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政治製度
第一卷 隋唐五代宋的政治製度
第一章 隋唐五代宋的曆史地位
隋代在繼承北周統一中國北方的基礎上,進而統一全國,結束了過去數百年分裂割據的局麵,從而把曆史推進到一個新的時期。繼之而起的唐王朝,因襲隋製而懲隋之弊,在政治和經濟上實行了一係列改革,逐漸走向繁榮強盛。雖然經"安史之亂"後又出現了宦官專權、藩鎮割據等不正常情況,導致國家再度分裂,繼而出現了梁、唐、晉、漢、周五代更替和吳、蜀等十國分裂割據的局麵,但這種局麵隻持續了53年,便因趙宋王朝的興起,再度達到基本統一。
隋唐五代宋共經曆698年,這一時期的政治演變,對後代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都有著重大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第一,繼續開拓疆土。唐代全盛時"東至安東,西至安西,南至日南,北至單於府,蓋南北如漢之盛,東不及而西過之",成為當時世界疆域最遼闊的大帝國。這片廣袤的國土是中華民族共同生息和活動的領域。
第二,各民族之間的交往頻繁。這個時期,有些民族經過戰爭和自然融合而並入漢民族,有些民族則與漢族政權相對峙,彼此之間既經常進行戰爭,又經常通好交流。這些活動促進了相互間的了解,推動了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形成的進程。
第三,經濟得到了較大的發展。當時,由於普遍使用了比較先進的農具和水利灌溉,農業生產獲得了很大的發展,畝產量由隋唐時的單產二三石,至南宋逐漸增至六七石,諸如棉花、茶葉、果木等經濟作物的種植也相繼發展起來了,為工商業的發展提供了物質基礎。這個時期的手工業已經相當發達,除了家庭手工業以外,還有許多按行業和工種分工的官、私專門作坊。手工業的發展促進了商業的發展和城市、集市的繁榮,工商稅收成為當時國家的重要經濟來源之一。
第四,在科學文化上,這個時期堪稱我國古代曆史上的黃金時代。印刷術、指南針、火藥這三大發明,標誌著科學技術的新發展。史學的研究也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司馬光主編的《資治通鑒》、袁樞的《通鑒紀事本末》、劉知幾的《史通》以及《通典》、《通誌》、《文獻通考》的出現,開創了曆史編纂和研究典章製度的新體例,為進一步研究古代曆史文明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在文學藝術上,唐詩宋詞給古代文學史增添了光輝的一頁,敦煌藝術豐富了我國的藝術寶庫。
第五,在政治製度上,這個時期在以皇帝為中心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專製主義中央集權製度,形成了一整套等級森嚴、相互製約而又有明確分工的官僚體係,完善和強化了軍事、法律、監察等製度,建立和健全了包括培養、選拔、任用、考核、升遷、罷免、獎懲等內容的職官管理製度。這些製度對維護國家的統一,鞏固封建地主階級的統治,起到過相當重要的作用,對以後各代的影響也很大。
第二章 皇帝製度
隋開創重新統一的局麵,皇帝製度在新的形勢下得到了比較充分的發展,經唐、宋的不斷完善,不論是在內容上抑或是在形式上,都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達到了更加完備的程度。
一、皇位製度的完善
(一)尊號和諡號的確立
隋以前的尊號隻有"皇帝"二字,當時認為這已經充分表達出世俗最高貴尊寵的內容。到唐高宗李治時,群臣給他上號為"天皇",意味著比一般皇帝的專門稱謂更高一階,是為上尊號之始。自此以後,逐漸確立了在皇帝生前即上尊號的製度。根據皇帝執政時間的長短和所謂治績,群臣可以多次上尊號,每次都酌增字數,使用更加恭頌阿諛的詞彙。例如,唐玄宗李隆基執政期間,群臣曾六次上尊號,初稱"開元神武皇帝",後加尊號為"開元天地大寶聖文神武孝德證道皇帝"。尊號是由諡號演變而來的,但諡號的那種褒貶意義已經喪夫,因為群臣給當權皇帝上尊號,豈取帶有貶意,隻能竭盡吹捧之能事,迎合最高統治者的虛驕心理,借以邀功固寵保位。上尊號製度的建立,正反映著封建統治集團的日益腐朽。
尊號的出現和發展,也促使諡號製度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尊號和諡號並存,使諡號漸失褒貶之意,多為諛誇之詞,其字數也隨之增加。唐代皇帝諡號通常在八個字左右,宋代則發展到十幾個字。同尊號一樣,諡號已根本不能反映出帝王生前的功過和個人特點,而變成一些空洞溢美的套話,甚至連欺騙作用也是極有限的。例如,宋代亡國之君徽宗趙佶的諡號,竟然被定為"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這種憑空杜撰而完全悖離事實的諡號,與其謂為稱頌,毋寧說是諷刺。
在擬訂尊號和諡號時,朝臣們總是精心挑選各種最高級的頌詞,通常的辦法是采用天、道、、文、武,其次是德、聖、仁、智、孝,如此等等。既捧出天神地祇,又突出人間政治和世俗倫理的各種美德典範,還有意炫耀皇權專製乃是四種權力的結合。"這四種權力--政權、族權、神權、夫權,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製度,是束縛中國人民特別是農民的四條極大的繩索。"
(一)宮城和皇城
隋唐兩代在長安和洛陽建立了兩個都城,城分三重,宮城是建築的中心,也是皇帝宮殿的所在地。長安宮城東邊是東宮,是皇太子居住的地方;西邊是掖庭宮,是後妃居住的地方,掖庭宮前部有內侍省的廨署。宮城前麵有條橫街,過橫街便是皇城,中央各官署衙門即建在這裏。
唐代初期的君主住在長安宮城,宮城正門是承天門,"若元、正、冬至、大陳設、燕會、赦過有罪、除舊布新、受萬國之朝貢、四夷之賓客,則禦承天門以聽政,蓋古之外朝也",橫街則成為檢閱的廣場。進了承天門是太極門,太極門內有座大殿,叫做太極殿,是百官朝君的地方,"朔望則坐而視朝焉,蓋古之中朝也",所以長安宮城又稱"太極宮"。太極殿麵向南,東邊是門下內省、弘文館等官廨署,西邊是中書省、舍人院等官廨署。再向後是兩儀門,正對兩儀門的是兩儀殿,是君主日常辦公的地方,"常日聽朝而視事焉,蓋古之內朝也"。這個時期的有關宮城的規定比漢魏時期的宮省製度更加嚴格和製度化。唐代中期以後,在太極殿東邊的東上閣門和西邊的西上閣門,設置了由宦官擔任的閣門使,朝官與皇帝的政務往來要由宦官進行承傳,宦官從這時開始侵染朝政,逐步走上專權弄政的道路。
唐高宗時,因長安宮地處卑濕,又在長安宮東北隅營建大明宮,唐後期的皇帝多居住在此。長安城內還有興慶宮,是唐玄宗即位前的住宅,後擴建為官。唐高宗晚年曾在洛陽皇城西側的上陽宮聽政。這兩宮雖與驪山的華清宮一樣具有高官的性質,但其是仿長安宮城建置的,分別設有大朝會、常朝和日常辦理朝政的建築層次。洛陽宮城建置基本同長安宮城。上述各宮的殿堂設置基本相同,隻是名稱有所不同。
宮城建置集中體現了以皇帝為中心的建築目的,以皇帝為中心劃分內、中、外朝,是為了能使君主"自覽萬機",便於駕馭臣僚。早在三國時期,蔣濟便提出,大臣接觸實事,有實際理政經驗;左右近侍接近君主,熟悉君主意誌。如果由外臣悉掌樞機,君主的意誌便無法貫徹,會使大權旁落,如果左右近侍掌握機要,朝臣畏懼不敢直言,還容易造成內外援引。因此,必須使內外臣之間形成屏障,使他們互相牽製,"人君猶不可悉天下事以適己明,當有所付。三官任一臣,非周公旦之忠,又非管夷吾之公,則有弄機敗官之弊"。這種宮城建置實際上是為了三官分任,構成內外相互牽製的局麵。這種設計是從多方麵來考慮的,但由於是以皇帝為中心,而君主的聰明賢愚又不可能執之以平,所以臣僚左右也可能利用這種製度反過來牽製君主。
這種宮城建置也為五代各朝和宋代所因襲。宋代為加強中央集權,除嚴格內外製度外,還以內侍、入內侍等名義,使帶有此名者有"禁從"的顯耀,內外官的地位明顯不同,"故仕人以登台閣、升禁從為顯宦,而不以官之遲速為榮滯"。以差遣任職,使內外臣僚不能有固定職事,諸官均不專任一臣,以防止臣下專權,這是與宮城建置的本意相符的。
(三)廟號和陵寢
唐代以前,帝王廟號是根據故去的皇帝在本朝代的治績和地位來評定為"祖"或"宗"的,並不是每一個帝王都能享有這種"殊榮"。從唐代開始,確立了開國之主稱"祖",以後所有君主一律稱"宗"的廟號製度。
唐太宗按漢高祖長陵的規模為自己修建昭陵,確立了皇帝陵寢的建築規製,地上建築仿皇宮建置,前為朱雀門,後為玄武門,左為青龍門,右為白虎門,設有獻殿供享祀用,地下設有寢宮,也是仿照皇宮建築層次而建造的。此外還確立了嚴格的謁陵和祭祀製度。
唐代的各種製度都試圖法本《周劄》,參酌漢魏製度而製定,並且著之於法令,保存和實行的時間較長,因此對後世影響很大。廟號和陵寢製度作為皇帝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得以長期延續,並成為維護皇帝製度、推崇皇權的必要手段之一。
(四)禮儀和車服
"古者,宮室車輿以為居,衣裳冕弁以為服,尊爵俎豆以為器,金石絲竹以為樂,以適郊廟,以臨朝廷,以事神而治民",禮、政合一,以禮入政,是中國封建政治製度的特點之一。自秦漢以來,政以治民,禮以教民,禮便成為政的重要輔助手段。在中央集權製度下,禮儀的重要內容就是突出皇帝的地位。隋、唐、宋都在加強這方麵的建設。較為有名的,諸如隋文帝時由太常卿牛弘修定的《五禮》130篇,唐太宗時製定的《貞觀禮》138篇。唐高宗時製定的《顯慶禮》130卷,唐玄宗時製定的《大唐開元禮》150卷,宋太祖時製定的《開寶通禮》200卷,宋徽宗時續修的《政和五禮新儀》230卷等等,篇目卷秩越來越多,禮規也越來越細密。諸禮的共同特點就是集中突出皇帝的威儀,僅就封禪和朝儀禮來說,其內容和形式就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封禪禮,即皇帝到泰山祭祀,告昊天上帝,表示自己是受命之主時所行的禮儀。這是突出皇帝地位之尊貴的禮儀,先秦以前無此禮。秦始皇、漢武帝曾經行過封禪,以後很長時間沒有舉行,其禮儀早已散失。隋文帝曾舉行封禪禮,因禮無所本,沒有親自上山行封。唐太宗兩度欲行封禪,因突厥入侵和彗星出現而未成行。唐代行封禪禮者僅有武則天和唐玄宗,宋代隻有宋太宗。所謂"封",是指登泰山築方壇以祭天,築圓壇以五色土封貯玉牒、玉策。所謂"禪",是指在泰山下的社首山辟基祭地。皇帝以大駕儀仗(宋改為小駕儀仗)前赴泰山,"百官、貴戚、四夷酋長從行。每置頓,數十裏中人畜被野,有司輦載供具之物,數百裏不絕"。及行禮畢,"宰臣率從官稱賀,山下傳呼萬歲,聲動山穀"。這一過程,充分體現了皇帝的威儀。在行進途中,皇帝還親自考察地方官吏,唐玄宗曾說:"向者屢遣使臣分巡諸道,察吏善惡,今因封禪曆諸州,乃知使臣負我多矣。"朝儀禮,即朝會時所行的劄儀。如果是大朝會,有關部門在前一天就開始準備,按照等級在橫街劃定排列的順序,文官在東,武官在西,四方州郡和各國使臣按所在方位分排四方,西北諸國在橫街之西兩側排列,東南諸國在橫街之東兩側排列。朝會之日,橫街戒嚴,從太極殿到橫街排列儀仗,由內及外分為供奉、親、勳、翊、散手五仗。共用衛士、鼓樂、旗手約2萬餘人。至時,皇帝就禦座,內臣傳諭,內外百官及諸使三拜山呼萬歲,然後由禮官按等級分批引入太極殿,在音樂伴奏下,至禦座下行三拜九叩稱萬歲之禮。行劄時,諸州須貢納物品,由戶部尚書唱報貢物名稱;蕃同也須貢納物品,由禮部尚書唱報貪物名稱。禮畢,皇帝在待臣護送下入閣內,群臣和各國使臣依位在禮官引導下退出(如有宴會則領入位)。行禮時,禦史台殿中侍禦史進行監視,有不符禮儀者,須進行彈奏。常朝禮儀減少,儀衛僅用600餘人。朝儀禮集中突出皇帝的地位,在不同的場合應采用不同規模的儀式,有關皇帝的各種劄儀占了全部禮儀的三分之車服是車輿和衣服的法定式樣,"上得兼下,下不得擬上"。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製令:天子車有玉、金、象、革、木五路,分別用於祭祀、納後、饗射、行道、臨兵、蒐田,五路各配有副車,此外還有耕籍用的耕根車、臨幸用的安車,與指南車、記裏鼓車、白鷺車、鸞旗車、辟惡車、皮軒車、羊車、四望車一同構成屬車10乘。天子之服有大裘冕、袞冕、毳冕、鷩冕、絺冕、玄冕、通天冠、緇布冠、武弁、弁服、黑介幘、白紗帽、平中幘、白帢等14種,分別用於不同的禮節儀式。宋承唐製,天子之車略有增加,配有12神輿,天子服改為7種,僅有大裘冕、袞冕、通天冠和絳紗袍、履袍、衫袍、窄袍、禦閱服。輿服製度的根本目的在於"別尊卑、定上下",進而確立嚴格的等級製度,維護皇帝的最高尊榮。
(五)符璽和詔敕
秦漢皇帝有六璽,隋以後確立皇帝八璽製度。璽由門下省符寶郎負責保管,如詔敕文書需要用璽,符寶郎於皇帝麵前啟用。宋代嚴格用璽製度,"應合用寶,外符室郎具奏,請內符寶郎禦前請寶,印訖,付外符寶郎承受"。這樣做的目的是使內外相互牽製,防止其中生有弊端。
八璽名稱不同,用處也不同,現將隋、唐、宋八璽的名稱和用途的異同對照製表如下:
八璽主要用於大政,如係常行詔敕,在隋代"則用內史門下印",唐代用中書門下印,唐後期至宋。按不同政務分別用中書門下、樞密院、三司使印。以皇帝名義發出的詔敕要經過政部門稽核駁正,以防止行文失誤。
隋、唐、宋的皇帝詔敕有七種形式,但隨著政治的演變,其名稱和用途也略有變化。
冊書,隋唐以之"立後、建嫡、封樹屏藩、命尊賢,臨軒備禮則用之"。至宋時則明確規定"立後妃,封親王、皇子、大長公主,拜三師、三公、三省長官,則用之"。這是最尊貴的冊命文書。
製書,用於大賞罰、大除授、處分軍國大事。使用時必須當廷宣付,再交有關部門執行。
慰勞製書,用於褒賞勳勞,是恩賞用的文書形式。宋代改為"誥命",用於文武官遷改職秩、內外命婦除授及封敘、贈典。
發敕,用於廢置州縣、增減官吏、發兵、除免六品以上官爵。宋代改為"詔書",隻限於內官中大夫、外官觀察使以上的範圍,用於發布旨令,與批答奏章同時進行。
敕旨,用於百官奏請批複施行。宋代改為"敕旨",僅限於內官少卿監、外官防禦使以下的奏請批複。
論事敕書,用於戒約臣下。宋代改為"禦劄",用於布告登封、郊祀、宗祀及大號令。
敕牒,用於照章辦事的例行公文。宋代改為"敕膀",用於賜酺及戒勵百官、曉諭軍民,是常行文書。
詔敕按正常製度是交門下省向中書省宣告,中書省按內容分送有關部門執行,並備錄在案,"大事奏稟得旨者為'畫黃',小事擬進得旨者為'錄黃'"。此外,皇帝還有一種"口宣"的發命權,按規定,口宣隻用於遣使勞問臣下,但口宣不經三省和宰臣,直接由皇帝派人去傳宣,這表明皇權不能受任何約束。由於口宣多由親近宦官代傳,也容易使大權旁落,因此又有輔助詔敕而行的符節製度。
唐代的符製有:銅魚符,"以起軍旅、易守長",傳信符,"以給郵驛、通製命";隨身魚符,"以明貴賤、應召命",上刻官職姓名,以證明身份;木契符,"皇帝巡幸,太子監國,有軍旅之事則用之,王公征討皆給焉","以重鎮守、慎出納";旌節,是最重要的信物,"賜旌以專賞,節以專殺"。所有符節各有左右,左半由門下省符寶郎保管,右半由執事者保管,左符都在兩枚以上,傳命時依次使用,周而複始。幾符合用,以示慎重,凡沒有傳信符者,必以封函貯之,以便勘核封印為憑。重要的事情必須附有詔敕。
宋代的符製有:銅兵符,用以調發兵將,傳信木牌,是傳達軍令的憑證;字驗,公文上密定的字號。傳達軍令時,三種憑據合一並配有公牒才能生效,號稱"軍中符信"。南宋時改為銅虎符,由樞密院保管。此外還有門符和檄牌。門符,用做出入皇城、宮城的證明;檄牌,用於特快郵遞。凡符牌發出,還必須有各主管部門的"卷",俗稱"頭子",一起勘驗方能生效。宋代加強中央集權,對臣下控製較嚴,專賞專罰大權不輕易下放,因此木契和旌節不納入符製範圍。
符璽和詔敕是皇帝行使權力的主要手段,是皇權的集中體現。因此,統治者對此十分重視,不但製定有嚴格的使用範圍和具體效用,而且還有嚴格的使用和保管製度。如符寶郎負責保管符璽,啟用符璽必須得皇帝親自批準,有嚴格的使用程序和登錄製度。詔敕傳發有漏泄、稽緩、違失、失誤等四禁,"所以重王命也"。製定嚴格的使用和保管製度,既是為了防止施政上的失誤,又是為了加強皇帝專斷的權力。
二、皇位繼承製度
皇位繼承問題一直是統治者最傷腦筋的事,為嚴格皇位繼承製度,這個時期的統治者不斷加強和完善皇嗣的建置和管理。
(一)東宮建製
隋唐兩代在宮城東邊營建東宮,其建置規模仿宮城,隻是形製略小。長安東宮東西不足1裏,南北2裏270步。東宮正門是嘉德門,中路設置正殿為嘉德殿,在此舉行皇太子加冠等大禮,太子在此接受群臣朝賀,嘉德殿後是崇教殿,皇太子於此接見官僚賓客;之後是麗正殿,是皇太子日常辦公的地方;再往後是光天殿和承恩殿,是皇太子平時居住的地方;北門是玄德門。前半部東邊設左春坊,西邊設右春坊,掌管對皇太子的侍從和啟奏。太子監國,左春坊的職責便如門下省,右春坊職如中書省。後半部東邊有命婦院,西邊有內坊,主管東宮後庭事務。總的說來,東宮是仿照朝廷結構專為身為候補皇帝的太子而建置的一個微型"朝廷"。
宋代南渡以後,未另建東宮,皇太子居住在宮城之內。宋孝宗時以"今後東宮不須創建,朕宮中宮殿,多所不禦,可移修之"為名,不再別建東宮,其真正目的之一是,在當今皇帝仍在世和掌權時,不宜另設第二朝廷,因而將之裁廢掉,並將皇太子控製在宮城之內。於是東宮官署也就徒具虛名了。
(二)東宮官屬
隋唐初期東宮官屬規模很大,仿照朝廷設官。主要有:太子三師、三少,負責輔導教育太子;詹事府如尚書省職,統領家今、率更、仆三寺和左右衛、司禦、清道、監門、內等十率府;左春坊職如門下省,設左庶子、中允、司議郎、左諭德、左讚善大夫等職,右春坊職如中書省,設右庶子、中舍人、舍人、通事舍人、右諭德、右讚善大夫等職。左石春坊又分為內外兩部分,在內的部分是在東宮內設置的辦公懈署,在外的部分則與朝廷其他官署同設在皇城之內。東宮官署居皇城的東北部。
太子的三師三少多以朝官兼任,其他官屬則由吏部選任。這些東宮官的職責是為太子熟悉政情、掌握為君之道服務,一旦太子繼位,這套班子往往又很快地轉為新皇帝的重要輔助親信。隋及唐前期,太子的勢力較大,經常在皇帝出巡時監國理政或率軍征討。有些太子依托東宮的臣僚來鞏固自己的地位,有時甚至與皇帝分庭抗禮。如果太子的勢力過分膨脹,聲名過隆,插手政事過多,又往往會引發皇帝父子之間的權位爭奪,甚至出現搶班纂位的政變。諸如隋煬帝楊廣弑父繼位,唐太宗李世民發動"玄武門之變",殺兄誅弟,以逼使其父李淵傳位於他。這些起自宮牆之內的危機,引起了在位皇帝的警惕,使之認識到不能過早交權,不能在自己仍在位時便讓太子坐大,於是采取各種措施加以防範和限製,其中很重要的一點,便是大力削減東宮建製的規模,不輕易將真正的實權交與太子,有些皇帝對於"儲闈之建,隨宜製官,以備僚寀,多以他官兼領"。至宋代,"惟以監門率府副率為環衛階官"。唐宋的東宮官多沒有實際的職任,多用受朝廷貶職降革的人為東宮官。著名詩人白居易晚年受到排擠,也曾由刑部侍郎轉為太子賓客,分司東都。他對於東宮官僅是寄祿養閑之曹深有感慨,曾吟詩雲:"不勞心與力,又免饑與寒。終歲無公事,隨月有俸錢"。東宮官的狀況由此可見一斑。
(三)皇位繼承製度的特點
太子位為儲君,是皇位的法定繼承者。因此,立儲便成為封建政治中的一件大事,統治者為此煞費苦心。隋唐製定了隆重的冊立太子的禮儀,設置了規模龐大的東宮官署機構,經常使太子監國、佐理軍國大事並率軍出征,以期太子在繼位前就對全國政治有所曆練和全麵的了解。這一切本來都是為了穩定政權和順利接替,然而,事與願違。不但如上文所述相繼發生過隋煬帝奪位、唐太宗殺兄奪儲等事,而且即使是號稱一代明君的唐太宗李世民本人,也不免陷入立嗣的深重煩惱之中,他一廢太子李承乾,再黜魏王李泰,三立晉王李治,四欲改立吳玉李恪。麵對諸子弟爭奪儲位的極為激烈的紛爭,他自歎"我心誠無聊賴",競"自投於床","抽佩刀欲自刺"。
建立儲君是為了皇權的延續,它既關係到在位皇帝的安危,又關係到各種政治勢力的權位得失和升降。唐代的皇位繼承最為混亂,廢太子者有6位,追諡太子者有11位,除高祖李淵之外,包括武則天在內的20個君主,按常規製度繼位者僅有德、順二宗,其餘不是"以兵清內難而後繼大統",便是外戚爭立、母後女主於政謀立和權臣、宦官扶立。作為君主,絕不能容忍自己的權位受到來自任何方麵的威脅,即使是自己的兒子也不例外。
在最高統治權位麵前,所謂父子天倫之親不過是一層薄薄的彩紗,它是不能遮蓋住相繼出現的奪位反奪位、建儲又廢立等矛盾的。唐中葉以後,"累朝人君不欲人言立儲貳,若非人主己欲,臣下不敢獻言"。可見,連"立儲貳"也成為政治禁忌了。南宋理學家朱熹認為"唐有天下,雖號治平,然亦有夷狄之風。三綱不正,無君臣父子夫婦"。朱熹的評論說明,在權欲麵前,三綱五常的約束力是很有限的。宋代統治者大力提倡理學,加強君主集權,但也不能消除皇位繼承上的紛爭,統治者"但恐儲位既正,人性易驕,即自縱逸,不勤於學,浸有失德"。這樣的防微杜漸,其主要目的不僅在於防驕防逸,也不僅在於勸學進德,關鍵的要害之處,乃在於解除來自太子方麵的對皇權的威脅。
太子被冊立以後,一般應在皇帝指導下辦理一些軍國事務,稱為"監國"。唐中葉以後,皇太子還兼任天下兵馬大元帥。當政皇權和候補皇權之間難以有明確的界限,矛盾碰撞相繼發生,宮闈的衝突反映出體製上的不協調,有必要進行適度的調整。於是,在位皇帝又千方百計壓縮太子辦理政務的範圍,限製太子監國。宋太宗趙匡義時製定了皇太子即位以前先兼任首都地方長官的製度,在不侵犯在位皇帝權力的情況下,讓太子熟悉政務,使皇太子處於臣僚的位置,既必須按照皇帝的教誨行事。又可免除形成東宮官屬幕僚集團的可能,解除搶班篡位的威脅。
在這個階段,共出現過八個太上皇。太上皇的出現主要是由於政治鬥爭的原因,也有因身體狀況不佳而退居太上皇之位的。按規定,太上皇隻能別宮供養,不理朝政。也有個別的太上皇讓出皇位是出於政治上過渡的考慮,雖名義上不理朝政,實際上仍控製著政權。如宋高宗趙構內禪孝宗趙昚之後,"宰相率百官月兩朝德壽宮",仍要向趙構彙報請示。
三、後宮製度和外戚政治
這個時期的後宮嫡庶等級製度更加嚴格,後宮製度也臻於完備,尤其是皇後的地位在前代的基礎上有進一步提高。從《大唐開元禮》看,《五禮》之中有關皇後、皇太後的禮節規定占整個篇幅的近六分之一,增加了前代所沒有的"皇後受群臣賀"和"內外命婦入朝皇後"的朝儀,朝儀的規模雖比群臣朝皇帝要小一些,但在曆史上是首次將如此重要的大禮納入法定的禮典之中。皇後地位突出,實際上是皇權提高的折射。宋代皇權膨脹,皇後的地位水漲船高。當時,還確立了皇太後垂簾聽政之禮。自宋太宗以後,新皇帝即位之初,皇太後垂簾聽政成為固定的製度。
隋煬帝仿周禮設三夫人為品第一,丸嬪品第二,二十七世婦品第三和第四,八十一女禦品第五至第七;規定夫人佐助皇後"坐而論婦禮者也。其於內則無所不統",九嬪"掌九禦四德,讚導後之禮儀",世婦"掌率女官修祭祀賓客之事"及"掌序宴寢",有一定的職事分工。唐因隋製,在唐高宗時,武則天為爭奪皇後之位,特要求高宗增加"宸妃"一職,此後,唐代便出現四夫人之製。宋基本因循唐製。妃嬪之位基本上是根據有子無子和有寵無寵而升降,許多皇後是從夫人行列中選立的。
這個時期的內官製度也比較明確,職掌清晰內官是女職,設尚官、尚儀、尚服、尚食、尚寢、尚功6局,每局各轄四司,六局二十四司仿照朝廷的六部二十四司。此外還設官正司,略如朝廷的禦史台,"掌戒令、糾禁、謫罰之事"。內官的編製為正五品至正七品女官183員、女史89員,以此來維持宮廷內的等級、紀律和生活秩序。
後妃擅權與當時政治息息相關,史稱"苦夫豔壁之興,常在中主",在國家比較安定的時候,後妃容易利用"顏辭媚熟"來侵染朝政。唐代後妃弄權都在唐玄宗以前國家升平之時,而"中葉以降,時多故矣,外有征討之勤,內寡嬿嫋之私,群閹朋進,外戚勢分,後妃無大善惡,取充職位而已"。這說明後妃專權也是一定形勢的產物,是需要一定的主客觀條件的。
武則天利用唐高宗的專寵,逐漸謀取到皇後的位置,號稱"天後",一切軍國大政皆由"天後"裁決,與高宗共號"二聖"。她一方麵大殺唐室子孫及大臣之不附己者,另一方麵大封武氏宗親為王以為羽翼,並致力於拉攏庶族地主,漸次形成自己的政治勢力集團。在男權統治的社會裏,武則天改國號稱帝,成為中國曆史上絕無僅有的真正女皇帝。她專權稱帝的客觀條件即是後宮製度,她先以後宮製度作為初步的階梯培養威望和權勢,俟條件成熟時即改號稱帝。此後中宗的皇後韋後伴同上官婉容和自己的女兒安樂公主弄權,各自寵樹自己的親屬,在尚未形成牢固的政治勢力集團前,便迫不及待地毒死中宗圖謀攝政,結果被李氏皇族興兵平叛,母女均被梟首東市(皇後和公主被梟首於市,曆史上僅此一例)。這說明,武則天以女主臨朝,在中國封建政治製度史上僅為極罕見的一例,這與唐高宗李治的昏憒無能、武則天的政略膽識和政治手腕過人以及當時特定的政治氣候和環境等均有關係,但它終究是變局而非常局,並不會因為這一極特殊的個別事例而動搖男權統治的基礎。
後妃的榮辱往往與有關外戚勢力的增降密切相關。唐玄宗寵愛楊貴妃,貴妃的從祖兄楊國忠便得以躋身於朝廷高層,受命擔任宰相而身領40餘使,亂政於中央。"安史之亂"時,楊國忠被皇帝衛士殺死,此後雖然外戚勢力分散,再沒有形成較大的外戚集團,但"帝亦以外家倚之",仍常有依賴外戚以加強本身地位的措置。但中、晚唐宦官勢力崛起,外戚勢力難以抗衡,此為當時政局之一大變。
史稱"宋三百餘年,外無漢王氏之患,內無唐武、韋之禍",其主要原因在於"內助之賢、母範之正",其實,這不外是吸取漢、唐的教訓,大力強化禮製,加強對後妃思想和活動的約束控製的結果。宋代雖然出現過一些專製妒悍的後妃,但沒有造成太大的禍患。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在措置上比較嚴厲,規定外戚"怙勢犯法,繩以重刑"。宋代對外戚僅賜給一定的身份榮譽和錢財,不給以實權。按規定"當時無外姻輔政者"。宋仁宗時,張堯佐以外戚身份而任三司使,即受到朝臣的非議,著名諫官包拯等言:"乃五六年來擢用堯佐,群口竊議,以謂其過不在陛下,在女謁、近習與執政大臣也"。朝臣對此事一再上言,迫使張堯佐自請辭去兩個顯職。其實,此人並無大惡跡,但當時的風氣鄙視恩進,因而阻塞住他進一步晉升掌權的道路。宋製在這一方麵,顯然較漢、唐略優。史稱"堯佐起寒士,持身謹畏,頗通吏治,曉法律,以戚裏進,遽至崇顯,戀嫪恩寵,為世所鄙"。宋雖有"仁、英、哲三朝,母後臨朝聽政,而終無外家幹政之患,將法度之嚴,禮統之正,有以防閑其過歟?"
四、宦官製度
按照朝章,宦官的職責在於守禦宮門、灑掃內廷、經管內庫和皇帝的飲食起居,兼有出入宮掖傳宣之事,是無權幹預政治的。但由於宦官職在內侍,接近君主,隻要君主專製製度存在,宦官就有走上政治舞台的機會。
唐初,規定內侍省官不得過三品,其長官內侍的階品僅是四品。以後不斷增加宦官員額,但"權未假於內官,但在閣門守禦,黃衣(流外官服)廩食而已"。至中宗神龍年間(公元705-706年),"宦官三千餘人,超授七品以上員外官者千餘人,然衣朱(四品)紫(三品)者尚寡"。至唐玄宗時,諸宮的宮女達4萬人,品官黃衣(是時為六品官服色)以上3000人,衣朱紫者千餘人,宮內宦官員額大力增加,其地位也相應上升。
宦官專權有其逐步發展的過程。唐玄宗寵愛和重用宦官高力士,"每四方進奏文章,必先呈力士,然後進禦,小事便決之"。高力士居然參與機要,又號稱"尚父",這是宦官專權的開端。
唐代宦官擅權,是先從掌握軍權開始的。"安史之亂"爆發,皇帝對武官重臣失去信任,轉而重用自己的家奴宦官,尤其是宦官李輔國在靈武擁立肅宗李亨為帝,使皇帝對宦官的信任程度進一步加深。是時,肅宗以太子李豫為天下兵馬元帥,以李輔國判元帥府行軍司馬事,兵符軍號悉由其掌握,軍事大權實際上已入輔國之手,當天下兵馬副元帥郭子儀率九節度使圍安慶緒於鄴城時,肅宗又以宦官魚朝恩為"觀軍容宣慰處置使",實際是要將宦官置於大將之上,成為實際的統帥。後來魚朝恩率軍勤王,代宗李豫深加寵異,以魚朝恩為"天下觀軍容宣慰處置使",專典神策禁軍,連禦前的警衛軍權也一並交付與他。唐德宗李適時,"不欲武臣典重兵,其左右神策、天威等軍,欲重宦官主之。乃置護軍中尉兩員,中護軍兩員,分掌禁兵。以(竇)文場、(霍)仙鳴為兩中尉。自是,神策親軍之權,全歸於宦者矣"。此後,宦官主管精銳禁軍便成為正式製度,宦官以此為根本,開始走向全麵纂權幹政。
宦官監軍製度大約起於唐玄宗時,當時,宦官"監軍則權過節度,出使則列郡辟易。其郡縣豐贍,中官一至軍,則所冀千萬計"。這時的宦官監軍還是一種臨時製度。"安史之亂"時,凡有兵馬處,均設宦官監軍,已經成為法定的規製。監軍的權力很大,軍隊的調遣配備和進退,完全由監軍控製,有時監軍甚至越過將帥而直接指揮。
庸中葉以後,設置內樞密使,負責執掌機要,承受奏章,又設宣徽使,主管傳達詔旨,承宣內外。兩職均由宦官擔任,"是以威柄下遷,政在宦人,舉手伸縮,便有輕重"。有時,連皇帝也成為宦官手中的傀儡。唐玄宗以後擁立的13個皇帝幾乎都受到宦官的左右,宦官甚至可以隨意廢立以至殺死皇帝(其中順宗、憲宗、敬宗、文宗四帝皆死於宦官之手)。有些皇帝被迫援引朝臣,外結藩鎮,企圖擺脫宦官的控製,扭轉宦官專權的局勢,但結果卻以失敗而告終。直至昭宗李嘩時,宰相崔胤與宣武節度使朱溫合謀領兵入朝誅屠宦官,才消除了宦官的勢力。但其後果是,朱溫恃仗手上的兵權,廢唐而自立。
朱溫誅殺宦官之後,建立後梁,以後便是五代的更替,宦官勢力暫時退出政治舞台。北宋建立,因去唐未遠,宦官之禍記憶猶新,所以待宦者甚嚴。"太祖初定天下,掖庭給事不過五十人,宦寺中年方許養子為後。又詔臣僚家毋私蓄閹人,民間有閹童孺為貨鬻者論死"。然而,"人君生長深官之中,法家、拂士接耳目之時少,宦官、女子共啟處之日多",在專製主義這個培養皿裏,宦官總還是有隙可乘的,他們常常通過迂回的道路來幹與政治。
宋真宗時,就已經出現宦官王繼恩"頗欺罔,漏泄機事,與參知政事李昌齡緘題往來,多請托,至有連宮禁者"的現象。至宋徽宗時,又寵任被時人目為"六賊"的蔡京、王黼、童貫、朱勔、梁師成、李彥,其中童、梁、李三人是宦官。宦官童貫,"握兵二十年,權傾一時,奔走期會過於製敕"。宦官梁師成,"凡禦書號令皆出其手,多擇善書吏習仿帝書,雜詔旨以出,外廷莫能辨"。宦官李彥與楊戩等共同主持"西城括田所","凡民間美田,使他人投牒告陳,皆指為天荒,雖執券皆不省",並且妄加威刑,"致死者千萬"。眾所周知,括田和強取"花石綱",給人民群眾造成極大的痛苦,終於發展成為北宋未年方臘、宋江起義的導火線。在內外動亂並發的情況下,北宋便難逃覆亡的厄運。南宋處於極其嚴重的內優外患之中,朝廷不得不使用重臣,宦官很難取得較大權力,所以當時宦官之禍相對減輕。
君主專製製度的不斷強化是宦官製度惡性發展的溫床。清代著名政論家黃宗羲認為:"奄官之如毒藥猛獸,數千年以來,人盡知之矣;乃卒遭其裂肝碎首者,易故哉?豈無法以製之歟?則由於人主之多欲也"。梁啟超則進一步指出:宦官專權的"所發生之源,莫不在專製政體。專製政體者,實數千年來破家亡國之總根源也"。這些認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為龐大的後宮和宦官製度是君主專製的必然附屬物。重用和縱容宦官擅權,既是皇權無限製的體現,又是其腐朽的標誌。一些君主企圖使用宦官來鞏固自己的權位,但卻幾乎無例外地激化了本身的統治危機。中、晚唐的曆史又一次有力地證明了這一點。
五、宗室製度
隋文帝楊堅在奪取政權以後,在大殺北周宗室諸王的同時,又以"眾心未附,利建同姓,維城宗社"為由,大封自己的宗室為王,把自己的兒子楊廣、楊俊、楊秀、楊諒分別封為晉、秦、蜀、漢王,讓他們分別兼任地方總管和總領方麵軍事。但分封諸子為王井授予兵權的做法,雖然對鎮壓舊政權的反抗曾起過一時的使用,但卻使楊氏皇族內部的矛盾鬥爭急速地激化起來。政局甫定,楊堅本人即意識到。諸子擁兵可能成為亂階,有時還會造成對自己的危害,故此對諸子的疑心增重,而諸皇子間又相互傾軋猜疑,結果太子楊勇被廢,楊廣被立為太子,楊俊早死,楊秀被幽禁。楊堅死後,楊諒率兵反對楊廣被勘平幽禁至死。楊廣即位為隋煬帝,對宗室嚴加防範,不再授予要職。
唐高祖李淵建國之初,因四海未定,分封親子為王並授與兵權,又廣樹宗室為郡王者幾十人,同時還按宗親血統行賞,扶植同姓以擴大自己的政治勢力。即位次年,就設立宗正卿,列宗正屬籍,"諸宗姓官宜在同列之上;未有職任者,不在徭役之限。每州置宗師一人,以明管攝,別為團、伍,所司明立條式"。他大力擴大李唐的宗籍,竟然在製度上規定,凡李姓的官員,即所謂宗姓官,其地位均應在同級官員之上,有意製造優越感和培養特權。
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對一些疏遠和無功的宗室各降爵一級,規定直係親屬封王,嗣位為嗣王,隔代降為郡王,其目的就是適度糾正李淵分封過濫的失誤。然而,唐太宗時,親王可以任朝廷官職,大部分被派在外州為刺史,並可擁有一定的實封食邑戶數。親王都開府設官,一般親王府配備有傅、谘議參軍、友、文學、東西閣祭酒、長史、司馬等數十人的屬官編製。領兵的親王還另設親事府,加配典軍、副典軍等官,統親事、帳內約有千人。因此,宗室親王還是有一定的實力的。
武則天大殺唐室宗親,唐宗室的勢力大大削弱。唐中宗時,韋後內亂,臨淄王李隆基與太平公主聯合,率禁軍誅除韋後黨羽,立睿宗李旦為帝,宗室親王在這次政變中曾起到過一定的作用。
李隆基即位,史稱唐玄宗,他對宗室持有戒心。開元八年(公元720年),"禁約諸王,不使與群臣交結",並相繼召還在外為刺史的諸王,解除他們的軍政實權,另在附苑城造十王宅、百孫院,作為優養皇子皇孫之所,諸王"自是不複出閣,雖開府置官屬及領藩鎮,惟侍讀時人授書,自餘王府官屬,但歲時通名起居;其藩鎮官屬,亦不通名"。這種製度為後世所奉行,凡宗親封王,都不出京城,也不給實權。
"宋承唐製,宗王繈褓即裂上而爵之。然名存實亡,無補於事。降至疏屬,宗正有籍,玉牒有名,宗學有教,郊祀、明堂,遇國慶典,皆有祿秩"。宋代對於宗室給以很高的政治和經濟待遇,就是不給權力,幾世以後,宗室便與士庶之家基本相同了。
作為最高統治者,為使自己的國柞長久,常常寄希望於所謂親親相愛的宗法製,分封同姓尤其是親生兒子為王,將其立為外藩,要求這些藩國屏輔王室。然而,事與願違,在權欲麵前,這種血緣關係往往是不足以依靠的,並且經常導致骨肉相殘。唐宋時,圍繞著如何解決這個矛盾,在統治階級內部曾引起很大的爭論。主張封國建藩有利於國者,以"三代封建而長久,秦孤立而速亡"為理由;主張封國建藩不利於國者,則以"若封建諸侯,則卿大夫鹹資俸祿,必致厚斂","莫不世增淫虐,代益驕侈"為理由,兼以漢晉史實為鑒,認為"古之法不可用於今,猶今之法不可用於古也"。總的趨勢是,認為封國建藩對朝廷害過於利,國祚是否長久並不在於是否分封諸子和宗室,權柄切不可分散和下移。唐代的政論家即論說道,"建國利一宗,列郡利百姓",肯定了秦革封建的做法,認為"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然公天下之端自秦始"。其中柳宗元《封建論》的議論"深探其本,據古驗今",精辟地剖析了封國建藩製度的由來和弊端,在這方麵具有代表性,對後代影響很大。當然,受宗法製影響極其深重的中國封建政治製度,在如何妥善擺正宗室與政權關係的問題上,仍舊是會因時勢和人事的變化而一再出現反複的。
第三章 中央行政體製和運行機製
自隋代開始,國家機構的設置比較嚴整。從官名上看,隋官"其所製名,多依前代之法",但又"多所改革"。"唐之官製。其名號祿秩雖因時增損,而大抵皆沿隋故"。"宋承唐製,抑又甚焉"。這說明自隋在前代基礎上重新厘定官製以後,唐宋基本沿襲此製,隻是代有增損而已。
一、中央行政體製發展的概況
(一)以三省六部為核心的行政管理體製
隋代在前代基礎上重新厘定中央官製,確立了以三省六部為核心的中央行政管理體製。三省即尚書省、門下省、內史(唐改中書)省,共同組成為中央輔政機構,三省長官為宰相之職。輔政機構與皇權的行使關係密切,其變化也最為頻繁(詳見本節二)。六部隸屬於尚書省,分管各項政務。其分工如下:吏部掌管官吏的選兔、考績、勳封等事務,戶部掌管戶口、田土、賦稅等事務;禮部掌管禮儀、祠祭、學校等文教事務;兵部掌管軍事行政和後勤供應等事務,刑部掌管刑法獄訟和司法行政等事務;工部掌管水利土木工程及工匠等事務。六部是中央各項政務的執行機構。
以三省六部為核心的整個中央行政管理體製是以三師、三公為首的,三師、三公作為獎賞有功之臣的最高榮譽職銜,一般不負責實際政務。以下依次是尚書、門下、內史(中書)、秘書、內侍五省(唐加殿中,為六省;宋加入內內侍省,為七省),禦史、謁者、司隸三台(唐宋省謁者、司隸),太常、光祿、衛尉、宗正、太仆、大理、鴻臚、司農、太府九寺,國子、將作、少府、都水、長秋五監(唐無長秋監,增軍器監;宋改唐司天台為監,共六監),左右場、左右騎、左右武、左右屯、左右禦、左右候、左右備身、左右監門十六衛(唐名稱略有變化,五代和宋則改為殿前司、侍衛親軍、環衛等),以及東宮官、內官、王府官等。這種體製在唐代曾編入行政法典,對後世有一定的影響。
(二)諸使差遣負責製的行政管理結構
自唐太宗時開始,為適應社會政治經濟和軍事的發展變化,加強中央的統治能力,在不變更祖製的情況下,設置一些臨時性質的使節執行一定的任務,以彌補官製的不足。長此以往,各種名號的諸使便遍布政府各個部門。僅就戶部職掌內的諸使來說,就有戶口、租庸、鹽鐵、度支、支度、鹽池、轉運、出納、糧料、稅錢、青苗地錢、兩稅、勸農等十餘種名號。諸使逐漸侵奪正式機構的各種權力,造成正式職官如不兼諸使便不能行使其職權的局麵。
諸使中有些長期沿置,逐漸演變成為國家的正式機構或職官,如樞密使、宣徽使、客省使和三司使等,有些則因時因事因人而廢立。宋代在此基礎上發展成為差遣製,即官銜與實際職務相分離,這是具有臨時性質的任官方法,進而形成"三省、六曹、二十四司,類以他官主判,雖有正官,非別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的狀況,以至"居其官不知其職者,十常八九"。設置這種帶有臨時意義的諸使和差遣任職的方法,在實際上已經部分地改變了行政管理的結構。
二、中央的輔政體製和運行機製
隋、唐、五代、宋都是實行參議輔政機構製,宰相不是一人,而是集體。隨著君主專製程度的加強和各種政治勢力的興衰,這種參議輔政體製經常發生變化。從總體上來看,這個時期的輔政體製主要有如下幾種形式:
(一)三省輔政體製和運行機製
隋代以尚書、門下、內史三省的正副長官為宰相,但三省的職責分工和運行機製並未明確。"隋代雖置三公,以高官不除。其秉國鈞者惟內史、納言,而尚書令事無不統,即不預機事,亦稱政本之地"。這說明,初期的三省製度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有很大的伸縮性。三省雖同時參加運轉,但軸心卻在"尚書都省",國家大政"總歸於台閣",門下、內史省的長官隻能作為"參掌朝政"的輔助。
中書出令、門下封駁、尚書執行的三省分職,是在唐代才確立的。"唐製:每事先經中書省,中書做定將上,得旨,再下中書,中書以付門下。或有未當,則門下繳駁,又還中書,中書又將上,得旨,再下中書,中書又付門下。若可行,問下又下尚書省,尚書但主書撰奉行而已"。這是正常的三省運行機製。同時還規定三省長官對較重大的事務共同議政於門下省的政事堂,說明三省的職權應是密切協調的。如果在實際過程中發生分歧異議,皇帝就成為當然的最高裁定者。如唐太宗李世民即位之初,陳叔達為侍中,房玄齡為中書令,蕭瑀、封德彝為尚書左右仆射,他們都身居相位,共議政事,然而"議事已定,德彝數反於上前,由是有隙。時房玄齡、杜如晦新用事,皆疏瑀而親德彝,瑀不能平,遂上封事論之,辭指寥落,由是忤旨,會瑀與陳叔達忿爭於上前,瑀、叔達皆坐不敬,免官"。此後,李世民下旨:"自今中書、門下及三品以上入閣議事,皆命諫官隨之,有失輒諫。"可見,在三省分權的情況下,皇帝仍然對這些大臣不放心,而加派諫官駐閣監督伺察。"凡軍國大事,則中書舍人各執所見,雜署其名,謂之五花判事。中書侍郎、中書令省審之,給事中、黃門侍郎駁正之",以防止各部門在工作中出現任何偏失或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