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夏遼金元的政治製度(1 / 3)

第二卷 夏遼金元的政治製度

第一章 夏遼金元的曆史地位

西夏存在時間為190年(公元1038-1227年),如果從其"雖未稱國而王其土"的拓跋思恭建立夏州政權算起,則曆時347年(公元881-1227年)。遼存在時間為210年(公元916-1125年),如果從耶律阿保機任八部首領開始到西遼滅亡,則曆時305年(公元907-1211年)。金存在時間為120年(公元1115-1234年)。元存在時間為98年(公元1211-1368年),如果從成吉思汗建立蒙古政權開始至元順帝北逃取消國號,則曆時197年(公元1206-1402年)。夏、遼、金、元是我國北方四個少數民族相繼建立起來的政權。

在我國中世紀後期,曾出現過宋、西夏、遼、金四個分別獨立的政權,盡管這四個政權相互之間曾進行過頻繁的激烈的戰爭:給當時各族人民帶來過深重的災難,但四個政權的存在及其活動,對我國這個多民族國家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客觀上促進了漢族和各民族的融合和統一,推進了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發展的進程,為元朝的強大和大統一奠定了基礎。自元朝大統一以後,中國再也沒有出現過分裂割據的局麵,因此這是一個重要的轉折點。

複、遼、金、元政權都是以少數民族為主體的。它們既保留了本民族所具有的傳統文化和製度的特點,又大力吸收了各民族、尤其是漢民族的傳統文化和製度的特點,將中國曆史推進到一個新的階段。

夏、遼、金、元的國土麵積都很廣闊。最弱小的西夏,在全盛時也奄有今甘肅大部、寧夏全部、陝西北部和青海、內蒙古的部分地區,"方二萬餘裏"。遼代極盛時,北至色欏格河流域,南至河北中部和山西北部,西至阿爾泰山西,東臨大海,東北到外興安嶺和鄂霍次克海,其所轄麵積相當於兩個北宋;在金的逼迫下,耶律大石西遷建立西遼,其疆域包括今新疆及其鄰近地區。金的封疆,東北到現在的日本海,南到淮河、秦嶺,西至甘肅,北到外興安嶺和鄂霍次克海。在此基礎上,元朝采取各個擊破的方法,先後攻滅西遼、西夏、金和南宋,統一全國,疆域大為擴展,東和南都到海,包括台灣及其附屬島嶼,西到今新疆,西南包括西藏、雲南,北麵包括西伯利亞大部,東北到鄂霍次克海,使我國幅員具有較穩定的規模。

在治理上,上述少數民族政權雖然首先依靠本族人,但也盡可能做到"因俗而治",吸收當時比較先進的文明乃至改變習俗,使原來處於落後狀況的本民族迅速向先進轉化,這就使這些政權的政治製度具有明顯的特點,既有本民族固有的政治治理形式,又兼容其他民族的政治治理形式,在很大程度上還繼承和發展了漢、唐、宋的政治製度。曆史證明,"因俗而治"是一種成功的政策,對明、清的政製和政策有著很深遠的影響,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

當然,在另一方麵,夏、遼、金、元統治階級的殘暴和政治的腐敗也是相當突出的。諸如殘酷的壓迫、榨取、奴役、殺戮和民族歧視,在很大程度上還帶有奴隸製和早期封建製的落後色彩,也曾給中國社會的發展帶來過某些停滯和倒退,一度造成過民族之間的隔閡,這是在融合發展過程中難以完全避免的。

第二章 各有特色的皇帝製度

夏、遼、金、元國家的形成方式各不相同,但都具有從部落製轉變為奴隸製而進一步封建化的特點。國家形成方式的不同,決定了統治者稱呼的不同,而政權的發展,又使他們最終都稱為"皇帝"。然而,由於夏、遼、金、元是從部落製、奴隸製轉化為封建製的,帶有較多的舊製度殘餘,這又決定了它們的皇帝製度與漢族政權的皇帝製度不可能完全相同,必然帶有本民族所固有的特點。

在黨項族建立夏國之前,黨項部落首領稱為"父"或"老子",顯然是貴族的父係家長。公元881年,拓跋思恭被唐朝任命為夏州節度使,以後各代繼承人便以節度使名義"而王其土"。1038年,趙(宋賜姓)元吳公開稱大夏皇帝,但仍保存著"三大將分治其國"的貴族議政和分治製度。這種合議分治製在很大程度上限製著皇權的發揮。直到1099年,趙乾順親政,才基本上結束了貴族共治的舊習,確立了皇帝獨尊的地位,同時建立和完善了為皇權服務的官僚製度,建立起旨在突出皇權的皇位製度。當然,當時夏政權的皇位製度仍無可避免地帶有本民族的特點。從繼承製度來說,早期的繼承方式或兄終弟及,或祖以傳孫,或父子相繼,還沒有關於繼承順序的明確規定。確立皇帝名號以後,皇位改為傳子,但還沒有應傳嫡長的規定,在很大程度上還是由貴族、外戚推選。從皇帝冠服來說。"衣白祫衫,氈冠紅裏。冠頂後垂紅結綬",融和了吐番讚普(氈冠)、回鶻可汗(垂紅)和唐宋皇帝(便服白祫衫)服製的特點。解放後在銀川市發掘出了西夏帝八號陵,從建築規製上著,與唐陵基本相仿,呈長方形,四門八闕,有墓道、獻殿、石像群,但所用的磚瓦、雕飾又與唐陵迥然不同。由此可見,夏國的皇位製度是具有各民族融合的特色的。

契月族初期是八部聯盟,八部大人(亦稱夷離堇)以三年為期,輪流擔任聯盟長(可汗),耶律阿保機以迭刺部夷離堇被推選為聯盟長,於太袒元年(公元907年)正月,"燔柴告天,即皇帝位","群臣上尊號曰天皇帝,地曰地皇後",直接由聯盟長改為皇帝。按照規定,皇帝還是應三年一任,但阿保機在擴大勢力的同時,使自己的地位得以鞏固,九年不代立,在公元916年,索性仿漢人王朝體製,正式建立大契丹國(後改稱遼),建元神冊,皇帝名號製度一如唐製。由於契丹族的社會製度和發展程度遠不能和唐代相比,因此盡管該族政權在製度上盡力仿照唐製,諸如采用詔敕格式、調兵銅魚符等等,但在實際上仍與唐製有很大的差異,比如從皇位"世選"、議政集會和斡魯朵等製度中,就依然可以看到契丹族舊製的遺跡。

皇位"世選"製度保留有契丹八部大人推選可汗的遺風。阿保機雖然確立了皇帝製度,並將繼承人的選擇範圍縮小為本部的宗親,但候選繼承人卻不隻是一個,在阿保機之後有太子倍、東丹王突欲、太宗德光三人有資格和勢力預選。經過選汗大會的尖銳鬥爭,最後才確定德光為皇帝。候選者必須要有一定的武力作後盾,還需要具備很高的為眾人所稱服的才能威望,才能在有各種政治勢力參加角逐的"世選"中取得決定性的勝利。"世選"不僅給眾多的繼承人帶來繼位的希望,而且也帶來了殊死的爭位鬥爭和火並。因此,在阿保機以後,在有關繼承問題上經常發生爭執,以至演成動亂,史家評論遼代"宗王反側,無代無之,遼之內難與國始終,厥後嗣君,雖嚴法以繩之,卒不可止"。這正是"世選"實況的寫照。遼景宗耶律賢即位後,確立了預立太子製度,但在即位的"柴冊儀"中仍保存有"世選"的遺跡。"柴冊儀"載於《遼史》卷49《禮誌一》之中,但已經過文飾,而《續資治通鑒長編》宋仁宗嘉佑三年所引《燕北錄》的記述則更為真實,既反映出了遼代皇位"世選"的情況,又反映出了遼代"世選"官吏製度的概貌。當然,"世選"是嚴格按家族部落進行的,隻有高層貴族才能享有參與的特權。關於"世選",清代史學家趙翼曾說:"遼官功臣無世襲,而有世選之例。蓋世襲則聽其子孫自為承襲,世選則於其子孫內量材授之"。這是契丹族從部落聯盟過渡到國家所殘存的原始痕跡,但內容和本質已經改變,隻是在形式上有所保留,所以遼代曾經規定:"庶孽雖已為良,不得預世選",這反映了契丹社會漢化的發展過程。

耶律阿保機曾把契丹和臣屬契丹的部落編為20部,聖宗耶律隆緒則擴展到34部,後來確定為48部,其中地位最高的是"內四部族",即:遙輦氏九帳族,橫帳三父房族,國舅拔裏、乙室已部,國舅別部。其次是"四大部族",即:五院部,六院部,乙室部,奚六部。內四部族是契丹統治勢力的中心,其中橫帳三父房族中的禦帳則是中心的中心,皇位繼承人即出自禦帳。兩個國舅帳中的拔裏、乙室已、述律都姓蕭,"三族世預北宰相之選"。由於阿保機是從遙輦九帳族承襲盟主的,故該部族被推崇居首,實際上其勢力遠不及其他三部族。四大部族的"五部院:有知五院事,在朝曰北大王院。六部院:有知六院事,在朝日南大王院。乙室部:在朝曰乙室王府,有乙室府迪骨裏節度使司。奚六部:在朝曰奚王府"。四大部族是契丹族統治的中堅力量。由於內四部族是統治中心,國舅族的勢力又最為龐大,故有遼一代太後臨朝和"世選"皇帝幾乎都取決於國舅族的支持與否,在很大程度上限製了皇權的發揮。

斡魯朵譯為官,遼代皇帝即位以後都建有"斡魯朵",設宮衛,皇帝崩後,宮衛尤存,遼代至末期共有12宮1府,其中九個皇帝各設一宮,應天太後、承天太後各設一官,聖宗時皇太弟耶律隆慶設一宮,漢人宰相韓德讓"擬諸宮例"置一府。這種宮衛對維護皇帝的統治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因革替代,宮衛不去,又往往成為威脅皇權存在的政治勢力。

金朝也是從部落聯盟發展為國家的,但建國以後發展很快,從建國之始就采用奴隸製貴族專政的君主政體,僅經過20年,到熙宗天會十三年(公元1135年),就全麵確立了專製主義中央集權製度,並且不斷加以強化。在夏、遼、金、元四個少數民族政權中,金朝過渡的最快。這除了女真族內部發展的原因之外,與鄰近各族,特別是經濟文化比較進步的漢族和契丹族的影響也有關係。

完顏阿骨打建國以後,采用勃極烈會議輔政製,這是女真族早朝奴隸製政權帶有氏族製殘餘的貴族議事製度。勃極烈會議是由出身宗室、地位尊貴的數名勃極烈組成的會議。經勃極烈會議議決的國家大事,往往能左右皇帝的決定。例如天會十年(公元1132年)議立儲嗣,移賚(第三)勃極烈宗翰與國論(貴)勃極烈宗幹及希尹定議:以太祖嫡孫亶為諳版(尊貴之意,金初習慣上以諸版為儲嗣)勃極烈,太宗吳乞買本無意立亶,但"以宗翰皆大臣,義不可奪,乃從之,遂立熙宗(亶)為諳版勃極烈"。儲嗣大事,尚且如此,其他事就可想而知了。金初皇位繼承仍保留"兄終弟及,複歸其子"的家族內推選原則,還帶有早期首領繼承製度的殘餘。到金熙宗時,"立濟安為皇太子,始正名位,定製度焉",終於確定了立子以嫡的原則,否定了世選製,完成了對皇位繼承製度的改革。在天會十三年(公元1135年),熙宗又宣布廢除勃極烈製度,進而確立了皇權絕對專製的地位。與此同時,也改革了金初"雖有君臣之稱,而無尊卑之別。樂則同亨,財則同用,至於舍屋車馬、衣服飲食之類俱無異焉"的舊禮儀風俗,"始議禮製度,正官名,定服色,興庠序,設選舉,治曆明時"。又"酒命官參校唐、宋故典沿革,開詳定所以議禮,設詳校所以審樂"。金代積極吸收漢人政權的文化、冠服、禮儀製度,建立較為固定的官製,這正反映了其政治體製正在發生質的飛躍,一代君主集權專製體製已經確立了。

蒙古國的形成也是從部落聯盟發展而來的。1206年,鐵木真由庫裏勒台(各部首領會議)推舉為成吉思汗,建立了大蒙古汗國,從此使蒙古族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成吉思汗雖然以卓越的才能和鐵的手腕,確立了自己的"大汗"地位和專製權力,建立起一整套政治軍事製度,但他並沒有真正解決汗位繼承問題。

按照蒙古人的習俗,一戶家庭長妻所生的幼子叫做"斡惕赤斤",義為"守爐灶之主",是閨守家業者,而他的兄長們在成年後,則必須到外麵另外成家。成吉思汗打破了這個傳統,沒有選長妻所生的幼子拖雷為繼承人,而是指定三子窩闊台為繼承人。這本是一個重大改革,但由於成吉思汗沒有對"庫裏勒台"

製度進行改革,從而也就決定因蒙古國汗位繼承問題而引起的宮廷鬥爭會愈演愈烈。

庫裏勒合原是各部落首領舉行的一種會議,也就是部落議事會,以決定有關諸部的重大事件,如戰爭、議和、推選部落首領等。這種會議形式在成吉思汗及其後人統治時期,演變為蒙古宗王大會,重要的臣子也可以參加,仍然具有決策的權力。如果未取得庫裏勒台的同意。大汗的決定就未取得合法的地位,因此不一定能得到執行。所以,窩闊台雖然是成吉思汗指定的繼承人,也不得不在庫裏勒台上說:"盡管成吉思汗的命令,實際上是這個意思,但是有長兄和叔父們,特別是大弟拖雷汗,比我更配授予大權和擔當這件事,因為按照蒙古人的規矩和習俗,幼子乃是家中之長,幼子代替父親並掌管他的營地[禹兒惕]和家室,而兀魯黑那顏(拖雷)乃是大斡耳朵中的幼子"50000021_298_1。由於窩闊台當時已經養成勢力,並且又消除了來自庫裏勒台的阻力,所以最後終於將實際上已經監攝國政的拖雷趕下台去,正式繼位為大汗。

成吉思汗的四個兒子隨他東征西伐,都為帝國的奠定立下了汗馬功勞,依靠這種血緣關係來維護統治,在一定時期內是有力量和有成效的,但在權欲麵前,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組合是難以避免破裂的。成吉思汗把自己的兒子分封為汗國,長子術赤封欽察汗國,次子察合台封察合台汗國,三子窩闊台封窩闊台汗國,幼子拖雷領蒙古本土。成吉思汗對兒子們說:"隻要你們彼此同心協力。幸福將伴隨著你們,敵人就戰勝不了[你們]"。"幸福的君主的善良性格便要求務必遵守血統關係和部落團結[的原則)"。但他預見不到這種分封正是釀成日後大動亂的動因。四個兒子的支係在他去世之後,便展開了一場曠日持久的、規模巨大的權力爭奪,兵連禍結,造成"百姓深受苦難,額勒赤(使者)像雨點一樣撤向各地,稅吏像脫弦之矢去征收非法賦稅,老百姓被擺布得時而這樣,時而那樣,束手無策","既不堪忍受下去,又走投無路"的局麵。

忽必烈在激烈已極的奪位鬥爭中奪取到汗位,便改變了蒙古傳統選汗製度,采用漢人預立皇太子的辦法確定繼承人。此後又遷都大部(北京),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又改國號為元,正式建立了中國曆史上有名的元朝。遷都改國號,仿照漢製立儲,意味著蒙古社會由奴隸製向封建製大幅度的轉變。

忽必烈稱皇帝,確立了皇帝至高無上的地位,雜采唐、宋、遼、金儀法,完善各種製度,以保證皇權的行使,史稱"世祖度量弘廣,知人善任使,信用儒術,用能以夏蠻夷,立經陳紀,所以為一代之製者,規模宏遠矣"。但他畢竟是從蒙古來到中原的統治者,是蒙古貴族特權利益的總代表,在實行漢法、推行儀劄典製的同時,許多蒙古舊製仍被保留下來,如分封采邑、貴族世襲選舉等製度和民族鎮壓與歧視政策,仍然在政治上起著重要的作用。直接影響皇位延續的莫過於貴族世襲選舉製。忽必烈雖然確立了預立太子製度,但圍繞皇位繼承而進行的鬥爭一直沒有停息,可說與元代相終始。

夏、遼、金、元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太後長期臨朝執政和皇後預政。如西夏惠宗秉常母梁太後,遼太祖阿保機皇後述律氏,遼聖宗母承天皇太後蕭綽,金熙宗皇後裴滿氏,成吉思汗皇後孛兒台旭真,元文宗皇後弘吉刺氏等,臨朝稱製少則幾年,多則十幾年,其中承天後蕭綽"裁決國事"長達40年之久,在曆史上產生過深遠的影響。其餘諸帝即位之初,皇太後也要臨朝一段時間後再返政於帝。太後臨朝幾乎成為這四個少數民族政權不成文的慣例。這除了有一些偶然的原因(如皇帝年幼、有病等)之外,還有政治和社會習俗等方麵的原因。在政治上,母舅家族的勢力在政權中占有重要地位,如遼代內四部族中,國舅部族占一半,而且"世任其國事"。金代規定:皇後不要庶族。成吉思汗皇後豐兒台旭真家族"賜號國勇,封王爵,以統其部族。有旨:生女為後,生男尚公主,世世不絕'"。這就使母後在政治上有所依托。在風俗習慣上這四個少數民族的婦女有一定的社會地位,不必如漢族婦女那樣屈從於三從四德。例如,"遼以鞍馬為家,後妃往往長於射禦,軍旅田獵,未嚐不從"。又如,承天後蕭綽寡居,與漢人幸臣韓德讓同食同宿,儼然為夫婦,時人並沒有什麼非議。再如,成吉思汗幼子拖雷死後,其妻怯烈氏曾被窩闊台勸說改嫁;召開庫裏勒台會議時,女主也可以參加。這種傳統習俗和對婦女的尊重,也是太後臨朝的重要原因之一。

總之,夏、遼、金、元的皇帝製度是建立在專製主義基礎上的,在漢族文明的影響下,皇權專製程度不斷加強,無論是在禮儀形式方麵,還是在實際行使權力方麵,都得到了充實和發展。然而,由於夏、遼、金、元尚不能完全擺脫本民族的發展進程和傳統習俗,這就使得這些政權的皇帝製度具有融各民族製度於一體的特色,直到政權衰替時,仍處在繼續演變的過程當中。

第三章 中央行政製度

夏、遼、金、元國家的形成和發展各有自己的規律性。它們所處的曆史時期已經不是普遍的落後蒙昧時期,大部分地區已經處於封建文明時代的晚期,尤其是中原地區,社會文明程度已經很高。落後和進步的交融,加速了夏、遼、金、元國家的發展演變過程。

一、西夏的中央行政製度

公元1038年,元吳正式稱帝建國,在建國前後的十六七年間,元吳在祖、父兩代留下來的政權建設規模上,立官製,定服飾,造文字,製禮樂,辦學校,建官苑,在漢人張元、吳昊、張陡等人的協助下,仿照唐、宋製度,建立了一套官僚製度。"其官分文武班,曰中書,日樞密,曰三司,曰禦史台,日開封府,曰酮衛司,日官計司,曰受納司,曰農田司,日群牧司,曰飛龍院,日磨勘司,曰文思院,曰善學,曰漢學"。中書省主管行政,樞密院主管軍事,三司使主管財政,禦史台主管監察,各司分管具體事務。公元1039年,又增設尚書省,以尚書令"總理庶務",改宋24司為16司,形成一套比較完整的中央行政管理體係。

除大體仿照漢官製之外,西夏還部分保留了原來的"著官"體係,如寧令(大王)、謨寧令(諸王)、祖儒(大首領)、呂則(首領)、樞銘(副首領)等官稱。這樣,西夏的統治機構中就劃分為番漢有別的兩個係統,確立了黨項貴族在中央政府的主導地位。

二、遼代的中央行政製度

遼太祖阿保機即位,把原有的部落聯盟機構改變為國家機構。設於越為最高職位,有如漢製的三公,是由部落聯盟軍事首長演變而來的,設有於越府,擁有很大的權力。其次設北、南宰相,作為皇帝輔臣。以下分別設有迭刺部(耶律氏部族)夷離堇(大王),執掌兵馬大權,惕隱,典屬皇族,以阿保機親弟撒刺為之;決獄官,主管刑罰斷獄;阿劄割隻,是"遙輦故官","所掌未詳",後並入樞密院,似應主管兵、吏事務;文班林牙,掌管文書;政事令,主漢族政令;左右尚書,副政事令;漢兒司,管理漢族人民事宜。此外還有宮衛(斡魯朵),管理皇帝私有的奴隸、土地和兵馬,腹心部,是皇帝護衛親軍;族帳,是皇族和遙輦氏族係管理私有的奴隸、土地和兵馬的機構。這套中央國家行政組織具有早期國家的特點,與遼代當時的社會發展狀況是相適應的。

遼太宗德光(公元927-946年在位)時,占領燕雲十六州之後,遼代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備方麵都發生了重大的變化,當時在遼的管轄區域內,存在著多種經濟結構和兩類不同的生活方式。契丹和奚、室韋等族還是以遊牧和狩獵為生,奴隸製仍占主導地位;漢人和渤海人則是以農業生產為主,過著"耕稼以食,桑麻以衣,宮室以居,城郭以治"的定居生活,封建製占主導地位。麵對這種現實,遼太宗采用了"因俗而治"的統治政策,"以國製治契丹,以漢製待漢人",進而健全了北麵官和南麵官兩套不同的統治機構。

(一)北麵官行政體係

遼太宗以後的北麵官製與阿保機時期的官製有所不同,雖然還保留著"國製"的形式,但經過調整,分工比較細密,反映了政體的逐步完善。當然,機構雖經調整,但不等於實際權力的轉移,終遼一代,統治核心仍一直以使用宗室、外戚為主,北麵官政府始終是貴族政府。"遼之秉國鈞、握兵柄、節製諸部帳,非宗室外戚不使"。

中央北麵官大致上可以分為以下兩部分:

第一部分是政務係統,以北、南宰相府總領,北、南宰相都是由皇族直係血親和舅氏擔任。其下主要有北、南樞密院,北、南大王府,夷離畢院、宣徽院、敵烈麻都司等機構。這時的政務機構有了比較明確的分工。"凡遼(北麵)朝官,北樞密視兵部、南樞密視吏部,北、南二王視戶部,夷離畢視刑部,宣徽視工部,敵烈麻都視劄部。"可見,北麵官的職任實際上已將人事、軍事、民政、財政、法律、劄儀和工程等都包括在內了。北麵官中央政務係統中還有"一個"掌文翰之事"的大林牙院以及一個配備有一些文儒臣工的文班司,聊備訪議或做具體事務,在政務活動中沒有決定作用。值得注意的是,這時的"於越坐而論議以象公師",已經失去了原來最高軍事首領的權力,可見,在北麵官本身,也同樣存在著自己的重大變化。

第二部分是皇帝及其親族的諸帳官,由禦帳和諸族帳組成。禦帳包括侍衛司、北南護衛府、奉袁司、三班院、宿衛司、宿直司、硬寨司、皇太子惕隱司等機構。"出於貴戚為侍衛,著帳為近侍,北南部族為護衛,武臣為宿衛,親軍為禁衛,百官番宿為宿直。奉定以司供禦,三班以肅朝會,硬寨以嚴晨夜"。皇族諸帳由大內惕隱司掌管其政教。皇族諸帳分為"二院皇族"、"四帳皇族"、"遙輦氏九帳"。二院是五院司、六院司,是阿保機先祖的分支;四帳是阿保機孟父、仲父、季父和阿保機本人及後代,九帳是遙輦氏九代可汗的後代。皇帝諸帳主要是皇後、皇太後、國舅等後代及分支。值得提出的是諸帳的"著帳郎君院",主管著帳郎君、娘子和著帳戶,也就是官帳奴隸。郎君、娘子猶如漢製的宦官和官女,是由犯罪的貴族和家屬沒入的,還有從"諸斡魯朵析出"和"諸色人犯罪沒入"的,主管侍奉皇帝及其家屬,諸帳也有其職。著帳郎君院有筆硯、牌印、裀褥、燈燭、床幔、殿幄、車輿、禦盞、本班、承應小底等局。有些史學家對遼代這種製度不理解。認為"古者刑人不在君側。叛逆家屬沒為著帳,執事禁衛,可為寒心,此遼世所以變起時掖歟"。其實這正是奴隸社會私有奴隸的表現。遼代諸帳各有宮帳、部族和屬地,實際上相當於西周時期的分藩諸國。

(二)南麵官行政體係

南麵官是用以"治漢人州縣、租賦、軍馬之事"的,大體依"漢製",實際上是仿照唐代製度建立起的職官體係。

南麵官是從遼太祖時的政事令和漢兒司逐漸發展而成的,有樞密院、三省、六部、台、院、寺、監等機構和三師(師、傅、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等加官號。但這些機構往往因人而置,或暫設於一時,或偏設於一地,並不完全因定。在官員任用上多用漢人,雖然也雜以契丹貴族,但其權力遠不如北麵官大,而且有許多職位還是有名無實的。盡管如此,這種"因俗而治"的製度還是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的。首先,它適應了南北地區經濟文化發展水平不同的實際情況,對各族區別對待,在不改變原有的生產方式和生活習慣的前提下,允許各從其俗,在客觀上保持了南方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同時也有利於遼代穩定對北方的統治。其次,這種"因俗而治"也是一種比較成功的民族政策,對緩和民族矛盾,促進民族融合,起過一定的作用。這種民族政策對以後金、元、清各朝也有著深遠的曆史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