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撥動心底的情絲(6)(1 / 3)

2008年是我們相識10周年。10年長吧,孩子成了大人,大人成了老人,老人也已經離去。10年短吧,俗話說:“時光如白駒過隙”,還有古詩說:“十年磨一劍”。

自詡多情男人,而且還寫過一句詩“多情男人多情的筆”,寫了無數愛情故事,卻沒有給愛人寫過什麼情話。情書也不曾寫過,或者寫過,她保留著,反正我自己是記不得了。這一天,突然情動於衷,寫了一條短信。我相信,這是一條足以讓善感的心靈顫動,讓多情的眼眶濕潤的短信。

“愛你,不加年限;想你,不分地點;嗬護你,用最庸常的手段。”

短信寫好後,馬上按“發送”鍵。它帶著我的心飛向愛人。你可以想象愛人收到這條短信時的反應。這既是文字的力量,也是愛的力量。

溫馨提示:

1.本段文字係我原創,我享受著作權。

2.歡迎大家轉發引用。

3.如果你是位丈夫,請發給妻子,但一定不要出現我的名字。

4.你是位妻子,同樣可以發給丈夫,我也是大力支持。

5.但是,本段文字拒絕發給愛人以外的異性(本段文字不歡迎被用來討好情人)。

6.如果夫妻最近感情不睦,本段文字將有奇效。

看來,婚姻中的浪漫要靠製造。夫妻關係過於密切,浪漫也更容易被忽略,因為,在雙方看來,這種忽略是一種可以接受的疏離。但是,如果疏離過大,也會崩斷愛的紅線。

每天晚上,我都會去操場散步,我見到最多的,是一對對上了點年紀的夫妻一起散步。這讓我感動,他們基本上都是白發,甚至很稀疏的頭發,有時,還會見他們挽著手臂或牽著手。這就是夫妻主動製造出來的浪漫。所以,製造浪漫其實不難,有時就像牽手一樣簡單。可是,即便如此簡單的事情,我們很多人卻做不到,為什麼?“是不為也,非不能也”,可見,要讓愛成為一種習慣,也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

一束玫瑰一世情

我一陣感動,心中暗暗發誓:我一定要讓她過上天天似花的日子!

10月24日是我和愛人認識3周年紀念日,照例,我們應該慶賀一下,當然,這對我倆有著雙重的幸福含義,因為我們正處在新婚期。

記得去年紀念日時,女友要我給她買一束鮮花,而且非要昂貴的那種,在那時的她的眼裏,越貴就說明我越愛她。如果鮮花真的能表達愛情,真的能讓她快樂高興,我願意傾我所能給她盡可能多的鮮花……尤其看見那花被她抱在懷中深情地親吻深嗅時,我也深深為之動容。我們雖然清貧,可日子一樣可以豐富多彩,隻要我們願意去創造。

今年要什麼?我問。

“花,玫瑰花!”她幾乎未加思索。

我們一塊兒來到花店,並一家一家地觀看。有服務小姐問:“送給什麼人?”愛人一指我:“送給他的女朋友,我是參謀。”小姐又問:“要什麼規格的?”她含笑看我,然後說:“30塊錢以內。”我暗歎她的狡黠並明了她的苦心,她有所有女孩子的虛榮:希望花越貴越好,可同時她又體恤我的拮據,自然不肯讓賣花小姐知道她就是我的愛人,這麼便宜的花就是給她的。

小姐顯出一副頗為難的表情,的確,在古城,30塊錢的花送給女友怎麼能拿出手呢?我們又從一家店裏轉出,進另一家店,後麵有小姐在喊:“我們可以再給你便宜一點!”可她頭都不回,隻因為小姐剛才輕慢的表情傷及了我們的自尊,更傷害了我們純美的愛情。

在另一家店裏,她將所需的玫瑰數目減到最少:9隻——一個可以表示愛情天長地久的數目,已經少到極致。就連小姐推薦的表示一心一意的11朵她都不肯接受,隻因為那要貴幾塊錢。而且,在3元玫瑰和2元玫瑰之間她頗費躊躇,因為3元的的確漂亮,可2元的便宜!最終她選了2元的玫瑰。再加上一枝百合,幾枝滿天星,還有一些情人草,包飾上也有講究,扇形便宜一點,但是不好看,圓形的雖好看,可是要多包幾層裝飾紙,自然要多一些錢——她最終選了扇形的……

“您給算算!”她對小姐說。

“40元!”她表情僵了一下,我正要掏錢卻被她攔住並拉我出門。其時,天上正大雨如潑,我們站在離花店不遠的街上,共撐一把傘,透過雨簾看花店裏來來往往的情侶、如詩如夢的鮮花……花離我們很近似乎又很遠。