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音樂教學實驗
一、實驗背景
首先要說明:音樂教學結構與音樂課堂教學結構是互有聯係的兩碼事。說它們互有聯係,是因為它們研究的對象共存於同一個體係之中。並且都是在研究教學內容的框架結構。說它們是兩碼事,是因為它們研究的具體對象及研究的範圍不同。具體地說,所謂音樂教學結構,是指音樂教學的宏觀框架結構。它所包含的內容都涉及音樂教學的全局,研究的對象主要是音樂教學的內容設置及其相互間的關係問題。因而,對音樂教學來說,它帶有戰略性的意義。所謂音樂課堂教學結構,是指音樂教學的微觀框架結構。即:某一節課的框架結構。它所包含的內容隻涉及音樂教學的局部,研究的對象主要是某一節課的教學內容、教學的組成部分及其內在聯係。因而,對音樂教學來說,它不具備戰略性的意義,卻帶有戰術性的意義。
中學音樂教學結構表現出多元化的特征。換句話說,中學音樂教學包含了唱歌、器樂、創作音樂(創造性音樂活動及簡易作曲)、欣賞音樂及雙基教學等內容。這些教學內容都能相對地獨立存在。所以,說它具有多元化的特征。但是在這些教學內容相互間又有著密切的聯係,構成一個互相滲透、互相依賴、互相補充的有機整體。所以,中學音樂教學結構是一個整體多元化的教學結構。
那麼,中學音樂教學結構的整體性表現在哪裏呢?
首先,表現在教育目的的統一性上。即:無論哪一種教學項目——唱歌、器樂、音樂創作、音樂欣賞……在培養學生成為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人才方麵,在培養學生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社會主義事業、熱愛中國共產黨的思想感情方麵,在培養學生的集體主義精神、共產主義精神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方麵……它們的目標是一致的、統一的,所承擔的教育任務也是共同的。
當然,上述目的是學校教育的根本目的,各學科都應為此而努力。音樂學科也不會例外。但是音樂教育有其自身的特殊規律。即:在德、智、體、美、勞五育並舉的前提下,音樂教育有其偏重的教育目的——美育。在實現教育目的的途徑方麵,音樂教育也有其特殊的方法——通過音樂藝術形象感染學生,啟迪他們的智慧,陶冶他們的情操。由此,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音樂教育的本質是:既為培養學生的音樂感知、音樂記憶、音樂表演、音樂創作、音樂聯想與想象、音樂欣賞與音樂評價等能力服務,也為提高學生的音樂文化素質服務。同時,我們還可以清楚地看到:音樂教育必須圍繞著音樂審美——感受音樂美、理解音樂美、表現音樂美、鑒賞音樂美——這個核心來活動。綜上所述,我們應該認識到:隻有遵循音樂教育的特殊規律,才有可能真正地、圓滿地完成音樂教學任務,實現教育的根本目的。
其次,表現在教學內容的有機聯係性上。不難看出:盡管唱歌、器樂、創作音樂、欣賞音樂、雙基等教學內容,各自都具有相對的獨立性。然而它們在教學內容上又互相滲透、互相補充。在教學效果上,它們相互依賴、相互促進。因而它們很自然地形成了一個有機的整體。例如:欣賞教學、器樂教學中的聽覺練習及節奏練習,對學生唱歌時控製旋律及控製節奏的能力大有助益;而唱歌中控製旋律、控製節奏的能力又有助於識譜能力的提高,識譜能力強的學生在欣賞音樂或演奏樂器時,會迅速地提高欣賞音樂或演奏樂器的質量與水平。又如:音樂基礎知識和音樂基本技能的日積月累,唱歌、演奏樂器、欣賞音樂等實踐活動的親身體驗,使學生具備了必要的音樂經驗,這就為他們學習創作音樂提供了良好的基礎。反過來說,學生通過創作音樂作品,使音樂基礎知識和音樂基本技能得到鞏固與升華,也使學生對唱歌、演奏樂器、欣賞音樂產生新的學習動力。再如:欣賞音樂可以激發起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而唱歌、演奏樂器、創作音樂則給學生提供了廣闊的音樂實踐機會,使學生有條件掌握有關的知識和技能,也有可能使各種音樂能力得到培養和提高。當然,有關的知識、技能及各種音樂能力,對學生的音樂審美能力來說,肯定會有所補益。凡此種種,充分說明各種教學內容之間有著十分內在的、有機的聯係。
那麼,中學音樂教學結構的多元化特點又表現在哪裏呢?
首先,表現在教學內容設置的多項性上。在中學階段,音樂教學的內容設置了唱歌、器樂、創作音樂、欣賞音樂、音樂知識技能等項目。從音樂教學的實際需要看,這些項目的地位是並置的。由它們共同組成的教學框架,其結構基本上是完整的、穩固的。但是,由於我國的國情、經濟基礎、教材、師資、學生素質等條件是在發展變化著的,各地區、各學校之間的條件也不盡相同,因而在實際教學工作中,這些項目的教學內容所占的比重、所需教學時間的比重,並不是絕對平均的。一般是唱歌、欣賞音樂所占的比重最大,音樂知識技能的比重次之,器樂教學的比重較小,創作音樂的比重最小。這是當前我國的國情決定了的。當然,隨著我國國情的發展與變化,隨著我國經濟基礎的繁榮與發展,也隨著我國師資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在教學中器樂及音樂創作的比重有可能適當加大。應該說,這很可能是我國音樂教育改革的發展趨勢。
其次,表現在各項教學內容的相對獨立性上。具體地說,中學音樂教學的各項教學內容,都分別有其各自的體係及個性內容。其中,有許多內容是其他教學項目所難以替代的。例如:唱歌教學中的唱歌技巧(如:唱歌姿勢、呼吸方法、發聲、共鳴、咬字吐字)及嗓音保護(尤其是變聲期的嗓音保護)等;器樂教學中的演奏技巧(如:演奏姿勢、持琴方法、觸鍵、弓法、指法、句法、表情)等;創作教學中的立意及寫作方法等;欣賞教學中的感受、理解、聯想與想象,審美評價等;雙基教學中的識譜知識、視唱能力……這些教學項目的內容都頗具個性,又都自成體係。它們很難被其他教學項目所取代。因此,它們在音樂教學中都具有相對的獨立性。
再其次,表現在各項教學內容實踐方式的差異性上。之所以如此說,是因為各項教學內容的學習對象不同,實踐途徑不同,所得的結果也不同。例如:唱歌教學的學習對象是歌曲,主要是通過學生學習演唱來從事音樂實踐活動的,其主要學習結果是有感情地、有表現力地演唱歌曲。器樂教學的學習對象是樂曲,主要是通過學生學習演奏來從事音樂實踐活動的,其學習結果是掌握樂器的演奏技巧及完美地演奏樂曲。創作教學的學習對象是音樂創作的規律,主要是通過學生已經掌握的音樂經驗,運用音樂語言及樂譜來從事音樂實踐活動,其學習結果是學生自己創作的音樂作品。欣賞教學的學習對象是能夠被耳朵聽到的音樂,主要是通過學生的感受、理解、聯想與想象,欣賞和評價音樂美來從事音樂實踐活動的,其學習結果是擴大音樂視野、提高音樂審美能力……諸如此類的音樂教學項目,給學生以不同的學習對象,不同的學習途徑,不同的學習結果。也正是這些不同的機會,給予了學生豐富多彩的精神享受。
綜上所述,可以明顯地看出:中學音樂教學結構是一個整體多元化教學體係。
二、實驗內容
中小學音樂教學結構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用來指導、推動普通音樂教育事業向前發展的重要理論基礎之一。研究中小學的音樂教學結構,尤其是研究音樂教學結構所取得的科學成果,對發展我國的音樂教育事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表現在下述幾個方麵:
1、它是國家製定中小學音樂教學大綱時的一種參考資料;
2、它是編寫中小學音樂教材的重要依據;
3、它為師範院校音樂係(科)明確培養師資的方向,同時也明確了師範院校音樂係(科)的主要教學活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