"偵探小說的優點並未得到很好的繼承和發展。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美英一些追求商業價值的偵探小說家,甚至把"硬漢派"小說推到了色情文學的邊緣。紅極一時的米凱·斯皮蘭(1918~ ),在以《我和陪審團》(1947)開始的一係列以麥克·哈默作主人公的偵探小說裏,集中描寫性和暴力,充滿色情和血腥毆打的場麵,直到70年代還能感到其影響。有少數偵探小說家努力探索人類問題和社會現實。用德語寫作的瑞士作家弗裏德裏希·迪倫馬特的《法官和他的劊子手》、《拋錨》和《諾言》,尋求犯罪的根源,主張伸張正義,具有比較明顯的現實主義色彩。用法語寫作的比利時作家喬治·西默農的偵探小說寫對人的探索,重點研究罪犯的心理活動。他關心的不是誰犯罪,而是為什麼犯罪。他注重感情的邏輯,著意闡明複雜的犯罪動機。他的作品有《黃狗》、《神經戰》、《奧古斯特之死》、《梅格雷和不情願的證人》等。
1940年以後的著名偵探小說家還有:美國的厄爾·斯坦利·加德納(1889~1970),塑造了既是律師又是偵探的佩利·梅森;弗朗西斯·洛克裏奇和理查德·洛克裏奇夫婦,寫關於諾思先生夫婦的偵探故事;瑪麗·J·拉蒂斯和瑪莎·亨尼薩特,筆名艾瑪·拉森,創造了華爾街銀行家偵探約翰·普特納姆·撒徹爾;英國的伊麗莎白·麥金托什(1896~1952),筆名約瑟芬·蒂伊,塑造了偵探格蘭特;羅伯特·布魯斯·蒙哥馬利,筆名埃德蒙·克裏斯平,塑造了偵探蔗瓦斯·芬。
傳統偵探小說的模式由四部分構成:1.神秘的環境;2.嚴密的情節,包括①介紹偵探,②列出犯罪事實及犯罪線索,③調查,④宣布案件偵破,⑤解釋破案,⑥結局;3.人物和人物間關係,主要有 4類人物:①受害者,②罪犯,③偵探,④偵探的朋友,牽涉進罪案的好人;4.特定的故事背景。這四部分的次序可以根據需要排列組合,但它們是傳統偵探小說的結構基礎。
偵探小說目前在西方仍然十分流行,在美國差不多占每年圖書銷售量的四分之一,絕大部分都是供讀者娛樂消遣的作品。
第二章 比較文學
興起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文學研究的一個分支,它是曆史地比較研究兩種以上民族文學之間互相作用的過程、文學與其他藝術形式以及其他意識形態相互關係的學科。比較文學不同於各民族文學,也不同於總體文學,它不研究一種有自己內在傳統聯係的民族文學,也不探討全世界各民族文學共同存在的最普遍的根本規律。比較文學作為一門學科,也不同於一般文學研究中的比較方法;後者是認識文學現象時所采用的一種途徑和辦法,前者則有自己獨立的研究對象、目的、範圍,有自己獨立的發展曆史和獨立的研究方法。
任務和範圍 比較文學的任務在於研究一種民族文學對其他民族文學的影響和其他民族文學對這一種民族文學的影響;同時也對比地研究並無直接聯係的兩種或幾種民族文學在主題、題材、文體、風格、發展趨勢等方麵的類同和差異;它還研究文學與其他藝術形式如繪畫、音樂以及其他意識形態如哲學、純科學的相互關係和異同。
關於不同民族作家作品之間存在的相互關係的研究稱為影響研究。它追求文學發展的"經過路線"。既從"放送者"的角度探索一個作家或一種文學對其他民族文學所產生的影響;也從"接受者"的角度研究一個作家或一種文學所曾容納和改造的外來因素。影響研究包括"淵源學"和"媒介學"。"淵源學"在多方麵相互影響中研究文學發展的淵源流變;"媒介學"研究各民族文學產生影響的途徑和手段如翻譯、改編等。影響研究幫助人們了解一種文學如何經過創造性的吸收過程成為另一種文學的組成部分,不僅是研究文學發展不可缺少的部分,而且有助於總結經驗,指導今天日益廣泛的文化交流。
關於並無直接關係的不同民族文學在主題、題材、文體類別、人物形象、風格特點等方麵實際存在的類同和差異的研究稱為平行研究。平行研究包括"題材史"、"主題學"、"類型學"、"形態學"、"比較批評"(或稱"比較詩學")等內容。題材史研究同一題材在不同民族文學中的不同形態及其發展曆史,如人類起源這一題材在各族神話和民間傳說中的不同表現和發展。"主題學"研究同一主題思想如"愛情與義務的衝突"、"人生短暫與自然永恒的矛盾"等在不同民族文學中的表現。"類型學"對比研究各民族文學同一類型的作家作品、人物形象和故事情節。"形態學"研究同一文體在不同民族文學中的不同發展過程。"比較批評"或"比較詩學"研究不同民族文學的不同批評概念和批評原則及其發展曆史,以及各民族詩歌創作的共性和特色。平行研究幫助人們以更寬闊的視野來總結文學的普遍規律,以概括更豐富的文學現象,同時也幫助人們在更廣泛的背景上深刻認識自己民族文學的獨創特點。
比較文學是一種邊緣科學,研究文學與其他藝術形式如音樂、繪畫、雕刻的關係,也研究文學與其他意識形態如宗教、哲學、純科學的關係。這種跨學科的研究需要極其廣博的知識,目前還沒有取得重大成果。
發展簡史 比較文學的研究並不是從19世紀才開始,早在14世紀,但丁在他的著作《論俗語》中就曾以早期法國文學與類似的普羅旺斯文學互相比較;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比較研究了不同民族語言的不同節奏所形成的不同詩歌格律;伏爾泰也曾比較研究過不同民族文學中不同的史詩類型。意大利啟蒙運動領袖維柯在《新科學》卷 3中對荷馬的兩部史詩進行了詳細比較,認為它們都是不同地區和時期的民間歌手的口頭傳誦作品,不可能出於荷馬一人之手。但是,比較文學作為一門學科的興起是19世紀下半葉以後的事。這並不是一種偶然現象。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指出,由於資產階級開拓了世界市場,"過去那種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給自足和閉關自守狀態,被各民族的各方麵的互相往來和各方麵的互相依賴所代替了。物質的生產是如此,精神的生產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產品成了公共的財產。民族的片麵性和局限性日益成為不可能,於是由許多種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學形成了一種世界的文學"。這正是比較文學興起的社會經濟原因。與此同時,現代人文主義特別是浪漫主義的興起肯定了任何一種語言和文學都自有其文化的價值,注意分析作家與作品產生的環境及其與其他文學作品的聯係。19世紀以來,自然科學與其他社會科學領域已廣泛應用了比較的方法,建立了比較生物學、比較語言學、比較立法學等新的學科,這就構成了比較文學興起的文化背景。
比較文學一詞首先出現於1829年,當時法國巴黎大學教授維爾曼在他講授的一門課程的引言中,第一個把自己的一部著作稱為"比較文學研究"。1830年巴黎大學另一位教授安貝爾則把自己講授的課程稱為"文學藝術的比較曆史"。1848年,英國批評家安諾德也采用了"比較的各國文學"這類術語,並在《目前文學批評的功用》一文中號召"每位批評家除他本國的文學外,至少必須熟悉另一種偉大的文學,這種文學與自己本國的文學差異愈大愈好"。但是,比較文學這一名稱作為專門術語而被普遍接受卻在1865年法國批評家聖伯夫稱安貝爾為"比較文學的哥倫布"之後。
比較文學這個術語在19世紀的俄國並不流行,但有關這一內容的學術著作卻相當豐富。早在1833年,著名批評家雅基莫夫就已寫成《論羅蒙諾索夫時期以來俄羅斯文學發展的特點》,力求將俄羅斯文學現象同其他古老的歐洲國家文學之間的關係加以科學的論述。後來他又寫了《在同外國文學聯係中整個俄羅斯文學的發展》。另外還有佩平寫的《在國際聯係中的古俄羅斯小說與童話的曆史》、達什凱維奇寫的《部分俄羅斯作家的創作與歐洲文學家創作的比較》等,都是研究各民族文學相互影響的力作。
在西歐,1895年德國語文學家本法伊為德譯《五卷書》寫了前言,指出歐洲文學某些題材直接來源於印度故事,被認為是東西方比較文學的開始。1872至1884年間,丹麥批評家布蘭代斯完成了他的6冊巨著《十九世紀文學主流》。他強調必須對歐洲文學進行比較性的研究,並在序言中指出:"這種比較性的研究具有雙重的便利:一麵可以把外國文學帶到離我們那麼近,使我們能夠跟它合成一體;同時又把我們自己的文學放遠了,使我們在真正的遠景中看見它。"1886年,出現了第一部研究比較文學理論和方法的專著《比較文學》(英國波斯奈特著)。專門的比較文學刊物也相繼問世,如匈牙利的《比較文學學報》(1877~1888,前兩年原名《比較文學雜誌》),由梅茨爾主編;德國的《比較文學雜誌》(1887~1910),由科赫主編。與此同時,一些學校如美國的哈佛大學(1890)、法國的裏昂大學(1897)都繼巴黎大學之後陸續設立了比較文學專題講座。1899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首先成立了比較文學係,哈佛大學比較文學係也在1904年成立。主持裏昂大學第一個講座的德·科斯特教授對比較文學的方法作了廣泛而有係統的研究,並將這些方法應用於歐洲現代文學分析,取得了很大成績,曾被稱為"比較文學之父"。哈佛大學的肖菲爾和白璧德也為比較文學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1900年法國學者貝茲編纂了《比較文學書目》,1903年羅力耶所著《比較文學史──自濫觴至20世紀》,收集和總結了比較文學的研究成果。在這個基礎上,1931年出現了法國學者保羅·梵·第根的名著《比較文學論》,第一次全麵總結了近百年來比較文學發展的理論和曆史,全書分《比較文學的形成與發展》、《比較文學的方法與成績》、《總體文學》三大部分,是一部集大成的作品。法國始終是這一階段比較文學研究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